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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0:37:05 雪桃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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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7篇)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

  一、交叉作业的概念: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二、交叉作业的范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四、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协作的主要形式是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六、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安监科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6.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8.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9.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同时报区域车间和安监科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10.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2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拆卸下来的物品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2>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3

  1、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部门(车间)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范围内的所有交叉作业。

  3、作业管理要求与安全职责

  3.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本厂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3.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3需到另一个部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部门的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受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3.5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3.6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7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3.8安环科负责督促本制度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4.2交叉作业的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设备维修、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4.3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4.4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5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4.5.1各生产单位在同一区域内作业,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作业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作业,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调度室帮助协商解决。

  4.5.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4.5.3因生产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维修、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5.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4.5.5双方在交叉作业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6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4.6.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作业区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6.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工具、配件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滚落措施)。

  4.6.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6.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4.6.5同一区域内的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作业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6作业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作业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作业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4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监护,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

  8.1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

  9.1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2.考核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13.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5

  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6

  随着大坝主体浇筑强度逐渐加大,坝体高度不断上升,项目部所属施工范围内交叉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因交叉作业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明确各生产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项目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特制定《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岗山葛洲坝大坝工程项目部所属施工区域。

  二、定义和术语

  定义: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和多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术语:

  1、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度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2、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

  3、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4、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使用工序复杂,通讯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较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较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危险危害因素。

  四、安全责任规定

  项目部各施工部位交叉作业由施管部统一负责管理协调;各厂、队内部交叉作业由各厂、队负责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安环部负责对交叉作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施工单位为责任方,其施工人员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人员的安全,下部施工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

  2、b类交叉作业,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3、c、d类交叉作业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4、交叉作业责任方必须确保隔离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整、可靠性。由于此设施缺陷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设施、料具损坏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时。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由项目部明确安全责任,待责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交叉作业的各施工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

  7、项目部各级部门、人员有权对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向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该单位按期落实和验收。

  五、管理要求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的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责任单位必须在层间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设备安全。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交叉作业。

  2、拆除脚手架及模板时,下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下方禁止人员通行或逗留,工具、材料等严禁上下投掷,拆除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时必须采取保险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拆除的各类材料必须搬运至安全部位分类摆放,严禁在临边处、脚手架边缘、模板上等容易发生坠落地点存放各类材料。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缆机、塔机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当缆机在某一部位进行吊物作业时,塔机如需进入(或经过缆机作业区域)时,须由施管部片区负责人通知当班调度员停止缆机作业,在确认缆机停止运行后片区负责人方可通知塔机进入该区域。缆机、塔机指挥人员对吊物运行轨迹进行监视。缆机、塔机行走时吊物或大钩,相互之间必须保持8米的`垂直安全距离、10米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

  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双方或多方需要进行作业时,必须提前一天在现场调度会上说明,必须服从施管部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进入交叉作业部位进行施工。上方进行焊接作业时,为避免焊渣伤人和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方必须准备好必须的消防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要做好防护隔离和保护措施。仓内冲毛作业时严禁将各类施工废弃物冲出仓外,以避免冲毛的各类施工废弃物对下方施工、通行人员造成伤害。

  6、同一区域内各作业队进行平面交叉作业时,应相互理解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安全问题。项目部施管部应合理安排各施工工序。仓内平面交叉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专业教育、危险源告知等。仓内浇筑人员必须和仓内施工机械及吊罐保持安全距离,各施工设备相互之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缆机吊罐、平仓机、振捣机等施工设备在靠近模板作业时必须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以免造成模板变形、坍塌、b7螺栓受损和混凝土洒落至仓外伤人等。

  7、现场施工人员如需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必须由负责警戒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及确定上方已停止施工方可进入,如不听从现场警戒人员警告执意进入的,造成伤害由违章人员自身负责,并且按照《项目部奖惩条例》对其作出处罚。

  8、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护、停放安全。在多卡模板上、下游面工作平台上禁止堆放物品,以防坠物伤人。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7

