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保供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冬季保供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季保供方案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冬季保供方案2
为有效遏制冬季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冬季低温季节的各种安全隐患。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防寒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保证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做好我司防寒防冻工作,确保我司道路运输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防御低温冻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防止一般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实施办法:
1、公司所需防寒防冻物质由各部门根据实际的需要层层上报,并统一发放。
2、加强恶劣气候情况下的组织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及时与GPS路监控室、各运行车辆等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恶劣天气的程度,探明道路状况,并摸清各区域情况,联系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后,再视情决定运行车辆是否停运或推迟出车。
3、将车辆防冻工作作为重点。冬季寒冷天气对车辆的`运用可能造成影响,确保设备在冬季寒冷环境下,保持性能安全稳定的运行,加强设备包机人的责任心,强化落实各项车辆的检修作业标准,教育职工作业中加强对车轮、轴承、等大部件的探伤和检查,加强卡控。同时,对一些车辆易裂、易损配件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各检修工对设备加强防寒检查和整修,对容易冻坏的风、气、水、油管路以及各类阀门仪表做好防寒包扎工作,确保配件使用状态良好。
4、车辆外地过夜及途中行驶的车辆遇严重的恶劣气候时,必须服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民警的管理。并要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严禁盲目行驶。
5、司机在使用车辆前,要对车辆进行预热和“三检”,按时加防冻液,并且使用冬季机油;车辆使用的燃油,要根据环境气温选择相应的型号,冷车起步时,要先低速运行一段路程后再逐渐提高车速;冬季车辆启动发动机前,严禁用明火对燃油系统进行预热,以防止发生火灾;每次行车前,司机应提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满足要求时不得行车。驾驶员要根据各种气候变化的特点,严格遵守各类恶劣气候下的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由于雨、雪、雾天路滑,行驶中要做好防滑工作,适当控制车速,不得任意打方向或紧急制动,以免引起车辆横滑侧翻等事故。通过弯道时,除按规定减速、鸣号、靠边行驶外,还必须慢打方向。遇有情况先慢、先让、先停,不得轻易使用紧急制动,并加强对道路情况的观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车速,提前预防措施,礼让三先,严禁急刹,防止测滑,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押运员要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等行为发生,听取管理人员的`冬季防寒安全告知,及时关注路况不良信息,告知驾驶员,确保安全。
7、GPS监控人员认真落实本职岗位的操作规程,实时记录监控数据。
8、公司安管人员要扎实的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排查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做到仔细深入、不留死角。让每位从业人员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8、办公室的防寒防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应对严寒恶劣气候的准备要常抓不懈。配备足够的防冬设施,以防急需。
9、场地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场地内车辆的按位、按序停放。按公司调度协调在不超载的前提下科学的实施车辆安全行驶。严禁通道内停放车辆,确保通道畅通,防止造成混乱或堵塞安全通道。
10、公司雨、雪、雾等恶劣气候要加强值班现场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驾驶员的传达、教育、落实工作,并对每个驾驶员通过教育后要签名,做到一个不漏。
四、工作要求:
各部们负责人,提前做好入冬防冻工作。加强冬季防寒有关作业安全的教育。通过下发通知的形式,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学习防寒过冬安全知识等内容。利用早会、班前会及班组安全活动,广泛宣传冬季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动广大员工,以“防火、防盗、防冻、防滑”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班立即解决、整改,绝不过夜,确保了冬季作业安全、稳定。为冬季车辆系好“安全带”。群策群力做好冬季防寒防冻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五、实施日期:
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通知和市气象台预报,受近年最强寒潮影响,我市将出现明显大风并大幅度降温降雨天气,现公司采取防寒防冻各项有效应急措施即日起实施。
冬季保供方案3
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临近、营业场所人员密集、雨雪冰冻天气较多,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为全面保障冬季我市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供水、燃气冬季平稳供应,特制定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暨冬季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我市冬季供水、供气工作安全平稳。
二、工作重点
1、城镇燃气方面。一是要对燃气场站、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车库、储藏室、地下半地下室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用户,由用户在安检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按程序采取停止供气措施;三是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四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充分考虑极寒天气等因素影响,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合理有序、安全平稳供气,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同时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
2、城市供水方面。一是对水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消毒药剂、实验药剂等危化品的管理,落实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三是督促供水企业加强供水管道、供水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巡查巡检和预警监测,加强规范化施工,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措施,确保管道、设施运行稳定;四是要求供水企业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强城镇供水系统水源、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各环节管理,落实供水设施保温防冻措施,充分考虑双节期间用水高峰情况,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和供应。
3、污水处理方面。一是对污水厂、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管理,特别是实验药剂等危化品管理工作;三是督促运维单位加强排水管网、设施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巡查巡检和预警监测,加强规范化施工,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措施,确保管道、设施运行稳定;四是要求污水处理企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季节及节假日特点及污水总量变化情况,做好污水调控处理工作。
三、阶段安排
1、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日)。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动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2、专项检查阶段(20xx年1月3日-1月6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治情况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以及历次省、市安全专项督导、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等上级检查发现反馈的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各企业冬季保供人员、物资、应急预案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3、“回头看”检查阶段(20xx年1月9日-1月13日)。我局将对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大自查整治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参与检查与隐患整改等工作,切实加强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我市冬季供水、供气供应充足平稳。
(二)强化整改问效。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执法监督,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
(三)做好工作统筹。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冬季保供、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双节期间落实好关键岗位、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冬季保供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我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
2.全力争取采暖季高峰用气的气量供给,保障全市用气需求。
3.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实施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促进天然气供需市场稳定。
4.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制定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
