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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时间:2024-08-15 09:01:2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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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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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是长沙市在全市特别是农村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的重要任务,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的重要清理工程,是长沙市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质量提升和发展、建设美丽城镇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月至7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和调研。

  目前,由市财政补贴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研究组主要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的取水、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基本完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上报了10项任务,其中2项已经完成,另外8项正在建设中,年底前可以全部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要,20xx年仍有10余家公司申报规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热情较高,已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2)运行状态

  26个通过环保验收,但浏阳永安工业制造园区经营管理不力,3个农业园区退出服务。目前,有31个项目状况良好,另有7个项目向我局提交了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完成项目的47%。35个半被关停或关闭,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专业运营管理。望城区已通过环保验收后移交区市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和开福区尚未明确经营管理的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点

  (1)不断创新完善,率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20xx年以来,长沙全面开展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限于城市、县城、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行、管理和投资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率先实现全省农村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和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权责和资金投入。到20xx年,长沙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镇的70%(该指标与山东省平均水平相当),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城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如地形、土地用途、投资、工业发展等。,采用了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包括运行成本低的人工湿地、适合大人口密度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适合随时小规模占地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过滤工艺、集镇园区一体化的工业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城镇周围的地表水和农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了“污水错流、自然蒸发、直接排入河流”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促进社会资本投资。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采用“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支持模式,以当地县、乡镇政府为主体,市财政给予补贴,下达建设运营补贴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营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拨付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和实施了BOT捆绑建设运营模式,吸收和利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总投资超过8亿元。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镇对其重视不够

  一些县乡政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些县乡政府没有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列入重要议程。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导致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停工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长,如:浏阳大部分城镇、宁乡部分城镇、望城廖家坪(移交高新区)。部分集镇、园区一体化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潼关、浏阳永安)尚未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由于园区和当地政府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衔接已经好几年没有解决了。浏阳市沙市镇、龙符镇、建冲镇、春口镇、文佳镇等部分乡镇已拨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但由于选址不当,建设尚未启动。

  (2)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成本高,平均成本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部分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村镇投资严重不足,城镇居民不愿意合作,家庭管网接入率低。一些城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主要排水户并没有全部纳入污水管网。

  二是部分县级财政扶持资金少或资金扶持政策没有落实。宁乡县仅支持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第三,市级财政对经营管理费用的补贴额度非常有限,只有8万元/年,要求县级财政至少1: 1匹配。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经营管理费用,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工现象更为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宁乡县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经营管理费融资方案。

  (二)项目管理全过程问题突出

  一些项目由于缺乏监督而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一是浏阳市及其他地区个别工程大多存在乡政府、房建、供水、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不力的现象,导致浏阳古岗、大沽、北盛等主体工程和管网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流、池塘敷设或穿越河底,密封防渗质量差,有清水倒流。

  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防洪设计存在缺陷,造成洪水对厂区的影响等问题。比如今年5月浏阳城潭河被洪水冲毁。

  第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没有专业公司承担,导致主体工程和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项目长期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第一,职责分工不明确,只有施工没有运营。大部分区县(市)尚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房建、乡镇政府的职责,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二是管理机制不畅,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没有把握,没有专业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乏、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足、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关停现象相当严重,宁乡、望城、浏阳都存在。

  第三,环保部门或乡镇发现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未能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严格执行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市环保局将通知区县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严格查处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和排水管网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果整改工作无效,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将接受区域环境影响评估。

  (2)尽快明确经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为主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实行资金保障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经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捆绑经营。

  (三)多渠道筹集经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地区居民自来水费中探索实施污水处理费的增加;镇园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向污水处理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园区外企业可以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督机制。用财政、审计、监察、监察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意见与市、县级环保基金补贴发放、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政府绩效考核挂钩。第三,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管理模式。借鉴长沙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大规模吸收和使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长期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4)综合政策,重点推进浏阳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

  第一,高层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体,加大同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

  二是分类管理。对环保验收合格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期运行;对于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的,特别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期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开工建设的,特别是浏阳市的五个乡镇和被洪水破坏的城潭河,指示浏阳市政府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收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停建设。

  第三,加快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对于通过环保验收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严格按照财政拨款要求拨付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评估。计划明年对已拨付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启动减排效率日常考核,实行长期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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