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整治方案 篇1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xx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xx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xx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3
区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咸秦政卫发()5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加快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整治建筑渣土。
一是加强工地源头监管。重点对市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非法拆迁、开槽工地上限处罚,未接受处理的坚决禁止渣土外运。
二是狠抓渣土规范管理。采取指定倾倒与协议倾倒相结合的方法,指导监督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导渣土有序排放。
三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强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监管,保证车辆封闭运输,对超高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道路等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二)清理占道经营。
一是治理好早晨6:30—8:30早餐占道摊点,及时清理并保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
二是抓好晚上5:30—7:30主次干道沿线水果摊、蔬菜摊等流动摊贩管理,及时做好规劝和引导,保证市容整洁有序。
三是解决好沿街店铺外溢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逐路解决店外摆卖、路边洗车、路边加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三)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做到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四)强化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强城区占道停车规范管理,对占道停车实施动态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靠行为,确保占道停车规范有序。合理设置机动车泊车位和非机动车存车点,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五)深化“门前三包”。继续与沿街单位,继续开展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制度,提升商户管理积极性。要积极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采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的办法,对不同行业、不同门店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实施补植增绿和绿化提升。对街道绿化隔离带、绿篱及公园、游园进行全面排查,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换栽,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确保植物造型美观、绿地内没有裸露地块。实施绿化卫生整治,严格日常保洁,彻底清理街道绿化、街旁绿地及公园、游园等绿地内的垃圾和树木上的悬挂物;对公园、游园的休憩桌椅、牌示、甬路、栏杆、花池、照明、喷泉、供水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绿地整洁、设施齐全。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紧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专项实施方案。对于具体工作要量化、细化、标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抓紧落实,认真组织好每一项整治工作;要采取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办法,全面展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考评办要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强化督导。活动期间,市考评办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每天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一是对整治工作进度、效果和创新措施进行通报;
二是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通报;
三是4月30日前,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合力。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学生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全面排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立即排查整改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排查校舍、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加大“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坚决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巡逻,特别是师生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化学药品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
二、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防溺水教育,警示学生不到河渠、水塘等游泳,教给学生科学的自救常识;二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做到“五严防、三到位”,即:严防溺水事故、严防交通事故、严防治安事故、严防雷电(火灾)事故、严防食物中毒;对学生教育到位,对家长安全监护通知提醒到位,对危险隐患预警排查整改到位。
三、齐抓共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职责分工
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查验校车驾驶员资格,严厉打击“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三无”车辆,严禁利用农用车、三轮车、载货车接送学生行为,完善学校门前交通警示标志。在交通复杂路段学校上下学时间,根据需要部署警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通行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负责配合教育及相关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取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小饭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管理;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宣传、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
食药监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小饭桌”、小卖部、小摊位等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内流通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小卖部;
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小摊位进行规范管理;
文广新体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类娱乐场所非法经营活动,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
各镇(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校园安全事件;负责兜清辖区学校(幼儿园)底数,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负责学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坑塘等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控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做好辖区涉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自20xx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月底前县公安、工商、城管、交警、交通、文广新体等部门及各镇(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教育、消防、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四、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整治方案 篇6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 工作重点 1、 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 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 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 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 工作步骤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xx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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