  1、天车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无证作业;开车前,检查各安全装置、限位、吊具(抓斗、钢丝绳)、电铃等部件的可靠性。

  2、火车车皮抓砂范围的确定:进入砂仓的火车车皮表面磨砂摇成平面的`长度超过3米,或有明显大泥块,方可进行抓砂作业,其它情况一律不得进行此作业。

  3、抓砂作业程序的启动:需要进行火车车皮抓砂作业时,由铁运公司调度室通知二矿区调度室,然后由矿调度室通知充填工区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天车工未经允许禁止私自进行抓砂作业。

  4、进行车皮抓砂作业时,铁路运输分公司必须在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挥火车司机和天车工抓砂作业的衔接配合,防止在天车抓砂作业过程中火车突然行走造成事故。

  5、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时,每节车皮最多只能抓1/3,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避免损坏火车车皮或天车抓斗。

  6、天车工作业时要注意交叉作业安全,注意驾驶,行车平稳,抓砂作业时抓斗要轻放,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

  7、维修人员要做好天车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8、工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管,协调好各种交叉作业,杜绝违章违纪现象,规范劳保用品穿戴,杜绝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

  9、当发生刮蹭事故时,由调度室协调各家作业人员分析协调处理事宜。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8

  1、工程开工后,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工程科专业工程师编写《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工作技术措施》,项目部工程科科长、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由有关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作业的项目和工程设计图纸,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其中安全部分的.内容经项目部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项目施工时,由班长给施工人员分工并做作业项目、地点和安全要求的交底。

  5、施工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前,确认作业环境,合格后方可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项目部及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实施现场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7、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不能避免时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协调,各专业工程处必须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8、在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9

  1.目的:

  加强对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

  2.责任和权力:

  2.1工程处:

  1、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施工前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3、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4、必须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

  5、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

  7、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8、特种工必须取证上岗。

  2.2项目部安监科

  1、负责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

  2、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标准。

  3、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

  5、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

  3.具体程序:

  3.1工程处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3.3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3.4施工中项目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整改单按三定原则整改。

  3.5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3.6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对所有涉及交叉检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对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检修作业构成安全影响或存在潜在威胁的,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和消除作业风险。

  第二条同一作业区域内检修或施工。应尽量避免平面及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第三条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必须根据作业面具体情况,由业主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所有检修单位,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定现场安全监护负责人,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因检修需要必须同时发生的同一垂直面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填写《交叉作业联系确认告知单》。告知单由上层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填写,作业前送达至下层施工单位。多单位交叉作业,应分别送达。所有层面施工的各在建车间负责督促告知单的传达落实。

  改造工程涉及到的交叉作业,由改造办具体负责督促告知单的传达落实。

  第五条对平面及立体交叉作业可能构成安全影响或存在潜在威胁的`设备及动力介质,必须实施断能锁定和安全联络确认。

  第六条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设备产权单位的断能锁定,必须填写《交叉作业停送电通知确认单》。

  第七条确认单由涉及交叉作业的各单位安排专人签发,送达、签收和回执。

  第八条针对确认单所列停送电(含介质停送)项目,由设备产权单位生产岗位人员(或电气室值守人员)具体执行,由设备产权单位区域电气点检确认准确性,由确认单签发单位项目点检员确认可靠性。并执行岗位、点检、检修人员“三挂牌、三确认、三签字”。

  备注:交叉作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检修单位(或同一检修单位的不同工种、不同班组)。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平面或垂直面),受项目、人员、设备、工器具、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对双方作业人员构成安全威胁的所有检修作业行为。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存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交叉作业时,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确保工程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与进度,减少相互干扰,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涉及交叉施工的作业活动,包括不同专业施工队伍、不同施工阶段之间的交叉作业。

  三、管理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在交叉施工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结构安全。

  2.先协调后施工原则:任何交叉施工活动前,相关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施工单位在交叉施工中的责任范围,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承担相应责任。