5.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城燃企业责任,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要求,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央和我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市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相关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配合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加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履行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按照市保供工作组命令,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落实气源协调成果,力争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按市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辖区内车用加气站管理,确保有序加气。根据市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申请采暖季财政补贴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提供的预拨付资金申请、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初审;对每个采暖季启用的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进行统筹计划,其中新启用的天然气锅炉需经市保供工作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我市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
7.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8.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接受自备锅炉供热委托的物业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采暖价格。
9.市交通局:统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应对舆情等工作。
10.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协助市保供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收费公示监管工作。
14.市气象局:负责采暖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三)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各区县、开发区采暖季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负责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编制采暖季天然气保障专项应急预案。
2.城燃企业: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落实调峰资源或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履行调峰责任,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及时研判供应形势,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市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市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加强宣传舆情管理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城燃企业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市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冬季保供方案5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供和省、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
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是保障民生用气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对民生用气要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担责。
(二)确保合同履行
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县政府做好保障供气工作,足额按合同供气。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工作任务:住建局负责督导燃气供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公司)做好设备运营、燃气管线维护等工作;财政局要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化解气价倒挂矛盾。
(三)全力保障供应
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和缺口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竞拍资源、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用以上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天然气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各保供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任务: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四)落实储气责任
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根据山西省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责任落实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可采取“购买储气能力,租赁、代储”等方式,分摊成本或者购买能力,通过与承担保供任务的储气设施企业签订储气服务合同落实储气责任。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调峰责任和义务,与市政府签订《应急调峰储气服务合同》,明确调峰保障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在整个冬供期间发挥最大的保供作用。
工作任务:发改局督促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保供需求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五)完善应急预案
各相关部门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
工作任务:工信局联合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交通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将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报送县保供办,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加强责任落实
涉及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供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同时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工作任务: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市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的协调工作;能源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安全监管保护工作;城镇燃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政府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监测机制
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发改局负责整理汇总我县保供综合情况。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我县供气情况,发改局负责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工作任务:从供暖季开始,保供办(发改局)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三、工作要求
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要及时将应急保供实施方案、“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县保供办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审核备案。
根据省、市保供办(发改委)建立的供暖季日报制度,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向县保供办(发改局)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县保供办(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市发改委),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冬季保供方案6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冬季保供方案7
20xx年冬季即将来临,受上游天然气供应不足和需求量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我区冬季将迎来严峻的保供形势,为进一步做好今冬燃气的稳定供应工作,切实保证各类用户冬季安全平稳用气,保障用户生产生活用气需求,杜绝停断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年冬季燃气供应工作
目前全国天然气供应整体平稳,但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高涨,冬季燃气需求会增长急剧,保供形势面临很大挑战。各燃气公司应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认识保供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保障天然气供应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应予以高度重视,成立公司一把手为组长的“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把安全、运营、供应、服务责任分解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保供和应急方案。
二、多方施策,落实保供措施
1.积极筹措保供资金。各管道燃气企业要依据去年冬季的用气实际,充分考虑全年各类天然气用户的增加情况,对本单位供气范围内冬季的用气量需求进行科学、全面的测算,加强对下游各燃气用户用气高峰时段的了解。做好今冬购气资金数额的预算,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多方提早筹集保供资金,确保资金充裕足额到位,当气源紧张时要不计成本组织气源保证区内天然气供应。
2.加强协调落实保供指标。管道燃气企业应积极与上游供气单位加强协调,做好联系和沟通工作,落实指标气增量和代输工作,保证上游气源持续稳定供应。
3.组织落实LNG、CNG备用气源。结合今年可能出现极端天气,造成气源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应尽早与LNG、CNG气源企业联系,签订供气协议,落实调度好运输车辆,做到有用有备、有备无患,确保备用气源能够及时补充应急,切实保障冬季高峰用气不出现停断供事故。同时要进一步增大燃气应急调峰储备,将上游可能停供气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快管网改造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快完善和优化干线管网布局,进一步做好区域内燃气管道设施改造升级和建设工作,消除管输能力不足的制约,提升供气压力和输配能力。区域内燃气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各燃气公司间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工作,今年制定的互联互通计划各管道企业应在冬季高峰来临前,完成竣工运行。
三、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巡线和安全检查工作
