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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20万

时间:2022-06-03 11:34:21 法律法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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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20万

  导语: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给予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在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方面,我省对国外、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省内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将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对军民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开发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大学科技园,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补助。

  为扶持创新创业人才,我省还将对引进人才持有经济社会效益潜力较大、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500万元以上项目转化资金扶持;对引进人才正在开展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的科研项目,给予100万元以上项目研发资金扶持。此外,我省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高层次急需紧缺引进人才个人所得、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人才“服务绿卡”等优惠政策。愿意在我省长期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安家费补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引进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全省在县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州县、艰苦条件下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科技特派员,以及50岁以上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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