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纳教安[20xx]3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园决定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督促各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
2、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完好有效。
3、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幼儿园建筑物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挂牌督导,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落实重点教育帮扶措施,探索“弹性离校”办法,做好中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委、教育部《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及闽委办〔20xx〕71号、闽公综〔20xx〕95号、安公综〔20xx〕95号、安公综〔20xx〕55号等省市县“护校安园”文件精神,强化校园治安管理,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人防建设。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按照省厅要求,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各校在县统一配备两名保安员的基础上,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同时着力提高保卫干部、保安员待遇,落实相关经费,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校每年也要对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切实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的要求。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园接送、看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2.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GB/T29315-20xx)(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全县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要配备紧急报警设施,校园监控等技防系统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门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平台联网工作,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网络系统平台,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3.加强物防建设。加强围墙、门禁、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监控、消控、报警等物防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标准》,将物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对已建设物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补缺补漏,特别是标准中强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设施,要严格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为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泪喷射器和强光手电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配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二)预防学生犯罪,加快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实施“专门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得到教育矫治。
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省市县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师资配备、设施配套等办学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三)加强教育服务,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
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部分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增强教育服务,帮助解决有关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1.指导各校(园)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xx〕42号)要求,坚持公益性服务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责任单位:总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可以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定数量的责任督学,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教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形成“以镇为主、分级负责、覆盖全镇”的督学责任区网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2.发挥责任督学积极作用。在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前提下,检查学校运行基本状况,反映责任区内普遍存在且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沟通对话,做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贴心专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调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育人体系。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家校合作、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参与学校管理。营造密切的家校关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强与学校工作的沟通、协调、谋划、督促、反馈,为学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为学生学习进步、健康成长服务。(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2.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解决和化解学生间遇到困难和烦恼,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参加教育、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召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不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管控、早防范,协助学校在敏感时段、重要时期和上学、放学节点做好护学护岗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学、幼儿园)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中心学校成立“魁斗中心学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小学、幼儿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园)的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请于9月24日前用电子文档发送中心学校安全办。
2.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落实工作责任。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施列入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约谈。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3
培养祖国的花朵的最初步教育,幼儿园是孩子的乐园。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幼儿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对孩子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院在这一年度的幼儿教育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主要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
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抓好综治工作。坚持园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园长具体抓,其她领导齐抓共管。成立了园长任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在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将各项综治目标进行分解,与班长、班主任、保育员、后勤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分解到班级、个人,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方位的管理格局。幼儿园还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等主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园的综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运转。
二、完善制度。
