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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06 10:46:47 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评选方案集锦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方案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评选方案集锦九篇

评选方案 篇1

  一、促进了教师素质的提升

  1.提高了教师的组织与指导能力

  从开始各班幼儿的发动报名到最终评比活动的结束,各班语言组教师和配班教师经过了组织幼儿报名、和家长一起为幼儿精选故事、指导幼儿讲述技巧和讲述后进行分析和反思这样几个环节,大大提高了她们独自组织班级活动的能力。同时,对于故事讲述方面的指导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2.提升了教师的反思能力

  故事讲述结束后,各班老师主动积极地通过家园联系栏向家长汇报了本次故事比赛参与的人员和获奖情况,告诉家长通过本次活动孩子获得的进步和发展。老师们公布了本次比赛的成绩,意在让家长看到自己孩子和其他幼儿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和今后指导的策略。同时,各位老师分别就本次故事讲述比赛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书面总结,以便让老师总结经验,寻找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提高了教师的反思能力。

  二、提高了幼儿的综合能力

  1.激发起幼儿参与讲述活动的兴趣

  在教师的积极发动下,各班幼儿积极地报名参与讲述,全园共有96名幼儿报名讲述故事,占全园出勤幼儿的80%,其中,大班幼儿32名幼儿参与,占全班出勤幼儿的88%。这充分说明教师发动工作做得好,营造出一种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充分调动起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对讲述活动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兴趣的指引下,孩子们才能讲述好。

  2.锻炼了幼儿的综合表现能力

  通过讲述故事比赛,幼儿提高的不仅是语言表达能力,还有他们非常欠缺的舞台意识、良好的记忆力、对故事的理解能力和通过多种手段积极表现的能力。通过本次故事讲述和比赛活动,孩子们胆量提高了、口齿更清楚了、表现手法更丰富了。没有参与讲述的幼儿从参赛选手的表现中获得学习经验,从不同层面促进了幼儿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密切了家园之间的联系

  孩子们对故事讲述的热情与练习不仅在幼儿园里释放,还有更多的幼儿需要在家庭中请爸爸妈妈当观众进行练习。在这一过程中,家长对孩子的指导就开始与教师的指导产生一些摩擦和碰撞、意见与分歧,正是这些摩擦与碰撞才促成了教师与家长的互动交流。教师们的先进理念得以与家长交流,从而使家长更加了解幼儿园的办园思路和育儿理念。于是,更多的家长为了更好地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开始重视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达到了密切了家园联系、形成有效教育合力的目的。

评选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五城联创”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含中专、特校及民办学校,下同)在校学生。

  (二)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全县“文明学生”100名,其中小学40名,初中40名,高中(含中专)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自尊自爱,仪表端庄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举止文明。

  2、不说脏话,语言文明。

  3、情趣健康,不进“三厅”等不适宜场所,不参加不正当的活动。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尊重他人,以诚相待。

  3、尊敬师长,与同学和谐相处。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学法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专心学习,上课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3、兴趣广泛,特长突出,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能料理个人生活,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2、主动为父母承担家务劳动。

  3、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五)严以律已,遵守公德

  1、爱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爱护公物。

  2、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3、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六)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文明创建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各中小学组织推荐;乡镇和县直学校初选;社会公示;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等办法进行。

  (二)认真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工作。推荐材料包括:1、《罗田县文明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上述材料于20xx年10月30日前送教育局团委后集中报至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名单采取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四)对获得全县“文明学生”称号的`中小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之前)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团队主题活动、校园网等形式在全体中小学生中广泛宣传,扩大学生参与度。

  第二阶段为推荐评比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各单位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对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公正推荐,填好推荐表,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第三阶段为公示和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县评选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实地考察,征求各方面意见,向社会公示,以确保此次评选质量。

  第四阶段为审批和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

  县委、县政府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得罗田县“文明学生”荣誉称号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王汝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亦应成立评选活动办事机构。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活动的领导,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大造声势,形成氛围。开展全县“文明学生”评选活动,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中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这次评选活动推动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文明学生”的良好氛围。

  (三)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评审费用。

  (四)注重实效。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学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评选方案 篇3

  学校发展的根本在教师,教师发展的根本在师德。为了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师德创优每月一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四德”工程建设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弘扬师德风采、强化师德自律、完善师德机制、构建师德氛围,促进教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参评对象

  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

  三、参评条件

  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心系国家,心系教育、心系学校、心系学生。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心从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近年来无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

