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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时间:2023-12-20 09:10:29 博耿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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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通用14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通用1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通用14篇)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2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xx]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校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李xx

  成员:杨xx

  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

  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带给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状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状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状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职责,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潜力差,教学质量低,一向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校园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4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校园领导对为校园作出特殊贡献,服从校园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状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教师出勤按照《三江口镇中心小学教师出勤管理制度》执行。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4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不扣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

  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校园要求的资料(4分)

  2、教师备课(5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4、听课与评课(6分)

  5、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6、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

  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职责;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校园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并交全体教师会议讨论,全体教师签字认可为准。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5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校园管理,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激励长效机制,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与发放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范畴:

  考核对象:全体教职工。

  考核时间:每学期进行考核,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德育工作占40%,教育教学工作占40%、后勤卫生工作占10%、行政考核工作占10%

  五、各部门绩效考核细则如下:

  教学管理部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调动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考核资料:备课(20分)、上课(20分)、听课(5分)、作业(15分)、教学质量检测(10分)、优质课(10分)、教育科研活动(10分)、个性化教学(5分)、其他工作(5分),共计100分。

  1、备课(20分)

  (1)、要求:认真学习课标,钻研教材,把握教材的重难点,领会编者意图;认真研究学生,结合学情,科学制定教学目标,合理安排学法、教法;教案书写规范,资料详实,体现主体--和谐—高效课堂的教学理念。做好课后的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应对自己教学中的成败作深入的分析

  (2)、考核量化标准:备课达要求获满分。备课课时数不足,每少备一课时扣2分;无教案上课的,发现一次扣5分;教案不按时上交检查的一次扣2分;教案质量较差者酌情扣1—2分。反思不贴合要求的扣2-5分。

  2、上课(20分)

  (1)、要求:提前到岗,预备铃响之前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到专用教室上课的,要让学生在上课之前到达上课地点;课堂教学要体现课改精神,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环节清楚,合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练习、作业合理,突出实效性。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课表进行上课,不坐着上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上课时通讯工具设置振动或无声,不接听,不接待来客;教态自然大方,贴合师表形象。

  (2)、考核量化标准:上课达要求获满分。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及提前下课的,发现一次扣4分,无故不上课的,发现一次,此项不得分。随意调课或挤占其它课的,发现一次扣6分(含随意让课给别人);坐着上课的(生病除外)、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的(含未设置振动或无声的)、随意接待来客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听课(5分)

  (1)、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16节,听课要有记录有点评。对所听的课要做好详细记录,并且针对教学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要有自己的思考,提倡对教学的小环节进行评价,最后有较为客观的总体评价。听课教师务必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接打电话),听课期间不交头接耳。

  (2)、考核量化标准:按质按量完成的的5分,没有评价的一次扣1分,每缺一节扣1分。

  4、作业(15分)

  (1)、要求:作业布置量适中,形式多样,有必须的深度和广度。对学生的作业要求严格,学生书写工整,格式规范;教师批阅细致,准确发现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让学生及时订正;批阅字迹工整,符号正确,注明日期;中、高年级作文要抓住重点,贴合规范,有眉批、有总批。

  (2)、考核量化标准:作业优秀率达80%的为优秀,达60%的为良好,达50%的为合格,45%以下为不合格。作业没有及时批改的,一次扣1分,批改不规范的扣1--2分。作文按教学进度每少一次扣1分。作业优秀得满分,良好得10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得1—5分。

  5、教学质量检测(10分)

  (1)、要求:每个单元学习结束后,要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检测备查。

  (2)、考核量化标准:教导处根据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进度进行检查;未对学生及时进行阶段性检测,每次扣除2分。

  6、优质课(10分)

  (1)、要求:

  a、校内、校外组织的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优质课,老师们要积极参与或配合。

  b、在老师们进行汇报交流的课堂教学时,所有听课老师应深入探讨客观评价,推选出优秀教师参加校园及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活动。

