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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09-06 09:48:37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整治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整治方案4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激发广大群众主动监督、共同参与及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活动的知晓率。特在《住建视窗》、《山亭手机报》开辟“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宣传专栏,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有奖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舆论氛围,倡导文明新风,鞭挞不文明陋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26日-20xx年8月26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山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采取城乡环卫一体化知识问答、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等形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题目形式

  1、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相关活动内容、建设内容、宣传口号。市民可通过《山亭周讯》、《住建视窗》、山亭翼云网、山亭手机报、山亭政府网、山亭广播影视台新闻节目等了解相关情况。(题目采取单项或多项选择题两种形式,每期设置一个问题)。

  2、城乡环卫一体化全民监督“拍客传奇”活动:广大市民可用DV、手机、相机拍下身边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点点滴滴,向我们投稿。拍摄的照片、视频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画面,包括身边文明行为、环境保洁劳动者、志愿者的'文明行为、城乡环境卫生新面貌等。

  2)少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包括环境脏乱、破坏环卫设施、随地吐痰、车外乱扔垃圾、车辆乱停乱放、不遵守公共秩序等。

  (二)题目公布时间

  每周二、六在《山亭手机报》早报刊登“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问题及答案和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获奖图片,并同时公布获奖者信息;《住建视窗》每月两期择优选登全民监督‘拍客传奇”图片、视频。

  (三)参与方式

  1、市民可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其中一种方式参与回答问题,手机短信请发送到13863248803、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tcxhwyth@163。com)。答案中请标明“第×期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知识问答答案”字样。每期知识问答答题时间截止日期为下一期问题播发之前。

  2、市民可直接以图片、视频的方式投稿,将图片、视频发送到(stcxhwyth@163。com)。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100字以内现场描述,同时注明拍摄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四)评奖方式

  1、按收到问题答案时间排序选取获奖者。

  2、我们将从发送的照片、视频作品中择优选取1篇予以奖励、刊登。

  获奖者名单将在下一期活动中公布,市民可通过《山亭手机报》、《住建视窗》或登录山亭翼云网手机报栏目查看获奖情况。

  (五)奖项设置

  每期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观众1名,每名获奖者奖品为价值50元的奖品一件。每期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1名,每名获奖者奖品为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件。同时,每周从参与回答者中抽取一名幸运者,并奖励全年山亭手机报一份(共36元)。

  (六)领奖方式

  获奖者可凭本人手机号码在公布获奖之日起15天内到山亭区住建局一楼东信息宣传科领取奖品,过期不领取奖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电话:13863248803。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征文、图片等内容一经选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内容。

  2、所有参选稿件须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保证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参加资格,后果自负。

  3、视频规格为720P以上,MPG/AVI格式。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整治方案 篇2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 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对河及其、两条支流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惊醒全面排查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河及其、两条支流1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水排放企业。

  (二)整治重点:一是查处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二是查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威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的企业(包括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是查处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分两个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排查阶段工作

  由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成立调查组,对我县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污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一)排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排查内容:环评审批、试生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排污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缴纳情况。

  (三)、排查要求:对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排放企业必须逐一现场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不漏报;对每一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必须全面掌握到位,实事求是,不瞒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四)调查组分工

  第一组上水片(县路以北区域)

  成员:

  第二组下水片(县路以南区域)

  成员:

  五、整治阶段工作

  根据调查组调查结果,对未批先建的企业,正在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不执行“三同时”和试生产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试生产);对不能稳定达标伙超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由我局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县政府关闭);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调查组要深入所有排污单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摸清污染企业底数,切实掌握企业污染状况。

  2、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关停并迁转限期治理等整改意见,特别是对水体有重大污染的企业必须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或活动,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河流域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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