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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5-12-05 18:46:02 银凤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精选12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精选12篇)

  整治方案 1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整治方案 2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任务

  开展针对性的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措施,完善水上交通各项安全配套机制,确保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针对我镇非运输船舶的营运、渡口安全建设、公路渡运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联动,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镇联校、卫生院及各涉水行政自然村为成员单位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落实全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我镇的营运渡口,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和巡航检查制度;将客渡船燃油补贴与渡运安全挂钩。

  (二)加强对渡口的安全日常管理。对我镇的四个渡口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渡口道路硬化,渡口的安全注意事项、渡口守则、“六包一”安全管理责任牌完好。检查停航封渡水位线设置是否完好,签单发航制度是否完善。

  (三)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对我镇的'非运输船舶实施常态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检验发证、标明用途、编号;组织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且无修理价值的船舶有同意进行拆卸。

  针对三无船舶非法参与运营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营运船只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船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非法载客(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4日—20xx年7月10日)

  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人员集中场所、渡口码头、涉水路段悬挂横幅5条以上、各村必须张贴标语20条以上、在各渡口码头设立宣传栏,并有必要启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

  组建开展水上安全整治工作的专门队伍对本镇整治工作开展摸底调查,对所有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屡禁不止、隐患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对路面硬化、停航封渡水位线、标志标牌、“六包一”责任人员及电话等情况进行摸底。

  组织船管员、签单员、非运输船舶管理人员、公路渡口管理人员参加由县交通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据县海事处制定的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技术指南,对我镇非运输船舶进行业务指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8月20日)

  1、集中整治。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对影响水上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渡口渡船、码头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排查问题,完善渡口码头道路、标志标牌建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要申请销号,对仍需整治的,要安排资金,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队伍必须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督促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二是开展非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检验、培训,对合格船只进行检验核发证书证件,不合格船舶一律取缔拆解。

  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村上个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行政村一级主要负责人与船主一体的安全责任制;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月例会制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制订签单发航工作程序和签单员考核办法。水上安全综治整治小组要督促有关学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10月底)

  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在9月9日前,对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将巩固水上安全整治的各项成果,实现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迎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镇安监站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典型的违法案件。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综合整治队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有关村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办,确保工作效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并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手机等信息报送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xx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加强举报受理,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的办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环保、发改、国资、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整治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5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我县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提高餐饮业的整体食品卫生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宁河县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加大餐饮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肃查处餐饮企业、摊点的不规范执业行,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环境状况,形成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为树立餐饮业文明新形象,构建和谐宁河服务。

  二、整治对象

  芦台镇(包括桥北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三、整治内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部门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9、县广播电视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身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发动,部署整治工作,各经营企业、经营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开展自查整治。

  第三阶段:联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牵头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部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拉网式联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县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宁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要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四)认真做好总结。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特别要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仔细查找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全县餐饮业奠定基础。

  整治方案 6

  近年来,违规补课问题在我国教育系统中屡禁不止,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也严重破坏了我国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因此,为了全面整治违规补课问题,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向贵部门提交了以下整治方案建议:

  一、加强监管力度

  1、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建立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整治违规补课问题。

  2、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力度,对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罚。

  3、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教师和学生的违规补课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违规补课的危害意识

  1、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解释违规补课的法律法规,普及违规补课的'危害性,提升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

  2、通过大型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宣传,深入研讨违规补课问题,引起全社会对违规补课问题的关注,并倡导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三、加强家庭教育引导

  1、提高家长的教育责任感和家庭教育水平,鼓励家长从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教育观念。

  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向他们普及违规补课的危害,提醒他们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鼓励家长陪伴孩子成长。

  四、加强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

  1、改善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

  2、提高教育质量,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力,减少对补课的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贵部门能够采纳以上整治方案建议,加大力度整治违规补课问题,切实保障孩子们的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衷心感谢!

