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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4-01-30 10:57:07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评选方案[大全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评选方案[大全5篇]

评选方案 篇1

  做一名阳光教师 “阳光”字面意思是日光,即太阳的光辉。以下小编为你收集了阳光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希望给你带来一些借鉴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配合学校创建“和谐校园”的行动,体现“明亮、积极、关爱、健康、热情”的阳光理念,现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 “阳光教师”的评选,活动意在表彰那些用自身良好的素质、师德的形象、人格的魅力影响引导学生的老师们,以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和提升一马路小学教师的职业形象。

  二、“阳光教师”内涵

  “阳光”字面意思是日光,即太阳的光辉。“阳光校园”是一个和谐、幸福、充满生命张力和活力的校园。“阳光教师”的称号则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阳光教师”面对孩子,要有阳光般灿烂的笑脸;面对同事,要有阳光般温暖的态度;面对家长,要能阳光般真诚的交流;面对教育,要有阳光般平和的心态;面对教研,要有阳光般积极的热情;面对发展,要有阳光般不息的能量。给自己阳光,就会给学生撒播阳光,给大家带来阳光。

  三、“阳光教师”标准

  1、“阳光教师”应具有健康的活力。

  阳光是生命的动力、健康是生命的基础。要想成为“阳光教师”,首先要拥有健康、拥有蓬勃的生命力。应具有自信乐观、坚强执着的阳光心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强烈的团队意识,青年教师虚心好学,中年教师开拓进取,老年教师人老心不老,人人都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关心学校,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做好事,积极为学校管理与发展献计献策。

  2、“阳光教师”应具有爱心的温暖。

  阳光是无私的,能洒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教师”就是爱的使者,他(她)要把爱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位需要爱的'孩子。应具有尊重理解、充满爱心的阳光心态。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抓住每个学生的特点和志向,精心培育,给学生如沐春风的感觉,给学生以春天般的温暖。让教师的爱、教师的关注向阳光一样普照每位学生的心灵,让每位学生在教师关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同时,还要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生观,“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对学困生教育转化效果明显,所教班学生成绩保持稳定或大幅度提高。

  3、“阳光教师”应具有智慧的光芒。

  太阳是智慧的象征。“阳光教师”应该是学习型教师。应具有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能不断超越自我、积极向上,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学习型教师、科研型教师。知识是前进的力量,创新是飞翔的翅膀。在奔向明天的征途上,“阳光教师”的身上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确立“学习即生活、学习即工作、学习即责任、学习即生命”的观念,主动发展意识强。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课题组的教学研究,主动上研究课,积极探索教学结构的改革,真正做到重心下移,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学校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在研究中注重反思,经常写教学札记,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显著。

  4、“阳光教师”应具有快乐的多彩。

  阳光是多彩的,“阳光教师”的快乐也是多彩的。应具有纯洁公正、真诚交流的阳光心态。言行、底蕴、心灵都像阳光一样纯洁,经得住金钱、名利诱惑,安于三尺讲台。对待学生公平、公正,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在创造性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点燃学生探索的欲望,开发学生创造的潜能,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享受生命力焕发的欢乐,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使课堂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充满阳光的地方。

  四、成立评选“阳光教师”领导小组

  组 长: 孙静丽 李文慧

  副组长: 孔庆来 李春杰

  组 员: 许玉琴 白国华 杨佳 王丹 周英娇 朴明学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营造评选“阳光教师”的氛围,人人争做 “阳光教师”。各年级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阳光教师”标准,并以此为奋斗目标。

  2、个人对照条件申报,各年级组可择优推荐。

  3、“阳光教师”候选人推荐材料:一份申报表和相关能证明实绩的材料(近三年来的荣誉证书、论文、案例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认真组织评选------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学校综合评定

  5、总结表彰“阳光教师”。

  六:备注:

  阳光教师十二修炼:修炼自己的“声音、语言、眼睛、表情、行为、学识、脾气、个性、心灵、气质、灵魂、人生”。

评选方案 篇2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今年初我市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正式命名为“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巩固成果,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创建园林城市任务表》中所明确的责任单位;

  2.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创建单位和个人;

  3.年参加义务植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参与我市创建园林城市的属地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分配名额

  创建园林城市先进单位25个,先进个人3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相关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人员到位,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创建验收时没有失分现象;

  2.高度重视机关庭院或居住区绿化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称号;

