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家》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 篇1
我期待的寒假已经开始啦。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绘本书,插图五颜六色非常好看。
我挑选了其中一本《罗西相当发明家》,里面的插图实在是太漂亮了。读完发现罗西这个小女孩非常的厉害,会的那么的好,我很喜欢。
一开始罗西是一个很开朗活泼的小女孩,但是当她把她的作品送给叔叔的时候,叔叔确忍不住大笑起来了,罗西就感觉她自己做的`东西不够好,所以叔叔不喜欢。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大胆的做东西了。直到有一天,她得姨妈来到她家,看到罗西做的飞机飞起来了,就开怀大笑起来,罗西当时非常害羞,因为她害怕被嘲笑,但是姨妈笑的原因是罗西太棒了,小小年纪,第一次做飞机就起飞成功了,虽然没有坚持多久,但是已经成功了飞了起来,听到姨妈的话之后,罗西倍感信心,又重新把她的飞机进行调整改造,受到姨妈鼓励后的罗西非常认真,再也不怕被嘲笑了,因为她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一次不可怕,一定要不断的尝试,一直的坚持,才能成功。
我也想像罗西一样,长大成为一名画家和舞蹈家,我喜欢画画和街舞,我想跳酷酷的街舞给我爸爸妈妈看,刚开始学街舞的时候跳的非常累,一直想放弃,但是我知道了罗西的故事之后,我就浑身是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要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要付出努力,要不断的学习,进步,这样未来的某一天,我就能像美术老师和街舞老师一样,画出美丽的画和跳出来酷酷的街舞。
加油,我可以的!
《家》读后感 篇2
从小妈妈就一直鼓励我一定要坚强、勇敢而且要自立。
我从小就比姐姐有主见,也比姐姐吃饭好,甚至我一生下来就比姐姐重。不管做什么事情我都有自己的想法,而姐姐却不同,她一向喜欢跟随别人的想法,没有什么主见。如果我不认同别人的观点,我会坚持我自己的想法。有一次家里装修,在粉刷我卧室的时候,家人建议刷白漆,而我却认为刷蓝色的漆更会体现出屋内的清雅。于是,在我的一遍遍要求下,爸爸把我的卧室刷成了淡蓝色。
我还经常会为家中大小的事情想办法,提建议,让它变得更完美。也希望爸爸妈妈把我当成一个小大人。尊重和采取我的一些建议。我是个急性子,什么事都等不了一、两分钟,但在“吃”这一方面,我是极为有耐性的。我会为了能吃上一小笼包子,耐心地等上两刻钟。
我从小就很勇敢。记得有一次,我好像才一岁半,那时的我呆乎乎的.,对什么也很好奇,尤其是对正工作着的电饭锅,我的好奇之处是:它会从一个小孔隙中冒出乳白色的气儿,这对于我来说特别神奇,所以我总是在它工作时在旁边细细的打量着它,有时还会想:里边儿不会是有大怪物吧?当时的疑惑现在再回想起来,觉得当时我好可爱!大约打量了四五天吧,我才勇敢地伸出了我胖乎乎的小手,去触摸了它一下,结果我的小手就马上红了一片,我并没有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哭哭闹闹,而是若无其事地在妈妈怀里慢慢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我起床了,也没有像其他小孩子一样哭闹,依旧高高兴兴的,我起床第一件事不是揉眼,而是看我昨天烫伤的手指头我看到了鼓鼓囊囊的小白泡,不但没有哭,反而笑了起来,虽然有些疼,但我却感觉很有趣。我也很疑惑为什么我那么爱观察,大概这是我天生的本能吧!
我真是我家的小小女强人。
《家》读后感 篇3
世上的爱有许多种,我们经常书写或读到一些子女对父母的爱,丈夫对妻子的爱,学生与老师的爱,恋人之间的爱等等,我并不否认这些爱对我们意味深重。这些爱是我们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做好这些或许也是我们完美的人生。
今天看了《把乐带回家》这部片子,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大爱,一种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片头一句话却让人深思,说,有个房子不一定有家,有爱天下无处不为家。家如果没有爱,便形如地狱,不如没家。有爱,不管人在哪里,处处透着温馨,就能感觉四海为家。
这部片子主要讲述的是一群身在外地准备回家过年的人,他们在春节前夕坐大巴车回家,却逢大雪,走到半路又遇雪崩,被困荒郊野外。于是几个好心的人带头寻找出路,寻找落脚点,终于他们找到了一个废弃的休息站,让一群挨饿受冻的人们暂避风寒。一些人拿出衣服,毛毯让给孕妇,身体单薄的人披上取暖。而两个奸商,在天气恶劣,粮食短缺时趁机卖高价食品,赚黑心钱,让人不齿。后这两个人经过感化,也无私得分给了大家,就这样他们相互帮助,共度了一个个难关。他们找到了家的感觉,由于雪崩封路,他们派出一人寻找救援,其中有一经过感化的.人,愿意出去寻找。这样过了几天到了春节,他们就在这里度过了一个特殊的春节,后来,派出去寻找救援的人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来救援队,让这些人们得到了救援。
看完是那样的感动,真正理解了有爱就会有家,有家就会有快乐的含义,什么是家人?有爱人人都可以是家人,让我们唱着“相亲相爱”这首歌,面带微笑,释放心中的爱,去迎接那美好的明天吧!
