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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过冬方案

时间:2023-03-19 15:34:04 方案 我要投稿

温暖过冬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温暖过冬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温暖过冬方案

温暖过冬方案1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筑牢民生保障服务底线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任务要求

  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村居主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管区、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农村冬季安全生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两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决防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二、重点关注对象

  重点关注贫困群众、“五保”户、“三无”人员、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重点人群,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在住房安全、生活取暖、医疗保障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

  三、明确工作机制

  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汇总本村重点关注对象名册,明确责任分工,由村两委成员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原则进行分包,村内重点关注对象多时,可广泛动员村内党员纳入帮扶责任人,对重点关注对象具体情况要了解掌握清楚并认真填写帮扶责任联系表(见附表),确保村内每户重点关注对象有人负责,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三次入户或电话联系,尤其是出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入户走访,关心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现场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四、工作开展步骤

  (一)全面摸排(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本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全面查看重点关注对象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统筹协调。

  (二)帮包联系(12月21日至2月28日)。帮扶联系人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对以下工作加大检查力度:1.防一氧化碳中毒。将防一氧化碳中毒作为温暖过冬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2.住房安全。准确掌握帮包群众住房状况,对住房出现危、漏等现象且符合相应救助政策的要及时上报相应部门予以协调解决;3.温暖过冬。详细了解群众家中取暖方式、御寒物资等是否准备充足;4.饮水安全。通过保温、错时、定点供水等方式保障群众尤其山区群众冬季饮水供水安全;5.用电安全。冬季用电量大,加强对困难群众家中供电设施、线路检查、巡查;6.防疫安全。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日常防护及家庭卫生消毒等工作;7.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一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上报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做好低保家庭、特困对象、孤儿、贫困户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留守病残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温暖过冬生活工作;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督导检查(贯穿全程)。街道纪工委、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抓好落实。各部门、村居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有效抓好责任帮扶、动态联系、问题化解等工作具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定期联系帮扶,及时开展救助。各村全面摸排情况于12月20日前由管区统一汇总帮扶责任联系表上报至街道督查室(206室)备案,各村帮扶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入户走访,联系帮扶,对困难群众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救助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追责问责。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村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救助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开展排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问题将提交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温暖过冬方案2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发〔20xx〕210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xx〕1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温暖过冬方案3

  为切实做好柘沟镇辖区内脱贫人口、特殊群体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各服务区、各村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层层传达温暖过冬工作要求。镇召开有关部门和村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县级会议部署精神,提高对脱贫户和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认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安监、扶贫、服务区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脱贫人口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相关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各村居、帮扶责任人及第一书记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

  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困难群体,扶贫科建立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加强物资储备

  由经贸科协调发改等有关职能部门,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应对极端寒潮、暴雪天气。因户施策,针对性帮扶,配发取暖物;检查脱贫户20xx年冬季期间发放电油汀、电暖风、棉衣、棉被等过冬物质,特别是取暖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抗寒、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意识

  通过帮扶责任人走访、村居两委日访、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用煤炉、燃气炉取暖的`贫困户进行宣传,提醒他们保持室内通风和换气;加强用煤、用气、用电是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4、加强设施农业的防范措施

  加大对柘沟三村扶贫产业大棚基地、苗家庄扶贫大棚、陶土生产车间等扶贫产业项目巡查力度,现场督导进行必要的加固,覆盖棉被;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寒潮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醒种植户做好防范避险,大棚设施夜间加盖保温覆盖材料,压紧棚膜压线、大风时关闭通风口,防范设施棚膜受损。

  5、严格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各村和相关部门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加强值班值守。镇相关部门、村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温暖过冬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温暖过冬方案5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温暖过冬方案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涉及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保障严寒天气期间社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建丰社区平房区9户困难户

  二、补助标准

  (一)每户补助壹仟元整,共计玖仟元(9.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从社区专项资金支付