1.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到位。近日,各企业要及时做好燃气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是长期不用和重要的应急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如CNG、LNG设备及附件;昆仑燃气、恒信燃气公司同港华燃气中压管线对接设施;以及昆仑燃气公司同恒信燃气公司管道对接处;区域调压设施、水浴气化设施等,应及时进行保养调试,确保运行设备设施完好,随时准备应急启用,保证安全稳定供气。马坡金捷公司还要充分考虑冬季供气量增大,设施设备运转是否能满足供应要求,尤其对气化能力要进行科学验算,建议增设水浴式气化设施,保证冬季气化能力和供应水平。
2.做好巡线、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燃气设施的安全同样会影响燃气稳定供应,应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关于印发铜山区城镇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xx〕112号)文件,要继续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管理工作,增加巡线密度,提高巡线质量,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必须专人监控,有效防止第三方施工挖断或破坏而影响供气。
3.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冬季燃气用户投诉量会有所增加,各燃气公司要妥善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各部门处理好用户反映的问题,努力达到用户满意。
4.加强安全宣传,继续做好入户安检工作。各企业要积极组织落实各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冬季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本企业所属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及锅炉用户等各类用户,及时发现并指导协助用户解决各类问题、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冬季各类用户的安全用气。恒信燃气公司尤其要对到访不遇的用户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履行应尽的安全责任,还要继续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偷盗和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完善保供应急预案
1.做好天然气预测和监控。密切关注天然气购销、用气量变化等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准备。对气源、用量、极端天气的预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寒冷天气、雨雪天气,用气量会大幅增加,气源紧张也会加剧,容易增加运输困难,对此燃气企业要予以重视,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预案。
2.做好抢修预案,加强维抢修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维抢修人员,加强对抢修人员培训教育和实战演练,备齐、备足抢修工具和各类配件,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接到抢修任务立即赶赴现场投入抢修。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事故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原因并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3.做好LNG、CNG备用气源供应演练工作。各单位在LNG、CNG设施维护保养的基础上,要做好供气设施切换演练工作,一旦上游断供或降压时,能够及时正确地进行安全操作,做好备用气源转换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管道燃气企业要有大局意识,充分体现燃气行业的公用性特点,以保障冬季居民用气为重点,各燃气公司间应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今冬燃气保供工作。如城区或高新区一旦出现供气不足或短缺现象,燃气公司应提前报告,并启动燃气保供应急预案,有关燃气公司按政府要求首先无条件满足居民天然气供应。除不可抗力外,如冬季因燃气企业原因发生大面积燃气停断气事故,我局将进行严肃追责,依法处理。
2.各单位要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工业;先急后缓;扶优扶强,保证重点”的原则,积极做好气源的合理调峰和调运工作,如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或短缺时,首先要保证居民、公福、商业等不可中断用户用气,限制部分工业等可中断非居民用气,可实行定量、定点定时保供,努力将天然气供需矛盾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3.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气企业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企业保供措施和预案,保证冬季用气高峰时汽车加气、瓶装气用户的安全稳定供应,不得借机随意加价。参照管道燃气企业保供工作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保供计划,做好设备设施冬季防冻保温工作,确保出现极端天气时,设备正常运转,稳定供应。
4.新汇热电“煤改气”作为区重点工作,直接关乎今冬全区供暖,徐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充足气源,保障全区供暖用气需求,同时要做好对新汇公司用气安全指导和宣传工作;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新汇供气专项的管线设施的巡检工作,加大巡检力度,提前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5.燃气管理处要加强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支持燃气企业共同做好我区今冬燃气保供工作。
请各管道气企业于10月25日前将保供预案上报我局燃气管理处,加气站和液化气站保供预案备查。预案内容包括:领导小组、资金准备、气源准备、应急气源和管道对接、事故救援和演练、设施安全和维护等,我局将于11月上旬对各公司保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冬季保供方案8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散煤清零项目工作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晋中市精准对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部署,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清洁取暖工作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农村能源发展有机结合,在巩固好建成区、禁煤区、中心城镇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基础上逐步向平原和偏远地区逐步转移,努力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坚决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全面改善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提升人民福祉。
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和目标: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优化补齐短板弱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可持续稳定运营,防止出现散煤复燃。以平原地区改造为重点逐步向山区延伸,积极推进以集中供热方式为主,以煤改电为辅的清洁取暖方式,逐步扩大清洁供暖覆盖面积,平原区域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保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退出全省后十位。
三、改造范围及方式
为扎实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按照“以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分布式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为辅”的思路,依托现有的热源能力,20xx年全面完成7个乡镇、53个村,约20951户、212.02万平方米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一)集中供热改造方面
集中供热改造涉及4个乡镇,共34个村(含小区)、16242户、163.98万平方米。
1.义安镇:利用安泰集团工业余热,改造义安村、那村、降家寨、洪相村、席村共计5个村、4078户、40.78万平方米。利用崇光电厂热源,改造沙堡村、东大期村、西大期村、孙家寨村、北辛武村、孟王堡村、田岳堡村、董村、霍村、孟村、孟村湾村、南盐场村、北盐场村共计13个村、7650户、76.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安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安泰集团、崇光电厂、华炎公司。
2.连福镇:利用茂胜焦化厂二期工业余热,改造化家窑村、东刘屯村、北坡村、上西埜村、连福村、东狐村、西湖龙村、沙堡庄村、西狐村、里屯村、夏庄头村、张良村、甘草岭小区共计13个村(含小区)、3407户、32.3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连福镇、市住建局、市同城供热公司、茂胜公司、昌盛公司。
3.义棠镇:利用供热公司热源,改造南村、北村共计2个村、641户、7.9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棠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涉及高层住宅楼5栋,住户426户、商铺40套,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宋古乡、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5.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涉及住宅、商铺、零散户共33个片区,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市集中供热公司。
6.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涉及运安利宿舍、百货公司宿舍及平房、城关信用社住户、东大街农行宿舍、工会小区、中行宿舍、晋元农机宿舍、水泵厂宿舍、洪山灌区、凿井队宿舍、广电宿舍共11个片区,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涉及街道办事处、市集中供热公司。
(二)煤改电方面
煤改电改造涉及5个乡镇,共16个村、4048户、41.96万平方米。
1.宋古乡:下站村185户、2.46万平方米。
2.绵山镇:西靳屯村、城寺村、东河底村、西河底村共计4个村、1005户、9.85万平方米。
3.义棠镇:义棠村、师屯南村、师屯北村、西刘屯村、温家沟村、汪沟村共计6个村、1457户、16.89万平方米。
4.洪山镇:洪山村、磨沟村、朱家庄村共计3个村、1293户、12.18万平方米。
5.连福镇:后崖头村、刘家山村共计2个村、108户、0.5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三)煤改气方面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0.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张兰镇、市煤改气办、中燃公司。
(四)太阳能跨季节土壤蓄热供暖方面
继续完善绵山镇董家庄40户、约0.4万平方米跨季节土壤蓄热取暖。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能源局。
(五)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方面
继续推进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为绵山镇靳凌村(保和、河村)553户、约4.9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住建局、国泰绿色能源公司。
四、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