  (2)、考核量化标准:成绩按省、地、市、片级、校级的级别分别给予10、8、6、4、2分的奖励。

  7、教育科研活动(10分)

  (1)、要求:广大教师要积极参加校园或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包括专题讲学、教学评点、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教学设计、课件和教具制作等。

  (2)、考核量化标准:级别分省、地、市、片级、校级,分值依次为10、8、6、4、2分。

  8、个性化教学(5分)

  (1)、午后辅导课期间按时到岗,认真辅导学生,提优补差效果明显。

  (2)、不能按时到岗,一次扣2分9、其他工作(5分)

  (3)、各种计划、总结、论文学习笔记等按时上交。不交者一次扣1分。

  (4)、在课堂教学中,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2分。

  (5)、教师上课时要搞好组织教学,课堂上有学生打闹、喧哗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德育管理部绩效考核细则

  强化德育工作,以师生思想品质为突破口,重点做好师德建设工作,抓好学生的思想健康教育工作,校园对全体教师实行量化评估考核机制,以激励班主任更好地做好班级工作,任课教师做好学科育人工作,使我们的校园安定和谐、洁净秀丽。为我们的学生成长奠定基础,特制定德育管理部绩效考核办法,对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老师分别进行量化评估。

  一、班主任德育绩效考核:工作态度(10分)、班级工作(50分)、德育活动(30分)、卫生工作(10分),共计100分。

  1、工作态度(10分)

  热爱校园,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做到视校为家。珍惜和爱护校园财产,服从工作大局,服从领导安排,同事之间团结友爱,积极配合校园的工作。

  2、班级工作(50分)

  ①.做好期初报名工作,班主任负责检查假期作业、收集《素质报告册》、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期末认真撰写学生寄语、填写《素质报告册》;各项资料完成或上交不及时扣1分。《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及时、全面、详细,字迹清楚,每次检查为“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得3/2/1分。

  ②.注重班风建设,班级构成良好秩序,班风正、学风好,得1分。各项常规在校园管理中领先,得到行政及任课老师的一致好评,班级管理有自己的特色,行政检查个性优秀的,加3分,教师管理差的班级,扣2分。

  ③.履行班主任坐班制,课间能够及时进班级维持班级秩序,每次抽查时能够及时认真地组织好晨会课,加2分。班主任午后进班打饭,认真组织好学生的纪律并及时打扫卫生,打扫不干净及时返工,表现优秀的加分1—5分,班主任的职责宿舍也要好好管理,因自己未及时到岗造成偶发事件的每次扣2分。

  ④.培养优秀学生干部,发挥班干部的带头作用。升旗仪式、大课间、其他大型活动、外出活动等,班主任跟班,认真组织、细致管理,保证活动的质量与效果,管理有方得2分。活动秩序较差,在常规调研中与其他班级差距较大,问题比较突出,扣1-3分。

  ⑤.关注学生健康,每月调整座位,以保护学生视力,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能及时、妥善地处理班里的偶发事件,处理不当的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班内有突出的好人好事,在校园里面产生较好反响或受到相关组织表彰,对问题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成效明显,加3~5分。

  ⑥.大课间活动(含室内)时,能及时到岗,组织指导学生及时出操、认真做操、有序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大课间检查汇总评出A、B、C三等,分别得10分、8分、5分。教师无故不到岗一次扣2分,不管理的一次扣1分。

  ⑦.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孩子们比赛的积极性,定期更新班级文化布置等,得2分。

  ⑧.密切家校联系,理顺家校关系,与家长共商孩子的教育问题,并在班主任手册上做好记录,安全平台检查达标,加2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3、德育活动(30分)

  ①.班主任利用班会、晨会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群众主义教育、养成教育、礼貌礼仪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活动不开展每次扣10分,活动敷衍扣5分~8分。

