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精选2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管控隔离工作,压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进一步明确包保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包保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落实“四位一体”架构及职责
(一)各管控主体单位落实“四位一体”包保架构及职责
“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架构由各管控主体单位(工业企业)、局机关、辖区派出所、辖区卫生院相关单位及具体人员组成。
1.各管控主体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本单位管控组织,完善管控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协调、保障管控人员防护物资和技防物资。
(2)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派出管控人员,督促管控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压实管控人员责任;负责通知包保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安排安装监控;对派出的管控人员日常管控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保障管控人员防护物资和技防物资。
(3)管控人员负责封门、贴封条,提供日常服务,为隔离人员代购生活用品,清运生活垃圾;负责楼道(院落)内消杀工作;按时看管监控;解除隔离时,去除封条。
2.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本部门管控组织,完善管控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协调、保障包保干部防护物资。
(2)局长负责统筹部署本部门落实“四位一体”包保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推进解决包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分管领导助局长调配本部门包保力量,定期调度包保干部履行包保责任情况;负责通知辖区卫生院院长、辖区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派出包保人员,督促包保干部第一时间到位;负责协调、保障包保干部防护物资;及时向局长报告本部门落实管控工作情况。
(4)包保干部第一时间掌握包保隔离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日常管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天与包保对象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包保对象情绪状态,牵头推动解决包保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管控人员、随访医生、包保民警,牵头对24小时监控时间进行合理分配;牵头处置突发情况
3.辖区派出所主要职责:
(1)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包保民警,督促包保民警第一时间到位;对包保民警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情况全程监管;对被居家隔离人员出现治安或刑事案件情况靠前指挥,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警局分管领导。
(2)包保民警赵致远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遵守隔离管控要求;负责按时看管监控;负责对被隔离人员出现违反隔离规定私自出门、其他人员违规进入被隔离人员家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包保过程中突发的'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所长。
4.辖区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卫生院院长负责派出随访医生,督促随访医生第一时间到位;对派出随访医生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情况全程监管;对被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的危重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救治,并及时报告卫健局副局长黄大圣。
(2)随访医生负责告知被居家隔离人员相关防护要求;隔离期间,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隔离对象体温数据;及时处理隔离对象出现的轻微疾病情况;及时处置包保隔离对象突发重大疾病情况,并向院长报告;解除隔离前对包保隔离对象体温监测表进行确认并签字。
二、落实“四位一体”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排查
1.接到县信息排查和流调工作组信息后,由局机关办公室第一时间通知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指派专人对需居家隔离人员转运、安置实行无缝对接,闭环管理,避免脱管失控。
第二阶段:居家隔离“四位一体”包保
1.由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派出管控人员并通知分管领导,马上通知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派出包保责任人到岗,建立“四位一体”包保责任群。
2.随访医生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相关防护要求。
3.包保民警赵致远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遵守管控要求。
4.管控人员负责封门、贴封条(隔离期间,门上封条只有管控人员可以打开,其他人不允许打开;上门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必须在管控人员陪同下上门采样,不得单独进入隔离人员家中)。
5.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安排安装监控。
6.包保干部负责分配看管监控时间,各包保责任人按照分配时间看管监控。
第三阶段:日常管控与服务
1.各包保责任人按时看管监控。
2.包保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天与包保对象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包保对象情况状态,牵头推动解决包保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人员提供日常服务,为隔离人员代购生活用品,清运生活垃圾,楼道(院落)内消杀工作,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联系包保民警赵致远或随访医生。
4.随访医生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隔离对象体温数据并健康随访。
5.各管控主体单位组建心理疏导组,负责心理疏导。
6.包保干部牵头处置应急突发情况。
第四阶段:解除居家隔离
1.随访医生对被隔离人员体温监测表进行确认。
2.“四位一体”包保责任人在解除报告单上签字,上报局机关办公室盖章,并由局机关办公室报县疾控中心审核盖章。
3.由局机关办公室通知各管控主体单位被隔离人员可解除隔离。
4.由各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人员去除封条,解除隔离。
5.局机关办公室把解除报告单归档。
三、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责人为第一任责任人,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管控包保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四位一体”包保成员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包保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
一、在流感大流行期间一般流感病人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隔离休息,由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的医护人员给予一般对症处理和支持性护理。因此,做好大量居家隔离的流感病人工作成为流感大流行时社区的主要任务。居家观察既可以减轻医院的压力,使医院能够集中力量照顾危重病人,减少病死人数,又可以减少医疗费用,而且避免大量流感病人及其家属往返医院和社区增加播散的机会,减少流感病人在医院中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及加重病情。
二、只具有普通流感症状、不发烧或体温在38℃以下、病情没有逐渐加重表现的病人,都可以居家隔离观察;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和患有基础疾病者(如糖尿病、肺结核、哮喘等),必须经过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同意方可在家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如果病情发展或恶化,必须立即转送就近医院。
三、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要做好预防家庭中传播和护理病人者的自我保护,正确使用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
四、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与社区居家病人的联动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与居家隔离的家庭每天要联系1—3次,掌握他们的`病情和生活需要。
(2)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组成的流动医疗卫生组在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的协助下,有针对性地对在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进行巡诊,发现有病情恶化时立即送医院治疗同时指导做好防护措施。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防疫人员或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志愿者定期到病家消毒,并且把消毒物品、药品交给其家庭成员,教会他们使用方法,在隔离期间固定时间进行全面消毒,并且要同隔离家庭保持联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x
副组长:x
执行副组长:x
成员:x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xx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4
一、已从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应当自觉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自离开重点疫区之日算起不得少于14日。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登记备案,报告居家隔离情况,并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监测服务。出现发热或者其他不适的,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并服从安排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县公安、卫生健康、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到重点疫区来平南或返平南人员家中走访登记有关信息的,被走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接受健康监测服务。