1.散煤片区用户并网工程费用。按照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执行,对供热公司给予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含)的,由市财政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供热公司不得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积,市财政不再补贴。
2.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费用。供热公司负责铺设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市财政按照3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三供一业未改造小区,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3.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费用。供热公司负责庭院管网和建筑内部公共区域管网改造,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因工程量较大等特殊情况,市财政按照9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5.城内分散小区需分户改造的,市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75%进行补贴。
6.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企业或镇村自行组织实施的集中供热工程,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第1款补贴标准执行。
(二)煤改电
1.电网改造工程费用:煤改电改造工程配套线路改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由市财政补贴。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和居民共同承担。
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改造的居民,按照设备安装的型号与数量收费,空气源热泵根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按1千瓦供应30平方米取暖的'标准配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根据实际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200平方米(含)的,超过15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8:2比例,核算超出部分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采用对流式电暖器等设备改造的居民,根据其实际改造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电暖器按照居民住宅建筑面积0.1千瓦/平方米(额定功率)标准配置,配置总额定功率上限为“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总功率±0.5千瓦”,每户配置总额定功率最高为15千瓦。
采用集中式煤改电改造的居民,收费标准按照不超2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含)以内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3.取暖耗电费用:对经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按采暖季计量,一个采暖季总用电量在13000千瓦时以内(含)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0元/千瓦时执行,由居民承担。集中式煤改电采用峰谷电价(早8点至晚8点,用电价格为0.5070元/千瓦时执行;晚8点至次日早8点,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电费政策依据省发改委价格政策确定。
4.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市能源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按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企业收取,市能源局统一审核、汇总、结算的程序,市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5.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市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全市煤改电商住一体的建筑,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住户承担费用;超出15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取暖电费参照煤改电居民用电标准补贴。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三)煤改气
1.气价补贴政策
(1)管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xx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61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xx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2)LNG点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xx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85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xx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3)天然气锅炉供热居民用户
每户平均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内的,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平均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部分,用户按市场价购气。
2.工程建设补贴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市财政按照6800元/户标准进行补贴。
五、责任机制
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冬季清洁取暖。
(一)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二)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与相关公司签订改造协议,并负责辖区内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用居民应承担部分的收取、缴纳工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市能源局根据权属依法查处。
(三)市住建局
1.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换热站、供热管网工程进度,督促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2.负责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昆仑燃气、中燃公司加强气源保障。
(四)市工信局
1.负责制定全市利用工业余热供热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工矿企业工业余热利用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市能源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电网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
3.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监管工作。
4.负责巡查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六)市发改局
1.做好气源保障储备。
2.负责煤改气补贴政策和气价的确定。
(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1.负责充分利用环保智慧平台,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实施空气质量状况监控,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2.牵头抓好燃煤锅炉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
3.牵头对煤改气工程进行户数认定。
(八)市煤改气办
1.负责制定煤改气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气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管网配套、工程推进、挂表通气、进展统计等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南北河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南北河沿以西“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各乡镇、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劣质煤销售、运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涉及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单位行使职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十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负责严格管控劣质煤运输车辆,在主干路设置路卡,对运输散煤、蜂窝煤等劣质煤的车辆进行查扣。
2.负责在全市出入境路口、重点路段实施固定和流动治理检查,加强对散煤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
(十三)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晋中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十四)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工程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要加大各项工程建设期间及后期运行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稳定。
六、保障措施
根据山西省清洁取暖办公室下发的《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和我市实际,落实好保障措施。
(一)细化落实调度机制。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日常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清洁取暖工作主体责任,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建立台账管理模式。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情况、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新增清洁取暖改造的市、乡镇、村、企业和居民用户五级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三)有序组织全力推进。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路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施工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改造任务,在采暖季前,具备通热通气通电等使用条件。
(四)督导检查确保运行。采暖季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对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等取暖设施进行检点,检验各类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用量是否充足,确保群众按时顺利用暖。
