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安全方案

时间:2023-09-17 11:29:53 方案 我要投稿

【通用】实用的安全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实用的安全方案4篇

安全方案 篇1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政办【20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

  (一)企业自查(4月1日—4月10日)

  在建企业以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行业抽查(4月10日—4月19日)

  区质安站将分成两个组,对全区房建、市政道路、二次装修、小区整治工程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企业自查,区质安站抽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抓紧排查隐患的整改。

  二、检查重点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临电防护、清砼作业、施工

  用电、施工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帽使用及安全网质量的检查。

安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综合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全力维护我镇食品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决定从7月2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为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打防结、预防为主、综合施治、依靠群众”的总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食品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全面治理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消费使用、畜禽屠宰等全过程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暑期和国庆65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总体上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暑期、汛期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多发的企业;二是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周边的企业,重大活动、婚宴接待等单位;三是公路沿线的食品企业食品集中生产区;四是学校食堂,农民工等人员密集的企业、工地食堂;五是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主要任务

  1.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病死畜禽是否采取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加强对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对监测中发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2.食品生产环节: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突出乳制品、白酒等重点产品,蜜饯、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淀粉及其制品和食用菌等区域和食用菌等区域性特色产品,肉制品、桶(瓶)装饮用水等暑期问题高发产品的监督,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工艺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管控,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督导企业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依法从严打击无证生产委托加工不备案、随意标注以及制售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对暑期肉及肉制品、糖果、糕点、奶制品、豆制品瓶装饮用水、饮料等重点品种及暑期特供食品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销毁等制度,确保经营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加大对农村、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商店、学校周边等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增加市场巡查和监督抽检的密度和频次,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食品消费环节:加大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和工地食堂,婚宴,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强化对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冷荤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使用劣质食用油、病死猪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等情况。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严格打击采购、使用假冒伪劣和非食品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强化对集体聚餐的监管,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明确专人,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畜禽屠宰环节: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周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制品安全。

  6.食用菌生产环节:加强食用菌监管及技术服务,严格监督,规范农民生产行为,把好食用菌源头生产关,强化源头控制,禁止使用违禁农药,坚决防止我镇食用菌在种植、加工和流通环节中添加违禁物品;要做好食用菌合作社和生产大户技术指导工作,镇食用菌办公室在生产基地、园区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利用食用菌信息平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以及组织食用菌培训班做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全面推行基地备案,建立可追溯体系,确保我镇食用菌质量安全。

  7.保健食品流通环节:巩固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成果,加强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不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5日)。成立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和强劲的行动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坚持“不落环节、不漏死角、不留隐患”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加大挂牌整治力度,限期解决。7月30日前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上报百日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对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摆问题、巩固成果、堵塞漏洞,形成维护全镇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机制。9月25日前,各镇直单位将百日专项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周密部署,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百日专项行动作为维护暑期和国庆65周年期间社会稳定的.重点内容来抓。镇食品药品督导检查组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监督检查。要对食品企业产、检、购、运、贮、供全程实施监控,确保重点部位、区域和环节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要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力度,将群众关注度高和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作为重点,从严从重从快组织查处。对经整治问题得不到解决或者效果不明显的,挂牌督办。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率要到底100%。

  (三)加强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的常态化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遇有食品安全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发生,或是发现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严防漏报、瞒报、迟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价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问题发现在苗头、解决在初始、稳控在源头。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指引,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大讲堂”等活动和形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形成浓厚的行动氛围。

安全方案 篇3

  关系到成百上千户群众的安危,严肃工作纪律。高层建筑质量安全重于泰山。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为此各工作组和专家组要站在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全面、仔细地把好检查中的各个环节,凡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无条件停工,已建成的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及整改时间

  XX年8月20日至XX年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四、职责划分

  (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对建筑材料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进行检查;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方法

  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XX年8月21日—XX年8月28日)

  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区的物业规范管理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2.专项检查阶段(XX年8月24日—XX年9月24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深入检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XX年9月25日—XX年10月31日)

  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收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XX年10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此次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副县长 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市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环保局、电视台、报社、 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委,由石化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城乡建委石化军同志任组长、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由质监局冉小磊同志任组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曾荣同志任组长、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按职责划分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检查工作动态。专项检查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汇总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各专项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高层建筑安全教育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专栏,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开展高层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四)强化督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和法律追究制。

  (五)制定专项方案。此次检查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和内容,并于XX年8月25日前将各专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方案 篇4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我镇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换)发率达10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复训持证率达100%;及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亡人事故为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在20xx年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批发企业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要完成批发企业的标准化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因仓库改造等原因未完成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标准化考评验收;二是统一制订批发企业安全作业流程,实现批发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操作;三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许可条件,审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格控制中心城镇烟花爆竹零售的数量,加强农村烟花竹销售点监管。重点审查零售场所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二是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省安监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评价、隐患整改、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及时换领许可证。

  3、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xx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通过合理规划零售经营布点,达到控制总量、规范市场管理的目的。

  4、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加强电子文档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将利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按规定时限上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和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基本信息。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认真落实省、南通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

  根据《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整改隐患,上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2、整顿规范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是要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做好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复)训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制订并公布本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四私”等违法违法规行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够扎实。为此要充分认识我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镇(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落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落实责任,协调行动。积极配合市安监局、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行动,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本镇(区)“四私”产生的地域、时间、群体等特点,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

【安全方案】相关文章:

【经典】安全方案08-03

安全方案【精选】08-06

安全方案(精选)08-05

[精选]安全方案08-09

(经典)安全方案08-13

安全方案[经典]08-13

(精选)安全方案08-20

安全方案[精选]08-27

安全方案(精选)08-26

安全方案(经典)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