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4篇(优选)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金峰地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严防“9.23”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消除消防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结合我镇旧屋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旧屋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和目标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狠抓旧屋毗连区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地区安定稳定。
领导机构
成立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敏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金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党办、综治办、安办、电信支局、金峰供电所、金峰工商所、金峰有限电视台、城管中队、自来水公司、义务消防队及各村(社区)主干等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云俤兼任,工作人员等组成。
专项整治的重点
1、旧屋区的居民住宅区、商业店面;
2、旧屋区的木屋毗连区。
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宣传工作,组织制定村间防火公约。
2、进行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二合一”、“三合一”及旧屋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商业店面人员搬离。
4、关停存有安全隐患的'旧屋区内商业店面,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旧屋区内乱搭电线现象,落实好旧屋区电线及其他线路整改工作。
6、严禁将旧屋房租赁给他人居住,落实好村(社区)防火巡视等制度。
7、做好旧屋区以及无物业小区的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专项整治要求及责任领导
1、金峰村、金峰社区分别负责辖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旧屋区居民搬离工作,对特困户、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名单进行张榜公布,上述对象中经公布无异议的,由镇政府审核批准后,每月给予50元补贴。
时间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2、金峰供电所负责对旧屋区住户所有连接到每户电表内外线路进行改造,由柯宝水主席负责牵头协调电力部门,陈木珠副书记、郑学松副镇长及两村居主干负责落实到户(旧屋区每间房屋内的老化电线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确属困难户的,经所在村(社区)和镇政府审核把关确认后,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3、对旧镇区木屋房屋外的电力、电信、广电等各种废弃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项工作由柯宝水主席牵头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分别进行落实(有用的整理清楚,无用的一律剪除)。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4、对旧镇区房内的商业店面进行逐一排查,对不具备营业条件的,立即责令其关闭;对拒不服从的,组织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主动介入。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收集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所有材料,并上传下达,各村(社区)负责发放到户,并在显要位置张贴。
时间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6、其他村(社区)参照金峰村、金峰社区的做法,分别由包片党政领导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认真落实,对所管辖的村(社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并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到办公室,对经查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并纳入镇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有“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意识,要把握好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整改要实。各党政领导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面对问题不回避、整改落实不走形式,对安全问题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对经努力确定无法整改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的文件要交由责任领导签字,要做到文件存档、照片留底、录像存盘、有档可查。
3、力度要大。各党政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证完成各自任务。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落实,并及时将了解掌握到的情况上报给镇主要领导,对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查办。
4、验收要到位。待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于11月初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整改区域进行逐一验收、登记造册,形成汇报材料,上报主要领导,存档备案。由郑允辉副书记、陈润官副镇长负责落实。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整改落实好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对仍存有安全隐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点进行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安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口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水平。通过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本着“引导规范、行业提升、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总体思路,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政府领导和企业培训为保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搭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联动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新机制,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检验检疫、商务、技术监督、开发区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实现出口汽车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出口汽车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汽车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市汽车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的出口汽车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3C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的经验,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三、示范区管理对象
市出口汽车生产企业及主要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开发区、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局、科技局等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1)。领导小组具有下列职责: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
3、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准发布;
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2),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开发区,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外协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形成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单,负责审查外协零部件的质量,并组织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检验检疫局: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计划,汇总分析检测数据,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信息做好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新模式;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市商务局:主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负责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集区内企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等培训;及时将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帮助企业选定产品执行标准或制定企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确保企业在用计量设施完好有效;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全市商标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涉外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做好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自主品牌防御性保护,做好省市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申报认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依法保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
6、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综合性、专业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产学研”结合。
7、市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各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被国外通报和召回产品及有关贸易壁垒方面信息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关键原材料的源头监管。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对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企业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100%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汽车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100%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关键工序100%进行监控,关键工序操作者100%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支持。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分别由检验检疫、质监牵头,骨干企业参加,为出口汽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以国际标准为依托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使产品质量符合国际主流标准要求,提高出口汽车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搭建检测平台。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检验检疫、质监和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引导鼓励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建立实验室,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五)建立应对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跟踪搜集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密切关注国外贸易风险动态。针对国外贸易壁垒和产品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向政府和社会通报,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风险能力。