(五)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市发改局要切实保障取暖季气源,昆仑燃气、中燃公司要严格落实气源合同,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气源;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要加大清洁取暖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加强电力供应调配,适时启动“压非保民”,足额、及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六)优化取暖补贴政策。完善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资金配套政策,确保不同路径清洁取暖运行成本相近,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得起、用得放心。
(七)培育运营管理主体。以市域或乡镇为单位,依托合法燃气企业和热力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开展特许经营和合同能源管理。
(八)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各职能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清洁取暖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清洁取暖舆情响应,遇有清洁取暖相关舆情时,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照舆情分级管控原则,迅速、积极回应媒体报道,防范负面影响持续扩大,严格措施落实。
冬季保供方案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 “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冬季保供方案10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治超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志效 县能源局局长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树文 县交通局局长
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辛建平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弓伟才 国网宁武供电公司经理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冬季保供方案11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工作,根据《晋中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政办发电〔20xx〕4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保供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各级党政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公司)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切实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公交、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负责。新增“煤改气”用户没有经过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二)确保合同履行。洁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气源保供、增供合同,做好保障供气工作。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采暖季供气合同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工作,确保合同执行到位;县财政局负责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
(三)落实储气责任。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3天、城市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的要求,要加快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调峰装置项目,倒排工期,争取尽早完工,投入使用。
县发改局负责督促落实3天储气能力要求;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5%储气能力要求,并督促平遥液化企业按时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四)综合调配供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用气制度,严格实施有序用气,明确保供、限供序列,始终将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用气放在首位,鼓励发展可中断用户、可替代用户,拓展需求侧调节空间。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发放清洁燃煤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洁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明确终端用气企业及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把有限的气源优先用于民生需求,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工信局配合县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指导我县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县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县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具体指导我县落实非工业用户“压非保民”措施,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县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洁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告知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资源分配量供气,当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严格落实责任。洁源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共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有关乡镇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做好应急保供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冬季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能源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气源的安全运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工作;洁源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保供监测。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洁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供气区域内情况;县发改局负责整理报告我县保供综合情况,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后,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从供暖季开始,县保供办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平遥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
(二)县工信局、县住建局于11月10日前将“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发改局审核备案。
(三)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的日报制度,各相关部门、企业于11月10日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上午9:00前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县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冬季保供方案12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3.供暖抢修大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校区维修组长谢立和组织供暖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通知校区总务主管(李志勇),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电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联系教委国资中心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冬季保供方案13
今年以来,国内能源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一直高位运行,潍坊市煤炭、气源价格均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形势严峻。据国家气候中心消息,今冬将形成“拉尼娜”现象,预测北方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可能出现极端天气,供热运行调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在多种不利因素叠加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保暖保供工作部署,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20xx-20xx年供热季保暖保供八条措施》,全力保障全市能源稳定供应和群众温暖过冬。
一、预拨煤热价格倒挂补贴
前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高位,标煤价格一度超过3000元/吨,达到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目前虽有回落,但也维持在20xx元/吨左右,与往年相比供暖成本大幅增加,煤热价格严重倒挂。按规定,政府应在采暖季结束后对居民采暖价格倒挂部分进行补贴。为缓解供热企业购煤储煤资金压力,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由财政部门为中心城区热源企业预拨 1.05 亿元煤热价格补贴,专项用于提前储煤。其中,向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预拨20%,其他热源企业预拨50%。其他县市、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预拨比例进行预拨。
二、给予清洁取暖“煤改气”增量气价格补贴
今年,潍坊市入选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在全市推广农村清洁取暖。据统计,今年全市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17.1万户,其中,中心城区新增6.87 万户。根据全省农村“气代煤”用户冬季平均每户用气600立方米测算,中心城区本采暖季将新增用气4122万立方米。潍坊市农村“气代煤”用气全部属于今年新增用气,无法纳入上游供气单位制定的年度供气计划。为保障农村“气代煤”用户温暖过冬,各燃气企业只能高价采购冬季调峰气满足“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由于今年国内天然气供应总体形势紧张,导致今冬调峰气价格飙升,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份的调峰气价格已超过8元/m。