  2、认真做好值日、值班、护校等工作,无缺勤离岗现象。

  3、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常规,按时下班辅导,无迟到、早退、缺课等现象。

  4、班主任层面: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优良。班级获得先进班集体、星级班级;教师层面:教学效果良好,任教学科、班级成绩突出,指导培养学生参加各项竞赛成绩优异,后进生转化实效明显。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研能力。在校级以上开设过公开观摩教学或专题讲座;或撰写论文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县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获指导培养教师方面有显著成绩。

  6、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切实做到团结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

  四、推荐名额:每月1名

  候选人名额:以级部、科室为单位推举1人。

  五、评选办法与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公示监督、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召开全体教师会,宣读评选条件及要求。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推荐组申报。由各教研组负责人召开本组教师会,从申报对象中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1、在候选人所任教班级进行学生现场调查。

  2、在全体教师会上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评价。

  3、对候选人近年来的出勤、履职、绩效进行记录查询。

  4、召集学校工会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进行现进行联评,确定“师德创优之星”人选。

  5、公示,上报

  六、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由校工会发布表彰决定,并在学期未集中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具体要求

  各教研组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有关条件推荐,报送名额不得超过评选指标,上报的材料中如发现条件不符合或违反各项有关规定的,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补。

  采用差额评选,评审组要深入学生、教师中了解情况,分发问卷调查收集信息,严格遵照评选办法,执行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

  1、被推荐对象在近三年中有被全市通报批评者;

  2、被推荐对象在本学年出现过教育教学事故,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3、被推荐对象在本学年中未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及科室交办的任务的。

评选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星级党员”评选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奔富路,优质服务当先锋”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构建新时期党员管理的新模式,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归属感,通过党员带动家庭共同发挥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在“两个环境”建设中当先锋、做表率,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星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方面:爱国、爱党、爱家乡;积极宣传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支持村里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2、带富领富方面:带头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人均年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带头掌握新技术,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致富门路,引导群众增收致富;积极为当地发展献计献策,寻找促进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3、服务群众方面:参加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自觉参与村务管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带头认领公益岗位,模范履行承诺;带头帮扶生活困难的贫困党员和群众;积极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主动参与抢险救灾等工作;乐于助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和谐稳定方面: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带头做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和睦相处。

  5、文明新风方面: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以清垃圾、清污泥、清杂草、清路障为主的环境整治工作,不占用公共场所,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倒生活垃圾,房前屋后整洁卫生、绿化美化;尊敬老人,孝敬父母;坚决抵制黄、赌、毒及非法宗教活动;带头除陋习,树新风,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三、方法步骤

  (一)考核评星。党员户“星级”考评工作由村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与庆“七一”、年终奖惩相结合,实行半年一次考评。考评情况报镇党委备案。考评工作按照“党员群众测评、评定公示、组织审查”的程序进行。即党员群众测评:村党组织适时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按照具体评定内容、标准,由党员、群众代表对党员户现实表现进行测评;评定公示:党员户得星情况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审查:公示后如党员群众均没有异议,由村党组织定星上报镇党委。若有不同意见,由村“两委”调查核实,在征求党员、党员代表意见后确定。

  (二)公开亮星。星级党员示范户的牌子由村党组织指导党员挂牌,牌子要悬挂在党员示范户大门外醒目的地点,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村党支部可通过广播、党务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将党员示范户的评星情况进行公示。新发展的党员及转入的党员应参加当年的“星级”考核评定。

  (三)奖惩树星。对于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户,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对群众反映不良,创建成效不佳的党员户,对党员进行黄牌警告、诫勉谈话。长期不发挥作用的,作为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星级党员”评选活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为“星级党员”评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抓好落实,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各环节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督查指导。镇党委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保证党员的知情权,调动好党员群众参与热情,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开、公正、和谐的氛围下有序顺畅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施“星级党员”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找准“星级党员”评选活动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结合点,真正使“星级党员”评选活动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评选方案 篇5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全公司自上而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选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10-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参选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一年以上的聘用制员工,先进个人分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参选范围指部门副职以上中层干部,员工的参选范围指所有除中层干部外的`聘用制员工。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领导指挥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在部门内部健全深化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绩、效果突出。

  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状的部门,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

  5、上任以来本部门职工未出现违章违纪和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6、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部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章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在公司及部门考核中的优胜者。

  4、勇于创新,在企业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全年无旷工记录,请事假在7天以内(含7天),全年迟到、早退在12次以内(含12次)。(考勤记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7、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三、初选人数及评选办法:

  各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推选个人候选人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二次筛选,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公司共14个部门,中层干部共计 23人,推选的优秀干部人选不超3人。