  四、管理流程

  1.施工前协调

  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交叉施工协调会,参与交叉施工的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会上各单位详细汇报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可能存在的交叉影响等情况。

  根据汇报情况,共同制定交叉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顺序、时间节点、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控制要点等内容。

  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协议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2.施工过程管理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协调会确定的方案和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交叉问题或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和相关单位。

  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方案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施工单位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展情况和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的因素,以便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3.施工后验收

  交叉施工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拆除或恢复原状,现场是否清理干净等。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五、安全管理措施

  1.防护设施设置

  在交叉施工区域,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要求,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棚、防护网、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经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人员培训

  对参与交叉施工的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叉施工的安全风险、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交叉施工区域作业。

  3.安全检查与监督

  加强对交叉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与监督,除项目经理部的定期巡查外,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自查制度,每日对自己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六、质量管理措施

  1.技术交底

  在交叉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要点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施工要求。

  2.质量检验

  按照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交叉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前通知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旁站监督和验收。

  3.质量问题处理

  对交叉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七、进度管理措施

  1.计划制定与调整

  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各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交叉施工进度计划,并纳入项目进度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交叉施工原因导致进度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赶工措施,并调整进度计划。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应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2.进度协调与监控

  项目经理部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对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及时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整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对因自身原因导致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责令增加施工人员、设备,调整施工顺序等。

  八、处罚规定

  1.对违反交叉施工管理制度,未进行施工前协调擅自施工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xx元。

  2.对未按照交叉施工方案施工,导致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的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罚款xx - xx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加倍处罚或责令退场。

  3.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xx元。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

  4.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单位,罚款xx元,并责令重新培训。

  5.对在交叉施工中不服从项目经理部管理,拒绝执行整改通知或协调指令的单位,罚款xx - xx元,并暂停其施工资格,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1.为有效管理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活动,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旨在规范交叉施工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确保交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得以实现。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成立交叉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等为成员。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交叉施工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对交叉施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交叉施工方案中的技术部分,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安全负责人:制定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本施工队在交叉施工中的具体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质量控制等,按照交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设立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包括组织协调会议、信息收集与传递、文档管理等。

  三、施工计划与协调

  1.各专业施工队应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本专业的详细施工计划,并在计划中明确交叉施工的时间节点、施工内容、施工顺序等信息。

  2.交叉施工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交叉施工计划协调会,各专业施工队汇报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及下阶段计划安排,共同讨论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与优化。

  3.在进行单项交叉施工任务前,相关施工队应提前xx天向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提交交叉施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协调办公室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施工队,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协调。

  四、安全管理

  1.交叉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交叉施工,注意安全”“危险区域,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2.各施工队在进入交叉施工区域前,必须对本队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交叉施工的安全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逃生方法等。交底记录应签字存档。

  3.根据交叉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如高处作业防护、动火作业防护、临边防护等。防护设施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4.定期组织交叉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施工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五、质量管理

  1.建立交叉施工质量追溯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施工人员、施工时间、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信息,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追溯到原因并进行处理。

  2.交叉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队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道工序,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交叉施工,应制定专项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标准及质量控制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六、进度管理

  1.建立交叉施工进度监控机制,采用横道图、网络图等工具对交叉施工进度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各施工队的施工进度情况,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

  2.当发现交叉施工进度出现延误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如施工人员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施工工艺不合理等,并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如增加施工人员、调整施工顺序、优化施工工艺等。赶工措施应经交叉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3.建立交叉施工进度考核机制,对各施工队的交叉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施工队的绩效挂钩。对于进度完成较好的.施工队给予奖励,对于进度延误严重的施工队进行处罚。

  七、沟通与信息共享

  1.建立交叉施工沟通平台,如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建立微信群或 QQ 群等,方便各施工队之间、施工队与管理领导小组之间进行信息沟通与交流。

  2.各施工队应及时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困难、需求等信息反馈给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或相关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各施工队也应关注沟通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交叉施工的整体情况及相关要求。

