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6-04 08:06: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刚刚合上《骆驼祥子》,心中的荡荡悠悠,始终不肯化去,如织,在心中织出一幅动态的图画,演绎着一个,一个悲惨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祥子来自中国农村,这个破败凋敞的背景,祥子来到城市后选择了拉车,他以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以及她的热情与坚持拥有了中第一辆车,成为了自由的上等车夫,但命运不公,他的车子被兵抢去了,祥子并没有灰心,依然努力,牵回了三只骆驼,又攒足了钱,可这笔血汗钱又叫骗子骗光了,之后,祥子与虎妞结了婚,又拉上了自己的车,但随着虎妮的去世,祥子人车两空,他开始自暴自弃,向命运低下了头,他堕落下去,吃喝嫖赌,成为了的垃圾。

  我愤恨不已,感叹下层社会的不公与,感叹人精神的变化与脆弱。

  祥子从之前的坚强与对的热爱永坠黑暗,我很遗憾,也很,老舍先生通过祥子对吃人的旧社会进行了有力的控诉,对广大人民群众悲惨的命运作了诠释。

  思绪依然飘飞,可已经看到了现实的生活,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有一颗聪明的大脑,却经历不起一点挫折,我们有良好的条件,却不想浪费一点力气。

  每一个时代的社会都相仿,只是形式的区别罢了。

  我们能看到,每栋居民楼里都有没有经济收入半个月不出门的“宅人”,每条大街上都有乞丐,大多数竟还是壮年人,每所学校门前都有一群无所事事不肯上进的混混,也许,他们曾经都渴望奋斗,憧憬,然而现实的一次次打击让他们失望,他们开始在社会的黑暗面生存,他们突然发现,堕落的是如此痛快,却又如此痛苦,被别人鄙夷的感觉是难以忍受的。

  这个社会,虽没有了战争,没有了富人的权势压迫,却有另一种形式的竞争,有着另一种黑暗。在这样的社会中,处处是要求,处处是心机,甚至是尔虞我诈,这样的环境,与之前的旧社会相比,哪个更加艰难呢?

  祥子就像社会上刚刚开始的青年,他满怀,可社会变化莫测,一次次跌倒,让他们失望,质问一切,所以放弃了一切。

  唯一的.出路,也不算唯一的方法,只有和困苦发生一次次碰撞,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才有获取成功基本的权利。

  作为一个学生,只有和书本、题目较劲的余地,学校中,你有朋友,老师。假若你一次的失利,便会引来许多人的关注,许多人的嘲笑与自卑,给你安慰的似乎只有书本和自己的小拇指。

  可是,这在人生的成功中,又算得了什么!若现在放弃,只是过早地否定过了自己,而祥子告诉我们,这样做有多可怕,所以,努力吧,让成果戳穿懦弱!

  到最后,映照了一个耳熟能详的道理:只有坚持到底才是胜利。当然,这需要我们与环境的磨合与变通。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篇寓言小说是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它打开了我的心扉,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有四个虚构的主人公: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嗅嗅能及早嗅出变化的气息。匆匆能迅速开始行动;哼哼因害怕变化而拒绝变化,使事情变得更糟;唧唧当认识到变化可以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调整自己适应变化。

  这四个小家伙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他们生活了很久,突然有一天,奶酪不见了!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破了他们的生活规律:嗅嗅和匆匆随变化而动,穿上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去寻找新的奶酪,并很快找到了更多更新鲜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则对变化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踏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会感觉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在各种变化中茫然失措。先是追问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度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生活的迷宫很大,你如果滞留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的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个被变化所迷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想要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问题所在。

  世界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对应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自己新的“奶酪”。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和我妈妈一起读了《格林童话》中的(渔夫和他的妻子)这篇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渔夫和他的妻子住在海边破旧小屋里,一天渔夫在海边遇到一件奇怪事,他钓到了一条比目鱼。

  比目鱼对渔夫说他是中了魔法的王子,求渔夫放了他并说会报答渔夫。于是渔夫回到家中告诉了他的妻子这件奇怪的事,他的妻子要渔夫去找比目鱼要一座别墅,比目鱼满足他的要求。

  渔夫的妻子又提出要宫殿,比目鱼也满足了他的要求。渔夫的妻子又提出要当女王,要当皇帝,要当日月的主人,最后比目鱼说你的妻子只配住在破旧的小屋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贪得无厌,做人不能不劳而获。妈妈说:这道理一定要记住,虽然你现在不理解但是随着你的长大你会慢慢懂得其中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暑假里,由于妈妈的推荐,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合上书后,我感触良多。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触礁,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之后,他在荒岛上自力更生,奋斗了28年,终于在他51岁时重返英国。