中心城区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天然气售价为2.8元/立方米,且不执行阶梯气价,燃气企业购销差价很大。为减轻燃气企业亏损,充分调动燃气企业采购冬季调峰气的积极性,保障供气稳定,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元/立方米标准,对燃气企业采购的保障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气量进行临时气价补贴,预计总补贴金额约 8244 万元。补贴后仍然存在的购销差,由燃气企业通过日常经营逐步消化。其他县市、开发区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购销差,由当地结合实际确定标准进行补贴。
三、增加煤炭储备
潍坊市所需煤炭主要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和省内的泰安市、济宁市输入,采用铁路、公路和少量海上运输方式,煤炭供应及运输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大。
(一)加大煤电热力企业储煤。为确保今冬明春供暖用煤,市委、市政府部署多渠道保障供应。发改、城管等部门对全市35家主要热电企业、热源企业储煤量、购煤量进行日调度,督促各企业千方百计拓展煤源,提高煤炭库存,确保统调热电企业煤炭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其他热源企业不低30天。
(二)做好政府应急煤炭储备。潍坊市财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30万元,以政府采购方式继续立5万吨冬季供热政府应急煤炭储备,保障中心城区冬季供热应急需求。目前,5家煤炭承储企业已确定,市级5万吨政府应急煤炭储备已落实到位。储备期间,按现行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承储期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存储时间、确定金额予以兑付。其他县市、开发区按照储备量可用天数不低于3天的标准建立县级应急储备。
四、保持居民用热、用气价格稳定
面对今年煤炭、气源价格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潍坊市委、市政府坚持民生为本,决定维持居民用热用气价格不上涨,不增加居民负担。因煤炭和气源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倒挂,通过政府补贴和企业消化的方式解决。其中,中心城区居民采暖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一般用户仍为23元/平方米,低保户仍为19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解决;居民生活用气仍执行现行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燃气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1200立方米(含)的,执行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12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执行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各县市、开发区同样执行现行气价政策,不得提高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五、适时调整非居民用热、用气价格
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和煤炭、气源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综合考虑价格水平、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非居民用热、用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一)非居民用热价格已经调整到位。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采暖用热实行政府指导价,20xx-20xx年采暖季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由74.2元/吉焦调整为81.6元/吉焦;采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的,由28.3元/平方米调整为31.1元/平方米。调整后的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居全省第8位,处于16个地市中游水平。
(二)及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下一步,将根据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适当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疏导价格矛盾,维护供用气双方利益。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来,供热企业实施热源升级改造、管网汽改水、直供到户等供热工程,投入资金量大。今年能源价格高位运行,影响到供热企业正常热煤储备。潍坊市金融业监管部门针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各类金融服务业务。
(一)拓宽融资渠道。围绕重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购煤等合理的融资需求,积极向各银行机构推介,通过开展首贷培植行动、银税互动等,在市场化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让企业的存量融资得到接续、合理增量融资得以满足、高成本融资工具得到替换,解决企业合理化的融资需求。
(二)积极推介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加大固废贷、环保领域特许经营权贷款、环保收益权产品等绿色信贷产品的推广力度。
(三)发挥好金融辅导员制度的作用。将有意愿接受金融辅导的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帮助企业理顺财务管理,提升经营能力,为企业提供金融政策宣导、信用培育、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七、科学实施有序用能
为有效应对可能因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造成的`能源供应短缺问题,按照有序用能预案,实施有序用电和天然气“压非保民”,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用能不受影响。
(一)科学调控生产用电。潍坊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对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重点限制“两高”项目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及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并综合运用需求响应、避峰生产、错时生产、轮流生产等手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热供气企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属于重要保障用户范畴,将会给予优先保障,以维持供热供气政策运转。
(二)适时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机制。预计全市今冬天然气最大日需求量将达到1000万立方米,潍坊市发改委、潍坊市城管局组织制定了全市20xx-20xx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组织各县市、滨海、峡山开发区及各燃气企业分别制定了各自应急预案。落实天然气工业用户调峰清单,分别制定了10%、20%、40%三级压减计划,当供气缺口达到总需求量的相应比例时,各地将通过组织工业调峰用户调产调休、能源替代等方式,压减非居民用气,确保居民生活、采暖不受影响。
八、建立煤炭运输绿色通道
以保障供热用煤安全顺畅为目标,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在广泛征求相关供热及运输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畅通的通知》,制定今冬明春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等措施,确保今冬明春供热用煤不间断。
(一)坚持特事特办,确保运输畅通。自即日起至采暖季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为供热用煤运输车辆提供保通服务。运煤车辆“绿色通道”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及属地供热企业等部门单位商定。“绿色通行证”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属地供热企业及公安交警部门商定通行证式样和发放范围、对象。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行驶、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将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坚持做到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对其他轻微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扣车、不卸载、不处罚。对借机严重超载的煤碳运输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快处置、快放行;对发生交通堵塞的`,及时采取警车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运煤车辆不被阻滞。遇有重污染天气需特殊管控时,按市环委会通知要求实施。
(二)加强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地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路面执勤人员,加强对危险、结冰路段的排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结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和路段提前设置明显标志。在供热企业、煤场周边主要运煤道路和复杂、拥堵路段,将增派路政人员和执勤民警,必要时警车引导,确保供热用煤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对需要进入市区、县城城区的送煤车辆,优先办理入城通行证或暂免查验入城通行证。
(三)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引导路面执勤执法人员要全力保通,不得随意拦截检查运煤车辆,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的,其他执法部门不再重复处罚。对故意违规查罚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冬季保供方案14
一、基本概况
1.工程概况
xxxx地处xxxxxxx外繁华闹市区,东临15米宽的xxxx路,西侧为规划中27米宽的xxx中街(xxxxxx)。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xxxx现有院区西侧,总建筑面积880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427㎡,地下建筑面积为24660㎡,建筑高度为59.990m,是一个集门诊、急诊、急救、医技、病房等各项医疗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地上14层,地下3层。
2.供暖要求
根据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跟供暖相关的机电各系统在20xx年11月1日完成,临时供暖系统调试完成时间为11月10日,具备临时供暖条件。供暖范围地下一层~十四层。本临时供暖系统采用医院热力站一次热源,利用正式空调风机盘管和散热器采暖系统,对本工程进行冬季供暖。室内环境温度要求达到15℃-20℃。其中散热器采暖系统供应楼梯间、卫生间和设备层,其余除净化区域都由空调分机盘管系统供应。
二、编制方案适用范围
本次供暖范围为本工程除净化及VRV区域外的所有部位。净化及VRV区域内供暖拟定采用临时采暖进行,由采暖管道及暖气片进行供暖,以确保净化及VRV区域内施工正常进行。
三、临时供暖系统的简介
1、空调采暖系统
空调热水系统采用医院热力站一次热源供应。空调热水供回水温度为60℃/50℃。循环泵采用变频泵组,空调热水定压装置,水系统的软化、补水、定压均在换热站内。一次热源先由DN250供回水管道进入地下二层冷冻机房分集水器,再由分集水器供给各层风机盘管系统。
2、散热器系统
本工程采暖范围内,设备层及靠外墙卫生间、楼梯间、空调机房等采用散热器供暖。散热器采暖的供回水温度为85℃/65℃。采暖系统采用下供下回双管异程式,暖气片采用铜管铝片对流散热器。
四、临时供暖具备的基本条件
1.换热站具备的条件
换热站能为正常供暖提供热源。临时供暖系统除风机盘管外,换热站内设备和管道连接如期完成对临时采暖至关重要。