四、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主动报告登记备案有关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当即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平南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排查符合隔离治疗的,采取隔离治疗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县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故意或传播过失传染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报告本人、亲属和防控责任范围内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情况,隐瞒不报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未按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等异常情况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被确定为重点管控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观察时间为14天。
第二条对被确定为居家隔离对象的`,由所在的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向本人送达居家隔离告知书
第三条在居家隔离对象入户大门醒目位置上张贴“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标示牌,并注明居家观察起始目期
第四条在居家隔离期间,对居住在单元楼或有独立院落的观察对象,对其居住房屋进行封闭管理,在入户门外张贴封条监管人员为观察对象提供服务确需打开房门时,方可更换封条对无封闭院落的观察对象,由镇村采取设置围挡、警戒线等措施,划定隔离区域,确定专人负责监管。若观察对象私自出入房门或隔离区域、撕毁封条,将在县上确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条对居家观察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镇、村(社区)组、医务人员、亲属四方监管责任。由医务人员负责对其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并由村人社区)组千部负责为观察对象提供垃圾清除、生活所需物品代购等必要服务和保障。
第六条居家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必须居住在通风条件好的单间内。若与家庭成员同住一个房间的,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亲密接触,至少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与家人分餐,切实落实好个人及家庭防疫防护措施
第七条居家隔离期满后,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健康检测,无异常情况的,予以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第八条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管理工作,坚决保障东丽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老村台、企业外来人员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人员信息清、底数明、无遗漏。二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口,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口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工作不中断。
二、职责分工
(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东丽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沟通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对于敏感、紧急信息,各组要随时沟通研判,由社会稳控组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方便信息共享,由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20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社会维稳组。
(二)应急处置机制
1.拒不配合人员的处置。在外来人员管理过程中对于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履行登记管理、故意谎报瞒报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组要及时联系属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民警进行处置,社会维稳组跟进指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发现疫情风险的`处置。工作中发现外来人员存在疫情风险的,要立即上报疫情监测处置组。对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居家观察的,由社会维稳组依法进行处置。
(三)联动协调机制
对疫情期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完成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责任追究
(一)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7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8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积极参与检测。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9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需按说明书配制使用,操作时戴好手套);体温计、手机等可使用75%医用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不得外出,谢绝会客。
3、佩戴口罩。独处时,可以不戴口罩。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戴口罩前、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4、用品处理。餐具使用后,可煮沸消毒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如有家庭成员共同隔离,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生活规律。保持充足的休息,不熬夜。单独就餐,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面对。
6、主动监测。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积极配合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1
1.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除有症状需要就医的,一律不准外出。隔离区域要相对独立,单人单间隔离,彻底隔断与家人的'接触。
2.隔离区域要加强通风,保持房间环境卫生,房间定期消毒,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相通的房门前要先开窗通风。
3.在本人隔离房间可以不戴口罩,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要先戴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间。
4.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在隔离房间独自用餐、饮水,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消毒。
5.要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6.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测量体温并随时记录。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状况,必须第一时间与包保责任人联系并及时就医。
7.隔离人员隔离第15天,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报林业局指挥部,经疫情防控组核查后可予解除隔离,并出具《返乡人员解除隔离书》。
8.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包保单位要安排专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通过视频、电话、隔门见面等办法,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组每天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各包保单位落实包保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9.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送至指定集中隔离宾馆强制隔离,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包保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失控的,严肃追究包保单位责任,并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包保单位承担。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2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居家隔离对象管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隔离对象。对全县所有需要落实居家隔离的人员(近14日内武汉返乡人员、武汉周边重点城市返乡人员、其他县外返乡人员、确诊治愈出院的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对其共同生活成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的措施,隔离期间禁止一切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二、进行隔离告知。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由所在乡镇负责下发居家隔离告知书(详见附件一),倡导使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被告知人要确认收到告知信息。
三、张贴隔离公告。城镇社区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楼栋单元一楼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二);农村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村民小组对隔离对象进行公告,但不得披露居家隔离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监督热线,发动群众力量共同监督居家隔离对象动态,对举报隔离户脱管等行为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发现人不低于500元的举报奖励。