《家》读后感 篇4
我读过很多国际大奖小说:有《五毛钱的愿望》、《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的郊外》······但我觉得都没有《桥下一家人》这本书好看。
《桥下一家人》主要讲了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叫阿曼德。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他们的.妈妈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赶走他们。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而这三个孩子也早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来看待。他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某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人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的美好。三个孩子就是因为有着一颗善良、友好的心,最后才会得到阿曼德的理解与帮助。本来,阿曼德发现他们占了自己的地盘,是非常生气的。但当他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小女孩跑过来抓住他的袖口,恳求道:“请别急着走,我们会把你当做我们的爷爷。”于是,阿曼德虽然嘴上在抱怨,但还是打开了行李。这就说明孩子们对阿曼德是友好真诚的,阿曼德才被深深地打动了,而且舍不得离开这三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现在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使我更加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一颗善良的、友好的心,关心别人、尊重别人,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与信任。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给我了启发,让我的人生的道路更加宽广。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 篇5
在寒冷的冬天里,四颗纯洁又而善良的心,似乎送走了冬季的冰冷,带来了春天的温暖,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桥下一家人的爱……
这本书的开头作者就写了老流浪汉阿曼德最讨厌的是——小孩子,书中阿曼德说“小孩子们就像八哥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讨厌……”但是老乞丐阿曼德回到住地时,他又惊讶又生气,原来是他以前住的地方被三个小孩和小孩的母亲组成的一个家庭占走,由于他们的母亲在外面打工只有三为孩子和小狗住在帐篷里,三位小孩里最大是叫苏西,然后叫保罗,最后叫伊芙琳。
慢慢的,老流浪汉阿曼德就天天带孩子们进城市里逛逛,因为,阿曼的'是他们的亲爷爷,但他那善良的心也被孩子们给偷走,也正如米勒里当年说的那句话一样……可是我感觉老流浪汉阿曼德的认定是错误的,因为世上不管是什么东西,还是人,都有自己的短处,也有自己的长处,要看清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也要看清别人的长处和短处,不能光看别人的短处,只看自己的长处,也不能只看自己的短处,光看别人的长处。
我们四年级(上)时有一篇叫《一路花香》的这篇课文道理和这一样,完好无损的水管骄傲自大,可没有想到破损的水罐也有它自己的长处。所以,我觉得小孩子虽然小孩子看起来愚昧无知,但是小孩子也是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
老流浪汉阿曼德得知孩子们的愿望是一个家,所以他就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合适的工作,“用柱子”撑起了一个美好的家庭。
《家》读后感 篇6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7
《那一年在奶奶家》是一本充满幽默、爱和写实的小镇故事,里面是在述说那时芝加哥面临 一场经济灾难,所以本书的女主角梅莉必须搬去跟他奶奶住,这样他们家的经济负担会比较松.虽然她一开始不习惯小镇的生活,很想回到芝加哥,可是一段时间 后,奶奶的爱心感动了,家人又有固定的薪资和工作,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同时在这里认识了许多好朋友, 所以梅莉开始喜欢小镇 不再留恋芝加哥!
