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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20 18:55:05 美云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1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1篇)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清理取缔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清理取缔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严厉查处长期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源集散地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黑车拉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法营运整治机构;重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各车站、码头及重要客源集散地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取缔车站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本行政管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长效管理工作。

  (二)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依法取缔达州市无牌无证车辆及残疾人非标准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研究制定规范达州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操控、组织非法经营的团伙骨干和暴力抗法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同参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活动。

  (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协同参与无牌无证车辆清理取缔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城管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内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协同参与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清理取缔工作。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监察及问责追究。

  (六)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分类清理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法制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协助处置集中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信访案件。

  (九)宣传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提供有效的舆论支持。

  (十)火车站:负责火车站内及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取缔长期聚集在火车站出站口及站前广场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取缔工作。

  四、实施步骤

  达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细化整治方案;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四是发布整治通告,营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对车站等主要客源集散地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无牌、无证车辆及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成效巩固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的协同处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人深入宣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残疾人代步车拥有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行为,确需以残疾车代步的,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车型。严禁以代步为名从事非法运输,着力打造守法经营、秩序良好、安全优质、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运输秩序。

  (三)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独立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任务性质、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四)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依法予以收缴,统一集中销毁;对阻扰执法、妨碍公务、干扰案件调查处理的行为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暴力抗法者和黑恶势力主要骨干,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对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化解矛盾,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详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和统一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实现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严厉打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成立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黎桂彬兼任、副主任由梁武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查和材料汇总等工作。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xx年3月5日至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2、查处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3、查处违反道路客运管理的经营行为;

  4、查处违反出租汽车管理的经营行为;

  5、查处违反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经营行为;

  6、查处违反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的经营行为;

  7、查处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行为;

  8、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9、查处违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10、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客货运站场管理的经营行为 ;

  11、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经营行为;

  12、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经营行为;

  13、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的经营行为;

  14、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涉及道路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二)港航运输违法行为

  1、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其他港口设施,或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2、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的行为。

  3、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为。

  5、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行为。

  6、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渡口的行为。

  (三)路政管理违法行为

  1、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行为;

  2、非法侵占公路行为;

  3、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4、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五、法律依据

  (见附件)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8日)

  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工作方案,组织执法队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9日至5月31日)

  统筹安排工作实施计划,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要狠下决心,真抓实干,积极采取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完善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久机制;树立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发展。

  七、工作保障

  (一)执法人员保障。临时组建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分为行政处罚组(5人)、外勤城区(机动)执法组(15人)、外勤执法东区组(10人)、外勤执法南区组(10人)、外勤执法西区组(10人)、外勤执法北区组(10人),每组人员由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由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原桂平路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港航管理所的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市道路运输管理所22人、市港航管理所12人。

  (二)执法车辆保障。为了保障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用车,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提供5辆,市港航管理所提供2辆,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提供2辆,桂平路政执法大队提供 2辆。

  (三)执法经费保障。积极协调争取市财政保障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严格实行收支完全脱钩,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全额缴入财政,由市财政优先安排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统一行动,紧密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在执法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明组织纪律,联合行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二)严格执法纪律,规范联合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统一认定标准,执行执法工作纪律,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流动联合执法,形成错点双向管控模式。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正气的整治环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大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曝光违法运输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四)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会同驻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局办公室、运输股、法规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开展督查、暗访,通过明察暗访,对交通运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分析总结。认真总结本次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于整治工作结束以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打击和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等违章经营行为;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重点内容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杜绝公交车、出租车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驶守法率明显提高。

  (二)城市客运行业整体形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客运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市政公用车辆全部上牌,守法行驶和安全作业。

  (四)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驶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消除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

  (五)非营运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六)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七)城区街道车辆依法依规有序停放。

  二、整治内容

  1.公交客运车(包括在市城区有站点的公路客运车辆)。重点整治公交客运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闯红灯、越线行驶,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出租汽车。重点整治出租汽车因抢客、炒卖牌照等制造群体性的事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掉头、占用公交车站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违背乘客意愿强行拼客、拒载、乱收费、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利用电台闲聊等不文明不安全驾驶行为。

