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继承答辩状优秀范文
导语:继承权是。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继承答辩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继承答辩状【例一】
答辩人:王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
答辩人因原告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原告提交人民法院的诉状所要求的诉求及确定的`被告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驳回。 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你、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丧偶儿媳只要仍然长期与公婆在一起生活,并且对公婆尽了赡养、扶助义务直到公婆死亡时为止的,应当有继承权。答辩人自从丈夫死后一直未改嫁,尽心侍奉婆婆。
二、对原告所诉部分内容歪曲事实无法认同。
答辩人丈夫因丈夫车祸去世后一人孤苦无依,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后辈的原告不仅没有对答辩人的无助伸出援手,反而听婆家人唆使回来争夺祖屋,三番四次辱骂答辩人,生不出孩子还想赖在祖屋里,原告出嫁后,是答辩人与婆婆共同生活,照顾她起居饮食。 综上所诉,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异议,但上诉状中所述部分内容歪曲掩盖事实,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析产继承,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继承答辩状【例二】
答辩人:XXXXXXX
地址: 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被答辩人: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
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虽然该约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仲裁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仲裁机构仅此一家,另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上海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贵会
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二〇一x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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