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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

时间:2023-08-17 12:24:16 方案 我要投稿

【优秀】安全方案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安全方案3篇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区教师宿舍的规范管理,创建优美整洁文明安全、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设立生活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

  2、理清各楼栋住户基本情况,掌握各楼栋产权户、租住户基本情况,建立住户台帐。

  3、对楼道内乱涂乱画和乱堆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

  4、对栽种花木、耕种农作物、饲养家畜家禽进行整治。

  5、对自行车、摩托、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6、搞好环境卫生,全面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卫生死角。

  7、进行水、电整改维修。

  三、组织机构

  顾问:z

  组长:z

  成员:z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23-30日)

  通过走访上户、发放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做好住户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住户台帐,各住户推荐好栋长、单元长。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召开栋长、单元长会议,研究成立创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机构。设立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10月1-10日)

  第三阶段:召开住户会议,公布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订立住户文明公约。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10月11-20日)

  1、由学校后勤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栽乱种、水沟污泥污水等进行整治。

  2、由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对单车和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整治。

  3、各住户搞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对破烂的'门窗进行维护修理,对楼梯间通道、楼梯扶手、厨房油烟机等进行清洗打扫。

  第五阶段:自查验收(10月20-25日)

  由学校工会、后勤、创安全文明管委会联合出动,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通知住户重新进行整治。

  第六阶段:水、电改造,环境整改维修。(11月)

  由学校后勤组织对生活区水电外线进行改造,由生活区创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组织住户筹资对楼栋楼梯间进行粉刷,对楼梯扶手刷漆。

安全方案 篇2

  新学期开学后,师生集体用餐高峰来临,学校食堂重新运行,设施设备重新启用,从业人员重新到位,食品原料重新采购,需要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防范20xx年度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校园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学校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特别是学校要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查食品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从业人员管理与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严查设施设备与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应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加大对袋装麻辣小食品、熟食类小食品、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糕点等儿童消费量较大较集中的食品品种监管力度。认真清查过期食品、XX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模糊、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代号、不符合储存条件的小食品。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三)督促指导无证学校食堂尽快办理相关证照

  部分学校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却长期为广大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秋季开学检查时,各乡镇所要重新对无证学校食堂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对学校食堂进行审查,严禁擅自增加面积要求,对符合审查细则要求的要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与县教育局沟通,教育部门要给予经费投入,尽快督促学校改善食堂条件。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督促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和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散装、无标签标识的腐竹、干米粉等小作坊加工的食品;严禁从外采购包子、馒头、糕点等不经加工直接入口的餐饮食品(有生产许可证号的除外);严禁加工使用劣质奶、霉变大米、发芽土豆、XX变质肉类等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严禁将剩饭剩菜加热后给学生食用;严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开展方式

  (一)联合检查

  食药监局与教育局联合对辖区学校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从20xx年9月6日至9月14日。

  (二)检查形式

  在秋季开学检查时,要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进行检查记录,部门学校(县城学校、乡镇所在地中心学校)使用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监管。

  (三)监督抽检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于9月22日前完成3批次抽检,抽样要求同《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食药监食生〔20xx〕2号)文件附件4《桂林市20xx年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于9月23日前将工作台账及总结上报县食药监局餐饮股。

安全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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