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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11 13:52:05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汇编七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评选方案汇编七篇

评选方案 篇1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 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

  说明:1、优秀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名单填报工作将不再印发纸质名单,请班主任老师将电子表格及文件到“小学”群动态中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名单以QQ形式发给我(6月29日前)。

  2、在评选过程中条件相当者,学校对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学生实行加分。在学校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数学(口算)竞赛、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奖者,享受加分(本学期获得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一等奖者分别加1-4分,二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50%计分,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25%计分)。

评选方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3

  一、表彰名额

  表彰奖励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选,但要从严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教师典型。

  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

  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农村特岗”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州里将成立评选组委会,对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甄选,评选出10名全州教书育人楷模。

  五、奖励形式

  由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推荐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二)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是要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比例的10%以内。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推荐人选上报前,各县(市)、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统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州里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首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本县(市)、本单位20xx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各县(市)要将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全州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排序上报。

  (三)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3份,其中《一览表》和《统计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审批表用A3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传送。

评选方案 篇4

各科室:

  为稳定聘用护士队伍,提高聘用护士的工作热情,激励聘用护士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在聘用护士中开展“星级护士”考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为使该方案开展的扎实有效,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成立院“星级护士”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从护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问卷调查、投诉)、三基考核、差错事故、出勤率、服从调配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评条件

  1.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聘用护理人员。

  2.三年内累计病假不超过一个月(含30天),请事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无旷工。

  四、评分标准

  考核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月进行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具体内容:

  (一)工作质量(占考核的30%):以各班工作职责、流程为基本要求。

  1.差错事故

  ①出现差错但未造成后果的扣1分/次;

  ②出现差错并造成后果延迟1年进行考核;第二次解聘。

  ③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被医院通报者,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辞退。

  (二)服务态度(占考核的30%)

  1.问卷调查:包含医生、患者问卷调查结果达85%以上,每降低5%扣1分。

  2.投诉:出现1次调查后属实的投诉延迟1年考核,2次延迟2年,3次解聘。

  (三)三基考核(20%)

  1.理论考试:湖南版护士“三基”,合格分75分,每降低5%扣1分。2.操作:静脉输液、皮内注射、输氧、胃肠减压、心肺复苏、导尿,合格分80分,每降低5%扣1分。

  (四)服从调配(占考核的10%):医院出现突发应急事件、临时性任务进行人员调配时不服从者每次扣2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甚至解聘。(五)院领导考评(10%)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护理专业本科自学或专科学习,获得毕业证者加1分;积极参加院内外专业竞赛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市级4分、3分、2分;县级2分、1.5分、1分。

  2、制止护理差错者,一次加1分。

  3、全年全勤者加1分。

  五、考核方法:

  1、每年进行一次,设立合格线(85分),结合《东乡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同时进行,≥85分录用为星级护士。

  2、由护理部组织各相关科室成立考评小组,考评采取交叉考核,分片实施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档案。

  3、组织各相关科室考评小组每月考核、评比一次,考核结果上报护理部审定。

  4、护士长每月对聘用护士进行1—2次考核,护理部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接给予计分。

  5、分片考评小组人员划分

  内科片:外科片:

  六、待遇:

  1.纳入护士长后备人才库管理;

  2.纳入在编护士规范化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奖金、培训、学习、进修等);

  七、活动时间每年10月份组织考核实施。

  1.报名时间:详见护理部通知。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病假、事假的时间段计算:截止于考试当年9月30日。

  八、星级护士复评:星级护士每三年复评一次,方案等同于“星级”考评实施方案。

  1.出现差错事故停聘一年;连续两次解聘。

  2.出现1次调查后属实的投诉停聘1年,2次停聘2年,3次解聘。

  3.总分低于85分者降聘。

评选方案 篇5

  一、完成时间:

  1、 文字稿:3月29日(本周三)20:00前

  2、 布置宣传展板时间:3月30日(本周四)20:30~21:30

  二、相关人员:

  1、 各班班主任完成文字稿,并打印出来,和文明学生形象大使的相片一并交给本年级组组长。

  2、 各年级组组长在规定时间到餐厅左边(原来的少先队大队委竞选人宣传栏处)共同布置展板。

  三、注意事项:

  1、 文明学生形象大使每班评选1名,将颁发奖状,进行网上和展板宣传。

  2、 文明礼仪示范生每班评选2名,将颁发奖状,进行网上宣传。

  3、 评选应当在民主和集中的原则下公平公正地进行。

  4、 文字稿除交给年级组长打印稿外,电子稿请放入许涓的电脑/许涓共享/05~06第二学期/形象大使和示范生的相应文件夹。请不要忘记填写表格。

  5、 文字稿要求:必须注明班级、姓名(必须包括中文名)。要求围绕评比主题对“文明礼仪示范生”或“文明学生形象大使”进行介绍。字体及大小为:小二新魏(加粗)。边框自定义,以赏心悦目、符合底版为好。文稿题目以班级加学生姓名为好。例如:六1班文明礼仪示范生***

  6、 相片要求:相片先不要修剪,要求是学生的.个人照,以突出人物的大5寸相片为好。

评选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深化关爱生命,文明出行“6+1”安全教育活动,牵手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提升交通安全文明素养,根据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师生中组织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讲述个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道路交通管理和教育等认识、经历、感受。作品应有本人自己创作、撰写,题目自拟。要求选材新颖、内容健康,能充分表达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学校安全教育成果。

  二、参加对象

  凡积极响应关爱生命,文明出行“6+1”活动的师生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三、征文要求

  1、参评征文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材料充实;突出实践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学生征文篇幅在1000-1500字以内;教师征文篇幅在1500-3000字以内,提交文章一式两份。

  3、参评文章的'正文字体采用4号仿宋字,标题字体采用2号中宋体字,左侧装订,征文作者姓名、学校全称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文稿中不得出现学校和姓名。

  4、严禁抄袭,要求原创,一经查属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县通报。

  四、评奖及奖项设置

  1、县教育局邀请有关专家组进行评选,教师作品每篇收评审费20元,学生作品免评审费。

  2、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单项奖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1、各年级处室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力求实效。

  2、各年级主任要组织全体师生结合工作和学习实践,积极撰写安全教育征文,各年级、各班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教师征文每个年级不少于10篇,学生作品每个年级不超过10篇。

  请各年级负责人务必在4月13日前将参评文章一式两份报学校安保处。电子汇总表及作品(师生分开)发送至zz。

  附件1:学校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封面

  附件2:学校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汇总表

  xx

  20xx年4月2日

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评选xx区xx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嘉教委【xx】18号精神,经学校党、政、工、团研究、讨论,决定开展xx年xx小学“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评选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的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额度

  师德标兵:在编在职教师,评选额度5名。

  教书育人模范:评选额度1名。

  二、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须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具有较高声誉,群众一致认可。“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教研组、年级组等);可以是党政干部,也可以是一线教师。

  2.“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各方面都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思想、鲜明的时代特点、创新的育人方法。“师德标兵”评选对象是个人,一般为一线教师。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审组。

  组 长: 唐xx 成 员:秦xx。

  2、每位教职工推荐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各1名,于5月22日之前完成。

  3、根据公示、测评情况,评审组将评定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模范”人选。

  4、在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人选的基础上,推荐xx区xx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5、上报事迹的材料必须特色鲜明、突出事例,并要求200字左右的概要和xx字左右的详细介绍。

  四、表彰办法

  1、学校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识意义。评先活动要倡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中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评先活动作为发掘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的过程,作为发扬光荣传统,展示教职工时代风貌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的过程,激励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

  3、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择优推荐。

  xx小学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团支部

  xx、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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