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检查方案范文集锦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检查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检查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县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县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各镇卫生院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工作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县卫计局、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限期整改。
(三)总结 阶段(8月1日-8月20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总结 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安全检查方案 篇2
局属各单位:
XX年“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及时、优质的出行环境,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9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从8月21日开始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省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市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监管第一现场,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单位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根据《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海上水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船舶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逢七不开”“雾航”、避碰、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了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路检路查
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七)安全督查
“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检查方案 篇3
各村居、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全市教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经研究制订航城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成立航城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秘书)
(航城派出所所长)
(航城派出所指导员)
成员:(街道团委书记、安办主任)
(街道财税办主任)
(街道司法所所长)
(街道综治办主任)
(街道人大联组秘书)
(街道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文教服务中心主任)
(航城林业站站长)
(航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名单略)
成立航城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1、街道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
成员航城派出所干警一名、消防大队武警一名。
负责村居学校
第二组:组长:
成员:航城派出所干警一名、消防大队武警一名。
负责村居学校:里仁、洋屿、琴江、后安、霞洲、祥洲、
五竹、筹岐、东安、石屏、石龙、石燕。
2、各村居分别成立由各驻村居工作队、村居两委干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负责本村居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检查。
检查要求
1、时间:20xx年3月13日—14日。
2、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学校食品卫生、周边环境、危房改造、交通住宿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检查。
3、各小组于3月15日上午将检查情况反馈到街道安办。
安全检查方案 篇4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8812500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安全检查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江消安委〔20xx〕1号文件关于印发《“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相部门结合实际,按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固本强基理念,以深入推进“平安江干,和谐笕桥”建设为主线,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省、市“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成建国副镇长任组长,综治办主任姜一民、派出所副所长许源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指挥督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设办公室,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省、市“两会”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较大火灾。
此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4日开始至4月上旬结束。专项行动期间主要开展“六项集中行动”: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春节、元宵、全国、省“两会”四个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春节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车站、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检查;元宵期间,重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场所、单位进行检查;全国、省“两会”期间,重点对党政机关、涉及民生的重点场所、省“两会”场馆及周边单位进行检查。
二是开展企业工厂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针对企业工厂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统一开展“网格化”排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拆除违章建筑。要督促企业工厂落实本企业单位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由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是开展建筑消防设施集中整治行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作为重点,对此类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进行排查。3月底前,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上述场所与有资质的机构依法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上半年,督促场所对存在故障或瘫痪的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整治,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挂牌行动。1月底前,对20xx年完成整改的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对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社区要按照“应挂尽挂”原则,在春节前由市、区级政府挂牌督办。3月底前,省公安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论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报省政府挂牌督办。各社区、各相关督办部门要履行职责,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开展消防常识集中宣传行动。要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宣传队伍,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商场市场、工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摸排一批消防违法典型案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开展灭火救援集中演练行动。各社区要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两会”场馆,逐一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各社区、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预防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各社区要组织开展一次由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大型应急救援联合演习,提高指挥效能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社区要逐级部署,建立政府和各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集中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元旦、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自查自改。依托已经建立起的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餐饮、小旅馆、小场所、小单位、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内容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利用已经建立的省、市、县三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利用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7日)。各社区要按照公安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立即进行动员,层层部署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xx年1月8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社区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社区要专题分析本社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社区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社区要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各分关部门,开展符合本地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的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联动,推广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各社区各部门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社区要组织对火灾隐患排查、“网格化”、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等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xx〕151号),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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