在现在这种社会里,有很多人跟梅莉一样是属于隔代教养,也就是由祖父母抚养,而不是由父母亲自教养的,大部份造成隔代教养的原因是父母离婚,或是父母 忙于工作,但也因为年龄的`差距,或掌被教育程度的不足,往往造成小孩在功课和人品上缺乏比较正面的教导,所以产生偏差的问题,导致有些小朋友因此学坏,加 入帮派,成为未来社会问题。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奶奶,他很有份量,不过他身手敏捷,例如,那天晚上抓狐狸的时候,简直比男生还厉害。 还有,他也很会赚钱,虽然没有骗钱,不过实际上像抢劫。奶奶也很幽默。
这本书,让我领悟,爱不能用说的,应该要是实际的行动,别人才能感受的到,爱也是一种包容,不过需要牺牲,就像书中奶奶为了完成梅利见侨依的愿望,而卖掉珍贵的狐狸皮。
《家》读后感 篇8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肩挑一个家》的书。这本书上的内容很感人,10个故事一点点地温暖着我的心。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盏温暖的莲花灯》和《穿越恐怖地带》,这两个故事让我意犹味尽,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一遍。
《一盏温暖的莲花灯》中的主人公李晨瑶是一个聪明又乐于助人情的小女孩,她为了让一位孤独和凄苦的老奶奶快乐,便和同学带上好吃的东西去看望老奶奶,还展示了各自的才艺。通过大家真心的付出,最后和老奶奶成了知心朋友。而《穿越恐怖地带》是说邵帅的妈妈患上了白血病,需要通过骨髓移植的'方式来救妈妈,可是没有人来给妈妈捐赠骨髓。为了自己的妈妈,邵帅决定移植自己的骨髓来救妈妈,和恐惧作斗争。
《一盏温暖的莲花灯》中,李晨瑶用善良的心去帮助了一位孤独的老奶奶,让她变的开朗起来,而那盏老奶奶亲手做的莲花式灯,包含着老奶奶对小晨瑶他们的感激之情。在生活中,我们身边也会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不应该对他们另眼相看,而是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关心他们。《穿越恐怖地带》是表达了一个孩子对于母亲的爱,虽然面对的是冰冷的的机器和恐怖的手术台,可他为了妈妈,依然勇敢地“睡”了上去。
《肩挑一个家》是一本让人看了就禁不住流泪的书。大家可以找来读一读,一定会让你有所启发。
《家》读后感 篇10
《家》这部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 篇11
人从出生开始,就拥有了记忆,可惜脑容量有限,所以有些事,时间越久,就越会淡忘,直到自己完全想不起来,可是有一种记忆,哪怕是经历几十年,都不会忘记,那就是味觉记忆。这份记忆,被长辈们深植在我们心中,无论以后走到天涯海角,只要一吃到它,不禁就会冒出一句:“这是我儿时的记忆。”
小时候,和外婆一起生活,而属于我的那份味觉记忆,就在那时深深植入我的心中。外婆很能管家,而且她有一副好手艺,那就是做泡菜,每回吃饭,我总会去捡几根泡菜来吃,一入口,总会发出清脆的吱吱声,一股清冽的味道,一直停留在我的口中,令我久久不能忘却,我曾经看见过外婆做泡菜,外婆的泡菜。都是选用当季最饱满的蔬菜,红的绿的,让幼小的我好奇不已,外婆将蔬菜先晒一晒,经过阳光和空气的塑造,蔬菜轻微脱水,外婆的`一双巧手,将其工工整整的排放在坛子里,坛子是玻璃做的,全透明能让我看到里面的一切,外婆把它放在院子里,静静地等待益生菌的工作成果,历经十五日的等待,出坛了,夹起一块泡菜,吃下去,依旧是那份难以忘怀的清冽与酸爽。
现在虽然外婆已经离我而去,可是那份味道,却在我心中难以忘怀,我相信,总有一天,在我长大以后,我也能将这份味觉记忆,深植在我的后辈心中。
文中写到:“而所有童年的甜蜜与幸福的回忆就会跟着那一碗自制的面食回到眼前,回到心中了不是吗。”是啊!这甜蜜的回忆何尝不是自己的味觉记忆呢?上一代人将自己的味觉记忆传给下一代人,这种传承,将会使这种味觉记忆成为一个家族的味觉记忆,代代传承!
《家》读后感 篇12
他只有8岁,却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只是为了近距离看主人的那把小提琴,却不幸遭到主人的打,含恨死去了。他就是显克微支笔下的小音乐家——“扬科”。
一个酷爱音乐,而且具有卓越的音乐天赋的少年扬科,却因家境十分贫苦,8岁就当了牧童。无论走到哪里,他总能感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声音所饱含的美。田野里的小虫,果园里的小鸟,河边的.青蛙……它们的声音都让扬科陶醉。如果能有一把小提琴,哪怕只让他摸一下,他就满足了,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心愿呀!他知道主人家有一把小提琴,但绝不会让他这样一个穷孩子去看一看、摸一摸的。夜晚扬科喜欢音乐的情感战胜了心灵的恐惧,他走进了食具间,结果因不小心碰动了琴弦,被活活打死了。临死之前,他还在听着燕子的歌声,小溪边的笛声……陪着他的只有那把树皮做的小提琴。
文中的白桦树在号叫,我的内心也在号叫。为什么他们的心像冰山那么冷,像石头那般坚硬?为什么他们要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力,就把穷人当狗一样看待?对,是它,是那个在剥削制度下、吃人的社会,是那黑暗的时代害了他!
