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励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奖励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奖励方案1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五、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奖励方案2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5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15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三、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四、班主任津贴发放: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五、班主任的奖罚: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中学奖励方案3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
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
中学奖励方案4
根据安教[20xx]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分配原则
学校按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注重绩效;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认定
教职工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21号)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标准工作量。教学人员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每周10节为标准工作量,其他学科的任课教师为每周12节。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超过10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其余任课教师超过12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学科教学的加2节计入工作量。非教学人员标准工作量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教学人员课时不满标准工作量,但承担学校委派的其他相当的教育教学或后勤岗位工作的,视为满工作量。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认定
根据安委教[20xx]53号《溪安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我校行政人员工作量如下:
校长、书记免于兼课,副校级领导、处室正主任每周兼课4节,处室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兼课5节。超过上述标准的,计为超工作量。
因无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兼课的行政人员,必须完成学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才能视为满工作量。否则,一律不得按满工作量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金额÷全校教职工总数,下同)的80%。
学校督导员(从学校行政岗位退居二线的视同督导员)按《溪安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xx]20号)担任相应的工作量:
1.正校级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须任课4节以上或听课6节以上,并协助其它相应工作。
2.凡未达到退任督导员年龄(指完中校、职校、进修学校53周岁以下,初中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51周岁以下)的原学校副校级和处室领导干部必须任课,副校级督导员每周4节以上,处室督导员每周6节以上。
凡未按上述规定履职的,其绩效工资一律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三、项目设置
根据闽政办[20xx]xx3号、闽教人[20xx]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量化奖励、岗位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值班值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段长等)、教育教学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毕业班奖教金及代课、下班督修、命题、评卷等其他津贴奖励等项目。
1.基础绩效工资
师德表现良好、出满勤、满正常工作量的教师均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为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70%。没有出满勤的教师则根据《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见附件一)的有关标准扣除工资后,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的基础绩效工资。长期病假、产假按学校原制定办法发放基础绩效工资。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评,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评条例》(见附件二)进行考评,并计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贴。
3.超课时津贴
教学人员每周任课超过标准工作量,每节课补贴10元。
4.教学量化奖励
教学量化奖励基数为200元,根据《溪安八中基础年段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三)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5.岗位津贴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长每学期补贴2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xx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200元、工会委员每学期补贴100元。
学校行政人员除发放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标准)、值日补贴两个项目外,担任教学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长等其他工作的,按相应标准发放超工作量补贴;其他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发放补贴。
6.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
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分课外教育成果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教师撰写论文公开发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高中毕业班校际组成员、课题研究奖励、教师学科竞赛辅导补贴奖七个项目进行奖励,具体按照《溪安八中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见附件四)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7.毕业班奖教金
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会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提请校董会拨出资金全额支付。
若校董会不能支付,则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标准,从绩效工资中拨出资金作为毕业班奖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初三、高三毕业班奖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员或兼任毕业班教学的行政人员外,其他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含校长)不得参与分配。
8.其他工作量补贴
