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 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关系和谐水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文件精神,现就区20xx年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㈠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做到“五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清、职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清、工资支付情况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㈡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不规范现象,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使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通过检查,大力开展“五送”、算“五笔帐”等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㈣针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检查力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㈤与用人单位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做好为企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重点是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㈠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㈡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㈢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
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㈤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㈥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支付情况;
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㈧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用工检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有无使用童工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重点企业(以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公布名单为准)由区仲裁监察处负责,非重点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抄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20xx年度内未发生劳动用工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仅书面审查不做实地检查,其他被检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参保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资料及向劳动者询问用工情况等方式,直接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五、检查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社区要制定相应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部署本辖区的检查活动。区劳动人事局将统一印制宣传条幅、《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书》等书面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专题性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劳动用工检查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专项检查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区劳动人事局将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检查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各社区可结合工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集中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和邀请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规范用工和安全生产意识,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㈡全面审查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20xx年度未发生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下达书面年审通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有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进行实地检查。对实地检查的用人单位,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现场审查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书面材料,现场查看有无使用童工行为,并向职工询问核实实际用工情况。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详实记录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各社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填写《规范企业用工建议书》,告知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予整改的应当以《企业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抄告单》形式通报区劳动人事局。对拒不提供书面审查材料、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人事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处理。
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既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掌握,对违法用工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在检查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合同、送政策、送提示”“五送”上门活动和为企业算好“时间帐、成本帐、风险帐、发展帐、和谐帐”五笔帐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规范到位。
㈢抽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为确保此次劳动用工检查落到实处,区劳动人事局将对各社区报送的用人单位检查结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送审单位数量的5%,如发现实际检查结果与书面资料明显不符和已备案的劳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被列入检查对象的,不予验收通过,并由所在社区负责重新进行检查。
㈤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社区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并及时将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劳动人事局。各社区要根据检查结果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台帐,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六、有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是对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又一次整体摸排,对推进城乡统筹的劳动用工关系,提升全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活动的有力契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基层优势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准确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尤其是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使区、社区两级劳动用工监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机制,通过持续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使本辖区用工信息和就业信息形成互动,促进就业。劳动用工检查期间,区劳动人事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社区劳动用工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
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社区要把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要依照“两网”化的职责要求,明确自身责任,切实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劳动用工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劳动保障“两网化“标准化建设考核。
㈢树立形象,做好服务。劳动用工检查是一项了解用工单位信息,规范用工行为的活动。所有检查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依法审查;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开展“四送”上门和算“五笔”帐宣传活动,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管理制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主动性,从源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3
按照《XX市工商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开通企业登记、年检网上办理平台,开展企业登记注册的'网上登记、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网上年检等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通的目的是让申请人可以不先到企业登记场所而通过互联网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检验,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受理审查、核准企业登记事项,是方便群众办事新的工作方式;在减少环节、节约时间、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开通的依据和主要功能
《行政许可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可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除申请人到登记机关直接申请外,目前市局已开通以信函、传真方式申请企业登记的功能,此次开通的网上办理是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企业登记,拟开通市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申请核准市名),市属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年度检验的网上申报等功能。
三、工作方式
由市局网站开辟企业网上登记专门模块建立平台,或将市局网站子模块链接到省局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两种形式。省局网上登记平台开通后,申请企业登记的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给市局,分别由市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等登记注册机构进行受理审查和核准;申请企业年度检验的,由市局个体科、外资企业注册局、开发区分局受理、核准,然后将有关受理通知书、准予登记(核准)通知书反馈给申请人,并通知申请人到具体地点提交书式材料,经核对无误并符合要求,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颁发相关证照、通知书、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完成整个网上办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信息中心负责保障网上登记、年检工作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故障;涉及企业登记、年检工作的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科、开发区分局要确定专门受理人员负责及时在平台上收取申请,开展网上登记、年检工作,切实将此项新的企业登记方式运用好,为服务创业年活动添一份力。
工作方案 篇4