  整治方案 7

  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协调联动;政府引导,群众主角;统筹谋划,分档整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为单位,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各村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集中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

  1、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2、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3、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镇安监办,责任单位:各村)

  4、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档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姜家供销社,责任单位:各村)

  5、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镇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6、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镇社事办,协同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三)进一步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面开展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在全镇各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确保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活动时间1-6月。(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

  1、加强对姜家镇“十黑大院”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高质量完成建设内容;(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蔡家寺村)

  2、全面实施完成申报获批的“20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牵头部门: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村)

  (五)加大先进典型成果及相关活动信息报送力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及时向镇宣传办报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成果和相关活动信息,由镇宣传办整理后及时向相关媒体推送发布。(牵头部门: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镇相关职能部门、镇属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村“两委会”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镇市政中队负责垃圾箱桶配置管理及垃圾箱垃圾清运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散落垃圾捡拾及入桶入箱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巡查和督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全镇继续增设9名(其中:文石村、蔡家寺村各2人,其余5个村各1人)专职人员负责村庄、院落保洁、宣传、监督等工作,镇人民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到村,全年共需资金10.8万元。

  (三)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观摩交流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与村之间的观摩交流检查活动,形成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考核评比机制

  (一)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从20xx年3月起,在镇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每季度镇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二)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激励作用,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

  1、将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每月专项考核内容,每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镇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将对在建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农业生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扣除属地村100元/次的考核经费,扣完为止。区级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督导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被批评和影响考核排名时,直接取消当月属地村的考核经费。

  3、各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姜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办法

  为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比对象

  全镇7个村所有常年在家农户,以户为单位开展示范评比。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五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提出的“五制”工作法、“三字经”“五字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最美庭院)主要包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庭院适度美化,即:

  (一)“五不见”。前庭后院干净整洁,庭院附近沟渠、塘坝、道路干净卫生。不见蓝棚顶、不见残垣断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横流、不见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二)“三整齐”。室内: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蛛网;室外:生产工具、农用物资摆放整齐,柴草堆码整齐;厨房:锅铲碗筷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

  (三)“三规范”。规范改造卫生厕所,无臭味、无蝇蚊、无溢流,粪坑密闭加盖不外漏;规范圈养家禽家畜;规范改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适度绿化美化房前屋后。

  (四)规范处置建筑废料。规范处置建筑废料的清理、清运、处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评比方式

  (一)村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从20xx年1月起,各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每月开展一次示范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庭院”和“宜居人家”,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各村要统一设置人居环境整治公示栏、公示牌,每月评比结果要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镇级评比。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由镇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规建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督查办等),参照全区评比内容及标准,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人家”和“宜居院落”,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

  (三)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1、镇每季度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统一授牌并发放物资奖励。

  2、评比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由村向镇申报→镇初审,在镇村驻地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申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抽查复核,组织评定“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

  3、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和“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

  四、考核评比要求

  (一)制定评比标准。各村要参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比办法,并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参与度、知晓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评比工作。村社干部、党员等家庭要带头参加评比。各村每月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示范评比活动,适当发放香皂、肥皂、洗衣液、牙膏、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村示范评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奖励专项资金。设立10000元作为全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户评比专项资金,用于每月评比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物资奖励。

  整治方案 8

  为进一步预防和杜绝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洪山街工委,街办事处关于在全街开展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会议精神,现制定洪山街板桥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级各相关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社区开展私房出租屋清理、整顿,坚决遏制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成立板桥社区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刘xx

  成员:吴xx、陈xx、詹xx、xx、刘xx、张xx、

  宋xx、尚xx、易xx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是全社区所有房屋出租屋,重点是一家多户出租,及单栋居民楼内常住人员超过5名的`出租屋。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社区居委会的通知部署下,各家各户进行自清自查,并配合上门的工作人员填写房屋出租调查摸底登记表。各区居民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无证加工厂、小作坊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并上报社区或辖区派出所。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五、整治标准

  房屋租赁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出租住宅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2.危险房屋、违章建筑及没有合法产权房屋不得出租给他人使用;

  3.出租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出租屋不得与生产车间、仓库、“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毗邻或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出租屋每户业主必须配置至少1具2kg 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各层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

  6.出租房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阻碍消防通道。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居民代表及党员同志多多宣传,广泛参与,提高房屋出租户业主的自觉性。

  3.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对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整治方案 9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近期,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证书挂证”、强迫诊疗、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费用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和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三、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权益的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线索,逐项排查解决。各地卫生健康、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行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四、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有哪些工作要求?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整治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xxx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15]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xx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整治方案 11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xx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xx年11月7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xx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我区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将给予全区通报和记入不良记录。对检查后仍然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取消在辖区内投标和办理各类许可证书的资格。

  整治方案 12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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