  ②.大型德育活动均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完成活动,德育活动均由领导班子等成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此项作为学期考核的重要参考项目。

  ③.校园定期召开家长会,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并做好记录。家长会之前要拟写家长会上的发言稿,会议期间要做好家长反映状况记录,并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未在要求时间内、次数上完成任务的扣2分。为及时完成扣0.5分。限期超过一天加扣0.1分。

  4、卫生工作(10分)

  ①卫生包括所分教室卫生(包括桌椅摆放)、宿舍卫生、个人卫生。打扫或消毒不及时扣2-5分。

  ②.教育班级学生不能在校内外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在厕所外随地大小便,在垃圾箱外乱倒垃圾。如有发生每人次扣1分。要处处监督制止,并发现纸屑等杂物要主动捡起投入垃圾箱。教师做好办公室卫生,积极参加校园群众大扫除、校内劳动、社会实践活动,要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起到模范表率作用。无故不参加群众劳动的一次扣2分。

  二、教师德育绩效考核:工作态度(10分)、本职工作(60分)、德育活动(30分),共计100分。

  1、工作态度(10分)

  热爱校园,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做到视校为家。珍惜和爱护校园财产,服从工作大局,服从领导安排,同事之间团结友爱,积极配合校园的工作。

  2、本职工作(60分)

  (1)、教师职业道德(10分):

  ①.遵纪守法,不赌博,不吸烟,不参与不礼貌、不健康的活动。违反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德育考核扣10分。

  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不敷衍塞责,误人子弟。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可只重视智育,忽视其他方面教育。如因不注重思想教育引发事件德育考核扣10分。

  ③.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要以身作则,向学生传播现代礼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违者扣2—10分。

  ④.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或同事人身健康受到伤害严重的考核直接为不合格,并给予处分。

  (2)、举止端庄,行为得体,语言礼貌,衣着整洁(20分)。

  ①、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发、染指甲。

  ②、校内吸烟、饮酒,酒后进入校园。

  ③、携带手机进课堂,坐着上课,坐课桌,上课随意离开教室。

  ④、随地吐痰、扔杂物。

  ⑤、对家长态度恶劣,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⑥、推销学生用品,乱收费,强强征订教辅用书、试卷。

  ⑦、同事间说话粗野、造谣、挑拨、传是非,打架、侮辱他人人格。

  ⑧、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影响他人工作,造成同事间矛盾,影响团结,有失形象。

  如有上述行为,每人次扣2分。

  (3)、关爱学生(30分)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①、把学生赶出教室、罚站、殴打、谩骂侮辱、留惩罚作业等。

  ②、见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不制止,不教育。(扔纸片、吐痰、打架、骂人、追逐、多人并排行走、吃零食等违纪行为)。

  ③、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不得剥夺学生兴趣爱好发展权利。

  ④、不得放弃任何学生。

  如有上述行为,违规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10分,情节严重者经校委会讨论定夺。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征文、记录等其他资料,缺少一项扣2分,未及时上交影响归档扣0.5分,缓交一天扣0.1分。检查或抽查期间发现一次未完成工作的扣2分。

  3、德育活动(30分)

  能积极参与校园德育活动,能时刻注意学生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了解学生的活动状况,培养学生礼貌礼仪习惯,督促学生不在走廊、教室内追逐打闹,班级秩序良好。发现打架、奔跑等不礼貌行为,每次扣2分;凡因教育和管理不到位等造成安全事故,酌情扣分。

  三、生活老师绩效考核办法,考核资料:工作态度(10分)、安全(20分)、本职工作(60分)、内务卫生(10分),共计100分。

  1、工作态度(10分)

  热爱校园,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做到视校为家。珍惜和爱护校园财产,服从工作大局,服从领导安排,同事之间团结友爱,积极配合校园的工作,违者酌情扣分。

  2、安全(20分)