  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面对自己一人流落荒岛的命运,他没有被打倒,而是克服了自己的悲痛与绝望,与大自然展开了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智慧和他那坚强的意志,建起了一座自己的住宅。因为坚强与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还有了自己的家具、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支撑着他,或许他早就冻死、饿死了。

  读了鲁滨逊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曾经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攀岩,一路上我兴致勃勃的,发誓一定要攀上顶峰。结果,在工作人员宣布规则时,我的腿就有些软了;在攀爬到将近一半时,我的手也有些抖了;在快要接近顶峰时,我的意志已经消失殆尽,没有了再往上爬的勇气,之前的'攀岩誓言也忘得一干二净,大脑似乎停止了运转,只顾着大喊工作人员,让他们赶快放我下来。

  想起这件事,我不由得对鲁滨逊更加佩服了。鲁滨逊遭受了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放弃,而我只是遇到了一点小困难,就退缩了,真惭愧啊!

  也许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一样身陷险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要用坚强的意志去面对生活,练就生存的本领。无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不能被吓倒,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去克服,要始终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和鲁滨逊一样成为人生的赢家。

  思及此,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一句话:最美的雪莲盛开在陡峭冰崖,最美的风景都在险峰之上,我们要伸出勤劳的双手,坚强不屈、知难而上、迎向风雨……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读这本书的起因,想来是多少带有点荒谬色彩的。

  人大多喜欢仪式感,特别是对于整数倍的月、年而言,我猜这大概是从古人以天体运动记录时间和岁月后,便深深刻于潜意识之中的习惯吧。我是在20xx年的7月,和两位同学一起乘飞机降落到海口的,而如今正是我来到海南海口的第三年整,两位亦是朋友亦是室友亦是同事的同伴,已经陆续回了家乡,但我仍留在了海口。因着这份整数倍的纪念感,我很想找个机会读读海口。

  《海口日记》是我在之前看书的APP上搜索“海口”二字时,第一个蹦出来的书名。当时我想,这大概就是个不知名的作家,用日记体的形式记录其在海口的所见所闻吧,但倒也正好符合了当下我想多了解海口的目的。

  而等到收到快递拆封的那天,通过扉页和目录我才知道,书籍《海口日记》是由作者不同时期的中长篇小说节选汇编而成,而文章《海口日记》只是作者所写的中篇小说之一。通过百度我甚至发现,该书在豆瓣这样文青聚集之地,居然获得了8.8的高分,作家潘军更是中国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

  我大概是误打误撞找到了本正统意义上的好书吧,藉此也逐渐找回了睡前看会儿书的习惯。除中篇小说《海口日记》《南洋画廊》外,其他与海口相关的小说节选则寥寥,但仍不妨其以独特的故事性去吸引人去完成阅读。比如《重瞳·霸王自叙》,从项羽第一人称的心理叙说,以作者纯主观的角度,去重构了楚霸王项羽的一生,小说中的事件几乎都能找到历史出处,但又对其进行了故事化的加工,在读起来觉得合理的同时,又不由得暗赞作者文字的功力与幽默感。

  在序言中,作者曾把小说比作是茶,作家是茶叶,而读者是冲泡茶叶的水。但对于《海口日记》这本书,因着这于海口工作生活三年整的执念,作为读者的我似乎向自己的杯里倒入了太多的水,茶叶的味道反而相对淡了些,于是到头来落于笔下的,竟成了我自己的海口日记。

  我对海口的第一印象是云,它也是我三年前第一次乘坐飞机来海南,从机窗向外张望这座南方岛屿时所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我下飞机时,从美兰机场向市区方向望去,云层如一群群迁徙的非洲兽群,随着风在城市的上空缓缓移动,而我就像在灌木丛里静静看着这一切的渺小观察者。事实上,刚来海口的那两个月,我在身处室外时的大部分时间中都是仰着头度过的,我的手机相册和微信朋友圈也基本被关于天空和云朵的'照片充斥。

  海口夏天最常见的天气便已经是北方难得一遇的级别,蔚蓝天空幕布下的白云足以打败一切滤镜,而若碰上海口难得一遇的好天气时,天空的蓝和云朵的白便一改往日的和睦融洽,开始形成分庭抗礼之势:蓝不是别处温柔的蓝,而是蓝的静谧和厚重,蓝的纯粹又张狂,仿如光线都无法完全照射进的深海,包容却又吞噬万物;白也不是别处柔弱的白,而是白的成群结队摩肩接踵,白的内敛又侵略,两者之间的界限竟因彼此的极致而开始变得泾渭分明起来。