健全了园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职工职责》后勤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保教工作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园不断建立规范各种台帐。不断细化完善了门卫管理制度》家长接送制》及财物、重点场所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更加注意预防园内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定了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全园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落实了属地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反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和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促进综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教育。
通过请司法部门的有关人员来园辅导,园注重有计划地在师幼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中。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幼儿园网站等阵地进行《教育法》环境保护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教职员工掌握了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初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提高了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幼儿中,通过请交警、消防队进园开展互动活动,举办有关安全知识的图片展、画展,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小喇叭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等,使幼儿从小树立安全意识,提升了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4
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园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和《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岳楼安办〔20xx〕18号)要求,现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园电器及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和问题,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区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配电房、计算机房等场所。
(二)检查重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2、电气设施设备和管理情况。检查本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检查是否落实电气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档案。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查是否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制定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是否通过校园广播、校园x、宣传栏等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4、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情况。如有门面房等出租的学校,是否对出租户的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中旬)。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9月)。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暑期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着重检查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检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要采取切有效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电气火灾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并在开学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全面排查电气火灾隐患,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督查检查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四、组织分工
在区安全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区教育局成立由局综合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安全管理股、法制股、监察室、学前教育办和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建设和资产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股室组成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xx至20xx年度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排查和整治,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电气火灾整治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要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x络、板报、专栏以及微信、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用火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xx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局安全管理股;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底起,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3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
20xx年,XX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立健全XX区学校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和考核措施为保障,扎实落实了XX区学校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本年度主要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方面的安全工作
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制定了XX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四个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周边问题收集整治制度、周边环境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考评制度;编制了学校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等。
筹备了两次重要会议:一是2月份在区政府组织下,筹备召开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以XX区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XX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在3月份组织召开了教育系统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XX区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签订了三份责任书:组织各学校、幼儿园与教育局分别签订了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开展了四项安全检测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分别开展4所学校、190所幼儿园的安全评估;6月份开展了249家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7月份开展了31所民办学校电气线路专项检测;11月份开展67所中小学隐患复查复检工作。
组织了五大安全培训:开展了XX区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暨“校园安全杯”系列活动;开展了XX区20xx年秋季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活动暨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巡查基本指引培训;在吉林大学举办了XX区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培训;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题培训和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培训(还有10多次短时培训:学校艾滋病防控联络员培训;校园常见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培训;校园安全保卫干部培训;校医卫生知识培训及学生意外险投保等)。