六、工作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防范贸易风险知识宣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
(一)加强法规的收集研究和企业培训。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加强国外有关法规的收集、研究,由检验检疫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分期分批对出口汽车产品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质量管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CE认证、UL认证等法规方面的内容、外贸知识、抽查情况和案例通报等。
(二)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控制。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供给渠道,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通过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产品的检测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三)部门联动,加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控制体系。检验检疫负责出口汽车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结合企业的不同监管类别和输入国的要求,建立对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制度、汽车产品安全项目检测评估制度,对关键原辅材料、成品实施不同频率的抽查检验,以确保出口汽车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质监部门负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以及有关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关键工序的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情况、输往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建立覆盖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对每个环节发生的问题能进行准确追溯,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都能立即采取纠偏措施,通过有效运转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对出口汽车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双向追溯。
(五)建立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
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对于发生问题的工序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供应商、检验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告,对产品进行追溯。
(六)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是指在发生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退货、索赔、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应对控制机制。
(七)加强电子执法监管系统的应用。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对整机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逐步实行远程视频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企业检验成本,提高验放速度。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查示范区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
由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广泛调查,明确辖区内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包括:企业名称、近年来出口产品、年出口批次、年出口金额、出口国家或地区、检验依据、自检自控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状况。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示范区出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
完成时限:
2、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分析
主要包括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国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往国家地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同时进行风险分析,以利于下一步制定相应的控制体系。
完成时限: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大会。
工作完成时间:
2、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根据前期企业摸底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出口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各部门协调控制体系》等。
工作完成时间: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把制订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协调控制的有效运行,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和备案,追溯控制体系的有效应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全面开展示范区管理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工作起止时间:
4、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市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工作起止时间:
(三)监督考核阶段
1、考核验收。省检验检疫局依据《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完成时间:
2、建立示范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推广出口汽车产品示范区管理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内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及采购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工作完成时间:长期
八、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的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在原类别基础上提升一个档次。
(二)对管理优秀、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三)对区域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检验流程,优先报检、检验、检测、放行,降低口岸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限实施无纸化报检;
(四)对暂无报检员及未安装报检软件的企业,拟引进代理报检企业,实施集中代理报检。
(五)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纳入出口免验培育,协助企业申请出口免验。
(六)对区域内涉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要求。
(七)区域内所有出口企业均列入检验检疫局三个一百工程”帮扶计划,享受其优惠政策。
安全方案 篇3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铁路的安全畅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根据我县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我校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爱路护路安全教育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
吴树梅 殷满云 各班班主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爱路护路责任制
通过组织全校师生学习《铁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爱护铁路、人人有责”的观念,自觉遵守铁路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使铁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形成教育网络。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组织学生集中或分班学习《铁路法》等法律法规。
2、召开以“我爱路我护路”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安全方案 篇4
为了贯彻落实《海兴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我场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整治我场各单位、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题责任”,构建起各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过程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归零化、监督检查规范化、追究问责法制化,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有效的措施,在我场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严格查处非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我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我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本次攻坚行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为: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10日。
主要的工作任务:
我场制定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我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我场建立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全部记录在册。我场召开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大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攻坚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加强领导,我场成立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庆
副组长:马永清 李红霞 任文斌
成 员:王福刚 祁海川 郝美玲 付俊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福刚担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2月28日
我场按照大排查大整改部署要求,对检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对辖区各单位全面的开展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有效的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执法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我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核查,确保不走过场,取得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场各单位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我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我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联责任制,明确责任到个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强化督查检查。我场在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及前后必须各进行一次督查。做到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以最快速度消除事故隐患。
(四)做好信息反馈。我场严格落实领班代班值班制度,明确责任,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全场工作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安全信息上传下达,对各种突发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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