四、加强自我防护。居家隔离对象要一人一间房,错时分餐,不共用生活用品,不与家人直接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使用中央空调;进入共用空间时佩戴口罩,对共用物品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勤洗手、多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出现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气促、腹泻等症状,主动报告;家庭成员互相监督提醒。
五、压实包保责任。必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对象“三管一”“人盯人”的包保责任,城镇社区按“一名单位干部、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一名社区医生”配备专班,农村按“一名乡镇干部、一名尖刀班成员、一名村医”配备专班。各乡镇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村(社区)包保专班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硬管控措施、日报告制度,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人员不失控、责任不落空。
六、实行实时监管。由包保专班明确1名联络员添加居家隔离对象的微信号,每天不定时发起位置共享,实时掌握隔离人员位置动态,并通过微信随时询问生活需求、了解身体状况等。
七、做好医学观察。必须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的体温检测(倡导用微信、电话等报送测量结果),由包保专班当中的医务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如居家隔离对象一天内2次测温异常(体温≥37.3℃)并有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必须立即向所在乡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严格按规定迅速转运就诊。
八、强化服务保障。由所在乡镇根据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组建村社干部、尖刀班成员、村卫生室共同参与的服务队伍,提供必备的生活物资代购、配药配送等服务。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心理咨询,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九、严格跟踪督办。县指挥部城市管理组、农村管理组及各乡镇指挥部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办,县指挥部督查组要把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对不服从居家管控的隔离对象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包保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3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防控人员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防控人员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温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4
为做好近期进入我区人员居家隔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员范围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目前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经初步筛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达孜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等。
二、工作流程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1)对排查出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xx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教育局负责将排查出的学生及家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信息移送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由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引导居家隔离。
(2)借助网格化平台,整合“双联户”、基层党组织、派出所、警务站等工作力量,地毯式排查我辖区内近期(14天)在湖北省居住或旅行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登记和动态管理,引导居家隔离。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达孜区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区委组织部负责和xx市机场、火车站联络组联络,由卫健委将对未发现异常的人员带回达孜并分类管理。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xx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
(2)户籍在达孜的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
(3)在达孜经商办企业的常住人员,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管理,由居住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
(4)长期在达孜从事餐饮、酒店等服务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派人接回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
(5)在达孜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由住建部门牵头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接回,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共同引导居家隔离;
(6)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原则上由其他地区自行接回,确需居住达孜的,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共同做好引导居家隔离工作。
三、隔离要求
1、居住空间安排。隔离人员需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拒绝一切探视。家庭成员应生活在不同房间,如果条件不允许应至少保持1米距离,分床睡。隔离人员应减少活动,限制居住空间,确保需要公用的空间(如厨房和卫生间)通风良好。
2、照顾者安排。固定一位家庭成员照顾,这位家庭成员应身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
3、防止呼吸道传染。家庭成员与隔离人员在同一房间时,都应该佩戴与面部严密贴合的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应该立即更换。口罩使用后应立即丢弃,随后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佩戴口罩、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掩护,随后洗手。及时丢弃遮盖过口鼻的一次性物品,或是及时清洁。
4、随时保持手卫生。只要与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进入隔离人员居住房间、备餐前后、饭前便后或任何看起来手脏的时候,都需清洁消毒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速干手消毒剂。如果双手比较脏,则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清洗。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纸巾擦干双手。
5、避免直接接触身体分泌物。不要直接接触隔离人员的身体分泌物,特别是痰液、鼻涕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口腔和呼吸道护理、处理尿便和其他废物。
6、减少公用物品。不要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以及床上用品。餐具经过清洗和消毒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7、清洗消毒。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经常清洁消毒居室地面和家具,例如房间内的餐桌、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每天至少清洁消毒卫生间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隔离人员的衣物、床单、被罩、浴巾、毛巾等,应以60-90℃的.水清洗并彻底烘干。在清洗前不要甩动污染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8、污染物的处理。在清洁和处置台面、清洗衣物以及处理分泌物时,使用过的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都应该放在隔离人员房间专用的垃圾袋里面,标记为污染物再丢弃。
9、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并及时就医。出现呼吸困难(包括活动后加重的胸闷、憋气、气短);出现意识问题(包括嗜睡、说胡话、分不清昼夜等);腹泻;高烧超过39℃;其他家庭成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
四、责任分工
1、源头责任。区委组织部、卫健委、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做好与xx机场、火车站的联络与衔接,对进入我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在达孜居住地、联系方式、近期(14天)居住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记录在案,发挥源头责任。
2、属地责任。各乡(镇)应当按照区委、区域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居家隔离的农牧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居家隔离的人员(干部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达孜区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群)。
3、基层责任。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要以网格为基础,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做好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稳控责任人要每天动态了解分包人员的行动轨迹,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要全面掌握辖区进入达孜人员的日常信息,辖区卫生医务人员要做好此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共同引导其自觉在家隔离观察14天。对于不听劝阻、拒绝在家隔离观察的,村(居)要及时上报乡(镇),必要时由xx派出所协助强制居家隔离。
