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整治方案(精华)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整治方案 篇2
遵照张广宁市长指示,在市“创文”考察报告形成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远期两个步骤开展,目前侧重于近期,并循序渐进推动远期工作。工作目标是:近期目标是把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
紧密结合,通过各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使“源头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的各个环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责权利紧密挂钩,通过经济引导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企业的监管,促使他们不想、不敢违法,自觉担负起规范运输和排放的社会责任。远期目标是为使余泥渣土管理尽快驶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学习兄弟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先进经验,总结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用1至3年的时间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规章,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由市建委、市环卫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现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管理和建设。
(1)市环卫局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市环卫局统计摸查现有余泥渣土去向,积极拓宽受纳渠道,在不影响国土和城市规划、不影响填方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设、商业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条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统筹分配机制,根据各片区排放要求,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资源。
(2)逐宗审定和监管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各级环卫部门在审批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和排放许可证时,应审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并负责监管持证人按审定场所弃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和建设。根据各片区城市建设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委等建设管理部门配合,预估近期的弃土需求;市环卫局负责提出各片区的余泥渣土的受纳场容量计划和区位要求;属地区(县级市)政府负责规划选址落地,并组织受纳场建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加快有关审批手续。
2、适当开放白天运输时间、审批运输路线。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的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的生存空间,强化监管效能,解缓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具体由环卫部门在审批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手续时,根据出泥点和受纳点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行驶的路线和时间,送交市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审定。
3、强化GPS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1)市交委负责GPS监管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有序、有效运行;向各级管理部门开设余泥碴土运输车管理窗口和监管平台,使得市建委、环卫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监管和执法部门的管理信息适时和共享;负责监督、指导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正确使用GPS系统设备,对故意不用或损坏GPS的单位给以责令整改、管理评价扣分、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
(2)市建委、城管局、环卫局、交警支队按各自职能利用分管平台加强对余泥渣土核准车辆的监管,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全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消除影响交通发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转变交通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条 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交通窗口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政审批各项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要求运作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 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直接办理;对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补证)、及停、歇业早请,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增、更新、过户营运车辆的申请,受理并经核准后随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新增办理车辆技术等级签章的,随时办结;对办理缴费、报停、二保单签章、建档业务的,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单项业务即时办结。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合格者,20个工作日内领取《从业资格证》。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及时进行核准,认真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养路费免费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调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条 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门承诺对外办公的工作日必须有人在岗,若因故不在时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行使同等职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处理各项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如出现工作时间脱岗,除追究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实行检查准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
第五条 建立企业检查准入制度。运管站等单位年初或每季度对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后要进行公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或涉及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外,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查。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数,对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的临时性检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检查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对同一家企业、同一事项禁止重复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最先介入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业务科室的,由主要业务科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联合检查。
第七条 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准随意扣押被检查者的财物及证照,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检查结束后,要出具相关手续,如被检查单位在执法检查后出现和检查相关的问题将追究执法检查人员的责任。局有关部门及领导还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坚持上路明察暗访,对随意扣押被检查者财物及证照,接受被检查者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的,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信用等级制度。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守法、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可以享受年检免审、免予日常检查的待遇;对于信用等级低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审验。
第九条 简化各类报表。各类上报表格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对于保留的报表,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
三、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第十条 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的管理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未列入的收费项目,道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缴纳。遇到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可向局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个月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养路费免费证的核发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92]233号文件第八条和第十八条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进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培训行为,任何部门不得要求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各执法单位的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推销产品、商品和服务,不得指定、限定中介机构提供某种专项服务。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深化政务公开
第十二条 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责任内容全面认真地清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都要面向服务对象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各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权、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收费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行政权力的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包括权力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制定流程图,包括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管理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并予以公开。
