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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4-01-16 14:44:10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评选方案通用(5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进一步发挥备课组在教学、课改、科研工作中的基层堡垒作用,提高学校在教学和教研的扁平化管理机制的效能,表彰工作出色的备课组,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各年级的备课组,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每个年级评选三个备课组为优秀备课组。

  二、评选原则:

  以常规检查作参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用数据来衡量。评选的性质有别于终端评价,属于过程性评价,评选的目的重在引导和鼓励,旨在提升备课组的内涵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评选条件:

  凡有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备课组无参加评选资格。

  (一)教学常规:

  1、在教学六认真检查中,各项目有未达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

  2、在学校和年级的课堂巡查中,违规者每人次扣1分。

  (二)教学成绩:

  根据期末市统考成绩:

  1、平均分超过市平均的备课组加10分。

  2、如有市划各科入围分:单科入围人数超过总分入围人数的备课组加10分;单科入围人数前三名各加10分、8分、6分;单科入围人数排名进入全市前六的加10分。

  3、如有T分:单科T分前三名各加10分、8分、6分;单科T分排名进入全市前六的加10分。

  (三)备课组活动过程:

  1、签到考核:备课组长在教科室签到次数未达到实际行课周数的备课组,每少签一次扣5分,少签次数达到3次取消评选资格。

  2.备课组长手册:期末未按时上交备课组长手册扣2分,备课活动过程记录简略扣2分,记录项目与签到时间不符合扣2分。

  3、备课组长能及时参加年级和学校组织召开的教学或教研专题会议,迟到的扣2分,缺席的扣5分。

  (四)获奖:

  1、组内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励,各人各项县级加1分每高一级加1分。

  2、组内教师参加教研部门主办的赛课活动,各人各项校级加1分每高一级加1分。

  3、备课组有各级别的课题研究,校级加5分每高一级加5分。

  上述三项以每学期交到教科室的证书复印件为准计算。

  (五)其它:

  备课组未完成学校规定工作,每次每项扣5分。

  四、评选办法:

  计分项目由年级组和教科室共同完成。

  1.年级组计分:由各年级主管校领导督办,教学管理负责人按上述三(一)(二)项目,对各备课组考核量化评分(原始分为100分),将考核分数上报到教科室。

  2、教科室计分:按上述三(三)(四)(五)项目,逐项计分。

  3、由教科室总分后,将结果上报学校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

  五、几点说明:

  1、优秀备课组评选采用捆绑式评价方式,旨在鼓励备课组全体成员加强协作,强化教研,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2、备课组在提供资料或数据时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3、备课组的评选条件具有阶段性特点,部分评价指标会结合实际有所变化和完善。

  4、每个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备课组,并给予奖励。

  5、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教科室。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和谐教育,响应市区“树标杆、育亮点”精神,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锻造出一支为人师表、以德育人的教师队伍。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和谐园丁”的评选活动,评选出学生心目中良师益友,表彰一批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深受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推进教学质量提高,营造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河天中学“和谐园丁”评选方案》。

  二、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二)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三)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河天中学“和谐园丁”称号,包括校级、街道、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对象

  校级先进面向全体教职工;街道以上先进面向在编在岗教师。

  四、基本条件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学校抓好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规范。

  3、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认真参与公开课等活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所带班级学生在教育教学各方面有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学生学习积极性高。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教学有特色,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进步明显。

  五、评选程序

  (一)“和谐园丁”之校级先进由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组成。

  1、优秀教师由各年级组长组织年级教师推选候选人名单(推选时参考教学成绩、量化考核分数等),候选人人数比例占全年段的25%。学校办公室汇总年级组推选名单,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位老师投票时各年段至少要投一名,否则为无效票。办公室和工会共同记票汇总,根据全校教师人数的20%最终确定校级“和谐园丁”人选。

  2、优秀班主任根据河天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实施,详见附件1。

  (二)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街道先进根据近一学年的期末量化总分(具体见附件2)和先进名额数直接确定。

  (三)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由教师自主申请,根据河天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六、其它说明

  1、结合“教师节活动”,学校组织表彰,并在学校网站、学校校报上进行宣传(附照片、简短的优秀事迹材料)。

  2、“和谐园丁”评选活动在每年的6月份开展。其中“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两年内不重复,当年已获区级全面先进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先进评选。

  3、河天中学原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河天中学“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废止。

  4、上述方案解释权归河天中学,具体由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实施,工会协助。

评选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扩展我们的视野,拓宽“进步”的内涵,重在激励,重在发展,着眼于发现与发展的过程,更大范围激励学生,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教育教学,从积极参与的过程中增长才干,培养能力,提高人的整体素质。

  二、关于“全能生”、“进步生”、“特长生”的评选条件:

  (一)全能生:每班评4~8人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学习,热爱科学,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端正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习惯。

  3、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热爱劳动,助人为乐,以身作则,有较强的'自主、自理、自律意识。

  4、热爱体育,能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指定的各项任务。

  6、语数英学科成绩评价为a,其他各门学科为b以上。

  (二)进步生:每班评4~8人

  1.凡在学习、品德、劳动等方面有一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受到任课教师和同学一致公认的。

  (三)特长生:每班评4~8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2、学习态度端正,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种作业,作业书写干净整洁。

  3、 对某一项健康的活动如音乐、美术、舞蹈、声乐、乐器、篮球、足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知识、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着浓厚的兴趣,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并有着良好的习惯能坚持学习。

  4、参加区级以上的某项竞赛并获奖。

  三、“全能生”、“进步生”、“特长生”产生的办法:

  评选产生采取“自主申报,班主任审核,年级组(相关任课教师)复议,学校批准”的办法。

  1.自主申报:

  凡要申报“全能生”、“进步生”、“特长生”的学生,必须认真回顾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对照条件分析自己是否符合“全能生”、“进步生”、“特长生”的条件,认真总结。

  2.班主任审核

  班主任根据学生申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提交年级任课老师复议。

  3.学校批准。

  4、期末复评。

  到了期末,班主任根据学生一个学期里的表现对初评的三生进行复评,复评成功的颁发奖状。

  四、其他要求:

  1、请于3月24日将表格填好交回大队部。

评选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切实保证德育的地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评比方案,采取赏识和激励的教育办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不断成长,每天都向自己理想的彼岸迈进一步,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自信、学会自省、学会合作、学会学习。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三、“校园之星”类别

  1、勤奋学习之星

  2、助人为乐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4、管理服务之星

  5、体育才艺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沙洲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较大进步。

  2、助人为乐之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主动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3、诚实守信之星: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讲信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完成作业,诚信考试

  4、管理服务之星:主动管理班级日常事务,乐于为同学和集体服务。

  5、体育才艺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在体育、文艺类活动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

  五、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年级部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团委,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推荐人选为2人。

  3、校团委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年级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经评审小组,最终评选出各年级的校园之星。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学校网站向全校公示,于适当时间表彰。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各年级、班级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在评选活动中,提供材料充分、质量好、效率高的班级奖励学期德育百分成绩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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