  各分管领导可以推选的先进个人(员工)人数上限为:

  生产口:包括运行部、用户服务部、站场部、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共62人,最多可推选 9人;

  基建口:包括规划建设管理部、合同预算部和档案信息中心,共14人,最多可推选 2 人;

  经营口:包括市场部、财务部和物资采供部共31人,最多可推选 4 人;

  行政口:包括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共13人,最多可推选2 人;

  先进个人由部门经理向分管领导先提交先进材料,由分管领导初审后,送人力资源部汇总,汇总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 奖励标准:

  先进个人每人奖励现金600元,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作为今后考核聘用的一个优先条件。

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三爱教育”,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校园之星及评选标准:

  1.形象之星:气质高雅,谈吐文明,仪表端庄,青春阳光;

  2.礼仪之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尊敬师长,举止大方,谦虚礼让,文明典范;

  3.智慧之星:聪明善学,思路清晰,反映敏捷,成绩优秀;

  4.勤学之星: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孜孜以求;

  5.特长之星:学习态度端正,有特殊专长,专项素质出众,贡献突出(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网络信息、演讲等方面);

  6.奉献之星:乐于助人,不求索取,热爱劳动,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7.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8.快乐之星:心胸豁达,性格开朗,心态健康,笑对人生;

  9.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0.俭朴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1.范围:凡是在高中部就读的学生,不论正招生、委托生、借读生、重读生都可参加评选;

  2.条件:

  ①凡是正在受处分并没有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评选;

  ②有不良行为而且没有完全改正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法:

  采取班级、学年、学校三级评选制,即由班级依据评选标准、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方法,先评选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各班推荐表现突出,有竞争力的学生参加学年之星的评选;在学年之星的基础上推荐出部分学生(附事迹材料)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由评选小组依据材料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校园之星的人选。“校园之星”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内公示三天,确无问题,方可正式命名。班级、学年、学校三级之星都将展示照片,并适当奖励,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颁发证书。

  五.活动安排:

  四月份为“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月,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评选班级之星;

  2.第二阶段评选学年之星;

  3.第三阶段评选校园之星;

  4.五四青年节进行命名表彰。

  六.评选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各学年副主任、全体班任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评选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带头“争一保三”。

  4、任期内:

  (1)每学年完成一次公开课(校级或以上)。

  (2)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3)积极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含教育教学管理岗位)。

  (5)服从学校校本课程的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二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学科教学中心城区排名,居于前三分之一之后者,或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不如同组别的非骨干教师。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凡被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不参评。

  2、校级骨干教师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

  3、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以教师本人的合同期为限。

  4、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制度,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骨干教师一年一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

  6、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评选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有关要求,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三好学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周 林 秦淑琴

  副组长:李 婧

  成员:魏 彦 邓瑶瑶

  三、评选标准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区统一学号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区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选。(20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残帮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20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30分)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30分)

  四、参加范围

  各班推选一名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

  五、活动内容

  学校统一组织参评学生演讲,评委投票,按分数高低,取一二名选为区“三好学生”。

  六、评委成员及分值

  评委:行政班子成员(主评委)和每年级一名老师组成评委团。每班选五名学生作为观众观赛。

  评分:主评委分值占70%,普通评委分值占总分30%。

  七、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选手按顺序发言

  3、每个选手演讲完毕,评委打分。计分组进行计分。

  4、每三个选手演讲结束,宣布分数。

  5、最后以分数高低评出一二三名。第一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二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三名8人(校“三好学生)

评选方案 篇9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学校决定开展“进步奖”评选活动。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选范围

  范围:全体学生

  四、评选项目

  1、进步之星;

  2、学科之星。

  五、评选条件

  凡申报参选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某学科方面特长或取得较大进步者,才能参加评选。

  1、进步之星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完成预、复习工作。

  (2)有较强的上进心,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进步显著或单科成绩进步显著。

  (3)文明习惯、思想行为等综合表现进步显著,受老师表扬。

  (4)能够及时总结进步原因,并与同学共享。

  2、学科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刻苦钻研,乐于探究。善于与同学交流合作,勇于

  创新。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作业质量高。

  (3)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灵活的学习方法和优秀的思维品质,学习效率高。

  (4)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名列前茅。能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带动他人,积极配合班主任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六、评选办法及表彰

  1、“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核实执行,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

  2、各年级在年级组长的统筹安排下,认真对照评选方案初步选出“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名单,再经教导处进行评审,最后上报学校校长。

  3、最终确定的“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将在开学典礼或散学典礼时统一由学校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校园广播加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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