第十四条 公开权力运行的决策过程。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都要公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五、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第十五条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并把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等结合起业,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强化社会监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向社会颂举报电话(8723341),以加强监督职能。对被举报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度,待岗期间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待岗培训三个月,延长待岗期间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本人拒不服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发展环境首长负责制。局下属各单位要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程,常抓不懈。局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评选政绩突出单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十八条 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本规定并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局纪委要按照《唐山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唐山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不作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唐山市交通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为准则,以“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整治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主要查找教师队伍中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查找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是查找是否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每一位学生;三是查找有没有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马虎从教等误人子弟的现象;四是查找有没有体罚、侮辱、
讽刺、挖苦学生或言语粗鲁、方法简单粗暴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五是查找有没有从教不廉、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不良行为;六是查找有没有做到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作风正派;七是查找有没有赌博、酗酒、行为不检点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注重教书育人,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求突破。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在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上求突破。大力弘扬诚实守信、团结合作、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服务意识,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尽职尽责,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
(四)全面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求突破。教师的高尚品德、规范言行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重要来源。广大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精心育人要怀理想、热情、良知和责任走上“三尺讲台”。要大力弘杨“爱是师德之魂”
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五)着力解决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求突破。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不满意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突出问题,认真践行“诚信、务实、创新、奋进”的新时期教育精神,全面规范广大教师的从教行为,力求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有新突破。
三、工作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书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和《宁县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宁县教师十不准》、《宁县教师仪容仪表规范》等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从教行为。把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遮丑,不护短,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正面教育为主原则。引导教职工主动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多方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增强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多树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发扬民主原则。教职工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前提。要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领导带头原则。学校领导要以普通教师的身份参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做学习笔记、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搞好整改,不断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率先垂范,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五)注重实效原则。在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让人民满意。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
活动从今年3月28到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8日―4月1日)。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4月2日―4月12日)。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学校组织教职工采取自己摆、互相提、大家评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不足,看其是否言行一致,身体力行,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
1、每位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围绕“七个查找”逐条对照,检查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每人必须上交一份自我剖析材料。
2、重点查找七个方面的问题:
①遵纪守法方面:有无法制观念弱化,执教行为不规范,在网上乱发贴、跟贴,散布不当言论等问题。
②爱岗敬业方面:有无不备课、课堂效果差,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违反工作纪律,拒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等问题。
③关爱学生方面:是否按照爱心育人“八个一”要求,即了解每一个学生(主动、全面地了解每一个学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摸清学生的思想脉搏,以做到教育学生有的放矢),相信每一个学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用期待的眼光鼓励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特长、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权利),关爱每一个学生(要爱心育人,把爱的阳光洒向每一个学生,不得歧视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习每一个学生(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放下架子,虚心向学生学习),教好每一个学生(要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用教育的爱心和老师的智慧去教育转化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依靠每一个学生(要树立“教育服务意识”的观念,
整治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镇容镇貌面貌,提高镇域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经镇领导办公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活动。为保障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 3月5日 至 3月15日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人员和车辆在镇域内进行镇容镇貌流动宣传,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意识,同时全面排查各自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
2、集中整治(3月16至 4月10日 )。各村要做好通村路及村内主要街道沿线的三堆清理,各村、各驻地单位对居住区的境卫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务求突出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 4月11日 至 4月30日 )。各村、各驻地单位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及时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对整治不到位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弥补。
二、整治重点
1、xxx镇中心街道、沿街住户及商户。
2、各行政村群众居住聚集区。
3、驻地各单位办公区域。
4、xx路、xx路、xx路、各行政村主干道。
5、镇域内所有河道。
6、景区内各景点。
7、镇域内宾馆、山庄、农家乐等。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1、各行政村应做好群众居住聚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并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的予以及时纠正。群众住所四周干净、卫生,无乱扔垃圾、乱放杂物现象。
2、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村通村路、各河道的环境卫生按照各村行政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公路两侧 10米 内不得出现“三堆”,不得出现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河道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不得从事养殖、工业生产等活动。
3、各驻地单位应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自检自查,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办公区和宿舍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运。
4、街道所有商户、住户及驻地各单位开展“四自一包”,明确卫生责任区,门前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清洁,各住户、单位必须对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承担责任;垃圾入箱,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料,街道不准张贴广告、乱拉横幅,严禁向河边、坎下倾倒垃圾。