  (1)、按时督促学生离开寝室,及时关门、关灯,工作不落实者每次扣1分;要积极主动制止学生翻爬和故意破坏公物等行为,工作不到位者每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对校园造成影响者扣5分。

  (2)、积极巡查,未能查出学生携带零食、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的扣5分。

  (3)、教育学生不得在宿舍里面上床打闹,出现安全事故者酌情扣分。

  3、本职工作(60分)

  (1)、热爱工作,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如有家长反映,经调查属实,每次扣5分。

  (2)、严格遵守并执行校园的各项制度,每一天早上在教学楼负责孩子们的早餐、餐具上餐车,主动履行学生寝室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安全、法律、服务意识强,规章制度执行到位,违者扣1分。

  (3)、具备本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学生衣物清洗干净并能晒干,遇到阴雨天,衣物及时烘干,床上床单整齐,宿舍及时开窗通风无异味,违者扣1分,学生和家长的口碑好的生活老师加2分。

  (4)、能够选拔和培养学生宿舍室长,发挥班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带领

  室友打扫卫生、宿舍纪律等,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知识、根据实际状况实行恰当可行的管理制度,并运用到寝室管理中去,工作管理有方加1—3分。

  (5)、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岗,有事先请假,没有请假后造成学生无人看管或发生不安全事故的,酌情扣分。

  (6)、每一天在学生起床铃前10分钟起床,整理好自己的床铺,起床铃响后,逐室督促学生起床,提醒学生注意冷暖,增减衣物等,起床后先整理好队伍,再安静有序地把学生带到教室早餐,学生用餐时要维持纪律,教育学生讲究卫生,节约粮食,违者每次扣1分,表现优秀加2分。

  (7)、时刻注意学生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定期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活动状况,督促学生不做危险的事情,宿舍秩序良好,得2分。发现打架、奔跑等不礼貌行为,要及时制止,凡因教育不到位等造成安全事故,酌情扣分。

  (8)、宿舍卫生管理到位,地面干净、学生物品摆放有序,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宿舍管理有自己的特色,行政检查个性优秀、受到表扬的,额外加2—4分;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卫生差的,发现一次扣1-2分。

  (9)、协助好值班老师午间管理,轮到自己值班不到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坚持每晚清查学生人数并做好记录,缺一次扣1分。

  (11)、凡发现有学生早上和午后因睡懒觉而迟到,以及无故留在宿舍里不去班级学习的,每人次扣2分。

  (12)、校园抽查发现晚就寝熄灯午休半个小时后,还有学生大声喧哗、吵闹、亮灯等现象,每次扣5分。

  4、内务卫生(10分)

  (1)、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周围、楼层、室内的卫生打扫维护工作,坚持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卫生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2)、指导学生做好寝室内务整理,定时进行检查、评比、公布,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校园领导每次抽查都能合格,不合格者每次扣5分。

  行政管理部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校园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明确各教师的岗位职责、学期任务和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特制订行政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资料:师德师风(20分)、出勤(15分)、工作态度(15分)、仪容仪表(10分)、值班状况(20分),学生人身安全(20分)共计100分

  1、师德师风(2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到达者得满分。有如下状况者扣分或加分:

  (1)言行违背师德师风,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5分。

  (2)有乱收费、乱订资料状况,每人次扣10分。

  (3)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10分。

  (4)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20分。

  (5)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扣20分。

  (6)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10分。

  (7)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10分。

  (8)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校园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校园声誉,为群众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5分以上。

  2、出勤(15分)上下班、会议、出操、校园群众活动、群众学习。按时上下班,积极认真参加会议、出操、群众(教研组学习、校园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记好记全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1)会议、出操、校园群众活动、群众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上下班早退、迟到一次扣5分。

  (3)笔记不全者视状况扣1分。

  (4)病假1天扣5分、事假1天扣5分、旷工1天扣20分,每一天累加,出勤的15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请假离校以旷工计。

