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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10-17 05:22:2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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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关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攀枝花少数民族工作,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工委于7月中下旬对全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调研在全面了解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重点就《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在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区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深入调查。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米易县白坡乡核桃坪村、盐边县格萨拉乡韭菜坪村和仁和区布德镇巴关河村等少数民族村,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扶持情况进行了查看,深入部分农户家中就住房、饮水、广播电视、生产经营发展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在充分听取县、乡、村三级干部和基层群众情况介绍的同时,还专门召开了由市及各县(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工作情况座谈会。通过这次调研,对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深入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41个少数民族共17万余人散杂居住,占全市总人口的14.4%;民族乡镇17个(其中仁和区5个,米易县5个,盐边县7个),占全市44个乡镇的39%,全市共有少数民族村171个,占全市352个村的48.6%;民族地区面积394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4%。

  近年来,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工作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全市工作的大局统筹安排部署,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各级政府抓住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定点扶贫等措施,不断促进民族地区发展,部分地区开始从贫穷逐渐走向富裕。坚持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入手,整合民宗、农牧、交通、水务、扶贫等部门资金加强民族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村村通”工程初步改善了民族地区3.65万群众的交通条件;通过水利建设和抗旱救灾工程改善了民族地区1.12万群众饮水及1.1万亩土地灌问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了民族地区核桃、烤烟、芒果等经济林果种植面积和牲畜养殖总量,不断拓宽民区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实施“两免一补”、新农合等工程,民族地区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不断进步;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到了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享受民族待遇县税收分享政策、凉山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增加省级民族资金投入额度等扶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2年8月,在奋力推进攀枝花跨越发展、努力实现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目标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边远民族地区发展座谈会和攀枝花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同时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县(区)基层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普遍认为,该文件体现了民族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结合,是促进我市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较长时期内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民族工作的重点及措施,为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夯实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增强了巨大的发展动力。

  通过本次调研,我委认为:当前全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明显改善,民族关系更加和睦,近年来的民族工作卓有成效并取得了很大成绩。

  二、困难及问题

  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我市少数民族大多散杂居住在地处边远的高寒山区,生产和生活条件依然很差,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等诸多要素仍然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民族地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任务极其艰巨。在民族工作推进当中,还存在部分政府部门的干部主动帮扶民族地区发展的工作意识不够强,对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够好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贯彻落实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部分干部对主动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意识不够强,政策落实不够好

  攀委发〔2012〕12号文件出台后,县(区)部分领导和基层干部就文件中相关工作要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个别县(区)至今未建立落实此项重要政策的工作机制,相关政府部门之间还未形成工作合力,事实上存在涉及民族工作的诸多综合事务,本应由多部门共同协作推进,而目前仅靠民宗委(局)一个部门来承担处理,这种情况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民族地区发展投入,攀委发〔2012〕12号文件明确规定,享受民族地区政策待遇的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县(区)按增值税、一般营业税等8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县(区)收入的20%,设立本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不宜列入新村建设的农户实施住房、厨房、厕所、庭院、圈舍改造补助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目前,各县(区)在贯彻落实该项政策时出现不同程度的打折现象,该项资金在个别县(区)至今仍没有落实到位,存在利用民族地区其它各项事业专项投入进行综合拼凑,账面冲抵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额度。目前全市统一规范该专项资金的提取及管理使用的办法还没有制定出台。

  (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投入力度不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调研中了解到,受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投入力度的现实局限,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依然落后,加快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如:道路交通方面,目前仅初步解决了主要行政村所在地的道路通畅,由于建设投入强度不足和规划覆盖限制,再加上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影响,多数社(组)道“晴通雨阻”现象十分普遍,全市民族地区仍有51个村的村道完全未硬化,47个村的村道局部硬化,106个社仍不通公路;由于水利设施老化和建设不足,民族地区和二半山区以上的还有近9万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问题;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发展种、养植培育主导产业过程中存在投入少、产量小、品质差等问题,特别是产业基地建设中的后期管护粗放,相关方面综合扶持力度不够;产业培育中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缓慢,产出效益不高。总的来看,基础设施落后和产业发展缓慢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依然突出。

  (三)科技普及不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难度大

  少数民族地区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劳动技能的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留守群体由于整体素质偏低,加上观念滞后,对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型农业技术接受程度低,进一步加强科技普及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在技术人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基层实用人才引进困难,现有人才很难在这些地区安心工作,农业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严重,不利于农业新品种、种(养)殖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产业发展。当前还存在少数民族考生很难考进公务员队伍的情况,导致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匮乏、基层干部队伍老化现象突出,干部和人才面临断层危险。县、乡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十分希望组织上加大民族干部培训交流的力度,村、组干部、产业示范大户业主普遍要求组织必要的外出参观学习,借鉴与拓展相结合,促进民族地区干部队伍成长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几点建议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就没有全市的发展进步,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全面小康,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将直接影响全市“四个翻番”目标的实现。对民族地区而言,巩固发展成果、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缩小与全市发展差距,实现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这也是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对加强和做好全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做好对《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贯彻落实工作,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住地区,民族的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关全市稳定和发展大局。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全市各级干部应当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解决和深化认识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市委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纳入工作大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措施,凝聚力量,壮大工作合力,奋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二)强化攀委发〔2012〕12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要在继续切实用好国家和省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攀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机制,建议市政府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贯彻落实攀委发〔2012〕12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项政策具体落实到民族工作事务中去,不断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业优化升级、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步伐。

  (三)重点督促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此项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

  攀委发〔2012〕12号文件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设立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对各县(区)专项资金提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尽快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提取、限定用途,专项管理,严格审计,确保该项资金按要求足额落实,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相关项目提供投入支持,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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