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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4-04-18 17:06:0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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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完善监管体制,遏止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近期我们根据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研的通知》的精神,在本县范围内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加强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把它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我县积极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建立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并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与此同时,我县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将廉政建设融入项目管理工作全过程。所有这些对遏止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起到积极作用,有效治理和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通过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完善监管体制,有效遏止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妨碍工程建设市场正常、规范运作的突出问题,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六方面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工程。

  三、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治理、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着力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要着力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分包、工程变更设计、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人员自我约束、征地补偿费用管理等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项目法人的权力运行,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二是健全工程建设市场诚信档案库。对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库,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记录,接受招投标单位查询。三是完善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制定出台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管理办法,及时公布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对违反工程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四是建立严格的工程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要确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和作为这种条件体现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将那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场。

  2、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针对当前工程招投标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操作不规范,串标以及中标后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制定工程勘测设计、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二是加强资格预审工作。逐步推行招标人从省、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公正、透明度。三是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合理低价投标人中标,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的需要。四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全面实行工程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逐步推行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的招投标。

  3、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深入开展工程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项目“四制”、安全责任制、廉政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严厉惩治推动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要坚持由项目主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责任,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4、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控制制度。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细则,有效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现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变更,杜绝随意扩大项目规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概算调整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二是建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同时,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并报纪检监察组织备案。签订廉政责任书的双方应自觉履行廉政条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实行严格监管,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严格把关。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经常性地对廉政责任书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廉政责任书执行到位。

  5、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制

  要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制度(简称代建制),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实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和资金直拨制度,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要重点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领域扩大推行代建制。

  6、建立建设工程监理监督制度

  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中介监理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建设工程监理监督制度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施配备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各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监理资料是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能否及时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各验收环节的监理控制措施和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项目监理的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7、加强项目标后监督管理

  要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对建设项目标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包、分包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并对管理中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同时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不定期检查、抽查、专项稽查等方式,对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情况、项目经理变更、监理人员工作情况和施工转包分包、中标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或建设单位报告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发改局(招管办)要加强行政主管部门标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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