  3.市政公用车辆(包括市政环卫车辆、行政执法用车、绿化维护车辆、道路施工车辆、水电气维护车辆等)。重点整治市政公用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闯红灯、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务车辆。重点整治公务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越线行驶、违规掉头,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5.非营运车辆、农用车、低速汽车、摩托车。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以及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非法营运活动;整治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及摩托车非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6.渣土车管理。重点整治渣土车车辆超限(超长、超高、超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志灯以及车辆未按规定使用GPS动态监控装置等行为,加大对渣土车“滴、漏、飘、撒”以及偷倒、乱倒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7.校(园)车管理。严格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校(园)车的排查、上报,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公交车候车亭和站牌的建设,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管理,制止、查处违法占破道路、违法占用道路施工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核,清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清查未上户客货运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客货运企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守法教育,严格行业准入,严格对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的考核奖惩。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我市城区城市客运市场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整治公交客运车辆、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核实所辖单位无牌车辆情况、自制号牌车辆情况,登记造册后积极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系,督促做好上述车辆的上户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马路市场、摊担,加强对辖区内渣土车辆的运输管理;派出10名城管队员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指挥,集中整治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道路两旁单位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确定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管控区域、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集中整治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农村中队要突出对校(园)车的管理和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整治。各派出所要积极参与,确保整治成效。

  市教育局:指导、监督辖区内学校建立健全校(园)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园)车的排查,并积极配合市教育、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校(园)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摊担。

  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7月~8月)

  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整治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

  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教育引导好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组建工作组上路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并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和暗查、白天巡查与夜间轮班值守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城区等重点部位的非法客运车辆。

  3.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的领导力量、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整章建制。推进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化服务,制定相关服务规范,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全面落实车辆的车容车貌、设备设施、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服务的各项要求,逐步提高驾乘人员文明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依据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城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完善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和城市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积极研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政策,修改完善湘乡市城市公交资源整合方案,推动城市公交体制改革。

  2.总结表彰。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使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车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奖,评选出20xx年度“文明服务出租车”和“文明服务公交车”,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引导全市行业形成优质服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风气。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履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湘乡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的副主任、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参与,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开展工作。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导力量,要联合派人上路,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理。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文明,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深入宣传,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谋划和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良好的守法习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4.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后报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依规依程序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5.明确人员,保障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需要,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既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又要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随时增加和抽调人员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同时,市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提供后勤保障。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xx%,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xx%,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xx年5月中旬至20xx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xx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

  一、整治时间

  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25日。

  二、整治重点

  (一)公路路政方面

  要以贯彻落实好12月23日的全省治超工作视频会精神为出发点,依托现有治超站(点)和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深入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开展超限治理工作宣传,加强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同配合,以深化“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违法车辆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联动治超、科技治超、源头治超、信用治超,确保普通公路各项超限超载指标持续好转,为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百姓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

  要以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联合城市行政执法、街道(乡镇)政府、高速公路业主等相关单位,对流动商户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春运期间违规施工、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未经审批设置标志标牌、违法开设平交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占用公路桥涵堆积物品、违法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养殖种植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对公路服务区环境整治不及时不到位、公路标志牌遭遮挡损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公路用地脏乱差等情况,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业主或养护单位进行清理整改。

  (二)道路运政方面

  以“两客一危”为重点,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运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异地违法运输和非法运输行为的同时,加强辖区“两客一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执法力度。

  客运整治上依托辖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景区等客流集散地,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客流集聚区域和重点路段,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班车经营者站外揽客、出站超员、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的配客点停靠上下客、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不按公交站点停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二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无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三是旅游包车客运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客运、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包车未签订包车合同和安全合同等违法行为;四是未取得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五是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擅自拒载抬价、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侵害旅客利益行为;六是在旅游集散地、乘客集中出行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专项整治,带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明显好转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百姓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三)港航(海事)方面

  要强化航道、码头、渡埠等交通管制区、锚地、停泊区、安全作业区通航安全的监管;加强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对助航标志、警示标志、专用标志(含电缆、桥涵、取排水口、锚地和沉船沉物标志)是否有效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按规定非法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向水上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未批先建的临、跨航建筑物开展整治,杜绝新的碍航物出现;强化涉航建筑物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通航水域的通行安全。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执法队负责辖区内整治行动,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做好服务区、收费站联动执法相关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执法大队负责组织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和服务区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在服务区执法力量不足时,可请求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和服务区所在地县(市)交通执法队支援。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负责莲都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的路面查处,配合高速执法大队在高速服务区内对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二大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三大队负责市本级“两客一危”企业的源头执法工作,必要时配合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开展的“两客一危”路面整治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指导全市普通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负责莲都区范围内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莲都执法队配合公路运输执法四大队开展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负责牵头G330国道沿线的青田、莲都、缙云联动治超工作;缙云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S219、S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遂昌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S2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松阳、景宁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235辖区段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龙泉市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G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法制大队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行动正值春运期间,行动成效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执法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龚启贤任组长,王建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朱剑、石小军、单建国、郑庆刊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庆刊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吴蓓、张炳、徐鹏、陈建海、周伟、吴家彬、叶建华、陈建波、夏宏伟组成。