  3.积极参加城市绿化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按时优质完成分配的绿化任务,全市城市绿化活动中成绩突出;

  4.组织创建工作措施得力,计划科学可行,配套工作制度健全,并制订出台支持和配合园林事业发展的文件;

  5.积极参与认建、认养、认管城市绿地活动,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并取得显著成绩;

  6.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城区或单位管辖绿地范围内,绿化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高,全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达到领先水平;

  7.积极开展各项爱绿、护绿和技术竞赛活动,未发生乱砍伐树木、侵占城市绿地事件;

  8.在廉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园林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投身于全市“创园”活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2.热爱绿化事业,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全面掌握“创园”标准,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创园”工作的关系;

  3.事业心强,作风务实,对分管的`创园”工作任务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认真负责,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园”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爱绿、护绿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在廉政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评选原则、方法和程序

  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先进单位的评选重点是年以来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重点为具体从事创建工作的人员。

  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方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对照标准进行初选,认真把关,优中选优,拟申报先进单位及个人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前将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

  四、评选要求

  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确保质量,真正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中

  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表现优异的个人推荐评选出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召开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奖励。真正达到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根据教师素质中师德修养、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育技能和岗位业务考核等诸方面的内容和要求,杭瑜学校将设立“教书育人奖”。

  一、条件:

  1、师德修养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

  (2)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教学作风民主,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得当,在学生和家长中威信高。

  2、教育观念

  (1)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学习教育理论,教学中力求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3)教育观念新,在教学实践中转变思维方式,勇于探索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

  3、教育技能

  (1)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教学特色,得到同行和家长好评。

  (2)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能力强,努力构建良好的教学氛围。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认真上好公开课、研讨课、评优课,并取得一定成绩。

  4、岗位业务

  (1)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占课、不停学生课,不歧视后进生。

  (2)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业负担适当,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耐心细致地教育、辅导学生,关心、体贴、帮助后进生,学生成绩有显着提高。

  (4)乐于承担份外工作,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讲究奉献,不计报酬。

  二、受奖范围

  约占教师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三、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2、教研组和相应学科组推荐。

  3、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小组人员另设)

评选方案 篇4

  一、“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

  A、爱祖国、学校,遵规范,尊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进步。

  B、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C、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谦恭礼让,团结合作。

  二、“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主动学习,主动帮助同学。

  B、勤于思考,积极回答,积极参与活动,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教。

  C、平衡发展,按时作业,起带头作用。D、喜欢读书,能写读书笔记。

  三、“诚信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

  B、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关系融洽,人际关系和谐。

  C、不说谎话、大话,知错就改,无作弊行为。

  D、能诚信作业,诚信训练,诚信考试。

  四、“纪律之星”评比条件

  A、按时上学、放学,认真早读;认真做好两操,上下楼梯右行。

  B、专心听讲,课间不喧哗,不追逐打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C、及时回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逗留,不在流动小摊上买零食。

  五、“安全卫生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各项纪律和公共秩序,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强,不坐无营运资格的社会黑车。B、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班级安全宣传工作。

  C、到宿舍、食堂、第二课堂主动排好队,并能主动维护好集队的秩序。

  D、着装整洁清爽,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对不讲卫生的'行为能主动劝阻。

  E、做好值日卫生工作;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乱吐痰。

  F、维护公共卫生,不损花草树木;爱护课桌,不乱涂乱画。

  六、“阳光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上进心B、坚持锻炼,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C、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七、评选程序:

  “校园之星”的评选分三级操作——申报、组评、班评、校评

  组评:根据评选条件在同学之间互评,通过同伴相互评价,相互促进。评选出进步大,表现好的学生。

  班评: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评出班级之星。

  校评:政教处、年级组根据各班推荐,确定期中期末校园之星。

评选方案 篇5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我是一中人,我为一中添光彩”的意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涌现出了大批师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了学生、家长、同事,树立了一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树立身边的优秀人物和精神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模范从教;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协作;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所认可;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特殊事迹,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与同事、家长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集体推荐(6月28日)。以处室和级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处室和级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人。教师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要形成不超过20xx字的事迹材料,于6月30日下午放学前报学校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

  2.投票(7月3日)。学校将把首届“感动一中人物”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审查。(7月4日—6日)学校成立审查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照事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

  4.公示(7月7日——9日)。评审委员会将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表彰。学校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进行公开表彰。

  四、待遇

  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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