  (5)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6)下列状况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

  b、脱产学习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发工资的;

  e、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3、工作态度(15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职责心,愉快理解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1)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5分。

  (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校园工作,工作被动,拖拉应付差事,每次扣10分。

  (3)上班时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每次扣5分。

  4、仪容仪表(10分)

  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发现一次扣5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说话粗野等不礼貌行为。

  5、值班状况(20分)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值班请假期间认真负责。

  (1)脱岗、旷工一次扣10分,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未及时找同事协调而导致岗位无人值班者一次扣5分。

  (2)未按时到岗,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5分,

  (3)在值班过程中,若有工作态度不端正或不能服从值班领导调配者一次扣10分。

  6、学生人身安全(20分)

  (1)、学生上课期间出现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当时科任老师承担相应职责,扣10分。

  (2)、在宿舍休息期间出现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生活老师承担相应职责,扣10分。

  后勤服务部绩效考核细则

  为保障学生能在一个优美、洁净、安全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地生活,使师生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增强师生爱护校园环境的意识,特制定卫生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考核资料:卫生值日(50分),值日工作态度(50分),共计100分。

  1、卫生方面(50分):

  (1)、教室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痰迹、污迹、纸屑、瓜果皮,不放书籍和其他物品。

  ②.桌椅:整洁整齐。桌面、桌脚、椅面、椅脚整洁,不在桌椅内外乱涂乱画乱刻。学生离开座位应及时把椅子推入桌肚,桌椅对齐。

  ③柜子里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④.讲台:台面只准摆放教具且摆放整齐,不准放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如报纸和收交的作业本等,提倡摆放适宜、适量的盆景,桌面无纸屑、灰尘、无杂物堆放。

  ⑤.黑板、板槽:课后黑板擦干净。

  ⑥.墙壁: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刻,无不协调的张贴物,无脚印、手印、球印等污迹,无污渍、蜘蛛网;如挂钟表,应摆正并及时擦拭。

  ⑦.窗户、窗台:每一天擦洗,无灰尘,窗台上不放置任何东西,玻璃窗无手指印迹等。

  ⑧.门:每一天擦洗,不涂、写、刻、画、贴,不乱挂东西,无脚印。

  ⑨.电器:插座、开关、多媒体、空调器应持续清洁。

  ⑩.卫生用具:卫生用具应整齐摆放在教室后面墙角,教室里纸篓应及时清倒。

  (2)、包干区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等,无卫生死角。

  ②.楼梯:墙壁无污迹、悬尘,无脚印、球印;通道无纸屑、果壳等;楼梯扶手干净,无污迹、无蜘蛛网,楼梯拐角无卫生死角。

  ③.教室外过道:过道上无纸屑、果壳等,走廊瓷砖墙面擦洗干净,无灰尘。

  ④.功能教室:要求同班级教室。

  (3)、校园大环境卫生标准

  塑胶地面持续干净、花坛里无白色垃圾、校门两侧无垃圾、花圃大理石围栏无灰尘。

  (4)、卫生间卫生标准

  地面、洗手盆、拖把池、蹲便池、窗户玻璃、墙面瓷砖和窗台上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卫生间无水渍

  (5)、扣分标准

  ①.教室卫生每处扣5分,教室走廊没处扣5分。

  ②.卫生区每处扣10分。

  ③.检查不合格后不进行整改每处再扣3分。

  (6)、卫生打扫、检查时间:

  卫生打扫时间:早饭后和中饭后

  检查时间:教室卫生检查时间,每周二,周五,午后12点30分。

  包干区卫生检查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15点整

  2、工作态度(50分)

  (1)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校园工作,工作被动,拖拉应付了事,每次扣10分。

  (2)对于检查不合格后不进行整改,每次扣10分。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6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带给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资料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忙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

  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好处。

  第三,学生与教师持续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推荐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

  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

  1.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学生评价

  部门:参评职工姓名:职位: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校园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到达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到达校园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务必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个性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务必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校园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7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校园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构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状况,在校园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理解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职责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状况(权数10分)