  (二)强化联动,加强协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布置部署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开展好毗邻县(市、区)交通运输联动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高速业主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做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密切联动。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要求,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要维护好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落实好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并做好规范执法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针对暴力抗法、聚众闯卡、寻衅滋事等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四)营造氛围,加强沟通。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共LED显示屏等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提升出行服务品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出行关爱,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春运环境。

  整治期间,要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相关执法数据实行10天一报(请各地各单位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确定数据报送人员),遇有特殊或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要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治行动总结请于3月2日下班前报送到市执法队执法指挥中心。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

  一、总体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 部分,是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认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各道路运输企业(含客、货、危运、公交、出租企业)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2年第 29号)规定,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据《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要求,进一步健全车技管理部门及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时梳理并修订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车辆技术管理体系。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对本企业车辆维护及评定的计划及 实施情况、车辆技术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企业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护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情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并确保车辆按周期正常实施二级维护。

  2.企业是否建立一车一档的车辆技术档案,并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等佐证材料存入车辆技术档案。

  (三)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车辆技术状况开展自 查,特别应加强低温天气下车辆安全运行相关警示工作,确保车 辆技术安全。重点检车所属车辆以下项目:

  1.是否违反规定私自进行改装加装线路,对加装的`非原厂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线路布局是否规范、是否使用阻燃线路,是否存在故障或接触不良、老化龟裂 (特别是出租车加装的顶灯及客、货运车辆加装的各种监控系统);

  2.应急出口是否通畅,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等安全设施 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3.车辆油路、天然气阀门及接口重要部位是否安全有效,天然气瓶是否经过审验并在有效期内;

  4.发动机舱内灰尘及油渍是否及时清洁,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以及蓄电池是否清洁;

  5.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严禁营运客车使用翻新轮胎,严禁货运车辆前转向轮使用翻新轮胎)、发动机燃油或燃气供给系统和润滑系统的密封性、汽车电气设备(含缓速器等)及线路等是否正常;

  6.危货运输车辆(特别是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危货车辆)半挂车牵引装置、集装箱转锁、罐体紧急切断阀等是否正常,罐体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标志标识(顶灯、反光带等)是否缺失陈旧,是否缺少应急处置安全告知牌、防静电接地线等;

  7.电动汽车应检查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等是否正常。

  (四)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每次出车前要查看罐体紧急切断阀开闭是否正常,并处于常闭状态。

  (五)各安全例检机构要严格按新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 规范》规范开展客车安全例检工作。

  (六)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实施检测和评定,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 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 18号) 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要求开展自查,是否符合开业条件要求、是否配备与维修类别和车型相适应的维修车间、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配齐相应从业人员。

  (八)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严格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 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等相关规定、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对承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严禁倒卖或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九)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务必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档案及维修配件采购登记 台账,所有营运车辆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必须上传至全国汽车维 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十)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自查情况表》(附件 1)。各承接客运、 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企业应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机动车维修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2)。自查书面报告及自查情况表应于 1 月 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中心车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辖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辖区客、危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有专人,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车辆维护计划有制订有落实,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规范,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结合春运期间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企业的检查,督促辖区企业按要求配齐相应岗位人员,按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真实详细的记录相关维修数据,健全维修档案及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账,及时将营运车辆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上传至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检查中若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由交通执法大队依照相关规定查处。

  (三)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车辆技术状况排查人员及审核人员,逐车排查车辆技术状况,并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建立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档案。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构建“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调配运力,提前对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春运期间力争实现“八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县所决定成立由段纪任为组长,张克林、郑诚、滕明健、李瑞海任副组长,滕勇、田逸、艾何郧、张应华、陈际辉、胡海珍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在安监股,郑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勇任春运专干。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对外公布值班投诉电话,扎实开展春运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工作。各股室按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实现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隐患清零各项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开展组织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全体运政人员春运工作会议,对春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服务培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各运输企业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理念,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为核心,严格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力做好道路春运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阶段。各客运企业要把春运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针对春节前后的旅客高峰期,着力保证车辆到位、驾驶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快捷运送旅客;客运站应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便捷的`售票服务;客运企业要加强运输服务能力,做好长途客运接驳换乘,为农民工返乡运输开展点对点,门到门的贴心服务,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得安全、满意。同时认真做好春运宣传报道和春运情况数据统计工作,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3、总结阶段:各客运企业将春运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上报到所春运办,所春运办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处、县春运办。