4、单位责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督促进入达孜人员居家观察14日,加强对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5、个人责任。进入达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居住地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等。在到达孜的14日内,每日早晚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或者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到指定的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居家隔离引导和管理工作。
2、做好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能力。物资供应要向基层倾斜,ロ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优先保障居家隔离引导管理任务重的乡(镇)、村(居)。
3、督促落实。纪检、组织、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导,全面督查相关单位、基层组织等居家隔离人员引导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5
1.强化应隔尽隔。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返回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次密接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7天、不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落实居家单独隔离。
2.强化网格管理。发挥“三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作用,落实“五包一”(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社区防控责任制。
3.强化生活服务。社区(村屯)全面保障居家隔离人员基本生活,居家单独隔离人员所需生活物品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代为采购,确保能够正常生活。
隔离场所要求
4.强化单独隔离。除特殊情况外,隔离人员均需做到单独居家隔离,做到“单人单间单卫”,坚决防止私自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5.强化物防技防。执行“三贴一牌一查一监控”管控措施。
“三贴”即对于居家单独隔离人员第一时间为其贴入户门封条,防止人员出入;在入户门上用红色纸贴告示,限制亲朋好友前来访视;在单元门上贴红色纸告示,提醒邻居做好防护,鼓励举报。
“一牌”即在小区(村屯)入口挂公示牌,标明本小区(村屯)有居家隔离人员,提醒民众做好防护,小区(村屯)出口把好关,控制住被隔离人员外出。
“一查”即每天包保人员不定期巡查被隔离人员是否单独在家,安装电子锁。并做好安抚、答疑、服务,并做好记录。
“一监控”即在入户门口安装无线监控视频设备,监控设备与包保专班人员手机联网,被隔离人如外出即报警提示。保证24小时管控到位,达到有人有效实时监管,确保对隔离人员动态监测到位。
健康监测要求
6.强化核酸检测。在落实管控第1、4、7、10、14天时由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实行双采双测;次密接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的,落实相应防控政策。
7.强化医学观察。确保社区(村屯)每日对隔离人员健康状况进行随访、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密切关注,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并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8.强化消毒消杀。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日常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定期开窗通风;对所在楼道进行每日消毒;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用一次性垃圾袋密封后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输,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隔离人员要求
9.做好自我监测。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主动向社区报告。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就诊排查。
10.主动报告病史。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史,老年人、孕产妇、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员,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员,须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社区(村屯)告知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直接拔打120、110等进行求助,并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6
根据青铜峡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及青铜峡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部分居家隔离的学生能在家正常上课,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青铜峡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为指导,以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147号文件精神为宗旨,以被隔离学生在线学习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居家隔离在线课堂实施计划,确保居家隔离学生的学习进度无差距,提高居家隔离学生的学习质量。
二、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全校居家隔离学生的疫情防控排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全校居家隔离学生落实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督查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负责汇总、上报紧急信息,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日报告制度;负责安排各年级居家隔离学生在线课程表,安排上课教师,督查在线上课落实情况;负责为各教研组和年级组提供在线教学必须的条件保障。
三、主要工作和要求
各教研组和年级组要高度重视,落实防控责任的同时,要将隔离学生的在线课堂教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强化居家隔离学生的在线课堂教学,使学生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增强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各年级组长组织教师制定在线课堂课程授课计划,安排教学进度计划。
2、各教研组长组织教师对在线课程进行集体备课,针对教学重难点,制定出合理的教法指导意见。
3、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利用微信公号、班级群、教学助手、云校家、腾讯视频会议、钉钉在线直播等形式进行授课和作业辅导。
4、信息中心要确保网络畅通,提供技术支持,随时解决教师在线辅导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德育部门每天要排查居家隔离学生及亲属的动态,确保被隔离学生能正常参与在线辅导。
6、各班主任要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工具做好居家隔离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缓解学生的.紧张心情。
7、各年级语、数、英、学科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制定的课表按时进行在线授课和辅导,如有冲突可与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协商调整授课时间。
8、基础学科教师要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不准给居家隔离学生布置大量作业,不准为学生辅导教材以外的知识,不准给学生布置教材以外的作业,不准给学生布置难度高知识杂的作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9、非基础学科教师要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教学手段,将高质量的学科视频、微课、精品课发送给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进行学习。
10、各任课教师要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宁夏教育云平台、教学助手、希沃授课助手、中教云等平台中,下载优质课程资源(精品课、微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在线辅导。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7
嘉陵街道管控与服务并举,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切实落实疫情期间重点人员管控责任,筑牢辖区疫情防控坚实战线。
一是精准核查,准确上报。为确保每日居家隔离人员排查数据的精准上报,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办公室及各村(社区)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排查工作,严格按规定排查各类重点人员,做到排查数据快速、准确、详细,重点人员应隔尽隔,不落一人。
