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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时间:2023-06-08 11:33:25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招生方案锦集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招生方案锦集6篇

招生方案 篇1

  z一中国际班20xx年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现予公布:

  招生规模

  面向全市五县三区招生4个班,招生计划224人。

  报名条件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综合素质好,20xx年中考文化课成绩635分及以上,自愿报考国际班的学生,本人凭中考准考证、原始分数条到z一中报名。

  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10日三天。

  报名地点

  z一中学术报告厅。

  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7月12日上午,学校公布z一中国际班新生录取名单。被z一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7月12日、13日缴费,逾期不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6号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三年共2.7万元/生。分学期收缴,每学期4500元/生。

  2、教材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用书目录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取。

  3、住宿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管理模式

  优化组合国际班师资,精选外教师资,班主任择优,授课教师统配。按照现代教育理念管理,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确保质量,为学生的预备升学、出国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招生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合理利用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1)九华山风景区小学毕业生;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月25日

  三、报名地点

  九华山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四、入学须知

  (1)九华山风景区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报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持房屋租赁协议或经营执照、纳税凭证、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到学校报名,并办理转学手续。

  五、招生纪律

  1.我校招生工作在九华山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为让我校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优质高效地利用,任何班主任和教师不得私自接收以外的学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网络学籍相关手续。

  3.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4.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5.必须坚持均衡编班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

  6.为方便管理,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方可在校住宿:

  (1)九华镇户口的;

  (2)九华镇小学毕业生;

  (3)户口在九华乡,家住在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需经学校确认);

  (4)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学生;

  7.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举报电话:xx

招生方案 篇3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招生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xx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四、招生条件

  1. 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 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 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五、测试内容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 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 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 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招生方案 篇6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xx年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泰安长城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祖丽

  副组长:王德海

  成员:张茂银、巩玉兵、李广斌、周晓亮、张纪广、 赵飞

  二、 招生计划

  排球10人(男女不限)

  三、 报名条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报考范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排球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2、市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县级比赛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四、 报名方式

  考生按市体卫艺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xx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随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校体育教研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长城中学艺体处联系电话:6987960。

  测试安排

  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特长生测试的过程,艺体处负责具体实施测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测试基本身体素质后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安全责任自负。

  五、 录取政策

  学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

  六、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987901

  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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