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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2-08-05 01:19:0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评选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评选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养,促进团队文明和谐发展,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卫生要求

  1、办公室整体布局合理,整洁美观,无痰迹、茶渍、烟头、积尘。

  2、办公室内各种书籍、作业、资料、教具、坐椅等整齐有序、摆放合理。

  3、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灯管、风扇、空调等干净整洁。

  4、各种办公设备(电脑、饮水机、空调等)能保持清洁,保养良好,按时断电。

  5、每天有专人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做到早晚各打扫一次,随时对办公室的不整洁情况进行清理。

  二、整洁办公室创建标准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办公室装饰、布局简洁庄重,突出特色。能围绕学校校风、教风等主题,将学科特点和年级个性融入到办公室文化中,文化氛围浓,有书香气息,有适当的美化,相关通知、制度张贴整齐规范。

  3、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办公桌上物品陈列整齐,卫生工具摆放合理,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室内无痰迹、茶渍、烟头、积尘,在每次的卫生检查中获得好评。

  4、注重建设节约型办公室。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白日灯,离校时关好吊扇、空调、电脑、饮水机、门窗等。

  5、办公室无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6、三人及以上的办公室设立一名负责人。

  三、创建和评比时间

  第一阶段(创建阶段):12月8日—12月11日,各教师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对照评比标准对本办公室开展自查与整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事项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第二阶段(评比阶段):12月14日起至学期结束,学校每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对于检查评比有问题的办公室要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创建和评比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评分进行汇总和综合评估,评比结果分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创建和评比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z

  成员z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学

  “文明办公室”评比表

  内容 名称办公桌、椅、电脑及教师物品摆放整齐,无与教学有关的物品。(20分)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白日灯。(20分)地面整洁,无痰迹、杂物等,垃圾及时清理。 (20分)墙面洁净,窗台干净,玻璃明亮, 美化有特色。 (20分)室内不吸烟,没有烟蒂、烟缸。 (20分)

  初一办

  初二办

  初三办(1)

  初三办(2)

  政史地生办

  政教处

  电教处

  体育组

  总务处

  教导处

  油印室

  校医室

  会计室

  实验室

  书记室

  校办

  副校(1)

  副校(2)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XX]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学校决定每年评选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二、参评条件:

  1、现任全体班主任老师。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思想进步,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高尚的师德修养。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三、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的德、勤、绩、能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现实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评选比例不超过10名。

  四、评选办法:

  1.班级量化:(权重0.50) 。(X为年级班级数,n为名次,下同)

  本学期综合量化,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5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2、班期考成绩量化:(权重0.20) 。

  期考成绩量化,按本学期期考成绩,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2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3、学生评价(权重0.10)。

  学生评教分数按本学期评教结果计算,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10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4、班级财物管理评价:(权重0.15)

  本项分数视班级应交学校各项费用情况和校产、校具管理责任情况由总务处会同年级组综合评定。

  注:班级有乱收费行为或无故破坏公共财产,本项记零分

  5、综合评价:(权重0.05)

  由年级组、政教处、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对政教活动的组织和参与、班级管理、坐堂情况等评议并进行综合打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最后得分。

  五、加扣分情况:

  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德育论文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德育论文者加0.5分(论文发表时间范围上年度的7月1日——本年度的6月31日)。

  2、所带班级出现打架、早恋、偷窃行为等严重违纪现象,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以综治办备案为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所带班级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倒数后四名者。(同年级文科倒数第一者,理科倒数后三名者)

  3.班级量化学期年级倒数后四名者;

  4.本班学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一中政教处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激发学校教职员工的活力和创先争优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按年办人数20%差额评选,正、副主任另行参与行政组评选。

  三、考核的基本原则

  群众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能: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善于积累、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管理能力(行政);

  勤: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出满勤、坚持提前上班、勤于工作、勤于管理;

  绩:工作表现突出、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得到公认,教研成果和教学质量上乘。

  五、评选方法

  分管年办校长参与该年办的评选过程,由各年办确定方案组织老师认真评选(由年办全体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被评定教师提供“一人称”的书面典型材料。

  年办推荐老师先由建功立业领导小组(邀请年办主任)实行有记名投票,校长办公会对照评比条件,确定最终人选,最后公示结果。

  市级表彰的各类优秀教师从以上特别优秀教师中产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优表模一票否决(注:以下一票否决的内容均以文字记录为依据。)

  1、体罚学生情况属实的;

  2、做了有损教育、教师形象,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学过程检查被领导点名批评和通报批评的;

  4、有旷课(会)达一次的,学校查班无故缺勤二次,本期事、病假累计达一个月的;

  5、考试成绩居倒数第一的`;

  6、推介资料、有偿补课被社会或家长、学生举报,情况属实的;

  7、同事、家庭、邻里不和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达平均工作量的;

  9、工作讲价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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