二是高度重视,严密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管控,街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及时传达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工作的.最新提示和最新要求,并严格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各项措施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管控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巡查。严格执行“五包一”责任制,同时针对隔离重点人员,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及时掌握隔离人员动态。做细做实每日走访,登记好巡查管理台账,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巡查检查,切实将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保障服务,科学防疫。时刻关注居家隔离人员生活需求,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党员志愿者为居家隔离人员购买生活必需品、药品等。同时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心理疏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防疫常识,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邻居对隔离人员心理上的疑虑,引导大家科学对待疫情,不恐慌,不焦虑。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8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督导组检查反馈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返平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的闭环管理
(一)宣传倡导涉疫地区返平人员返平前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了解管控政策。如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返平后第一时间单独居家隔离。
(二)如居家隔离人员在落实管控措施前,已与家人共同生活,该户全部人员需一并居家隔离。
(三)乡镇(街道)在接到第一落点推送的涉疫地区返平人员信息时,要通知居住地村(社区)干部“点对点”“人盯人”闭环接回,直接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五包一”责任的落实
(一)乡镇(街道)责任人:一般由包村(社区)干部负责,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村(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村(社区负责人):一般由包网格干部负责,主要职责:对被隔离人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一人一屋”居家隔离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辖区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配合开展人员赋码、解码工作。
(三)卫健责任人:一般由乡村(社区)医务工作者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四)公安责任人:一般由属地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志愿者:一般由居家隔离人员之外的亲属、邻居或网格员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
三、严格居家隔离的标准
(一)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一人一屋”,原则上做到单人单间单独隔离。
(二)因特殊情况必须共同居住的人,家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三)除外出就医、生育等特殊情况以外,要做到“足不出户”。就医、生育等外出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四)核酸检测原则上由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多措并举落实管控措施
(一)乡镇(街道)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再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一律集中隔离。
(二)实行居家隔离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居家隔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好隔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居家隔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乡镇(街道)要建立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台账,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五)乡镇(街道)每日17:00上报居家隔离人员和核酸检测情况。
五、加强居家隔离的督导检查
(一)县疫情防控办每日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督导抽查,了解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隔离期间人员核酸检测、联系沟通等工作,加强抽查、监督及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等现象发生。
(三)乡镇派出所、卫生院会要会同村(社区)要明确管控责任,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坚决杜绝居家隔离人员超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生。对擅自离开的,依法依规处置。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9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条件
(一)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在居家隔离期间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居家隔离对象房间内环境标本均为阴性,健康监测无新冠相关症状。密接规范隔离14天,次密接规范隔离7天,按要求采集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天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双采双检,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同时采集居家隔离对象频繁使用的物品环境标本(床头柜、水龙头及台面、被子、桌面等)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解除隔离。
(二)隔离期间,出现隔离管理不规范,或健康监测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同时段内同一楼栋或同一平房其他居家隔离对象出现阳性检测者,由市级以上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延长隔离及期限。延长隔离期限的',应在延长隔离解除之日,实施上述同样的检测。
二、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流程
(一)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发放《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见附件1),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被解除隔离对象签名,被解除隔离对象和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保留一份。
(二)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提供体温测量计(1个)、防护用品(7天所需要的至少14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和消毒用品(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洗手液各1瓶)。
三、居家健康监测基本要求
(一)解除居家隔离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程序申请对被解除隔离对象赋红码7天,实施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二)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第7天开展个人和居家环境核酸检测。
(三)在遵守当地社区防控要求的同时,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室内场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人群聚集或室内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0
防疫当前,城西街道坚持严格监控、精心服务的原则,采取“六个一”措施,坚决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人员管控,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一是建立一本台账。积极结合上级交办人员信息、社区摸排的`人员信息、群众反映信息,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人员的排查和审核,对需要居家隔离管控的.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详细准确掌握其姓名、电话、居住地址、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按照街道、社区、网格员“三包一”责任监管模式,严格监督其居家隔离观察。
二是送达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社区工作人员为居家隔离人员送达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并与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引导居家隔离人员了解科学防护、健康饮食、日常卫生管理、突发情况应对等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居家自我隔离。
三是张贴一张“温馨提示”。在居家隔离人员门外安装电子门磁,张贴居家隔离张贴温馨提示,注明隔离期限,提醒其他居民杜绝串门访友,与隔离人员不要密切接触,也增强信息透明度,减少了辖区群众的恐慌感。
四是每日一次集中消杀。社区及志愿者向居家隔离人员免费发放84消毒液,引导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督促其在隔离期间常通风、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整洁。同时每日定时上门收集其处理过的垃圾,定点存放,集中处理,并每日一次对居家隔人员所在的单元楼栋进行集中消杀,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健康安全。
五是定期一次核酸检测。按照居家隔离管控要求,联合城西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切实做到在关键时期,既要继续严防死守,也要让工作有温度,隔离人但不隔离情。
六是每天一次暖心服务。组织大学生成立心理疏导志愿服务队,每天专门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纾解其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社区干部每天通过门外询问、打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居家隔离人员联系,向他们科普防控知识,帮助他们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并送货上门,确保其隔离期间生活不受影响,安心居家隔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1