为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激活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20xx-2016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坚持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学校按规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因人设岗。
2.坚持择优竞争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考核,择优聘任。对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聘任。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做到聘任程序公开、岗位及职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校长根据本校教师各方面情况、教师应聘意向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等对教师实行聘任,教师有受聘、拒聘的权利。
5.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各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xx xx
副组长:xx 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职 责:加强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聘任,审定聘任方案和聘任结果,做好协调上岗,确保聘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聘任监督仲裁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各党支部书记
职 责:对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聘任过程中出现的教师申诉进行调解和内部仲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
(三)聘任工作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职 责:制定聘任方案,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聘任,由艺术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聘任工作小组下设部门聘任小组。
高三年级聘任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高二年级聘任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高一年级聘任小组
组 长:xxz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综合聘任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后勤聘任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三、聘任对象
1、已与阳浏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本校在编或新调入的教职工。
2、已办理病休和停薪留职手续的教职工不再参加聘任。
5、落聘人员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上岗或分流安置,本人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者,作落聘处理。
四、聘任程序
1、聘任学校处室、年级部、艺术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干部及教研组长。
2、聘任高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3、聘任高二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4、聘任高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5、聘任处室职员、教辅和工勤人员。
6、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
五、聘任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拒聘
(1)本人不填写聘任意向表,拒不参加聘任的。
(2)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的。
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办理解除聘用手续,拒聘满两个月停发工资,按规定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2、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教职工,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作辞退或除名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聘或解聘。
(1)受开除留用处分的。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的。
(5)缺乏大局意识,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7)一学期内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8)工作不认真,教育教学效果或工作绩效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9)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0)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形。
4、通过学校协调上交由市教育局分流安置仍未能上岗者,视为落聘。落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正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及因工致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应予聘任。
6、新招聘或正式调入的教职工第一次参加聘任的应予聘任。
7、已连续任教两届高三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继续聘为高三教师。
8、年龄偏大、身体欠佳、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基本胜任岗位工作,且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
9、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离岗休息的教职工,只享受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
10、富余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分流安置。
11、患重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具备病退条件的教职工,经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病休条件的,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审批同意,暂列病休,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12、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到金桥学校任教的教师,保留学校编制,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金桥学校发放。
13、由学校或市教育局安排下乡挂职或支教的教师,其结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校级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和教学工作量总和原则上不超过1.5个标准工作量。
15、不再办理教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原已转入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的停薪留职人员仍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管理。
16、教职工对学校聘任工作存在异议,可以向学校聘任监督仲裁小组请求复议,学校监督仲裁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教职工聘任协调领导小组申诉。
六、聘任时间
7月6日:召开聘任大会,公布聘任方案。
7月7-9日:科任教师聘任。
7月10日:教辅和后勤人员聘任
7月11日:协调上岗。
工作方案 篇5
xxx月,我局召开了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就本单位在自查自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以推动房产管理工作实现新的发展。现就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构建学习型机关
完善学习制度。继续坚持每周四的集中学习制度,并结合当前形势及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综合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严格学习纪律。制订学习签到和请假制度,凡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参加人员签到备案,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对每个机关干部统一发学习笔记本用于个人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点评,点评结果纳入个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改进学习方式。一是寻找优势资源,聘请专家讲课,每年安排1—2次大型学习活动;二是有重点的到外地相关城市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三是各相关业务科室轮流进行相关业务政策交流培训,使大家都能掌握当前国家相关政策要点。
二、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机关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力争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充分利用信访接待平台,对来访人员宣传解释房地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增强机关服务意识。
二是坚持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定期在房产网站和媒体等及时披露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商品房供需信息,正确引导居民消费。
三是坚持完善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对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继续实行租金减免;在现已竣工400套廉租住房的基础上,每年力争建设廉租住房50—100套,解决城镇无房户家庭住房问题;扩大城镇居民住房补贴对象。对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以下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住房租赁问题。
四是坚持推行城市危旧房改造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三、完善建章建制,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修改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求真务实,高效快捷的作风,力争使房产管理行业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工作面貌得到新的提升。同时要逐步探索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做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一种长效的管理模式。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政策服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建立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运行机制,真正使服务对象明白政策要求,明白办事程序,明白工作时效,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实效。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除继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外,要以荆州房产网站为平台,每半年在网站上开辟一次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房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机关每半年也要组织召开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把开门纳谏和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四、全力推进文明执法教育,树立房产执法管理形象
全系统要每年组织1—2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力争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文明执法与“五五”普法教育的学习结合起来;把文明执法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文明执法与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行业执法形象。
通过“两项活动”的整改,使机关干部作风更实,工作效率更高,全局观念更强,服务质量更优,使之成为“勤政廉洁、文明执法、高效运转”的服务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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