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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23 09:07:59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集锦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集锦7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整治标准

  1、村庄、道路、沟河无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道路沿线、沟河等积存垃圾,漂浮物和废弃秸杆进行全面清理)

  2、房屋、道路周边草堆杂物堆放整齐。(每个农户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草堆,力求相对在同一直线位置。其它杂物力求进院落,不能进院落的必须要码放整齐。)

  3、露天粪坑有水泥板或石棉瓦覆盖。(引导农户用自制木板、水泥板或石棉瓦对粪坑进行遮盖,各村要主动联系石棉瓦销售商到农户销售,促进粪坑遮盖工作推进。)

  4、村内沟河贯通,简易桥涵修整到位。(各村要从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出发,积极将疏通沟河,通过争取列入有关工程项目、动员社会捐助,发动群众出工等途径疏通,对群众出行必须的房前庄头简易土桥,涵洞进行修整。对道路抗肩土进行补充平整,以达到村容整洁的视觉效果)

  二、行动步骤和路径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撰写环境整治倡仪书,通过上门张贴倡仪书、广播循环播放、游动字幕,刷写墙字宣传标语等形式,分片动员师生志愿宣讲团,组织低保户、帮教人员等志愿行动,让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取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深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从主干道开始,依次到集中居住区、沿线村庄、偏辟自然村为顺序,深入进行环境整治,采取明确责任,分层负责,机关联动,观摩评比,依次追责的手段,全力推进环境突击整治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5月11日——5月30日):通过聘请老干部,村民代表,知名人士,动员包括部分关注公益事业的信访人员(如被辞民师)的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指导组、志愿者和监督员等,进行进村入户巡视指导,留存影像资料,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现象,使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机制

  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党委政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以村为主体责任,城管环卫中心为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员发动的工作机制。各村保洁队伍接受业务部门和所在村两委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业务部门为主,人员使用和管理以村两委的意见为主导,报党委政府同意实施。

  四、工作措施

  1、村两委要开好三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村两委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开好党员会,争取广大党员的支持,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三是由村干部分别开好片上群众代表会,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让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各村除明确一名干部专职抓好环境整治工作以外,必须明确每一名干部包保责任区,所有奖惩都和村包保干部挂钩。并对专职干部实行流动制,依工作成效发专职补助。在环境突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村组干部必须和保洁人员、党员、群众一道到一线参与保洁工作。

  2、各显其能,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各村支部书记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有条件的村,可以用集体经济收入投入环境整治资金。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有偿服务机制,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补充环境整治经费。还可以动员社会各界有实力人士捐助和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募捐的办法筹集环境整治经费。通过农户自备、自筹资金购买、募捐资金购买等多种办法保证每十户要配备一个以上垃圾桶。

  3、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在环境整治突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先从支部书记做起,从村两委干部做起,激励党员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党员要带头做到。每个党员要率先在自家门口配备垃圾桶,购买石棉瓦等遮盖粪坑。定期宣传表扬起到率先垂范的党员。

  五、各部门职责

  1、城管环卫中心要牵头抓好环境整治的业务指导和环卫队伍的日常保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组织新建和修整垃圾池,不许就地焚烧垃圾。

  2、党政办要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督查组,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的督查记录和通报落实有关责任追究,组织奖惩兑现。

  3、财政所负责保洁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

  4、文广中心做好整个突击整治全过程的宣传。

  5、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学生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好处,动员家长积极投入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并组织好师生志愿宣讲团等活动

  6、卫生院和医院要动员全体员工从本单位做起,做好医疗两废处理工作,并模范做好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7、农电站和电信、有线电视站等部门要做好废旧杆线的拆除工作,并超前谋划,积极做好规划,对有碍交通和有关项目建设的杆线进行迁移及入地工作。

  8、所有挂钩单位(民政办、乡工会、乡残联、妇联、中学、小学、卫生院、医院、农商行、邮政、电信、农电站、移动公司、有线电视站)要对村居由本单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环境整治资金及设施进行帮扶。

  六、督查考核

  专项督查组根据环境整治突击行动内容,设计好有关督查统计的`表格,对督查工作作好记录,撰写督查通报,组织观摩评比,落实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制度兑现。每叁天一督查,每周一观摩评比。对督查的结果要以通报的形式对先进和后进点到具体人物、地点、事件。每周一次观摩中,对倒数后两名的村,由村包保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在观摩总结会上共同检讨,并处罚款200元。观摩类型按行动路径中规定的次序依次推进。每次观摩点可由各村在规定的类型中自报三个,由督查组随机抽取决定一个点参加观摩评比。有连续两次倒数的村,调换负责环境整治的专职干部。每次观摩没有倒数的村给予村庄环境整治经费补助800元。对前三名的支部书记个人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整治方案 篇2

  一、整治范围

  彭城、子房、黄山、骆驼山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内容

  1、主干道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违章设置的各类落地、扎地灯箱广告牌。

  2、清理主干道道路两侧沿街橱窗(门)、立面、台阶、立柱上的各类张贴。清理完毕后,只允许在橱窗上设置15公分,美观大方色彩淡雅的腰线。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整治行动共分三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13日)

  3月3日至6日,全面进行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落地灯箱、广告牌、橱窗张贴等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自觉参与、积极配合整治。

  3月7日至13日,摸底、排查,自行整改阶段,对沿街业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发放致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做足做细思想工作,力争业主自行整改。同时,制定整治计划,结合街长、路段长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区城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4日至5月15日)

  3月14日至31日,在经营业主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帮助业主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完成整改任务的50%。

  4月1日至30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的落地灯箱广告牌进行暂扣,对橱窗张贴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任务的'90%。

  5月1日至15日,针对个别不配合的业主,要集思广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逐一进行解决,完成整改任务的98%。

  (三)加强巩固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标找差,进行长效管理,杜绝回潮现象。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1、橱窗张贴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1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2、落地灯箱、广告牌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2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明查时间为每月下旬,提前通知办事处城管科分管负责人,到局集中统一进行检查。

  (二)计分方法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沿街店面为单位,3月-4月按整改率计算得分,完成整改任务的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5月起,按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清理的各类张贴、落地灯箱广告牌扣2分。

  月度考核成绩取本月考核道路的平均值,次月初区局将检查考核成绩予以通报。

  年度成绩取月度成绩的平均值,此项成绩纳入20xx年度区城市管理经济目标考核。

  五、相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街长、路段长、协管员为管辖路段责任人,并纳入日常考核项目之一,严格兑现奖惩,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2、辖区责任人要认真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档案管理,对沿街单位业主做足做细工作,争取获得业主的大力支持,自行整改。

  3、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媒体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 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

  1、时间: 20xx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xx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整治方案 篇6

  街道各办、各村(社)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和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重点项目与环境整治“两手抓、两手硬”,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街道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人、文明和谐的宜居街道。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清除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制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个专门的环境整治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林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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