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3篇(热)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评选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树立和宣传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侯闽县实验中学20xx-20xx学年度县、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的推荐方案》如下:
一、推荐项目、推荐对象
(一)20xx年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20xx—20xx学年在编在岗,且参加教育工作时间满三年(即20xx年8月前入伍)的教职员工。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20xx—20xx学年本校在岗在册教师。
二、推荐名额
(一)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1、校优秀班主任: 各年段推荐8名。
2、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为鼓励支持班主任工作,除评选为当年优秀班主任外,所带班级没发生重大事件,原则上其他班主任都为校级先进。另外,各年段推荐县级先进人数占年段总人数的20%(行政、段长、后勤先进推荐不在次列);行政、段长、后勤各单列一个团队参加推荐,人数占各团队总人数的20%。
(二)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由校级先进中产生8名县级先进
三、推荐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着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四、推荐办法
(一)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1.学校制定先进推荐工作方案并公示。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近三年来已获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确有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应从严掌握;同一个人在本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推荐中不得交叉重复。
3.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教职工民主推荐校级先进,从校级先进中产生,党政工集体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审议通过。推荐人选名单要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校予以认真审查核实。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
由各年段长组织召开本年段教师大会,民主推荐;行政先进、后勤先进、段长先进由行政会民主推荐评选。
侯闽县实验中学
二○XX年六月十八日
评选方案 篇3
好家风汇聚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好家风传承下去,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凝聚一股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校园氛围,践行“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幸福教育理念,根据示范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范围为南阳市姜营小学全体在校学生的家庭。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家庭”、“拾金不昧好家庭”、“诚实守信好家庭”、“无私奉献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家庭”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家庭: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赢得其他学生及家长赞誉。
2、拾金不昧好人:为人处事有原则,不贪图小利益,拾金不昧,捡拾物品、财物及时上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无私奉献好人: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家庭;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参与、帮助组织学生,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出贡献的家长及家庭。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流程
坚持听取意见、学校评议、组织研究、张榜公示、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确保推选结果公平公正。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生及其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学校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本班级的“最美家庭之好人家庭”推荐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学校“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良好校风,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我校各项活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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