  校园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状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校园会议、校园升旗仪式、校园组织的群众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校园;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校园;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群众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必须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到达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校园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群众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状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校园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群众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务必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务必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到达学区平均线或分别到达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校园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状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8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xx]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0

  为了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支持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方案精神总结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内部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建立公平与激励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设立重点岗位的专项津贴,进一步促进后备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的脱颖而出,支持学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更快发展。

  二、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1、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落实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两级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管理,学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

  2、岗位绩效工资要坚持导向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职工的责任心与事业心,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统筹考虑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利益分配,坚持向工作奉献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和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岗位绩效工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自主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并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本岗位工资

  基本岗位工资指按照国家人事相关政策,根据受聘人岗位、工作年限及基本任务所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构成。基础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履行基本岗位职责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完成岗位职责和突出贡献所发放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由学校根据财力状况进行核定。

  四、其他

  1、本方案包括《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奖励绩效管理办法》(附件3)三个文件。

  2、本修订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1

  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6号)、《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26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xx〕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实施意见,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管理为重点,理顺权责关系,扩大校属单位(含机关部门,下同)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强化激励导向,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总量控制、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实现我校绩效工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考虑教职工职业行为获得的各类收入,兼顾校属各单位职能差异,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工作模式差异、绩效考核方式差异以及绩效工资收入水平,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适度倾斜,对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系统分类设计,着力构建单位间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考核,优绩优酬。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岗能对应。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履职状况、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构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3.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实行学校、校属单位两级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各单位内部治理管人、管事与管分配的责权统一。学校不断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拨方式,按照上级核定我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控制每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校属单位在学校指导下制定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核拨给本单位总量内进行二次分配。

  4.严明政策,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依法合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

  我校在职正式人员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人员工资构成和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责任)等因素,不再分设项目,统称为“基础绩效工资”。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并随上级调标而调整。现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的质和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体,分设为岗位津贴、综合目标奖两项。其中: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因素,具体标准见附件1。

  综合目标奖是在完成基础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而给予的奖励。按职级发放的人员,基准额度见附件1。每年综合目标奖标准根据上级核定我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在基准额度基础上遵循各级岗位等比例上下浮动原则加以确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基础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自负工资单位除外),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对无故拒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职工所在单位应提出停发或扣发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停发或扣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校属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核拨给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分配和发放进行监督。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考核及分配办法,合理发放。

  学校鼓励校属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针对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标准限制,自行制定各项考核和分配标准;也可以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合二为一,统筹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考核分配办法。如果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学校核拨的综合目标奖额度内,安排不超过5%的额度,设立院长(主任、所长)或处长(部长)特殊奖,用于奖励在本单位重点难点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或特殊情况的机动使用。

  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学校核拨的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总和。

  自负工资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

  1.岗位津贴的分配和发放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校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职级标准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考核情况加以调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预发、后调整的办法发放。其中:

  (1)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勤后确定。

  (2)本方案所指基础工作量特指发放岗位津贴所要求的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为当量(折合)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现实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专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50%;其他岗位或一人多岗可以根据岗位特点,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规定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基础工作量质量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由各单位自定。

  (3)履职表现重点考察是否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等。

  符合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职级标准正常发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不发放或发放部分岗位津贴,具体发放额度除本方案规定的情形(见本方案“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外,由各单位自定。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经本单位分配后如有余额,可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奖统筹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享受人员范围、津贴标准和相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至个人。

  2.综合目标奖的分配和发放

  (1)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含校属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各单位,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在本人职级标准基础上加以调整后分月发放。可以采取先预发、后调整的方法。具体细则由各单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机关单位为: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等具有一定机关管理职能的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四方学院(校本部在职在编人员)。

