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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行政二审答辩状的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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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例一】:
答辩人: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XX人社认[XXXX]XXX号》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一案,现依法做出答辩如下:
XXX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我局向被答辩人XXXXXXXX经理XXX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显示:XXX于2012年2月11日在XXXXXXX工作时间,在打开井盖的时候,被盖板砸到脚趾。上述事实与伤者XXX在个人工伤事故报告中陈述的事故经过一致。同时,根据
XXXXXXXXXX向我局提交的《XXX受伤经过》材料,也对XXX2012年2月11日上午在XXX工地现场打开管线井盖时受伤一事予以了确认。
XXX的.《调查询问笔录》、XXXXXXXXXXXXXX的《XXX受伤经过》均证明XXXX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虽然单位主张XXX的受伤是由于自身不注意安全,违反公司《非开挖管道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但是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受伤害职工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范围,同时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排除性规定,就应当认定(视同)为工伤。
因此,2012年7月9日我局依法作出认定,认定XXX在2012年2月11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为工伤。
综上所述,XXX于2012年2月11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重物砸伤右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2年7月9日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禅人社认[2012] 835号),认定XXX受到的伤害为工伤的决定是事
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XXXXX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二
行政答辩状【例二】:
住所地: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号码:
因 一案,(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答辩机关(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签章)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行政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县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冉XX,主任。
因郑X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XX年X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X条之规定的。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XX年X月X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 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
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XX条第X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XX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于XX年X月X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
郑XX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证据:
一、XX乡政府《关于郑NX违章建筑通知书》一份;
二、XX乡政府《关于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一份;
三、本委员会《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一份。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XXXX年X月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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