  四、工作要求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水平的专项教育和培训。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企业车辆从事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里600公里以上)运输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名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还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2、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前对参与春运的车辆及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维护,确保客、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的维护、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由从事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企业负责。凡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技术规定要求,配备好车辆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设施。从事高速公里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类型等级达到中级以上;其他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3、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制度,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出车发班前做好检查工作,确保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按要求实时向省监管平台传送动态数据,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验制度和道路安全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日常安检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市际以上旅客实名制售票制度,严格开展人员物品查验工作。运政稽查人员要增加巡查密度,重点巡查出站口、安检台及“三品”检查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加班、包车牌证核发管理。所运政股要严把客运牌证审核关,认真审核企业、车辆资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发放加班、包车牌证。春运期间,合理控制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省际加班运输,确有需要的,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且企业有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营或者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车辆在50辆以上的企业优先予以安排,以满足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春运期间,严禁给外省籍车辆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资格的车辆发放牌证。加班、包车牌证严格按照“谁核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发和管理。

  5、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农村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条件、载客人数、驾驶速度和危险品查堵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工作。

  6、科学预测,做好应急预案。20xx年春运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多种客流叠加,客流高峰来的早且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据预测,20xx年春运期间,我县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8万余人次,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做好春运需求的调查、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力,优化运输组织,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制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客流骤增等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按要求落实应急运力,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同时报送至春运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规定报送。

  7、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所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股室职责,履职履责,加强春运工作的安全监管,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保障工作:安监股要做好客运站源头监管工作,督促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随时监控站场动态,做好站场旅客的服务和解释工作,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稽查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路面稽查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及无资质、证照不齐的长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发班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协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站外揽客行为,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实名制工作,严防由于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等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维修驾培办要深入各维修、驾校等企业开展安全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春运保障工作;运政法规股要做好加班牌证的发放,预备运力的调配工作,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做好纠纷调解等工作;城市客运要加强春运期间城区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出租车辆甩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城区内公共运输市场安全督查,落实公共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公共客运投诉处理;所内勤其他各股室要做好本职工作,以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完成。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投诉,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监督能力。

  8、继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9、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应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分管领导、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县运管所安监股。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xx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厅逐条对照梳理汇总了“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见附件1)和“5项重点、3项难点”治理任务(见附件2)。

  三、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于20xx年5月27日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台账(见附件3)和“一情况五清单”,按季度及时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重大风险填报。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本领域、本单位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20xx年12月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定时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指导检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掌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协同协作,大力攻坚,切实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

  (二)分工协作。各单位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好月统计、季调度、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制发督办函、提示卡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拧紧监管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负责专项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考核问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严格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按时报送信息简报,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台账和“一情况五清单”。厅机关相关处室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台账和小结。20xx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处室)报送年度集中整治总结。联系人:xx。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1

  为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两个统筹”“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由部门监督检查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职工进行1至2次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要在干职工、运输企业中进行推广学习,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自觉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导有纳入、述职有专题。二是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以及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三是强化干部安全培训。

  (二)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做到运输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坚决杜绝“走过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县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强化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切实加大与公安、交警、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渡口船舶违规航行、超载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四)持续深化行业重点专项整治。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车辆不按许可备案事项运营、超速疲劳驾驶、危货运输车辆不执行电子运单制度、客运班线途经道路安防设施不完善、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及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道路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不严、站场封闭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夜航、非法载客、超载运输、违反“六不发航,八不发航”的规定等行为;督促乡镇加强对自有船舶的安全监管,必须穿拿救生设备、按规定路线航行;突出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打击“三无船舶”、乡镇自有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必须实行人车分离、穿拿救生衣,严查安全绳、三角木的使用情况。公路运营管养方面。配合县建养中心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方案,重点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防设施、五小工程不全;重点解决公路桥梁、隧道等控制工程及附属设施保障能力不强、老旧桥梁隧道隐患治理不及时;强化公路治超、涉路审批及现场管理,健全公路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强化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围绕公路工程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桥梁工程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索塔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铁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清查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继续深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突出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通行等问题。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根据《桃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文件内容,明确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对重大隐患及时填报,按期整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在局安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巩固提升方案,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经费提取、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破重点问题。聚焦货物超限超载治理、水上交通等行业重点问题,通过加强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治。对相对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提请局党组分析研判。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提请县级分管领导进行联席协商,全力推动解决。

  (四)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有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结合相关督查检查,将适时提请县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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