2.空调风机盘管
从院区换热站板式换热器至本工程冷冻机房分集水器到各层空调设备包括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设备的管路均已完成并全部接通,并且管道系统已经进行了水压试验及冲洗,经检验合格。
局部未安装完成的供回水末端必须采用临时的短管连接起来,确保供暖期间水路系统正常循环流动,不会因产生死水导致此处管路被冻裂。不需供暖的区域采用阀门关断水源。
所有空调热水系统在立管系统最高点、水平干管末端最高点、管道上翻弯高处应安装自动排气阀,以防管道水系统运行时及时地将管路产生的水气排净,以便热水运行流畅。
所有空调热水管道应在系统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包括立管系统最低点、管道下翻弯低处、设备进出水最低处等,以便管道系统在泄水时能全部将管道系统的水泄净。
空调热水必须采用软化水,由院方换热站供应。
3.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从院区换热站板式换热器、散热器循环水泵至散热器系统管路已全部完成,散热器已安装并接通;并且管道系统已经进行了水压试验及冲洗,经检验合格。
局部未安装完成的供回水末端必须采用临时的短管连接起来,确保供暖期间水路系统正常循环流动,不会因产生死水导致此处管路被冻裂。
所有散热器采暖系统在立管系统最高点、水平干管末端最高点、管道上翻弯高处应安装自动排气阀,以防管道系统采暖水运行时及时地将管路产生的水气排净,以便散热器采暖水运行流畅。
所有散热器采暖水管道应在系统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包括立管系统最低点、管道下翻弯低处、设备进出水最低处等,以便管道系统在泄水时能全部将管道系统的水泄净。
散热器采暖管道、各层散热器采暖管道干管的导向支架及固定支架的形式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管道按设计要求装设波纹伸缩节。
散热器采暖水补水必须采用软化水,有院方供应。
所有供暖系统与控制相关的阀门、部件的接口必须连接到位,如水流开关、管道插入式温度传感器接口、压力表接口、普通温度计接口等。
4.给排水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4.1给水系统:临时水必须保证正常供水,作为空调风机盘管管道和采暖系统打压冲洗水源。
4.2排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已完成、竖井内排水系统管道已完成、地漏已安装完毕,并且排水泵能随时启动随时排水,主要以防止管道系统管道突然崩裂排水应急之用,同时也用于管道系统运行前冲洗排水之用。管道系统管道突然崩裂排水和管道系统运行前冲洗排水,暂定于有分集水器排水至冷冻机房管沟地漏流至地下三层B3-16#泵坑(3200x2500),泵坑内接临时水泵排出至外线雨水。
5.电气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5.1在系统调试前,市政供电已按照要求正式或临时开通,并且供应至高低压配电系统,能随时提供整个大楼供电之用。供电部门要维护好高低压系统运行。特别注意临时供暖期间不能停电,电流、电压必须稳定。以确保供暖设备和系统不被冻坏或者烧坏。
5.2室内相关设备动力系统的配电箱、配电柜、桥架、梯架、电线电缆安装敷设完成,并与设备全部接驳完成,主电源已与低压配电系统对接上。
5.3各供电系统绝缘摇测已完成,并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电线电缆穿防火分区防火墙已进行防火封堵。
5.4相关机房照明灯具已安装完成,通电能亮灯,确保机房设备运行调试照明之用。
6.土建具备的条件
6.1机房正式门在设备正式运行前已完成,并且配备好机房开启的房门钥匙,在临时供暖期间需移交临时供暖维护人员手中进行保管。
6.2所有外墙及通向外面的通道必须做好封闭措施,以防室外冷空气的浸入,减少热量损失。
6.3通道口、坡道口、室外电梯口、楼梯口、未安装的电梯井以及室外百叶窗也要采取封堵措施;施工通道需做好双层保温门帘,以防室外冷空气的浸入,减少热量损失。
7.幕墙具备的条件
本工程四周的幕墙及屋顶已接近封闭完成。冬季临时供暖冷空气的浸入主要通过外墙和屋面,其次还有各个屋面的新风井、排风井、排烟井以及防雨百叶,必须做好相关封闭工作。
五、临时供暖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1.1认真审阅图纸,充分熟悉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图和工作原理及各类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技术说明书。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调试前,调试人员首先应熟悉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全部设计资料,包括图纸和设计说明,充分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各种设计参数,系统的全貌及空调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1.2弄清散热器采暖水系统、空调采暖水系统与控制系统之间的相应关系。
1.3调试前必须查清施工方法与设计要求,不符合及加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并且提出意见整改。
1.4认真检查管道安装质量,按系统图核对设备和管道连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5风机盘管水系统进入调试前,风盘等设备应事先做好单机试车,且管道系统水压试验与系统冲洗工作已经完毕。
1.6认真做好单机调试记录,出具单机调试报告。
2.现场准备
2.1检查土建提供的条件是否满足调试要求,如机房内外垃圾是否清理干净,土建地面、墙面是否已完成。动力电源是否接通、配电系统是否完毕。
2.2检查与散热器采暖系统、空调采暖热水相关的各系统(不含电)和设备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查关键性的监测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合格。在调试前对各个阀门水阀逐个进行检查,按照设计要求将各个需要打开的阀门全部开启,并确认其是否符合安装要求。对于止回阀应确认其动作是否正常,开启是否灵活,应注意其安装方向,同时应检查其安装位置及其高度操作的可行性。
2.3对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及空调采暖热水系统进行检查,管道水系统是否已试压、冲洗合格,管道上安装的阀门是否符合要求,即将运行的补水介质是否为软化水。
2.4检查建筑围护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运行前室内门窗的密封情况;封闭是否满足临时供暖系统运行要求。
2.5检查供暖管路系统最高点是否安装有自动排气阀、在管道最低处是否安装有泄水阀。
2.6管道系统的支吊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要求。管道穿墙套管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7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对电气设备及其控制回路检查和调试,以配合设备的试运转。
3.人员准备:临时供暖实际也是一个正式的调试,因此必须组织一个临时供暖调试小组,并由调试组组长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其中包括参战单位相关人员、项目部调试管理人员、施工工人。
4.必要的工具准备:为确保临时供暖运行调试满足要求,准备必要的调试检测工具及维修工具,通讯工具: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配备对讲机,以便现场能及时联络。
六、临时供暖调试、维保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
1.临时供暖系统调试的基本程序及有关内容如流程图所示
2.临时供暖调试人员及维保组织机构
我司负责本工程中机电工程正式系统用于临时供暖系统维护及运行的组织,换热站甲方负责换热站内一切与临时供暖有关的设备和管道安装完成,压力试验合格及冲洗均达到标准。业主及总包在临时供暖期间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参与和配合,因此调试人员以我司负责通电试运行与换热站甲方、一标负责风机盘管试运行、二标段负责风机盘管水管调试为主,业主及总包协调及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监理、管理等相关方参与组成,组建一个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临时供暖调试负责人,各施工技术人员为骨干,包括管道工、电工、维护人员在内的指挥得力、分工明确的临时供暖调试及维保班子。
临时供暖调试人员安排:电气调试技术人员3人,采暖水系统调试技术人员4人,每个分包单位各2人。技术工人30人
临时供暖运行期间人员安排:电气技术人员2人,水系统技术人员2人,每个分包单位各2人,技术工人12人
临时供暖调试人员组织机构(调试期间)
临时供暖维保组织机构(运行期间)
2.1调试人员职责
2.1.1调试组组长
单体调试及联动调试的总负责人,全面指挥各系统调试工作,协调各专业按调试计划进行调试,并协调解决调试出现的问题。
2.1.2调试组副组长
协助调试组组长指挥单体及联动调试工作,执行调试计划,安排各专业调试工作,并协助组长解决处理调试出现的问题。
2.1.3专业技术员
在调试组长、副组长指挥下具体负责各专业的单体及联动调试工作,按调试计划组织本专业各班组进行调试,并负责记录测量调试数据,整理调试资料,反馈调试中的技术问题。
2.1.4操作人员
听从统一指挥,按要求坚守岗位,具体负责调试操作及协助调试负责人测量、记录调试中各项数据。
2.1.5处理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调试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人员对突发事故采取抢救措施,提出应急方案。
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突发性事故,并执行抢救措施或应急方案。组员:听从组长、副组长的指挥,随时执行应急抢救工作。
2.1.6调试纪律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2.1.7调试交接班制度
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现场,在专业人员的召集下开好班前会,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完毕后方可离去。
交班人员必须详细的介绍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专业负责人除自己交接班外,还需检查专业内其他人员的交接情况。
交班过程中发现设备的故障,交班人员应协助接班人员排除故障。
3.临时供暖正式开始以生产经理牵头组织临时维护小组,电气、采暖水各专业配置2名技术人员对临时供暖系统进行管理,同时每个专业设置维护施工人员分3个班次对各专业系统进行24小时看护,即各专业每天2人共计18人进行24小时三班倒巡视维护。
4.供暖期间针对突发事件还成立突击小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进行突击抢险。
七、临时供暖系统调试主要内容、程序及主要方法
本工程空调系统主干管为两管制,供热系统与供冷系统通过室内的阀门进行切换,保持冷热源的相对独立。采暖系统为普通水温采暖。供回水采暖系统原理图如下图所示:空调热水立管系统接管原理图
热水从地下室的空调分水器内供出,进入地下一层的空调干管内,然后再进入各个立管井送至楼层内,最终进入系统末端的热水盘管,完成采暖系统的循环回路。
采暖原理图所示,打开热力入口阀门3、4,让热水进入立管,进入末端天棚采暖管换热后回到立管内再到地下室动力站房的集水器。
1.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运行
1.1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运行前管路系统试压、冲洗已完成,并且符合要求。
1.2系统注水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均采用软化水,软化水甲方换热站内,注水时打开所有管道系统排气装置及设备进出水的阀门,待系统最高点排气阀有水流出来时即刻停止注水,判断系统水已注满。
1.3检查采暖水系统管路已全部充满水,并且检查设备电源线路到位,检测无问题后,先开启采暖循环水泵,将对采暖水系统水路进行循环,同时也开启系统各处的自动排气阀,由于系统水路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水气,因此通过自动排气装置将管道内的空气排除掉,同时也不断对管道系统进行补水。
2.4采暖系统正式运行后必须派维护人员对采暖各系统进行巡视,发现有任何问题立即汇报至组长,并立即采取应对的措施,确保管路系统满水运行。
3.空调风机盘管系统运行
3.1空调风机盘管系统在运行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检查送回风系统是否已与设备接驳好,同时所有的`送回风系统的送风口、回风口已进行了开口。
3.2运行前先检查风机盘管机电源,调试前检查风机电机接线是否完成,完成后空调设备的电源有没有送至配电箱,一切准备妥当,才开始调试。
八、临时供暖正式运行
临时供暖系统调试完成并且试运行正常以后才正式开始临时供暖,临时供暖需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开启散热器系统及空调采暖水系统,使之开始运行。当采暖水系统温度达到设定的供水温度值时,开启空调设备(风机盘管),使风机盘管系统运行起来。
