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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0-09-17 16:41:3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不断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打击文化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活氛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县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6月,全县依法取得了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共有62家。其中网吧12家,分别在县城5家,镇3家,镇2家,、镇各1家;电子娱乐场所5家,分别在县城4家,镇一家;歌舞娱乐场所16家,分别在县城14家,镇2家;台球娱乐场所2家,均在县城;经营性演出团体2家。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网吧、电子游艺行业中存在大量无证照经营行为。根据现有摸排数据统计,仅县城范围内就有42家电子娱乐场所、5家台球娱乐场所、17家打字复印单位尚未依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2、网吧、电子娱乐场所及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现象严重,部分歌舞娱乐场所还存在噪音扰民行为。

  3、电子娱乐行业中普遍存在“利用游戏机从事赌博活动”的经营行为。

  4、市场监管部门中还存在“以罚代法”、“人情执法”、“相互推诿”等不良现象,这也是导致我县文化市场中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主要工作措施

  1.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网吧监管一直是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领导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更是文化行政执法的重中之重。我局为加大对网吧市场监管力度,多措并举,大力整治网络文化市场。一是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迷网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认清危害,远离网吧,并调动全社会力量努力在未成年人中间形成“我不进入、劝他不进入、不让他进入”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求网吧经营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做维护节日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模范。三是积极协调与公安、工商、联通、电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形成了合力。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严厉打击隐藏在乡镇、农村的黑网吧,主动开展对黑网吧的摸排和线索搜集工作,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和取缔。

  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我县网络文化市场日趋规范,全县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明显改观。

  2.严厉打击盗版书报刊、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严查盗版的集散区域,加大对印刷厂家的监管力度,在源头上掐断非法出版物在我县的蔓延,维护了正版图书市场的正常运营,有效净化了我市出版物市场。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全县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活动,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干净彻底地清缴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坚决遏制当前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进一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3.加强演出、娱乐、电子游戏市场监管,严打违法违规活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色情淫秽表演等违法违规活动,将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场所作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对全县娱乐场所进行大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和夜查,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超员经营、设置违禁机种以及无证经营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促进演艺市场健康文明经营。继续对非法电子游戏实施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促进我县文化娱乐产业朝着繁荣、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4.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治理活动。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局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通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普查,对校园周边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书刊店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逐一登记,做到心中有底数、整治有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出版物市场进行重点清理,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和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杜绝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流入市场,进入校园。在我县高考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了对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场所、街头商业演出等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5.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市场集中整治。2011年8月至10月,县委、县政府组织文化、公安、工商、消防等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吧、电子娱乐场所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无照经营和赌博、变相赌博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期间,我局积极组织执法力量,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通过采取电子监控、日夜巡查和错时执法等手段,有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目前,我县网吧、电子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保持对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扩大正面效应,减少负面影响,努力化解文化市场运行中的矛盾纠纷,坚持“打扶并举”,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市场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打击整治非法经营活动(场所)攻坚战,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坚持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落实责任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年度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大力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2.科学管理,引导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在规范和管理好现有市场的同时,科学制定市场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本身的优胜劣汰作用。引入企业破立机制,让市场来调节经营者的数量和质量,既满足当地市场的需求,也促使经营者竞争,把落后的、不守法的经营者淘汰出游戏行业。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引导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网吧连锁工作。全力推动全县网吧连锁经营工作,通过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的连锁网吧,有效地挤压违规网吧生存空间,提高网吧违规成本,从根本上解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网吧市场“小、散、乱、差”等问题,努力将我县网吧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实现文化消费需求多样化的新场所。

  4.继续抓好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抓好网吧等营业场所业主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文化经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5.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在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继续抓好文化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的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

  四、工作建议

  由县政府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强调文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杜绝部门间相互推诿、人情执法等行为。出台《县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及《县网吧、电子娱乐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工作重点,强调部门职责

  1.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根据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文件;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做好文化经营场所的设立、变更、年审、注销等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

  2.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工商部门加大对全县无证照经营网吧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同时配合文化部门做好文化市场其他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对发现的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要立即依法取缔,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查办过程中发现经营场所涉黄、涉赌、涉毒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公安部门在查办治安、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经营单位擅自开展文化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3.严厉打击经营场所涉赌博行为。公安部门加大对文化经营场所利用计算机、游戏机等设施、设备从事赌博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电子游艺场所设置的游戏机机型、机种、主板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设置有赌博功能的,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4.加强文化经营场所日常监管。文化部门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严重进行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对案件查办及处罚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环保、通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支持。

  5.加大“噪音扰民”现象整治力度。环保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文化娱乐场所的噪音排放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边界噪音超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方可恢复营业。

  6.确保经营场所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过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营业。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部门认真履职

  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文化市场领域相关执法部门,要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行政原则融入到对文化市场监管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之中,对涉嫌越权行政和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加强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对依法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行动;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把我县文化市场推向良性的、健康的发展轨道。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成文化综合执法大队从事业编制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过渡。增加执法人员配备、核定专项办公经费,解决执法车辆、摄像机、服装等执法装备,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五)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引导市场发展

  采取“疏堵结合、打扶并举”的方式,在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根据赣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县网吧、电子娱乐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区域人口密度、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建设规划等因素,逐步调整市场布局,适当开放文化娱乐场所的总量控制,加快推动我县网吧、电子娱乐经营场所向集约化、档次化、规模化发展。

  1.制订发展规划。根据赣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按我县50万人口计算,可审批设立网吧16家(每1.5万人设立1家)、电子娱乐场所20家(每2.5万人设立1家),目前我县已设立网吧12家、电子娱乐场所5家,尚可设立网吧4家、电子娱乐场所15家。建议逐年增加场所设立审批数量,在未来三年内每年增设网吧1家、电子娱乐场所5家。

  2.调整市场布局。目前我县存在的42家无证照电子娱乐场所中,很大一部分是“一人多店”,即:一个投资人设立多个门店。建议在场所设立许可审批时,强制性要求其对现有电子娱乐场所实行“多合一”,否则不予办理设立许可。同时,根据我县区域人口密度、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建设规划等因素,对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门店数量、门店规模等提出要求,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不予办理许可或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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