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不是学画画就是学弹琴,或是书法、舞蹈……我也不例外。在我七岁时,爸爸妈妈就买了一架钢琴送给我,我便开始了我的学琴生涯。可我却不珍惜,一说起弹琴就犯愁,不断跑去喝水、上洗手间,尽量缩短练琴的时间,常常惹得妈妈大发雷霆。我把弹琴看作是一种负担,想想真惭愧啊!
扬科,我会为你再次拉起生命的旋律,让你听听我们幸福少年的心声!
《家》读后感 篇13
《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从不同的角度写了十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以稳诚勇智,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而给我留下影响最深的是中国乡镇企业上市“第一人”——鲁冠球,读《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有感。鲁冠球相貌普通,却有聪明的`大脑和坚韧的性格。由于一次招工,他实现了自己的工人梦并对机械工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好景不长,鲁冠球又回到了农村。回到宁围后,他开始了他的追梦路程。从农民到工人,再从工人到农民,再从农民到创业者,鲁冠球几经起伏却始终没有倒下。
鲁冠球一生有两个特点最明显,也最为闪耀——一是勤,二是稳。这是文中的一句话,他的勤在于收购时和他的同伴们骑着自行车,在杭州的大街小巷中收购废钢铁,再用人力一点点儿地拖回厂房,他的稳在于做每件事都非常小心谨慎,在稳中求进,读后感《读《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有感》。不过也应该看到,鲁冠球并不是一味地只追求稳健,他是个勇于锐意创新,不断突破自我的人,拥有敏锐的眼光和坐观全局的洞察力,只不过在行动上总是三思而为,考虑周全。
企业家虽然与我们没有什么太大的关联,但是他们成功的秘诀对我们的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作用。就说说学习吧,爱因斯坦曾说过“成功等于99%的努力加1%的灵感”。首先,你要认真地去面对它,要多思考,其次,我们需要不停地钻研它,想方设法地让答案更完美,让题目更严谨,最后,我们要有创新的精神,多询问身边的老师或朋友。一个“甲子”,一个轮回。中华儿女生生不息,继往开来。改革还会继续,风险和曲折依然潜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鼓足勇气,一路向前!
《家》读后感 篇14
《菲格家的幻影》是一部杰出的小说作品,在出版不久之后,它就赢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这非常了不起。讲述了一个叫蒙娜的女孩同一个孤僻自闭叛逆任性的坏姑娘变成一个宽容懂得感恩的好姑娘的故事。这本书融入了感情智慧与想象。
它的作者艾伦·拉斯金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插画师和设计师艾伦创作了几部好评如潮的作品,其中包括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的作品,《威斯汀游戏》,以及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的作品《菲格家的幻影》可惜的是,艾伦于1984年8月在纽约去世享年56岁。
起初,主人公蒙娜怎么也无法融入菲格家这个奇怪的大家庭,她讨厌自己行为古怪的亲戚们在菲格一家众多成员中,她只爱她的'舅舅佛罗伦斯,但是后来舅舅去世了,她坚信舅舅去了卡普里,一个能发生奇迹的地方……最后蒙了,在家人的关爱下,明白了家的含义。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在蒙娜昏迷不醒时她的母亲一直在跳舞,希望蒙娜可以听见然后回到他们的身边;她的父亲也一直守在她的床边握着她的手希望她能回来;表兄菲多也举着欢迎回家的牌子;杜鲁门舅舅为了去卡普里,不惜把自己的两只胳膊都弄断了,就为了带蒙娜回家。蒙娜被亲人们感动心里的仇恨也被家人的关爱融化了。
蒙娜昏迷不醒时还做了一个有趣的梦,在梦里她来到了卡普里看到了她心爱的佛罗伦斯舅舅,还有海盗、大海和沙滩。有狂风巨浪、有精彩的歌舞表演等在梦境中出现的这些幻影瞬息万变,离奇古怪具有十足的魔幻特色。
总之,这本书是一部融入了感情智慧与想象的作品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尊老爱幼,做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它还告诉我们要遵循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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