  可到了傍晚时分,双方在太阳的炽晒下偃旗息鼓,浓妆艳抹的晚霞又粉墨登场。火烧云是海口晚霞的基本款,相较于我在武汉看到的如薄纱般的彩云,海口的晚霞则更像是一团团浓稠的搅搅糖,在本就宽敞数倍的天幕下层层铺开,色彩随着日落变得越来越厚重深沉,直至遁入黑夜;倘若白日两者战至酣畅,战场“血流成河”,今日的晚霞更是会出现罕见的嫣红,颇有点魔幻色彩。

  天上的云若遇冷,便成了雨。尽管雨也是各处常见的自然现象之一,但同云一样,海口的雨也在我三年的生活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对武汉的雨的记忆集中于梅雨季节的粘稠感,以及冬天降雨时的寒冷彻骨,相较之下,海口的雨则显得干脆许多。

  大多数时候,海口的雨都带着如夏日阵雨般的爽快个性,要来的时候,若是在明朗无云的日子,猝不及防间一两滴雨水滴到脸上,便见路上骑着电车的人们纷纷驶至荫蔽处,下车穿起了雨衣,或是右手着力一拧,猛地加速赶起了路,顷刻间雨水便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若是多云的日子,则可眼瞅着远处低沉着脸的一片黑云,下方还清楚带着降雨的朦胧,迅速笼罩了自己所处的位置。要走的时候倒也走的干脆,方才还下猫下狗,鸣金收兵嘎然而止也就在一瞬,下一刻便白了天空出了日头,只剩下滑落树叶的水滴和地上未干的水渍证明方才发生的一切。

  也许在海口,雨的干脆彰显无余,但雨的干净则内敛得不易发觉,这大抵仍是受益于空气中较少灰尘的良好气候。我在武汉见过的雨,大多是吸附了空气中的灰尘,重重从高空坠向地面的,偶尔遇上大风,也不过是被吹斜了方向;而海口的雨则净且轻,雨滴稍大尚且不明显,但倘若雨滴稍小一点儿,届时雨滴不再是仅仅被吹斜,而是彻底随着气流忽上忽下,随风飘摇。而只要一场雨没有大到四处积水,留在海口路面的水渍则更容易体现其净的特点,以前我听苏打绿《小情歌》,唱到“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以为是大雨滂沱下城市一片兵荒马乱之势,来到海口后,当我从雨后一滩滩干净如镜的水面里清楚看到这座城市的倒影时,那一刻才以不一样的角度体会到了这句歌词里以前未曾察觉的浪漫。

  在海口的这三年,是我第一次远离故乡的三年,也是我从学校踏入社会的三年,其中诸多苦乐都教会我成长,但大抵是因为老了记性变差了的缘故,那些在每个日夜里切实发生的苦乐似乎变得淡了,变得不那么容易由内向外表达了。到最后,在海口的这三年,印象最深的、最终述诸笔下的,竟然仅仅是这里的风风雨雨。

  然而我对于海口最为深刻的印象,则似乎永远停在了20xx年7月的那个早晨,那是我们作为新入职员工还在政法职业学院培训的第一周,当我照常如前几日早起在阳台上洗漱时,偶然瞥见东边日出的方向,太阳乍升,晨风把云朵像棉花糖一样轻松绕成了丝缕的形状,更令人诧异的是天边所晕染出的那一抹黄绿相间的朦胧,彼时的我一面震惊于为何会在天空看到黄绿相融的色彩,一面又深深陶醉于眼前前所未见的景色中,恍如独自站在荒芜一人的原野上,直到泡沫滑落嘴角,风吹过树梢,鸟儿在屋顶鸣叫,我才缓缓从如静止般的情绪中回过神来。

  我很难描述那一刻对于我意味着什么,但对于刚离开朋友、离开家人、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地方面对着一切广义的未知的我,我相信那一刻我的心境开始有了难以名状的变化,我宁愿相信这是海口,亦或是某种更为复杂的东西,在那个特殊的早晨所赠与我的一份小小礼物,而不仅仅是一抹让人惊艳的光学现象而已。我也偶有遗憾彼时未拿出手机照下,甚至时常事后回想起来都会疑惑是否真的有可能看到黄绿色,但我更相信,真正美好的事物都是难以被真正记录的,正如那些让我陶醉的云朵、天空、降雨之于相机,也如这三年来在海口的生活之于我这零零碎碎的文字。

  我想,那样的一个早晨永远不会再出现一次了。

  但那个早晨会永远都在。

  谨以此纪念我在海口生活的这三年。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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