为确保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应对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乡防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全乡疫情防控工作由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调度,成立12个疫情防控应急专项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各工作专班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居家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各村疫情管控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计汇总全乡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和居家隔离相关情况;指导强化居家隔离管控,充分发挥好乡村一级网格化防控组织体系功能,落实居家隔离人员转运、核酸检测、生活保障等全过程、各环节防控措施,筑牢基层一线隔离管控安全防线。
职责:
1.统筹调度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数据和居家隔离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2.及时推送需隔离管控人员信息,做好重点人群集中隔离管控转运及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居家隔离管控的技术指导和标准把控。
3.督促指导各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
4.做好隔离人员管控、秩序稳控和安全保障。
5.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物资配送等相关工作。
6.各村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压实管控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隔离户规范管理,做足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外出、不失控,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
(二)集中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协助县疫情指挥部做好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健康码异常者等相关人员的集中隔离管控工作。
职责分工:
1.各村抽调村干部担任各隔离点点长,督导点长统筹医疗、公安工作人员,保证隔离点安全运行。
2.乡卫生院负责抽调隔离点医护人员,具体开展集中隔离点管控工作,科学划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各功能区,根据需要合理设置通道,对隔离点开展覆盖式消杀,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防疫物资供应。
3.乡派出所负责临时隔离场所的安保工作。
4.各村负责梳理符合隔离条件的民房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做好房源储备。
5.乡民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隔离点服务保障工作。
6.社会事务服务科负责统筹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7.各村做好本村临时隔离场所管理工作。
(三)核酸检测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乡疫情防控办公室、卫生院、执法大队、财政所、应急科、各村。
主要职责:统筹、组织、调度全乡核酸检测工作,推动全乡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指导各村建立完善核酸检测人员队伍,落实紧急状态下重点人群、物表、环境及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核酸检测各类数据信息。
职责分工:
1.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乡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指导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执法大队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耗材等保障工作。
4.财政所负责所需经费申请。
5.各村组织大喇叭、微信等及时报道全员核酸检测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中小学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在需要时提供核酸检测场地,做好现场维护和消杀消毒等工作。
7.应急科负责冷链食品、重点人群、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协助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8.社会服务科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全员核酸检测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9.乡民办公室负责组织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10.应急科负责做好各采集点应急设施运行、应急处置准备等各项安全隐患的指导、督查工作。
11.应急科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县里开工企业)、商业网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12.各村负责组织做好农贸市场、集市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13.各村负责制定本村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合理设定采样点;做好采样点采样场地(点位的确定)布局、流程及所需设施设备、各类物资、人员的准备;开展采样、送检及检测工作;做好支援与受援预案。
(四)流调溯源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根据县疫情指挥部推送的“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调溯源工作,协助相关工作专班合理确定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范围,落实管控措施。
职责分工:
1.卫生院负责现场流调及工作指导,根据重点人群实际情况确定调查关键信息,做好疫情的诊断核实工作,为疫点疫区划分提供建议;做好病例及密接、次密接等个案调查、汇总分析,及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派出所负责综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开展重点人员活动轨迹调查和风险研判,协助现场流调组迅速判定密接、次密接人员,为流调追溯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宣传办公室负责全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相关信息须经专班组长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同时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宣传办公室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4.政务服务科负责协调提供“吉祥码”等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保障信息核查实效。
5.各村负责落实本村现场流调工作保障,及时确定调查位置,协助落实辖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管理,在疾控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做好预防性、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杀。
(五)医疗救治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卫生院、各村。
主要职责:统筹全乡医疗资源,合理、规范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以及集中隔离人员定点救治医院,指导各地加强医院管理和院感防控,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联系和协调上级专家指导我乡医疗救治工作。
职责分工:
1.负责统筹全乡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组建医疗救治团队;贯彻执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全乡医疗机构院感风险管控,做好群众特别是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日常就医保障。指导各村完善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
2.负责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切实保障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各村负责落实隔离人员、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所需隔离场所。
(六)物资和交通保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物资保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基本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供应,满足防疫和民生保障需求。统筹全乡交通运输资源,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防疫闭环管控,畅通防疫、生活物资供应通道,保证各类物资供应链稳定。
职责分工:
1.应急科负责组织商超拓展进货渠道,实时调度大米、粮油、肉类、蔬菜、蛋奶等出库量、存量、可支撑时间等信息,指导商超及时进行采购;组织相关企业做好防疫物资生产,防疫物资采购、储备等工作。
2.执法大队负责监测主要民生物资市场价格,并根据价格浮动及时投入储备物资,防止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持市场秩序,确保价格稳定。
3.政务服务科负责实时统计防疫物资发放量和可支撑时间,根据库存提出采购和管理需求。
4.社会事务服务科负责提供生活物资保障应急用车;负责调度全乡防疫所需的货运、客运保障车辆;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车辆管理工作。
5.应急科负责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汇总及反馈、发放、保管等工作。
6.派出所负责人员转运保障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的进出管理以及防疫卡口交通管制、县内交通管制工作。
(七)校园防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乡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负责乡本级各类学校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
职责分工:
1.学校负责按照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加强校园管理;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全员核酸检测;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疾控部门停课复课的意见。