  (2)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核拨办法分配给各单位(具体核拨办法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额度中,统筹安排,合理发放,按月支付。在分配办法中应体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贯彻“以本为本”的办学理念,向本科教学适度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线倾斜。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为: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结构健康诊断与控制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3)继续教育学院、工会消费合作社等单位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国防交通研究所由学校按照安排的教学任务核拨教学酬金。

  (4)其他纳入综合目标奖的人员经费发放

  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教师教学酬金由学校核拨给开课教学科研单位(不扣减该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奖总额,由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后按本单位制定的办法发给相关教师。核拨具体标准见附件2。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电教设备保障等特殊一线岗位人员,可根据八小时外值班或应急工作需要,发放一定量的值班或应急工作酬金,具体额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突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在全校综合目标奖总量内,设立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辅导员等人员的“人才培养特别奖”,由学校统一掌握。

  学校预留一定的机动绩效工资额度。学校决定或批准发放的其他纳入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按学校有关决定执行,从学校预留机动绩效工资额度中解决。

  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

  1.新调入人员、岗位变动人员从报到、任职下月起计发受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见习期、试用期满后受聘岗位计发绩效工资。

  3.“双肩挑”人员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重职责,按就高原则计发绩效工资。

  4.参照《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由校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和职级标准,从学校核拨给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和综合目标奖总额中列支。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管理工作。教学酬金由安排教学任务单位比照该单位机关教师教学酬金有关规定发放,从学校核拨给安排教学任务单位的综合目标奖中列支。

  5.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外出进修或访学人员(含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进修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绩效工资按在岗标准计发。

  7.已婚女教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全额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一般不发综合目标奖。符合延长产假规定,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延长产假的,延长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在休产假期间参与一定的工作,酌情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落聘、缓聘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9.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或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尚未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3个月岗位津贴,酌情扣发综合目标奖。

  10.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与撤职等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12.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2-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事假当月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3.每月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5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2个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内扣发50%-100%的岗位津贴,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上述所称计发、停发、扣发绩效工资的,均从出现情形的下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工资、教职工科研奖励、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的奖励发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协议工资人员聘期考核兑现协议工资时,已发岗位津贴按校定职级标准清算。

  2.继续教育讲课酬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核拨给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发放给教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4.政府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性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按政府政策执行。

  5.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绩效工资,按河北省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学校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校内生活补贴,现行标准见附件3。

  6.内退、病退人员,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六、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强,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包括教代会代表在内的各类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改革方案应报学校备案。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严禁在绩效工资财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外列支属于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加强绩效工资预算刚性管理,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应当在规定的会计年度预算总额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预支下一会计年度预算资金,余额不得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性收入和学校划拨的各种提留、管理费等款项原则上作为单位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岗正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监管机制,人事、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委组织部要定期监督抽查中层干部薪酬情况。校属各单位不得违反本方案规定设立和发放工资性津贴补贴或奖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正式教职工。从20xx会计年度起执行。

  2.本方案实施后,原《石家庄铁道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铁大人〔20xx〕20号文)停止执行,学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2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全面、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程序,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方面人员积极性的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类别与标准

  本方案所指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略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平均数为系数1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文件执行。

  3、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经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所支付的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执行政管理人员标准。另外根据专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标准、实习生1元/月/生的标准按月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按照《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xx〕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20xx〕53号)文件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校字〔20xx〕46号)文件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学校人事处核算后按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学校人事处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工作量绩效津贴,根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照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内,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在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外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个别“双肩挑”人员确因课程需要而必须承担更多学时的,需经教学院部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后,经人事处长、财务副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处组织复核后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14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学院人员经费拨款改革方案精神,本着注重绩效,兼顾公平,进一步完善学院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结合信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任务主导,业绩激励:建立以“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地位,确保院内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强化岗位,优劳优酬:进一步完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岗位任务+绩效”分配模式,实行按月岗位工作津贴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对于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在确保每月绩效工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按照“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鼓励创新,体现优劳优酬。