  3.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应定期整理、汇总交叉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形成交叉施工管理报告,向项目经理及相关领导汇报,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八、应急管理

  1.制定交叉施工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触电事故应急演练等,通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在交叉施工区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急救箱、担架等,并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九、培训与教育

  1.定期组织交叉施工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等。培训内容包括交叉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知识、质量标准、进度管理方法等。

  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其中应包含交叉施工专项教育内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通过培训与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对交叉施工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确保交叉施工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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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交叉施工在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为了确保交叉施工过程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涉及交叉施工的部门、施工队伍及相关人员。

  二、交叉施工管理目标

  1.安全目标:杜绝因交叉施工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结构安全。

  2.质量目标:保证交叉施工过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整个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进度目标:通过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和时间,确保项目整体进度不受交叉施工的影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交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方案编制

  由牵头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交叉施工方案,方案应详细分析交叉施工的.范围、内容、施工顺序、时间安排以及各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等。

  交叉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安全、质量、进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和进度保障措施。

  方案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技术交底

  在交叉施工前,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对于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部位,由牵头施工单位组织联合技术交底,确保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对交叉施工的技术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3.安全协议签订

  各施工单位之间应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在交叉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安全协议应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检查与监督、事故处理等内容,对违反安全协议的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四、交叉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1.现场协调与指挥

  设立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与指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现场协调会议制度,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议,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施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施工任务等。

  2.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协议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交叉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由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小组组织,对交叉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质量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于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部位,应建立联合质量检查制度,由牵头施工单位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进度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交叉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整体进度。

  建立进度报告制度,各施工单位定期向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小组报告施工进度情况,协调小组根据进度报告对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施工进度,相关施工单位应提前向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五、交叉施工后的验收工作

  1.单项工程验收

  各施工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交叉施工任务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小组提交验收申请。

  协调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安全防护设施拆除情况、现场清理情况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或交付使用。

  2.整体工程验收

  在整个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验收程序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重点检查交叉施工部位的质量、安全等情况,确保项目整体质量符合要求,安全无隐患。

  六、奖惩措施

  1.奖励

  对于在交叉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2.惩罚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的施工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改、取消施工资格等。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本管理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应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为确保工程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与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

  二、交叉施工协调管理机构

  成立专门的交叉施工协调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制定交叉施工计划、协调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前准备

  1.施工单位在进行交叉施工前,必须向协调小组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程、人员安排、安全保障措施、质量控制要点等内容。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明确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组织参与交叉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交叉施工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施工过程管理

  1.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主体后附属”的施工顺序原则,合理安排各工序的施工时间与空间,避免相互干扰。

  2.在交叉作业区域,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防护棚等,防止物体坠落、碰撞等事故发生。

  3.建立施工信息沟通机制,各施工单位每天应向协调小组汇报施工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协调小组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

  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交叉施工区域的旁站监理,严格检查施工质量与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结果直至合格。

  五、安全与质量管理

  1.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与标准,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对交叉施工区域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继续施工。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消防安全。

  2.质量管理

  按照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各工序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对于交叉施工中涉及的关键工序与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与环节,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应急处理

  1.制定交叉施工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与协同配合能力。

  3.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协调小组与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七、考核与奖惩

  1.协调小组定期对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安全质量措施落实情况、信息沟通及时性等。

  2.对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经济奖励等;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批评与处罚,如责令限期整改、扣除违约金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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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活动,保障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安全风险,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涉及交叉施工的专业工程和施工队伍。

  三、管理原则

  1.统一规划原则:由建设单位会同各施工单位共同制定交叉施工的整体规划,明确各施工区域、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2.优先保障原则:在交叉施工中,优先保障关键线路、关键工序以及涉及公共安全和重大质量风险的施工活动。

  3.沟通协调原则: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交叉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安全第一原则: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交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职责

  组织制定交叉施工管理制度和整体规划。

  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重大交叉施工问题。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对交叉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职责