5、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 50米 内,无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取缔占道经营的经销点、小卖部;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靠;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6、镇域内所有新建房屋、设施,必须经由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动工。建筑材料不准占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准乱丢乱倒,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任停工并进行严肃处理。
7、景区内各景点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景点周围杂草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美观。
8、山庄、宾馆及农家乐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客房被褥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垃圾、污水不乱排乱放。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长期有效,镇政府将选派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域内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行动及时,整治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行动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整治方案 篇7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委主要领导对县工作要求分解落实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及原则
(一)基本要求。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将段建设成为连接新老城区的重要节点和通道经济产业带,打造多景点、多层次的城市“大门庭”、“迎客厅”,提高西出口环境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片实施。按照小城镇和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服从大规划,体现新特色,明确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获效一片。
市场运作,完善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的办法,筹措土地征用、农户搬迁、企业搬迁和排洪道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产业主导,交叉推进。积极谋划项目、对接项目和推进项目,形成“治理—拆除—建设”为一体的整治模式。
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对周边村庄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等现象,实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企业分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整体搬迁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
二、主要任务
按照小城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利用5年时间,用项目来支撑提升整治效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投资2。3亿元,建设西出口以南沿兰海高速公路东西两侧,长1。2公里的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及商铺约3万平方米。(其中路西建设16008。5平方米,路东建设14764。4平方米)
2、园区建设。投资35亿元,整理土地1。8万亩,7家大型物流园投产运营。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就业岗位达到3万个以上。
3、镇区中心建设。占地面积350亩(不含道路);建成安置楼、园区商住及生活服务区、广场、停车场、文化娱乐、小游园、医疗、教育、居住、通信邮政和养老院等设施。通过不断建设,到20xx年力争使镇区居住人口达到2—3万人。同时在镇区周边储备土地600亩,为镇区发展预留空间。
4、排洪道建设。投资9400万元,完成6。4千米排洪道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并行于排洪道长7千米宽24米的园区主干道。
5、大桥及公路建设。投资2500万元,争取建成长50米宽16米的`大桥;完成至区10。8千米的公路。
6、污水处理厂。投资5000万元,新建污水深层处理再生利用厂一座。规模为近期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远期增加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工程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敷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近期31。5千米,远期33千米。
7、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改扩建;投资6000万元,在物流园附近建设加气站;投资3600万元,在汽配城附近建设西出口公交汽车站,将125、155、317路等公交车延伸至村;投资520万元,完成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完成园区5公里管网敷设;投资1800万元,建成园区110千伏变电所;投资810万元,完成园区天然气管道敷设;敷设沿园区主干道7千米的雨、污分离排水管网。
三、20xx年重点工作
(一)环境整治
1、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周边的积存垃圾和死角垃圾;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对垃圾及时掩埋,有效降低暴露垃圾污染。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堆放垃圾。
2、乱堆乱放。加强对村内私搭乱建的执法管理,清理和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墙断壁。
3、防治扬尘。对S201线和施工工地进行不间断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二)项目建设
1、规划设计。围绕四版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和西出口综合整治要求,修编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园区控制性规划、镇区建设详细规划和整治详细规划。做好沙沟排洪道与园区控制性规划的衔接工作。
2、征地拆迁。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扩建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14户,企业2家;征地50亩);启动西出口收费站以南兰海高速公路以东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32户,企业2家;征地96亩)。
3、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启动建设位于兰海高速公路以西长约500米,建筑面积7382。2平方米的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部分工程。
4、镇区建设。建成1幢18层建筑面积18137。8平方米的安置楼,完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争取启动安置楼二期工程。
5、沙沟排洪道建设。完成6。4公里排洪道主体工程。
6、土地整理。结合电子、仓储中心、冷冻海鲜市场等项目实施,整理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建设区域内土地约200亩。
7、重大项目。20xx年园区投资达到12亿元以上,整理土地4000亩以上;完成汽配城二期工程,建设商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新吸收200户商户入驻,就业岗位达到3000个以上。
8、西货运站。建设1幢11层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的西货运站信息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9、两路一桥。投资300万元,完成大桥建设;投资600万元,完成李九公路路基建设;完成园区长7千米宽24米园区主干路基建设。
10、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园区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敷设直径200毫米自来水管网5千米,协调完成8公里S201线维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重大项目办主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和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相关村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与落实。
(二)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发挥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主体作用,统筹谋划好工程与排洪、土地整理、产业布局、新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造林绿化等方面的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健全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奖罚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组织和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环境整治一票否决制。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并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组织和个人,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
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整治方案 篇10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多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部分经营者置法律于不顾,违法使用童工,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少年儿童的基本权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劳动、工商、公安、国土、安监、卫生、监察、民政、工会等部门,立即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秩序,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排查工作
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以下情况:
(一)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二)有无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
(三)有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有无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情况;
(五)有无非法使用智障人员的情况;
(六)有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隐患等情况。
特别是农村小煤窑、小砖窑、小矿山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各部门要组织专班对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逐家逐户排查,并登记造册。要切实落实清查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办、场)落实到街道、社区和村,落实到每一名清查工作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项、不留死角。检查人员要对检查情况签字负责,凡漏查漏报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重大违法乱纪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组织不严密、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综合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依法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班。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秩序的长效机制。要立足源头治理,从生产经营资质管理入手,从根本上铲除非法使用童工的土壤。要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为的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管,切实把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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