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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

时间:2023-10-06 10:33:25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集锦(6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方案集锦(6篇)

安全方案 篇1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 长:肖李劳

  副组长:樊艳

  组 员:王花玉 祝晓菲 童淑珍 席艳玲 杨潇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泻、腹痛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商家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理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食品留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

  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事件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现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护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从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两岭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5月

安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交通安全联动机制,实现我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的创建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常态管理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挂帅,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组建一支专职队伍。依托交警五中队和派出所,由政府出资,在每个行政村招聘1-2名交通协管员,所有道路设立“路长”,由道路专业养护队负责本辖区道路秩序管理和隐患排查、源头宣传等基础工作。

  3、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建立由镇长牵头,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中小学校长、广播站站长、公路站站长等参加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在村居建立交通安全监督员、道路管养员、交通协理员、农机管理员、广播宣传员等“五员”共管的村居交通管理制度,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宣传教育网。

  4、构建一个宣传平台。以广播站为宣传主体,把交通安全纳入到“平安乡镇”创建工作中,以广播、立橱窗、墙字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小学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镇有线电视台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系列广告。

  5、组建一支普法队伍。各村居物色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组建一支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定期传播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三)强化基层基础,构建道路安防网。

  6、对辖区及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分别建档、落实“一路一档、一桥一档”户籍化管理措施。深化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加大农村公路及辖区3.5米水泥路的建设养护力度。在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落实完善“一组表现、一组标志”,规范道路标志标线建设,沿河路段增设防撞护栏,沿渠路段加密设置警示桩,与主干路平交道口安装减速带、警示桩。

  7、中心路口增设一套信号监控。在镇区中心路口建设一组信号灯、一套电子监控、施划一批斑马线,次要路口增设一批警示黄闪灯等安全设施,保障安全,提升形象。

  8、集镇区施划一批停车泊位。完善镇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筹规划一批临时停车泊位,筹划建设专用停车场,规范镇区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秩序。

  (四)强化档案管理,构建源头监管体系。

  9、全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完善镇村公交车行驶线路,方便村民出行,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专人护乘,动态监控,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执行“专车专用,一人一座”运营标准,按“一车一档、一路一册”要求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10、道路隐患一档清。建立常态化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实行“一患一档”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加快3.5米水泥路提档升级改造。未列入提档升级道路要规划建设车辆让行拓宽道,增设路肩护坡,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五)强化督导检查、构建考核推进网。

  11、明确一支考核队伍。由镇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2、建立一套考核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各机关单位、村居综合考核,严格实施镇村两级考核。

  13、兑现一批考核经费。落实专项考核经费,定期考核奖惩。

  四、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交警中队主抓,派出所参与,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总责,镇政府应与各村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秩序整治,严查严整违法。严厉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非法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找准重点监控驾驶员、重点路段、重要时段、重点车辆,认真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办法,努力形成严管重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三是定期开展督导,强化工作考核。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方案 篇3

  随着天气转暖和夏季来临,露天美食休闲广场等不同形式的餐饮经营场所相继出现。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按照市政府食安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如下:

  一、严格设置审批,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既要保证繁荣夜经济,又要确保食品安全”的原则,食药监局要结合有关部门,严格制定开办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食药监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食药监局要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并严格执行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行为。对允许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要依法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食药监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结合各乡镇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消费

  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开办的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基本信息,作出消费提示。同时,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到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消费。

安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X安全生产条例》,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6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字〔20xx〕93号)部署,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生产中开展的“质量安全年”活动,为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方案、总结上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保障发展”及“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目标和原则

  1、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吴忠黄河大桥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重点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全面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治理原则

  治理工作要坚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公司督查与项目自查相结合;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治理和长期监督相结合;做到治一处,改一处,不留隐患。

  三、治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XXXX安全生产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联系电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促检查范围和内容

  项目部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路基工程重点治理车辆运行与施工机械等安全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治理支架跨蹋、箱梁预制张拉、高处坠落、基础坍塌、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重点治理现场施工机械及交通疏导存在的安全隐患;临时用电重点治理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等安全措施的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治理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1、部署

  项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和联系人;确定项目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治理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工程整治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

  2、实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项目部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局、和总公司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标准及公司进行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贯标工作要求,仔细排查,认真落实。

  3、总结

  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今后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治理安全隐患的方法及意见,以便很好的指导后续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控制。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

  切实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行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排查治理氛围。

  我项目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内部刊物及社会媒体作用,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个层次、所有人员。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

  按本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坚持施工、排查、治理相结合。重点落实了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每一台机械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作业证到期的及时督促审验。现场临时用电做了认真检查,每一台用电机具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保护接地,更换不合格电线3处,及时消除了用电隐患。认真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督促检查工作,针对7.2日交通厅安委会XXXX主任检查时提出的要求,我项目部重新购买了安全网、安全带、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的规定。特别是在箱梁预制、张拉、压浆、移梁等各个环节,把龙门吊、移梁、捆绑、箱梁运输到架桥机吊装作为工作重点,把每个关键部位、每个特殊部位进行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项目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中,做好排查治理记录,及时进行总结,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虽然我们在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领导的要求还很远,我们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时紧时松的现象,安全工作还不够深、不够细、对作业人员的教育还不够经常,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彻底,我们项目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把吴忠黄河大桥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XX项目部

  二○xx年四月三十日

安全方案 篇5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20xx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这个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认真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宣传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整规与扶持并行,从严把好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准入关,强化监督抽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禁用药物、非法宣传)行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食用保健食品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要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推进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安全使用的正面引导,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保健食品的辅助功效和安全使用。

  (三)要进一步深入调研,摸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种类(涉药企业、专营企业、连锁超市、食杂店兼营等)的分布情况和经营品种、数量、范围等底数,加快建立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

  (四)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五)要推进保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进一步实施,紧紧依靠全国食品药监系统的“12331”举报热线平台,拓宽保健食品安全举报途径,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1、制定方案。结合监管实际,制定《20xx年市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内容,强化纠风责任,促进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部署。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监管问题,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31日)

  1、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认真梳理,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深入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环境,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可疑品种的保健食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年度120批次(共280个品种)的抽检任务。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的监测,协调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下大力整治经营者、保健食品包装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的不法行为。

  3、借助民生服务监督台力量,推动保健食品监管纠风工作开展。借助全国药监系统“12331”举报平台,并依靠我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和信息员,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对发现的有关保健食品或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迎接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11月9日)

  对前阶段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好迎接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监管纠风工作督查评议组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由于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加上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也不太规范,对监管部门的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对此,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岗定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保健食品安全纠风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加强监管,创新工作思路

  要加强日常监管与阶段专项整治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举报暗访相结合,依托聘请的行业监督员、各种举报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督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学习和研究,注重思想观念、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探索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新路子。

  (三)要加强协调,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要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监测的情况,积极沟通协调,互通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密切保健食品监管各环节的执法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和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问题。

  (四)要健全机制,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各项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安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xx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五)、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xx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另行行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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