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精选1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墨红分局《关于20xx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煤矿矿井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1、矿井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停送电、排水、巷道维修等)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2、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提升系统、压风注氮系统;
3、开启主扇通风不得少于24小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4、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且要签定师徒合同;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井自行组织,由驻矿站监督落实,各战线矿长全面负责,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郭怀义副组长: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墨红镇煤矿实际,煤矿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井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井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井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井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收假后煤矿根据井下实际编制维修整改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维修整改方案须报分局备案。
6、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瓦斯治理方案结合煤矿实际严格编制、配足人员(15万吨/年及以上配备25人,其中必须明确从事预测预报的专职人员4人)、制度健全、设备完好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器,各矿井MD—2不低于2台,WTC不低于2台)
8、煤矿瓦斯治理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
9、煤矿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生产系统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测风站必须规范建立和完善,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串联风作业。存在串连通风及不合理分风的不予验收。
10、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11、煤矿调度室、监控室必须规范合一,制定岗位职责。配足值班调度员(熟悉井下作业环境,每周必须至少下井1次)并挂牌上岗。室内必须有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有矿内外和直通井上下通讯系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井下瓦检员每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的瓦斯检查记录。监控室监测监控系统图标注必须与井下实际采掘状况相符。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井下全覆盖,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可靠,数据上传正常,系统显示人数与入井人数必须相符,监测监控值班人员配备到位。
13、必须配足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的`人员定位标识卡。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标识卡必须做到“三号合一”,规范统一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专用标识卡。
14、建立和完善地面建设。有专门的职工食堂、洗澡池、更衣室(室内劳保用品齐全)、垃圾处理池(各矿井不少于2至3个,须制定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地面设备材料统一规范堆放,并设置管理标志牌。
1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超前探放措施和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钻场抽放或平行钻孔抽放。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安装管网监测监控设施。钻探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配备一台,实际钻进能力不得低于80m,三位一体器必须配套使用)。
1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清楚,专用探水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一台,钻进深度不得低于80m),探放水措施执行到位,坚持有掘必探原则。
17、井下机电管理规范整齐,“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8、增加建设机电硐室,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开关3台及3台以上必须进入硐室管理。
19、基本建设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手续完备、施工单位资质达标并报送分局备案、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必须配足。
20、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全体矿级领导必须轮流下井带班)、特员
跟班作业管理。并配备巡回安全员、巡回瓦检员、机电员(配备电钳包及相应工具)跟班管理。
21、矿井“十二大系统”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2、矿井完善提升运输设备及各类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淘汰机电设备。
23、矿井新掘、改扩巷道的断面不得低于7m2。
24、开拓开采布局合理,所有采掘作业点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按照与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公告《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5、煤矿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26、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27、煤矿欠分局所有费用和罚款必须交清。
28、煤矿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上访情况的一票否决。
29、煤矿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方案。
30、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一)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矿井要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保证主扇、排水、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
(三)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主要扇风机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生产;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凡停电停工矿井必须由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复工,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四)全面排查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凡支护密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对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准恢复生产。
(五)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专业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煤矿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煤矿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签定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井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专业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矿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采、掘、机、运、通等专业配备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整改验收,确保验收质量。(五)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4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
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
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
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
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
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
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
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
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5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
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
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
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
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7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为民服务大厅)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五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二、就餐管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三、办公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四、通风消毒等卫生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城管执法中队)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五、健康教育
五、健康教育(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关注“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1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作文吧,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xx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9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0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而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而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工厂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工厂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2
根据此次疫情发展势态,应园区公安分局及xxx公司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期间xxx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1、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员工流动态势,做好本次疫情监控和排查工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2、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3、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
5、对于确诊患该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6、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7、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
1、叮嘱员工勤洗手、戴口罩、减少外出、尽可能远离密集人群;
