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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整治、强化执法、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整治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xx]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完善项目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改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目标整治效果,我单位成立防坍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五、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在建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洞口临边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部位,以及施工基坑(槽)、边坡、基础桩壁、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部位。重点工程、合同价偏低工程、事故企业工程、日常检查不合格工程、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工程,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大型钢结构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重点整治范围。
六、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及其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七、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配备足够且符合标准的“三宝”,并按规范要求落实使用;“四口”、“五临边”及卸料平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防高坠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在相关部分设置明显警示牌说明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情况。
5.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拆,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或支撑体系上下。
6.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7.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基础满足承载力要求,架体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8.模板工程在安装模板、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0.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11.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二)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防坍塌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2.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深基坑和超高超大模板工程还需按要求组织方案论证和审查。
3.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6.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木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7.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9.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防暴雨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求真务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及时沟通。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传达至各施工、监理单位及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务求使企业在排查摸底阶段完成自查和整改。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及时分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经验,针对我区施工伤亡事故的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具体部署,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企业的整治方案要放在施工现场备查。
4.交叉检查,落实责任。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各监督小组和监督室交叉检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保证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和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管不力的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建筑施工防坍塌安全措施
1.外架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作业,连墙杆设置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每周对架体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外架加固及连墙杆是否有被拆现象,悬挑及架体是否变形、倾斜、摇晃现象,如有隐患及时加固处理。
2.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层层检查验收,确保架体刚度及稳定性符合要求,防止坍塌。
3.转换层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专项设计,严格按方案施工。
4.材料堆码木枋不超过1.0米,模板码放不超过1.0米,砖不超过10层成垛码放,钢筋半成品码放不超过1.0米,底部均用垫木支垫稳固。所有材料在临边1.5米范围内严禁堆码。
5、面较小已绑扎的柱墙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防止倾倒。
6、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拧紧,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7、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防止倒塌。安装过程中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保持模板处于稳定状态,模板未支撑稳固不得松开卡环。
8、模安装就位必须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以增强整体性,确保模板结构安全,防止整体倒塌。
9、模板拆除必须经施工员同意,其砼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作业人员严禁私自拆除模板。
10、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11、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
12、卸料平台必须经过计算,严格按方案搭设,并经验收合格挂设限载牌后方能使用。作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各杆件及钢绳受力情况,防止垮塌。
13、塔吊严禁超载吊运,随时检查力矩限位器的灵敏性,防止塔吊超负荷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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