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整治方案合集7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方案 篇1
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根据《**区深入推进行业行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黄纪发[20xx]27号)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提高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整治服务环境,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推动我区商贸流通行业形成“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行业文明新风。
三、活动范围
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点)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承办企业及乡村农家店。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创建文明行业的首位并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行业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环境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姿态。
(二)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规范行为。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按照企业特点、岗位职责和活动要求,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岗位行为规范,全面规范每个岗位的服务行为、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实现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守法经营。要加强行业培训,按照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全行业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围绕实现优秀管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创建文明行业打牢基础。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在行业和企业内部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和争当文明职工、文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使争先创优蔚然成风。
(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积极改善提高基础设施的安全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对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开展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在公共设施建设上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公众和顾客提供人性化服务;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要尽其所能地加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消费者提供舒心的旅游和消费环境。
(五)加强文明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秩序。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以诚信为主题,大力加强文明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流通领域的诚信建设,商场、超市要切实规范各种促销行为,坚决执行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严把进货质量关。引导理性消费,维护市场稳定。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餐饮酒店(饭店)要严格按照《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要求,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保障饮食卫生安全。三是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平安创建意识,视顾客为上帝,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商场”等活动,为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购物消费环境。五是不断深化诚信意识,把诚信贯穿到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成效,我局成立**区商贸流通行业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部门联系责任制度,具体负责行业内整治活动。
(二)明确责任。加强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配合,依照管理职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各项工作。各商场、超市、酒店(家)要根据活动方案和统一制定的行业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标准,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整治活动。
(三)强化督查。活动领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半月一督导,每月一调度。通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群众评议行风、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表彰先进。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对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重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在窗口行业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我是**人,怎样为**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开展行业行风情况的自查,补缺补差,力争实现群众对行业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的目标。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开展行业服务标准化活动,服务硬件有明显改善。群众对行业的满意度在20xx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工作,实现服务实施、服务品质、服务水平、消费环境、人员素质“五个一流”的目标,使群众对行业满意度在20xx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等不法活动,有效保护我市稀土资源,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
通过对我市稀土矿业秩序的清查,对非法开采稀土点开展进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是否查处到位,有关人员是否处理到位。
(二)对上级下发我市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查处到位。
(三)根据我市稀土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7月6日至7月20日,认真贯彻落实《市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回头看”工作。
(二)7月21日-8月31日,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9月1日-9月20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稀土监管薄弱环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四)9月21日-9月30日,对本市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实现市、乡和职能部门的相互联动。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有稀土资源分布的乡镇的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周进行工作小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上级。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圆满完成本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xx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xx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xx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加强举报受理,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的办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环保、发改、国资、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整治方案 篇5
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峪道河镇“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班子强有力,全民总动员,重点求突破,整体上台阶”的原则,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洁三个重点,全方位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工作,为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职 责:全面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决策和行动指挥。
(二)督查组
职 责: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宣传组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造势,经验总结,典型推广。
(四)办公室
职 责:负责后勤保障,上传下达,资料汇整等日常事务。
三、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6月25日—6月28日)
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制定出适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行动计划、主要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为我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9日—7月2日)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组快速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奖惩办法和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人人高度重视、家家户户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3日—7月12日)
充分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开展排查与自我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落实要言行必果、一步到位。
第四阶段:突出治理阶段(20xx年7月13日—8月1日)
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出治理,对不达标的家庭、门店要宣传教育、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达标者,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奖惩办法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2日—8月25日)
在前面各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要在在人员、经费和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在加强管理、监督和考评上下功夫,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重要举措
(一)通过喇叭、板报、标语、传单、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活动深入人心、全民参与。
(二)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用到负责任、能吃苦、甘奉献、敢碰硬的保结员。
(三)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尽职尽责,对村主要街道的每日清扫,和督促村民自觉维护村容整洁。
(四)建成垃圾填埋固定点,并配备专门的清运工具、清运人员,切实做到垃圾的日清日运日埋。
(五)在村前后分别建起垃圾池,并在部分街巷安放垃圾桶,方便村民倒置垃圾。
(六)督促家家户户垃圾入池,粪便入厕,煤土、石料、柴草等杂物不得在街巷乱堆滥放,一律要在自家院内妥善安置。
(七)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如硬化街道、粉刷墙壁、修剪树木等,使村容村貌一年上一个台阶,两年打基础,三年达到五星标准。
(八)根据村情民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公约,并配之以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惩治措施。
五、考核办法
(一)督查组每月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采取抽查、巡视、暗访等方式,并要把检查结果张榜公示,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
(二)在卫生检查中,对问题户要下达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对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前三名的户,和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年终都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倒数两名的户,在该户以及该户成员入党、评优、评模、吃低保、吃救济等实际利益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在上级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倾斜中也能少给的少给、能不给的不给。
整治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
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分局统一协调各班组以及公安、建设、林业、国土、工商、安全等管理部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二、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是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骏、张晓蔷
副组长:马宏继、蒙静
组 员:班宇波、尹玉川、薛贵春、介武林、杨跃飞、温建军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挡案,重点治理,要将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2、各班组、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3、各组、站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到班组日常工作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海南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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