2、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3、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保护易感人群,协调项目部各班组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换气。
6、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措施
1、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一旦被发现,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项目部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安全渡过。
5、领导小组及部门联系电话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3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恢复餐饮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适用于餐饮经营单位。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xx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x卫疾控函〔20xx〕xx号)《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基本要求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严格遵循《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防疫指办明电〔20xx〕xx号)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内、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二)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餐饮企业可根据内部建筑特点,进行物理改造和通风设备改造,增大通风速率,改善提升环境,为商户、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营业、消费环境。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做好日常防护措施
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企业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严格开展进店顾客测温工作,同时配备消毒液(酒精)供手部消毒使用。
(四)加强就餐人员管理方式
鼓励餐饮企业为顾客设置户外交易区,减少入场人数。排队就餐的顾客,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四、分级防控措施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餐饮企业(门店)复工复业工作措施。其中:
(一)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可开展打包外卖服务。
(二)I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包间可按规范指引启用。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用餐人员需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须立即佩戴口罩。
2、有外摆条件的餐饮企业可外摆桌椅供顾客用餐,桌椅间距应不少于1米,一桌一人,所有桌椅需同方向摆放,不允许拼桌。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
3、有包房的餐饮企业可视自身防疫消杀条件进行开放。包房内就餐环境应干净整洁,只允许摆放一张桌子,且不得拼桌。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10平方米以下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4人,10—20平方米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6人,20平方米以上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8人。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等待30分钟后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鼓励有条件企业做好通风设施硬件改造,安装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就餐区应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扫地、施工等)。
4、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或通过扫码认证等方式登记其姓名和联系方式。要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杀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三)Ⅲ级防控
各类餐饮企业(门店)可开展限制性堂食服务。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3、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4、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5、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6、包房(包厢)方面,包房(包厢)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执行。
(四)Ⅳ级防控
正常提供餐饮服务,餐饮企业(门店)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从业人员管理
(一)严格按照《机关、企业及工厂节后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员工要如实告知旅居史。餐饮经营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粤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对疫情高发地来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
(四)强化企业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
(五)若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六、场所清洁消毒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具清洗消毒方法》。
(二)每天按照下列要求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
1、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消毒方法采用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外向内,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地面或墙壁有污染时,可用500 mg/L~1000 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拖地(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3、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在餐饮单位内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4份水)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
5、如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餐饮服务单位应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三)加强餐厅内部洗手间消毒工作,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日常运营期间每2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四)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七、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
(一)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二)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三)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八、设备管理
(一)空调管理
餐饮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应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宜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二)电梯管理
1、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2、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
3、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三)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
1、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
2、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九、供餐服务要求
(一)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
(二)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三)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四)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洁及消毒。
(五)提倡分餐制。对于无法分餐的企业,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4
为指导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期间,全市(除南宫市、隆尧县以外区域)对外营业的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餐饮单位应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按照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
加强人员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每日晨检,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
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尤其是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直接接触、操作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强化场所消毒
每天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对顾客接触较多的收银台、电梯、公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加大清洁消毒频次。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杀,保持干燥。
规范原料采购
从合法渠道采购食材,认真做好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对来自发生疫情地区的食品及原材料做好消毒工作。不采购和使用无产地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类及其产品。不采购和使用无“三证一报告”(海关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冷链食品。
加强设施管理
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要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消毒应符合相关要求。
操作间设置专用非手触式带盖垃圾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严控制作过程
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合理划分操作区域,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加工操作在相应区域内进行。
加强就餐管理
加强就餐人员体温监测,认真登记姓名、身份证、温度等基础信息,发现就餐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其进入餐饮场所,并指导就医。
严禁大规模集体性聚餐,尽量避免堂食,如需开放堂食,建议采取提前预约,单间服务,分时就餐形式。严格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
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
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加强外卖管理
严格落实外卖送餐人员健康管理。送餐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自身防护,佩戴口罩,手套。每次送餐前要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加强送餐环节管理。
配送餐箱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集配单位送餐车每天消毒至少1次;盛放外卖食品的餐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送餐前对食品进行严密包装,防止污染。
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降低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在收放餐环节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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