代课补贴每节10元;早读下班、英语教师早读听力放音(只补贴放音的教师)每次补贴5元,晚自修下班补贴每节10元;双休日值日补贴每天30元;学校运动队课外训练补贴每晚10元;监考按不同时长给予补贴:xx0分钟每次16元,120分钟每次xx元,90分钟每次12元,60分钟每次10元,英语听力放音每次5元;成绩统计每班补贴10元,编制质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长编排晚自修下班每学期补贴xx元,分发补贴30元。
命题(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评卷(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xxxxxx1010101010
初三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补贴外,其他的临时加班补贴,由行政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补贴标准,列入绩效工资。
四、实施流程
1、健全考核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23人组成,成员中一线教职工代表10人,考核组成员候选人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并在学校公示后,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全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执行公示制度。
各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送交总务处汇总出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终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集体签名后并在学校内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职工有反馈意见的,由考核组及时核实;对考核量化有误或者与学校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学校考核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与申诉答复工作。
3、组织拨款发放。
每学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含发放对象、项目金额、奖教金等)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考核组集体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待县教育局下拨款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给每位教职员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安教[20xx]34号《关于溪安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津贴补贴(增加部分)发放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1)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全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3)教职工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津贴。凡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不予发放绩效考核津贴。
2、根据安教[20xx]282号文件规定:
(1)经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批准(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借用的教职工,根据借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含出勤情况),考核合格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发放。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超过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请校董会补足差额资金予以支付。在校董会不能支付的情况下,则按公式: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个人所得金额×(县教育局下拨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累计应分发的金额总数),计算出个人实际工资额。
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少于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则将剩余金额平均分发给每位教职员工。
4、本《方案》由行政会讨论拟定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后,制定考评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5、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执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同时废止。若今后上级对此有新的规定出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奖励方案5
强永中学“期中七校联考和期末区联评考试”奖励方案
为了提高我校的联考水平,引导全校各教研组、备课组成员在教学上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奖励方案。本奖励方案中的奖金由各获奖备课组全体成员共享。
一、高一段奖励办法
1.高一上学期奖励办法
高一上学期只设名次奖:以本校高一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2.高一下学期奖励办法
①名次奖:以本校高一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②进步奖:与高一上学期七校联考相比较,比值进步最多的学科奖金600元。如果某学科同时获得名次奖和进步奖,实际计算时只取其中奖金较高的一项。
二、高二、高三段奖励办法
高二、高三年级分文、理科进行奖励
①名次奖:以本校高二、高三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②进步奖:与上学期七校联考相比较,比值进步最多的学科奖金300元。如果某学科同时获得名次奖和进步奖,实际计算时只取其中奖金较高的一项。
三、期末考试奖励办法
平均分奖:区期末联考、高三市模拟考和高考中以本校各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同类学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相比较,超过同类学校0~5分的.学科奖金500元;超过同类学校5~10分的学科奖金1000元;超过同类学校10分以上的学科奖金20xx元。(高三综合学科按1.5倍发放奖金,超过省重点中学按相应级别加倍发放,同时超过只取最高值)。
四、处罚
①期末区联评中,平均分低于春晖中学0~5分处罚100元,低于5分以下的罚200元。
②期中七校联考中,平均分排名第七名处罚50元。
强永中学教务处、校长室
中学奖励方案6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倡导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师科学、高效地组织复习迎考工作,奖励先进,特制订中考奖励方案如下:
一、总奋斗目标及奖励措施:
奖励目标:平均分第4名;优秀率5名;及格率第4名;总差生率第4名。
奖励措施:按个项计算,达到目标,每位任课教师奖励10元,上升一个名次加10元。(最差学科教师除外)
二、各学科成绩目标:
目标:各学科单项目标均为第6名,从第五名依次设奖,单项目标达第五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元,依次为20元,40元,60元。凡单项名次在第7名以下者(第8名起),在其他达到目标项中依次扣除5元,10元,20元,30元和50元。
三、考取唐山一中目标奖励:
1、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1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1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2、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2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2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3、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3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3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四、班主任特别贡献奖:
凡在统考中,班级总体成绩进步显著或优生成绩进步显著,一次性奖励班主任50元。
五、教师特别贡献奖:
凡在中考中,三率一分总成绩最好的学科中的最好个人,一次性奖励50元。
中学奖励方案7
一、奖励目的
为贯彻我校“质量立校,名师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激发我校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鼓励教师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好成绩,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质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办学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二、学科竞赛类别
1、自然科学类竞赛。主要指由各学科学会主办的各种奥林匹克竞赛,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含科技创新)等;
2、语文类学科竞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等高校自主招生认可相关比赛;
3、英语类学科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国日报》社主办、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主办)等高校自主招生认可相关比赛。
三、奖励方法
1、各项评比加分奖励。
(1)评优评先中,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县级奖1人次+1分,市级奖+3分,省级奖+5分,国家级奖+6分;(此项不累计,以最高级计分),(2)岗位目标考核中,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县级奖1人次+0.5分,市级奖+1分,省级奖+2分,国家级奖+3分,能获高考加分的另+5分;
(3)职称评定中,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1人次+2分,省级一等奖1人次+1.5分,省级二等奖1人次+1分,(该项最多不超过5分)。
说明:若以上奖励中,语文、英语学科类竞赛奖项设置中只有国家级奖项,则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计算。
2、物质奖励
数、理、化、生奥赛
信息技术奥赛
语文、英语类竞赛
说明:
1、奖金分配办法:竞赛指导老师获取奖金的85%,获奖学生所在班班主任获管理奖15%。
2、语文、英语学科类竞赛奖项设置中若只有国家级奖项,则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国家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市级一等奖奖励计算。
四、语文类学科竞赛参赛方式
1、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赛制分为初赛和复赛。初赛参加者必须填写本年度《萌芽》杂志刊登的报名表,并提交作品和报名表邮寄到《萌芽》杂志社,再由评委评审选拔至复赛;得到复赛资格的作者赴上海参加统一的现场比赛。大赛的获奖作品(包括初赛和复赛)会在《萌芽》杂志选登,并由《萌芽》杂志整理出版文集。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2、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
该竞赛已列入中国政法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招生计划,凡在高中阶段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三毕业生均可享有推荐报名资格。竞赛分初中组、高中组进行,每届比赛每组分别给出作文题目,参赛者可据之自拟作文题目,个人或集体方式参赛皆可,将作文寄至大赛组委会,由大赛评委会统一进行初评和复评。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3、“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大赛分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参赛学生须每人购买1本《大赛辅导专辑》,参赛作文须使用统一参赛用纸和参赛标志,参赛用纸和参赛标志附在《大赛辅导专辑》中,复印无效。可单独参赛,亦可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参赛。作文完成后,请工整誊写在统一的参赛用纸上,并在指定位置贴上参赛标志寄回大赛组委会。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4、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大赛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分初赛、复赛、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采用“学校集体参赛”和“学生个人参赛”两种方式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提交作品,通过网络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选拔晋级。复赛分为分赛区省级决赛和全国网络复赛两种方式。全国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在北京大学举行。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英语类学科竞赛参赛方式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初赛主要考查选手的英语作文水平。参赛选手通过创新英语网在线比赛系统查看作文题目,并在比赛截止时间前上交独立完成的指定的主题作文。初赛按成绩排序,每阶段成绩全国排名前30%的选手进入复赛。复赛内容由作文、听力和口语三部分组成。决赛以夏令营的形式在北京举行。复赛和决赛选出的“优胜者”可获得联办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资格或其它部分非自主招生高校相应录取优惠条件,经该校自主招生测试(审查)合格后,按该校自主招生办法录取。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本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分各赛区初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每年暑假举办全国总决赛。期间,各省选手有机会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中学生英语风采大赛以及全国优秀中学生英语学习经验交流会等系列活动。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3、“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
大赛自创办之初即作为每年5月在英国伦敦举行的国际英语演讲比赛中国区选拔赛,高中组获胜选手将代表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青年学子的风貌。本届大赛全程分为四个阶段:1.地区初赛;2.地区复赛;3.地区决赛;4.全国总决赛。本届大赛分为三个组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选手可通过互联网报名、现场报名和集体报名三种方式参赛。
具体报名时间见每年大赛参赛通知。
4、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
大赛分为幼儿组,小学低(1-3)年级、小学高(4-6)年级、初中、高中、成人(18周岁以上)六个组别。分为赛区选拔赛、全国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
20xx年度大赛报名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选手可在设立赛区的当地报名点凭有效证件报名,湖南赛区将开通网络报名通道,参赛选手可到大赛湖南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本方案从20xx年3月23日起开始施行。
中学奖励方案8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xx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中学奖励方案9
本奖励方案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二是班集体成果奖,三是艺体重中奖,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一、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
按各学科市名次(全市44个单位),全市第一名奖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后每下降一个名次,少奖10元。
二、班集体成果奖