2.临时供暖计划
依据根据甲方总体施工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正式电源、市政水源、热源接入时间以及大楼幕墙封闭情况,计划在20xx年10月28日-11月3日请热力公司对空调水系统进行验收,系统验收合同后,11月5日开始进行系统灌水。11月8日开始进行临时供暖调试,20xx年11月12日供暖调试结束;20xx年11月15日临时供暖正式开始,临时供暖期间(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为防止空调采暖水系统不冻裂,每天24小时水系统都需要运行(由甲方热力站负责),风机盘管系统晚上开启运行(拟定晚8点开启,早6点关闭),极端天气(白天最高气温为-2℃以下)白天风机盘管也需要通电运行。以保证大楼内在供暖期间正常施工。为确保安全风机盘管通电运行期间,所有顶板打眼作业必须全部禁止。
4.临时供暖人员安排
在临时供暖期间由临时供暖维保组长牵头,每天对临时供暖系统的水电风进行值班及维护,对于突发性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供暖期间维护组长1名(由总包负责),维护副组长(由通风1、2标段承担)2名,现场空调水、空调风、电气各专业维护管理人员各设置3人,另外成立10人突击小组,随时可以进行应急之用。
5.临时供暖系统启动
根据现场及甲方的要求,临时供暖主要启用风机盘管系统进行供暖,这就要求整个工程的风机盘管系统必须具备使用条件。根据本工程幕墙、屋面及四周墙体封闭情况,把-1~14层的风机盘管系统系统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运行。与此同时为确保室外冷空气不进入建筑物内,将一层通道入口及室外电梯出入口采用保温门帘进行封闭,并且专人进行维护以确保不影响施工及大楼供暖。
6.临时供暖的维护管理
临时供暖正式启动以后,对于系统的维护管理由总包统一管理,通风1标段负责风机盘管的日常维护工作,通风2标段负责风机盘管空调水的维护工作,电气由总包单位负责维护,其他各单位根据总包的安排负责各自的施工任务。任何单位未经总包的同意禁止启停供暖设备,也不得随便拉闸,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设备损失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当事人单位负责。
临时供暖期间对电气系统的维护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在电气系统通电过程中若进行电线电缆偷盗而导致发生触电安全事故或者导致电气系统设备损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单位负责。各单位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局部气温低需要通过临时供暖送风提高施工环境温度,经业主、监理协调,相关单位同意可行方案后我司才能进行实施,相关单位不得私自开启设备及接管管道阀门等。
九、临时供暖调试及运行维护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调试维保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2.在调试运行维护操作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爱护仪器设备,在搬动和操作时,防止碰、撞和倾倒。
3.调试维护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如扳手、钳子、螺丝刀、管钳等)、零用材料应随手带好,避免在工作时,因忘带工具而徒劳往返,耽误工作。
4.在调试运行维护过程中,必须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及时报告。
5.进入现场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
6.调试人员调试时,应遵守各种所调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开启用电设备,及损坏现场设施。
7.任何单位及任何人不得随意开或关采暖水系统的阀门及风系统的阀门。特别是不能对采暖系统内的介质水随便排泄,以免造成系统介质缺失。
十、临时供暖调试维保安全事项
1.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调试前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各操作点应有专人监护,操作开关时须一个操作,一个监护。
3.各项测试前,必须先弄清楚带电体的情况,小心提防触电。
4.清理现场,无关杂物应清除出调试现场。
5.严禁吸烟,并配备灭火器材于现场。
6.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对主要配电设备的防火工作进行重点监视和管理。
7.调试范围应有标志牌及警示牌以提醒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调试范围。
冬季保供方案15
为贯彻落实《黔南州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供暖季天然气物资储备供应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今冬明春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保供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我县今冬明春民生天然气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统筹今冬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强化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调峰保供应急预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严格执行调峰保供应急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职能,特成立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陈照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开展相应工作。针对我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争取气源、保障供应。指挥我县天然气企业积极釆取应对措施,开展保供应急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有关情况。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徐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朝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监督、落实天然气有序保供工作;掌握天然气供应及需求方面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县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按照县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及时处置相关舆情。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掌握全县供用气总体情况,做好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惠水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全县供暖季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监测机制,督促城燃企业落实供气储气能力,指导供气企业制定相应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和“压非保民”调峰用户清单,并做好停(限)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供气企业制定停(限)气期间和减压状态下安全用气管理预案,切实做好供暖季期间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实好全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应急保供预案,指导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做好“压非保民”启动时工业用户有关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我县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按照领导小组要求,保障供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天然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通行保障和协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负责天然气应急保供有关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加强燃气勘探开发、管网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用地保障及临时用地使用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应对舆情等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监督排查整治供暖季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供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组织对燃气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统筹平衡供暖季期间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涟江街道、濛江街道: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管辖区域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确保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压非保民”措施落到实处。
县供电局:负责惠水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应急保供预案启动时的电力供应保障等工作,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供暖季燃气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停电事故。做好严寒等极端天气下应急抢险抢修工作,确保天然气供应企业的电力供应。
县燃气公司: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供气储气职责,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明确我县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具体措施和非居民天然气用户分层级减限方案企业清单,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供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及时研判供应形势,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暖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级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启动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燃气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预案,精心组织,全力保障民生用气,努力保障重点工业用户生产供气,力争经营性用气企业供暖季不停气。
(二)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各司其职确保忙中不乱,同时,保持团结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从而有效解决各种困难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有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障工作不力、不履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经允许擅自停气、减气等行为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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