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解决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开展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整治要求
整治后的废品收购企业达到清除视觉污染的要求。(由区双创办检查验收)
(一)建筑要求
1、经营者必须做到台帐完整,物品分类存放,整齐、规范有序,不得乱摆乱放。
2、废品收购站(点)经营场地应设置围墙,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3、经营场所内应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等。
4、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加盖棚顶,主要通道应硬化,最好铺设水泥路。
(二)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墙面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和刷写回收广告标语,并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广告。
2、环境卫生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执行,场外保持整洁,周边不得乱堆废旧物资;场内废旧物资要划定存放区域,分类堆放,每个区域要有明显标牌,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生产和生活污水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对回收的纸张、塑料制品及容易携带病苗的回收物要定期消毒,喷洒消毒药液。要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做好诱发蚊、蝇孳生处所的治理和防鼠、灭鼠毒饵器械的投放等工作。
(三)经营要求
回收和出售的废旧金属要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产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所回收的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2、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
3、对回收的物品不宜大量堆放,要及时上解,要远离火源。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镇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废品收购行业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企业的宣传动员,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镇办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渭河以北)主要街道两侧不设废品收购站。各镇办对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区经济发展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20日)。按照城市每个居民社区设置1个回收点,农村每1500—20xx户设1个回收点,每个镇办至少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一个废旧回收企业的要求,整合辖区废旧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布点建立回收网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组织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站(场)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整治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整治阶段由区双创办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镇办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一10月底)。各镇办、区双创办及相关部门逐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高完善。对于达标的废品收购企业由区、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废品收购示范点标示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在一线指挥、指导,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废品收购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各镇办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无照废品收购站点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严格考评,保证成效。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点(场)整治情况的检查,凡是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的要责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镇办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居高不下问题,从源头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家具建材、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垄断行业、有关服务等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行业,自20xx年7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家具建材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没有合格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害物质超标、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醛及重金属超标、含放射性物质家具建材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二)加强服装鞋帽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商标侵权、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三包”规定不落实等消费投诉较高问题。服装鞋帽是大众日常消费品,服装鞋帽特别是品牌服装和儿童服装备受社会关注,因此要特别注重解决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和进口服装的商标侵权问题,以及儿童服装、校服存在的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汽车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正厂配件、电动摩托车没有合格证、电瓶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尤其是要集中解决电动摩托车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四)加强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行为监管。集中解决利用经营场所和各大酒店、宴会厅开展各类老年人讲座和商品促销过程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老年消费者及其子女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经营者,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理。
(五)加强垄断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等行业的消费维权。集中解决乱收费、强制交易、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尤其是要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农资等其他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缺斤短两,地膜厚度不达标,假冒伪劣种子、农药等问题。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七)加强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质量低劣、虚假标注、“傍名牌”、维修费用不透明以及规避应付“三包”责任等问题。特别是利用消费者不熟悉“三包”规定,以“私自拆动”为由,规避责任的行为。
四、建立机制
(一)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监管。围绕消费投诉热点,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乎各族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上来,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消费投诉热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要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震慑失信行为。继续推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拓宽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倡导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四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5日),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语的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批发市场、专卖店、总代理等为重点场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法主体。并于每月12日前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评估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xx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将专项治理总结报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科室要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机构改革期间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我区“大维权”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投诉热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加强社会宣传,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各科室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努力做好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创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整治方案 篇5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任城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整治。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
二、活动主题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二是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巩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五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四、总体要求
(一)深刻吸取“6.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中、省、市、区以及7月1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活动安排
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年7月8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8日—15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形势分析会和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本村本部门(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并报乡安办,要以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及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村组和具体岗位人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摸底调查阶段(年7月16日—31日)。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仔细排查,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各村委会对本地排查的安全隐患和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和治理时限,并将整治方案于7月24日前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治,坚持做到隐患整治不彻底不放松,突出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不放手,安全违法行为没得到处罚不罢手,特别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突出整治作业环境隐患,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整治和完善防护措施、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在隐患整治过程坚持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排查、治理、销号”闭环和动态管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各单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在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于年10月15日前向乡政府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各村各单位要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副组长,安办、派出所、村建、国土、财政、水保、农机、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具体负责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与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一线,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乡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情况及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突出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告诫、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局印发的《××市工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区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确保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市场安全,我局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工商部门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监管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针对猪肉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突出解决流通领域猪肉商品质量监管问题。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市场入市关口。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上市猪肉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齐全的肉品,严禁无“两证两章”猪肉、不合格猪肉上市经营。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1、追溯管理制度。监督各市场、超市内猪肉经营者落实经营者责任制。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实行“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
2、入市管理制度。监督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开办方,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猪肉市场清退制度,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供货协议,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否则一律不准入场经营。
3、责任管理制度。监督猪肉市场、超市等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加大对其履责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开办单位全面履行“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负责督导场内经营者落实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猪肉市场秩序。
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超市和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类产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品牌肉”的监管力度,建立“品牌肉”销售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20xx年*月*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的要求,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经销猪肉的业户进行彻底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建立健全档案;二是及时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督促监督其建立和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三是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合理制定巡查周期,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切实推进监管到位;四是找出当前猪肉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市场合同科和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猪肉市场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20xx年*月*日)。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方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结合自查自纠重点问题,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抽调得力人员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逐一向市场开办单位或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留存。对据不改正的,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吸取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巩固提高,逐步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工商所要及时报送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及《××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月*日前报市场合同科。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局成立“××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分局负责组织督导,各所负责落实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
(五)要严格值班制度,动态监管。要结合辖区市场实际,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等休息时间监管值班制度,立足职能,做到交易不散、监管不断,严防不法业户“钻空子”、“打游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对市场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猪肉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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