  四、领取救助应提交的.材料

  困难申请书

  五、程序

  (一)召开党员居民议事会。

  (二)制定实施方案。将上报建设街道党工委。

  (三)公示实施方案。在社区公示栏和居民集中地方公示(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受理电话xx)。

  (四)履行审核手续。

  (五)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进行公示七天。

温暖过冬方案7

  寒冬将至,根据省厅"大爱四川情满救助"工作要求,为管控流浪乞讨源头,确保安居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区救助站将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与部门协调协作,加强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严寒等灾害性气候,确保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主题

  美丽安居,真情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寒冬送温暖"活动专项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福利中心主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兼)李伟任组长,区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长潘柯为副组长,成员由杨科、张智、夏先刚、潘绪、张霞、王玉萍组成,具体牵头工作由潘柯负责。

  四、行动时间及范围

  行动时间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

  对区内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自动取款室、拆迁未完工区域、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重点巡查,适时开展救助活动。

  下沉到村、社区、学校对因病、残、老、弱、幼丧失劳动力的家庭进行源头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务

  加强街头主动劝导救助力度,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坚持上街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在做好城区重点地段和设施的'常规巡查基础上。加强与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村(社区)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救助各类生活无着人员。逐街逐点巡查到位,并对现场救助情况摄像登记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合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争取各镇(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环卫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区要在1小时内、各镇(街道)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视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年老体弱、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及时采集DNA数据。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热线。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管理。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专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温暖过冬方案8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4.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四、成立应急工作专班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温暖过冬方案9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温暖过冬方案10

  面对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面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困难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为主题的计生暖冬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暖冬行动的目的

  暖冬行动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性关爱、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有关解决返乡农民工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推进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的便民维权行动,促进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总体思路

  本次行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主线,以上一次门、见一次面、问一声好的形式,以分级负责、三级联动为保障,全面掀起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高潮。

  三、主要内容

  1、摸清已婚育龄人群的婚育状况。各单位要逐户逐人核实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及时变更、登记新掌握的婚育、节育信息。

  2、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在进村入户时,应当向已婚育龄人群家庭发放有关计划生育知识内容的宣传资料,赠送计划生育宣传品。

  3、督促参加环孕情检查。应当向40周岁以内的环孕检对象通知进行环孕检,告知流出环孕检对象按期反馈正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应当认真梳理未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的对象名单,并在本次行动期间全面补签到位,保证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率达100%。

  5、清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在入户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摸底时,应当对春节后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登记,并告知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及其外出前后的注意事项。

  四、方法步骤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和就业指导。与相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加强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后的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积极主动地组织返乡返乡农民工投身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二是做好各项管理措施。流入地一定要加强属地化管理服务的责任,健全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畅通免费服务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出地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返乡农民工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健全随访和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外出人口的登记备案、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切实维护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管理服务网络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统计监测工作。利用各级计生管理和服务网络,开展流动人口及家庭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和流向,了解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情况、生殖健康需求和返乡后的就业意向,及时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动向、新趋势,为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各单位要按照州县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流入、流出重点地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动态监测系统,形成以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监测、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实时掌握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变动状况及发展趋势。流入人口较多的单位要对返乡农民工节后返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要认真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和分析研究水平。

  (三)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暖冬行动。春节即将来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集中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县两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和三下乡行动部署,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暖冬行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行动,送政策、送宣传、送温暖、送服务上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儿童的帮扶慰问行动,为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便民维权行动,保障返乡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要高度重视此次暖冬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因地制宜,力求实效。

  1、流入地要在流动人口容易集聚的公共场所,为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品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服务行动;领导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及其家庭,为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送温暖、办实事。

  2、流出地要对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时了解返乡流动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需求,开展三查一治为主要内容的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行动;关爱农村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及子女,上门开展访贫、慰问、扶助行动。帮助返乡农民工家庭排忧解难。

  (三)整合资源,综合治理。要以开展暖冬行动为契机,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介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四)暖冬行动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以此推动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温暖过冬方案11