  (三)量入为出,分类指导:遵循学校人员经费拨款的基本原则,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总量内,合理发放绩效工资,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方法,强化岗位对工作任务的要求,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办法。

  二、发放项目

  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除学校直接向个人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外的校内绩效工资。

  三、经费来源

  所有学校按照二级学院分配体制下拨到学院的所有绩效工资、远郊津贴、本科激励计划、高峰高原、各种奖励、各种补贴等所有经费的总分配(不包括科研经费)。

  四、学院绩效工资的构成

  本方案实施后,学院教职工的校内绩效工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包括岗位工作津贴和远郊工作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1、岗位工作津贴:指完成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工作职责要求规定的任务而取得的.津贴。对于按时与学院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按照20xx年标准按月发放岗位工作津贴。学院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岗位工作津贴标准。

  2、远郊工作津贴:按现行标准及学院现行有关签到规定,按月发放远郊工作津贴。

  (二)调节性绩效: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学院对照目标责任制,根据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在每年6月、9月、12月左右发放调节性绩效工资。调节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在岗教职工,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及福利因素。发放标准由学院政联席会议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确定。

  同时,学院每年预留人员经费拨款总额的5%左右,用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公共事务及突发性事务等分配。

  (三)年度奖励性绩效:包括年度基础奖励绩效、业绩奖励绩效,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每年年终进行分配。其中,教学任务及绩效奖励所占比重约为60%—63%,学科绩效奖励约占20%—23%,学院运行及管理约占15%—17%。

  1、年度基础奖励绩效:根据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结合全年考勤及年度考核情况,经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配。

  2、年度业绩奖励绩效:主要用于奖励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精神文明、学生创新培养、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

  年度业绩奖励绩效总额根据当年该模块可分配经费总额,分别用于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教学绩效奖励、学科绩效奖励、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及公共事务激励。

  (1)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超额承担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践教学及学生创新培养任务完成情况的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1《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3《信息学院20xx年本科教学管理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试行)》。其他岗位人员参与并超额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参照执行。

  (2)教学绩效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教学成果的绩效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2《信息学院教学业绩奖励绩效计算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教学成果可参照执行。

  (3)学科绩效奖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科研成果的绩效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4《信息学院学科绩效计分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科研成果可参照执行。

  (4)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

  主要用于实验技术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确保学院教学、学科建设、建及精神文明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5《信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6《信息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附件7《信息学院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职责及绩效分配方案(试行)》。

  (5)公共事务激励

  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年度业绩奖励绩效。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内容见附件8《信息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目录(试行)》。

  五、有关说明

  1、教师超任务激励部分按80元/分计算。

  2、学院年度绩效工资最高发放额不超过当年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科研课题绩效暂不纳入绩效工资计算额度。

  3、学院负责人正职的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其工作业绩和本学院人均拨款情况确定额度,总额度最高不超过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

  4、学院政管理干部以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其中每学期课程教学不超过72学时,超额完成学院教授教学任务的部分,按教师超任务激励减半计算。

  5、学院现行教师岗位任务职责和考核办法延续至本聘期结束(20xx年12月31日),新一轮聘期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6、符合校本高峰高原学科录用条件的新进教师,进校工作前两年教学任务适当减免。

  六、年度考核

  根据学校规定,年度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及人事考核相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各类岗位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年度人事考核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综合个人年度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确定。

  (一)教学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按现行考核办法执行。

  (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见信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5)

  (三)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年度综合测评,具体见信息学院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试行)。(附件6、附件7)

  (四)出现下列之一情况者,年度人事考核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年列全校倒数20名内。

  4、当年完成岗位总任务不足60%,或连续两年完成岗位任务不足80%的。

  5、拒不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

  6、伪造学历、学位、获奖证书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7、违纪违法受校行政或内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调出、退休、病休、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或培训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学院现行办法执行。

  (六)年度考核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各基层及相关负责人做好审核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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