2.卫生院负责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消杀。对学校疫情形势进行研判并提出应对策略。
3.执法队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
4.应急科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八)督导检查专班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检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防控期间擅离职守、玩忽职守、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
(九)舆情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宣传办公室、应急科、文化和旅游科、执法队、各村、中小学。
主要职责: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防范风险,应对危机,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置;
工作职责:
1.宣传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宣传方案、宣传提示。每天向指挥部汇报舆情宣传组工作情况。建立疫情防控网络志愿者队伍,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积极转发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转发率,扩大宣传面。
2.各村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大喇叭、微信群等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标语口号;及时提供与疫情相关的宣传素材,包括公告、通报、政策等。
3.宣传办公室组建新闻采编应急队伍,根据受众需求,精心制作富有特色、易于传播的疫情防控图文、视频等,在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分享平台推送。
4.各村大喇叭循环播报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知识。
5.宣传办公室制作宣传板、条幅,应急科要利用企业内部大型LED屏开展科普宣传;部署规上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有关疫情防控标语、政策和知识的短信。负责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6.应急科负责做好农(集)贸市场、药店、饭店等商户的宣传教育。
7.宣传办公室负责在广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负责联系各村对各村进行宣传;组织、督促建筑工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8.各村负责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循环播报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知识。
9.文旅科负责围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创排文艺作品。
10.各村负责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工作力度,有效利用宣传单、告知书、“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和自我防护本领。
11.中小学负责引导广大师生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短视频、广告语、快板等方式,制作一批宣传品,在广大师生中传播,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师生力量,形成宣传合力。
12.文旅科负责强化疫情防控文艺宣传力度,以普及防疫知识、宣传典型事迹、展示达里巴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乡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志愿者把创作目光更多聚焦基层,聚焦一线医护人员、党员干部,通过歌曲、曲艺、诵读、书法、美术、文学、摄影等形式,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
13.执法队负责动员发动相关户外广告LED屏、经营门店LED屏刊播疫情防控标语口号。组织督导企业、商户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达里巴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实行指挥长制,总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胡吉雅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副乡长宋姗姗负责。
(十)转运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及时将对接信息推送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转运,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转运范围: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必须转运,需转运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必须转运。
转运原则:
1.以上人员首选居住地各村负责转运。
2.以上人员无居住地的由目的地各村负责转运。
3.以上人员无居住地、非户籍地人员由目的地各村负责转运。
4.集中隔离结束后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点追加隔离。
职责分工:
1.卫生院负责及时推送转运人员信息,协助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工作,对各转运专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2.派出所负责协助各村做好转运管控、秩序稳控和安全保障。
3.派出所负责做好运输保障及车辆引导。
4.各村负责本村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的信息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县转运专班。安排指定转运人员及车辆,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一)稳增长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加强企业生产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重点场所管控,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各项机制高效运转、果断处置、不出问题,使企业平安运行。通过抓重大项目、抓服务督导、抓对上争取,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20XX年度全年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职责:
1.应急科负责支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其他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稳岗就业、减免租金等企业,在项目申报、金融信贷、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帮助。强化要素保障,协助企业生产所需水、电、油、运等生产要素需求,支持企业有序复工。
2.财政目的性负责积极联系县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通过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性续贷过桥资金支持等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
3.政务服务科负责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大工业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努力把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十二)备春耕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做好备春耕工作;协调解决农资生产、运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调控和产销衔接措施。
职责分工:
1.农业、农机和畜牧科负责加大对各村的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宣传单。告知书“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和自我防护本领。同时要强化指导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做好各项技术指导。
2.各村负责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农时不等人的现实情况,对外地来达的农资运输车辆及人员,在执行我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农资及时运输到位。
3.各村负责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变现,尽快筹集备耕资金,确保农资及时到户,解决备耕资金问题。
4.农业、农机和畜牧科负责落实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市场化肥价格监测活动,调查处理垄断市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打假行动,查处化肥产品各种违法行为,处置化肥产品投诉举报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各村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备春耕生产工作,指导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销商稳定经营,提供充足货源,保证供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从全乡防疫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专班职责,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根据各专班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制定本专班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专班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主动作为、摸清底数,组织专班成员单位盯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专班推进中的各类问题;要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做好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设备运行和经费保障,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数据上报。各村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明确指挥长和12个专班。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加强联动,按时完成相应工作报告、数据汇总等工作,各村要按照12个工作专班对应职责,分12个领域进行统计和汇报。