根据各班重中上线人数(含艺体重中)、前7500名上线人数,按照重中每上线一人奖励40元、前7500名每上线一人奖励30元的办法奖励到班级集体,首先奖励班主任抽取10%,剩余的再根据中考各学科的`工作量权重分配,教多个班的,参与每个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语数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个班政史总额平均到1个班,再按所教班数分配。
三、艺体重中奖
按考取重中人数,对音体美专任教师进行奖励,考取艺体重中每人奖励150元,直接奖励到专任教师。
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谢金辉奖200元。
备注:
1、因没考理化生实验,取消了07年理化生实验教师、实验员每人30元的`决定。
2、教导主任1人、负责毕业班的校委会1人,级部主任1人各抽奖金200元。
3、核算分配小组成员:王汀王树亮朱德良李华锋
中学奖励方案10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学奖励方案11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中学奖励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四、发放对象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五、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xxx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
中学奖励方案13
为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奖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xxxx〕137号文件)和《州温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实施办法(试行)》(温教办研〔xxxx〕90号文件)文件精神,参考《浙江省州温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奖励,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 成员:xx。
二、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育教学质量奖由教学达标奖和教学贡献奖两项组成,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2、教学达标奖:以学校高考前三年本科录取率成绩为依据,当年高考本科录取率达到前三年平均值认定为达标。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1:3,奖励基数为4000元;高三班主任再奖5000元。
②体育组按1.5人(10个班每周2节,满工作量14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③技术组按0.8人(10个班每周6节1个月,6个班每周6节1个月,满工作量12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或者按人均1500元补发差额。
④州温中学编制在五十一中支教的教师,参照州温中学的奖励方案。
⑤根据当年高考本科率与前三年平均值的变化情况,经学校考核小组集体讨论,酌情对奖励基数和高三班主任奖进行增减。注:xxxx年基数增加200元。
3、教学贡献奖:根据当年高考统计数据,结合州温市一模、二模等联考数据,对高三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的`教师进行绩效奖励。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全段本科率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a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②本科边缘生每考上一个本科奖班级团队b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③本科边缘生本科达成率(班级边缘生上线人数除以班级边缘生总数)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c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④本校自己培养的学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班级团队d元/人,奖金分8份,班主任两份,段长及其余科任老师每人一份。
⑤州温中学委培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全段老师e元/人(限以五十一学校名义送的委培生)。
⑥一模、二模学科成绩在二类学校中排名一、二、三分别奖备课组f、g、h元/人;排四至十奖备课组i元/人;排前十一至十五奖备课组j元/人。
⑦非高三教职工奖励额度为高三任课教师(不含高三班主任)平均值的1/3。
⑧体育组和技术组奖励额度在非高三教职工的基础上,按1.5人、0.8人高三任课教师,补发差额部分。
中学奖励方案14
为全面推进初中毕业班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挖掘优质教育资源,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为高一级学校培养更多、更优的人才,特制定《中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达标有奖,超标重奖。
2、加强团队建设:既奖年级整体,又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
3、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4、分级管理的原则:奖金分配的具体细则由年级组自行制定。
二、年级组中考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中考参考率99%以上(以应参加中考的学籍人数为基准)。
2、坚持教书育人。班风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人数低于年级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三。
3、同时完成本条1、2款二项指标,中考合格率全区第一,按年级任课教师总人数的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每下降一个名次,减少奖金200元∕人,奖励到区内第四名止。
4、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800元∕人的标准;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二,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5、三年巩固率达99%,奖励每班1000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三、进步奖
以市平合格率为基础,达市平奖励年级组20000元,超市平1个百分点奖励5000元,当达到区合格率前四名时每上升一个名次奖金提高20%,全区第一名奖金加倍。
四、优生奖:
初三毕业生中考学生成绩达到一类重点线,按800元∕人的标准,达到二类重点线按600元/人的标准计发奖金给年级组。
五、学科优秀奖
1、凡中考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或超市平(到科不到人),且在全区校合格率排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分别减半,第三名均为300元/人。
2、中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第一,每一学科奖励500元/人,奖励到备课组。第二名减半。
六、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凡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标准发放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定。
2、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教师(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且考试分数记入升学总分的教师,初二生、地和纳入升学分数初三体育任课教师则按分数比例分配奖金)。联点的行政干部可享受年级目标奖的基本奖金,但不得高于年级组的人平奖金。
七、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之后再修订,其解释权归校长室。
中学奖励方案15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xx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
【中学奖励方案】相关文章:
中学中考奖励方案11-19
中学奖励方案(通用20篇)11-26
奖励的方案11-15
初级中学中考奖励方案(通用21篇)11-18
公司奖励方案09-30
关于奖励方案11-05
员工奖励方案11-13
奖励方案集合10-29
激励奖励方案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