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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23 08:18:1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

  为了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起重机械未能有效进行维护保养导致的带“病”运行现象,有效预防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构建以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质监、使用单位四方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内容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起重机械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重点

  结合我县起重机械实际,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有四个整治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近年来起重机械事故(相关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不锈钢行业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冶金、交通工程工地等重点行业和场所。

  二是重点企业:主要是近年来发生过起重机械事故(相关事故)的使用单位;存在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但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使用单位;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使用单位;起重机械数量多的使用单位;

  三是重点设备:主要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无证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未经检验或超期未检的起重机械;使用频率高、强度大的起重机械;存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问题仍带“病”运行的起重机械;

  四是重点问题:主要是非法安装、改造和维修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疏于安全管理的状况以及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特别是不锈钢企业未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的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缺失、失效的起重机械;

  2、是否履行使用登记,是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证等标识是否齐全并正确张挂;

  3、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操作规程是否齐全,相应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并有执行记录;

  4、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对设备开展了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否及时整改并且有可跟踪的记录;

  5、是否建立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6、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空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是否对起重机械维保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确配备及安全使用索具。

  对于不锈钢管生产企业,还要重点检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要求及评价》联盟标准的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实行三项制度(专业维保、专人专管、班前检查),做好四本记录(班前检查、交接班即运行记录,一机一人一专管日常检查记录,安全管理人员月度检查记录,维保检查记录),建立两个台账(起重机械设备(专人专管)台账、作业人员台账)(日常检查、维保等记录及两个台账情况可直接在特种设备智慧监督管理系统当中录入),绘制一分布图(记载设备的内部编号、设备的位置、承载量、责任人及行走方向等内容),整治现场环境(设立相关的标志标线、岗位安全责任制、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合格标志等制度上墙)这些事项。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9月中旬–12月上旬,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9.15-10.10)。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的重点是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内容以及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是否规范、起重机械维保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经安全教育培训等。各使用单位于10月15日前上交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至所在乡镇(街道)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整改,确保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第二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改阶段(10.11-11.20)。在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乡镇(街道)、本行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那些违法违规和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切实扭转当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现象较突出的现状。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11.21-12.15)。我局将对本次专项整治中的.有关使用单位安全监察指令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如何有效防范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提高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和使用环节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我县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五、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使用单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立即行动起来,即日起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要对厂内的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切实解决本企业事故隐患和违法使用问题,又要自足长远,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真正实现特种设备的常态管理和本质安全。

  2、加强协作,强化督导。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起重机械基本安全状况,督促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业发展的现状与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把不锈钢管生产企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列为重点,督促企业推行起重机械联盟标准,重点排查不锈钢管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面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大力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和县不锈钢行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要求及评价》联盟标准,努力提高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事故案例的宣传,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在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全县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实现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改率力争达到10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明显下降、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石华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项跃波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建工科、法制科、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三、整治范围

  全县使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相关的产权(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xx〕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xx〕4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等规章标准规范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集中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规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7、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9、对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相关事故信息要素(制造、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单位)通报情况。

  五、时间安排

  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25日之前)

  安监站要全面了解并掌握本县建筑起重机械的装置、类型、安全使用状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及设备备案登记等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现状,认真汇总我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提出对策,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对照检查阶段(5月26日至9月15日)

  1、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制度。建工科、安监站要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督促(产权)租赁单位严格履行备案工作程序和手续。要加强对(产权)租赁单位对所属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状况、兑现合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考核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引导使用单位选用信用好、管理强的租赁企业。要严格建筑起重机械市场准入,对于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等五类建筑起重机械,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部门不得进行备案,并通知产权(租赁)单位,严禁出租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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