(四)强化舆情管控,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分级负责、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舆情监测与应对要求,健全舆情联动处置机制,有效开展舆情引导和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统一舆情管控口径,主动发声辟谣,巩固和拓展舆论主阵地。
(五)加大督查力度,保障防控措施。切实加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物资保障等各领域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发生,对防控工作行动不迅速、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2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管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管理要求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居家隔离期间,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家人共用卫生间和其他生活设施。
5、核酸采样时必须点对点上门,绝不允许外出排队参加集中核酸采样。
6、如发现发热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村(社区)包保工作人员报告。
二、包保工作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培训。
2、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五清”:人员清、底数清、位置清、核酸检测清、工作责任清。
3、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后,均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每天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
5、处理居家隔离家庭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须做好自我防护。
6、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属地村(社区)工作职责
1、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承担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2、负责为隔离房间安装门磁、贴封条,并张贴标识性标语。
3、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供应、生活垃圾清运提供帮助。
4、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沟通与衔接。
5、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视频或电话与被隔离人员联系,了解被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属地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做好居家隔离人员防护、监测物资和药品的`保供工作。
2、安排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及时提供中药预防方、莲花清瘟颗粒等药物,并指导服用。
4、组织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5、接到居家隔离人员发热或突发疾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
6、为隔离期满且评估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3
为从严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新成街道坚持严格监控、精心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
隔离管控防疫严
对排查出呼盟、通辽、黑龙江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人采取居家隔离。按照“五包一”包联责任制模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组成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一对一”管控,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联防联控职责清
街道领导防控指挥部、领导班子、卫健办总体掌控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和督查指导管控措施;网格员每天2次实地查看隔离人员居家情况,并通过电话、视频做好心理疏导和送物资到门服务,着力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联领导、社区“两委”成员、派出所民警采取不定期流动巡查和随机抽查视频通话的方式,确保隔离到位;卫生院工作人员负责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按期上门核酸采样。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所有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对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并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
“一户一档”底数明
为了让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管控更加精准、服务更加到位。对每户居家隔离人员建立居家隔离台账,明确基本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居家隔离人员、同住人员等接触者以及居家前后接触人员、行程情况和分析预判工作,做足疫情防控“提前量”。同时,每天详细记录隔离人员体温、个人动态,同步更新核酸检测情况。
心理疏导暖人心
为减轻因疫情以及居家后导致的心理波动,街道组织“两委”成员开展心理疏导,定期给隔离人员和居民微信群转发科学防疫知识,并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邻居对隔离人员心理上的疑虑,让大家科学对待疫情,不恐慌、不焦虑。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朝敏党委书记
陈俊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夏元毅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维勇平安办负责人
刘文全虎峰卫生院院长
李曾虎峰派出所所长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二)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四)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5
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政策精神,现将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1.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如家庭成员中仅14岁及以下儿童或孕产妇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特殊人群。
2.实施“7+7”的入境人员。
3.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
4.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管理期限
实施“7+7”的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均采取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场所要求
1.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管理要求
(一)居家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5.如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6.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7.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二)健康监测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对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每天用250mg/-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若居家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min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2米。处理污染物应当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告知居家医学观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五)工作人员或陪护人员要求
1.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应当向居家医学观察者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2.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生活上必要的帮助。
3.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或陪护人员与居家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
4.与居家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5.每天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6.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五、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居家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社区医学观察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物资储备。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6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来镇返镇疫情风险重点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居家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3天2检等)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分类管控措施,特成立镇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二、工作职责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三、管控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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