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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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目标要求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2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x委办〔x〕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xx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xx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
1、11月10日前,制定《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细化方案》,完善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
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
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
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
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5
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隆林,根据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加强保障,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自治建设、城乡民主协商、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等工作,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隆林建设跃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在民政领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二)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1)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执行、监督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民政领域发展过程。
(2)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多元共治、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的全面领导与政治引领,建立健全村级“一委(部)两会三中心”(村党委或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乡村综治中心、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智慧乡村”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居工作,保障社区治理服务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持续全覆盖,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进一步丰富和健全治理体系。围绕打造“一委(部)两会三中心”,推动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行以自然屯为基本单元的村民理事会建设,引导村(居)民参与群评群议,将村民理事会建成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之间的重要桥梁,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
2.健全治理服务机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动力。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阳光工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建设“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把社会治理相关的各类事项逐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便捷、高效。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各类民生需求项目以及部门分散承担、需要在村(社区)落实的事项,纳入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内容,提升网格服务能力。
(3)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活动,按归类易学易记易行的要求,在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建立农村公共秩序、引导村民礼让互谅、促进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简约规定,调动、引导群众全程参与修订。
(4)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镇社工站覆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根据市民政局的部署安排逐年推进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力争在20xx年计划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有效破解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着力抓好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自治强基
(1)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规范村(社区)管理、议事协商、监督管理、考评考核等制度,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实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报酬、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场所、有档案柜“六有”目标。
(2)加强议事协商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居)民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协商活动。
(3)抓实扫黑工作。聚焦低保救助、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任职资格联审,防止不具备任职条件人员进入村组干部队伍,把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现象,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建立完善扫黑常态化机制,保障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等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推动多元治理,促进治理内生动力
(1)健全道德约束激励机制。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2)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育、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3)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其他领域的人员参与社会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资证书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实施社会组织引进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组织,提升社会工作组织的覆盖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证书的人才和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得到区、市两级表彰的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实施奖励。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和农村地区志愿者注册工作,提高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三、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谋划。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股室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股室、参与股室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积极向上级汇报并加强督查指导。各股室要积极对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争取资金、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类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
及时相应出台本县工作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二、重点任务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三、工作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xx.04-20xx.05)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二)创新推动,严格落实工作举措(20xx.05-20xx.11)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创先争优务求实效(20xx.xx-20xx.xx)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7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8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医院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自身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能力,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体制、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医院重点场所安全保卫,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落实安保防范制度机制。完善个人极端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2.加强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动医疗就诊信息平台与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管理平台的联网衔接。
3.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防范,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构建卫健、公安、审计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治理,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①防范化解涉医疗矛盾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②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优势,常态化入户走访,加强对家庭婚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掌握有关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③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对市域内涉疫矛盾等新问题新风险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范“疫后综合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
5.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
6.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先行垫付机制,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机制。
7.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着眼于无涉访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零酒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四、推进措施
1.完善医院区域安保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防止因治安防控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医案事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茅东华
责任科室:安监科
责任人:丁健
2.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到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3.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茅东华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安监科
责任人:茅赛红、丁健
4.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责险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高于50%。对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矛盾突出、反复纠缠的高风险就诊人员,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对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落实帮扶救助、疏导管控措施;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低于9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林思敏、秦海松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办公室
责任人:黄磊、徐卫菊
5.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市域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6.在系统内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探索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秦海松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人:施惠
7.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社会治理功能完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医院管理和建设中风险防控贯穿各工作环节,推动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管是配合单位,还是牵头科室,或是协作科室,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涉及到的工作任务理清楚,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坚定工作意志,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9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三、试点任务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微基金,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通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和整合社会力量,重点在建阵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能力。通过对社区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社区阵地文化,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链接学校、商圈、住宅小区等资源,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便民的社区场景激发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强社区为民服务造血功能;利用小区架空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积极动员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有3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有3个以上社会组织承接购买社区服务事项。面向社区各类居民,开展儿童科普实验室项目,青少年运动公益比赛,残疾人运动比赛,老年人兴趣爱好活动比赛等服务。成立老人关爱队伍,开展日间照料、送餐、入户照护等服务活动。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慰问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居民众筹等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活动,培养社区互助风尚。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11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城市社区治理方案1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着力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治理体制机制,以“1238”推进工程为总抓手,以重点工作项目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治理布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1238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引领这一条主线(“1”),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与强化科技支撑“两轮驱动”(“2”),不断完善法治、自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方法途径(“3”),大力实施“向阳工程”“固基工程”“崇法工程”“润安工程”“同心工程”“民享工程”“铸盾工程”“智辅工程”八大工程(“8”),力争到20xx年底在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为全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陵做出烟墩贡献。
二、着力实施“八大工程”
(一)向阳工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切实推进“网格+党建”,构建“红云”四级网格组织体系。
(二)固基工程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建立镇和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扩权赋能、减负增效。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加强社会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及政法网军等队伍建设。
(三)崇法工程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润安工程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的`选拔、培育和宣传展示等工作,建设见义勇为主题文化长廊,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深入推进行业、系线平安创建活动及“平安镇”“平安社区(村)”建设。
(五)同心工程
大力推进民主协商,加强社会协同,更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创新协商形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各类议事协商载体的作用,加强社区协商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励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多层次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治理型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六)民享工程
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服务,落实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参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强荆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七)铸盾土程
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铸牢政治安全、治安防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公共安全之盾,切实防控风险,守护平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正本清源。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镇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入打击整治网络犯罪,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加强各领域内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推动“解纷芜优”建设应用。
(八)智辅工程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现代科技和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现代化。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如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健全智慧治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依法加强敏感数据监控,强化城市感知能力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倒排工期,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地抓好本地、本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推动本镇、本系统、本行业落实各项目任务,确保有序推进、落细落地、按期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在按照《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陵的实施方案》(南发[20xx]15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1238”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南陵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工作“1238”工程项目分解表》(见附件)任办分工开展工作,每季度向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向县委平安办汇报。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推动工作项目落实。
(三)复核阶段(20xx年7月)
镇平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初步核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初核意见补缺补差、抓好落实,完成一批通过一批,确保通过上级复核。
(四)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8月)
做好迎接上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组现场验收和各项保障工作。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高标定位、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镇、村(居)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市级管统筹、县区抓实施、基层强执行”的原则,镇综治中心突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项目建设。以项目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针对社会治理领域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问题,强化攻坚克难,大力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对各村(居)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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