  根据整体规划制定本单位的交叉施工详细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交叉施工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在交叉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害。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交叉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积极配合处理。

  3.监理单位职责

  审核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交叉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协调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五、施工流程管理

  1.施工计划制定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详细勘察施工现场,结合工程进度要求和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制定本单位的交叉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时间、施工区域、施工方法和资源配置等内容。

  交叉施工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许可申请

  施工单位在进入交叉施工区域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说明施工准备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批准施工单位进入交叉施工区域。

  3.施工过程监控

  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监控,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计划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监理单位报告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应不定期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施工验收

  交叉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安全防护设施拆除情况等。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撤离交叉施工区域,进入下一施工阶段。

  六、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

  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交叉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施工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交叉施工区域作业。

  2.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在交叉施工区域,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网、防护棚、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防止物体坠落、碰撞等事故发生。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交叉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报告建设单位。

  七、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执行

  各施工单位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2.质量检验与验收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案。

  对于涉及交叉施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应实行旁站监理和联合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八、沟通协调机制

  1.定期会议制度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交叉施工协调会议,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应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通报交叉施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施工任务等。

  2.信息沟通平台

  建立交叉施工信息沟通平台,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施工计划、施工进展情况、安全质量问题等信息上传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通过平台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复和处理。

  九、考核与奖惩

  1.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交叉施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安全质量措施落实情况、沟通协调情况等。

  2.奖惩措施

  对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奖金、优先推荐后续工程等。

  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给予批评和处罚,如责令限期整改、扣除违约金、暂停施工等,情节严重的应解除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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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交叉施工现象较为普遍。为了规范交叉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二、交叉施工定义

  交叉施工是指在同一施工区域内,不同施工专业或不同施工队伍在不同时间或同时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

  三、管理目标

  1.确保交叉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

  2.保证交叉施工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提高施工效率,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四、管理机构与职责

  1.成立交叉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为成员。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交叉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总体管理策略,解决重大问题。

  专业施工负责人职责:制定本专业的交叉施工计划,组织本专业施工人员按照计划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协调与其他专业的施工接口。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制定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监理人员职责:审核交叉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对交叉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建立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组织会议、传递信息、记录问题及解决情况等。

  五、施工前准备

  1.施工单位应提前编制详细的交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顺序、时间安排、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资源配置等内容,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交叉施工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风险识别、防范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交叉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明确各施工单位的作业范围、通道、临时设施位置等,并设置明显的区域划分标识和警示标志。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交叉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等,并确保其性能良好、质量合格。

  六、施工过程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交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2.遵循“后施工的避让先施工的,有安全防护的避让无安全防护的,非关键工序避让关键工序”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相互干扰和冲突。

  3.在交叉施工区域,各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和安全监护,随时关注施工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注重交叉施工区域的质量管理,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自检、互检和专检工作,确保每一道工序质量合格。对于涉及交叉施工的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前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建立交叉施工信息沟通机制,各施工单位应每天向交叉施工协调办公室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协调办公室应及时汇总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施工单位。

  七、安全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

  在交叉施工区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防护棚、警示灯等,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

  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确保其牢固可靠、有效防护。

  2.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人员在交叉施工区域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各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安全操作规程

  各施工单位应制定针对交叉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应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4.安全检查与监督

  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交叉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监理单位应将交叉施工安全管理纳入监理工作重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八、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

  各施工单位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交叉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活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交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在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质量要求和技术要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记录;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质量自检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对于涉及交叉施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应实行旁站监理和联合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在进行关键工序施工前,应通知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到场旁站监理;施工完成后,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质量问题处理

  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评估,确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九、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交叉施工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坍塌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2.应急演练

  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交叉施工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人员疏散、救援行动、事故处理等环节,通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应急响应

  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考核与奖惩

  1.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交叉施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质量管理情况、沟通协调情况等。

  考核结果应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信誉评价等挂钩,对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批评和处罚。

  2.奖惩措施

  奖励措施:对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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