  为进一步做好一年一度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落实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凤凰社区特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部,周庆霞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室、居委会抽调,具体负责本次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排查、救助及劝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组组长:周庆霞,成员从各相关部室、各居委会抽调,具体负责辖区主要路段、背街小巷、广场等地段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救助及劝导工作;

  二组组长:罗明峰,成员为棚改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棚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凤凰社区将组织社会事务部、综合工作部、棚改指挥部、派出所、城管、各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每月开展2次集中排(查具体时间待定),各居委会要做好日常排查登记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情况特殊,实施救助管理政策性强,工作难度较大,各居委会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流浪乞讨人员领导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各居委会要采取辖区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长、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温暖过冬方案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把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寒冬到来之际,对群众越冬情况早了解,早准备,早救助,确保所有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对象范围

  樊庄、蔚洲疃两社区住户。重点关注特困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失独家庭、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军烈属等困难对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区社会事务中心要迅速行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指导督促樊庄、蔚洲疃社区,深入辖区650户平房散户,对温暖过冬情况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基本生活、取暖方式、安全隐患等,对群众取暖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清楚、安全风险研判要精准到位、安全事故应对措施要科学合理。要根据群众的类别、真实愿望及需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认真填写《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情况排查统计表》,于10月20日前上报区经济运行与商务合作部。

  (二)实施补贴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平房散户手中,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确保无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领导责任。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保障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作为当前紧迫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社区建立相应台账,做好隐患排查和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运营部要将华岳热点公司集中供热补贴资金及社区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列入预算,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将补贴资金按照每户2吨生物质燃料费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稳定集中供热。华岳热电公司要树立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按照省、市关于火电厂存煤量不得低于10天的要求,超前谋划,及早安排,将冬季用煤备足,确保不断档、不停气。

  (四)抓好安全生产。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平房散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华岳热电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监管和日常巡检,细致做好供热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转,全力保障优质供热、安全供热。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区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摸底工作是否扎实、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发放是否规范及时等问题。对排查摸底结果不真实、工作推进不得力以及截留、挪用、套取民生保障资金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温暖过冬方案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全力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三、提升电力稳定可靠供应能力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压实保暖保供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温暖过冬方案14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温暖过冬方案15

  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进一步做细做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20xx年10月24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流浪、乞讨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营造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生存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牙克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迟君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韩东美(兼),工作人员:王保(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3947027516,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24小时求助电话: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我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接收安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确有困难的要先接收安置,并根据相关政策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纳入“三无”、“五保”、“低保”及实施医疗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相关事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要总结历年来“寒冬送温暖”工作经验,真正把保障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民政救助管理部门要以许帅同志精神为引领,真正做到“视救助对象为亲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

  “寒冬送温暖”事关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各层级具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特别是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铁路车站等部门等部门协作,细化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联合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协调110指挥中心、24小时求助热线等,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抓实做细重点工作环节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布置开展本辖区的巡查工作,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等地开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市救助管理站要切实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把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特别是在安全检查、站外托养、机构管理等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为流浪、乞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临时庇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求助方式,后续定期进行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寒冬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卫生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强化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救助管理效能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一要依法开展救助工作,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教育预防的.原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要及时予以救助,对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再救助,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及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二要保障中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拨付的救助资金及时到位,积极改善救助工作设施和服务条件,切实保障救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加强救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救助管理工作正常工作秩序,要对救助机构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救助管理机构一线工作人员任务重、风险大,在履职尽责的同时,要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确保自身与求助者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四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认真做好内部管理服务及外部沟通协调工作。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注重调动民间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积极性,主动提供救助线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内救助服务。

  (六)强化宣传引导

  要注重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可以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及时应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专项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邀请采访等多种形式,介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进展、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

  (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送救助信息

  市政府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救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救助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于20xx年4月15日前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牙克石市民政局三楼救助管理站求助中心,联系人: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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