开展了六项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安全教育周”及6月份“安全生产月”教育活动;7至8月期间,组织了全区中小学生暑假网上安全作业活动;暑期开展了20xx年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9月份开展了XX区学校安全教育启动仪式暨安全体验活动;12月份开展了XX区20xx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了七次安全专项检查:1至2月岁末年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春季和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在2至4月开展了XX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6月份开展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7月份3次防台风、防汛期间,检查学校边坡、周边河流险情及防御台风工作情况;8至10月特别防护期间,开展了区学校安全大检查;12月联合公安、区反恐办开展了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
完成了八项专项迎评迎检工作任务:完成了市下达的7所学校午餐午休试点工作及检查;完成了我区5所市级消防安全学校迎评及市消防专项督查涉及学校的迎检工作;做好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做好了国家级健康促进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涉及学校方面的迎检工;完成了2017年区级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创建率达100%。
其次还在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了学校、幼儿园诺如病毒、水痘、手足口病等春、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在加强全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300多台校车的监管审查、校园安保的`配备;在食品卫生、学校校舍、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处置,以及对新增的幼儿园外保和安全装备的配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格局
建立了局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为加强领导和及时沟通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前我局已经建立了教育局安全Q群、龙华区学校安全校领导(幼儿园园长)微信群、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任微信群、及片区安全管理微信群的三级安全管理架构,形成局内安全分类负责与15个包点片区综合管理交织的网格化格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提高了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速度和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安全督查,培育平安细胞有力度
1.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率97%:在今年开展的七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主要根据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在一二季度,共排查出学校隐患142列、已整改101列、整改率72%,幼儿园隐患1693列、已整改1288列,整改率76%;未整改的隐患转入第三季度完成;第三、四季度学校共有隐患295例、已整改287例、整改率98%,幼儿园隐患1068例、已整改1030列,整改率97%;从整体情况看,整改落实情况良好。
根据区安委办通报的第三季度安全平台考核情况,我局基础信息采集率100%、自查率97.41%、政府巡查隐患整改率100%,各项排名都基本靠前,综合排名位于第一;
2.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100%:今年我局深入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在11月,针对全区41家未获评为“平安校园”的单位,开展了20xx年区级“平安校园”的评审工作,其中参评率和创建率均为100%。
(三)加强安全管理,专项指导工作有突破
一是校车安全方面。加强了全区46台校车许可证的新增、延期、注销等审批工作进度的管理,对校车许可证临近到期的学校(园)采取提前通知预告,对过期不办的单位采取约谈和停用的方式进行监管。目前,校车许可证过期仍上路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监管,今年两次联合交警部门对全区346台校车采取进校检查、上路检查、定点检查的方式,实行校车安全“六严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是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了夏季消防月消防宣传和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的活动,举行了教育系统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安全专业机构对全区64所学校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检测;对全区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做到消防隐患问题心中有底数,风险管控有措施。
三是食品安全方面。协助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XX局在XXX、XXX片区99家学校、幼儿园开展的学校食堂风险隐患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6月,我局还委托了第三方公司对249家学校、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完成了隐患整改。
四是卫生保健方面。组织开展了3期学校卫生专干培训,包括托幼机构儿童饮食营养与安全学习班和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适宜技术培训班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等。幼儿园共开展卫生防疫100余场,卫生知识讲座80余场。
五是安全保卫方面。在做好日常安保监管工作的同时,全面摸底了解我区学校、幼儿园校园安保配备和装备情况。针对外保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强和区保安公司的联系和协调,配足配齐了外保人员,确保XXX期间我区教育系统平安稳定。目前我区学校、幼儿园有内保829人,外保492人,除近期新增1所幼儿园未配外保外,其他学校、幼儿园均已配足。
六是午餐午休方面。今年我局积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提供在校午餐午休服务。于8月份选定了7所公办学校(XX学校、XX中学、XX学校、XX学校、XX实验学校、XX小学、XX小学)作为试点,目前,已全部完成试点任务。
(四)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培训教育有效果
1.安全培训:今年6月、9月、11月,我局分别举办了学校安全主任、相关安全工作人员和分管安全领导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2000人。我局还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举行“校园安全杯”系列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和安全问题比赛,共约300人参加。举办10多期的短时培训,参训人数达3200人次。培训专题多,受众面广,效果显著。
2.安全教育:7月-8月期间,我局和XX公司合作举行了中小学生暑假网上安全作业活动,内容包括医疗救助、防溺水、火灾场景、交通安全和幸福家园等,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安全学习的兴趣。9月19日,在XX小学举办了20xx年秋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体验活动,受到一致好评。随后,有14所学校先后开展了安全教育体验活动。据统计,67所学校开辟安全宣传专栏3122个、宣传标语743条,开展体验及其他专题活动29954场,进社区、进家庭6449家次;196所幼儿园开辟宣传专栏1621个、宣传标语1368条,开展体验及其他趣味活动2989场,进社区、进家庭688家次。
三、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部分学校消防设备设施老旧,维护保养不及时;一些老旧校舍部分电气线路负载过低且老化,也有部分学校校舍在设计或布局上存在通道交错复杂,不符合消防要求,若发生火灾事故,不利于紧急逃生;在消防演练方面缺乏实操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指导,极少数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意识不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2.校舍安全: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局加强对区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目前共发现22所学校幼儿园存在校舍安全隐患,其中公办11所,中学3所,小学7所,幼儿园1所;民办11所,十二年制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1所,小学4所,幼儿园5所。存在需要加固的学校、幼儿园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加固建设施工许可,阻碍了校舍隐患整治的工作进度。
3.校车安全:XX区校车体量大,目前有342台校车,数量居全市第三,管理压力较大,且我区公办学校周边存在一定数量的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黑校巴”在运营,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安全隐患巨大。
4.安保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一个校区安保人员的配备标准是幼儿园不低于2名、小学不低于6名、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10名。目前我区大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保安员配备不足,年龄偏大,无上岗证。学校、幼儿园对安保人员技能培训不到位、安保人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部分学校安保队来客来访人员问询、出入登记执行不严,来访人员入校园无人对接。
5.食品卫生:食品方面,目前全区263家学校、幼儿园,共含有255家食堂。对食堂相关人员、食堂作业环境及食材供应等方面很难进行有效监管,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因硬件条件较差或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生、熟食品混合存放问题仍然存在,容易出现食品交叉感染和变质的安全隐患问题。卫生方面,近1年各类传染疫情频发,有的公办学校因校医缺乏,对传染病预防没有足够重视,疫情发生后在控制方面,工作一度出现被动局面。
6.午餐午休:目前,XX区只有17家合法午托机构,而非法午托机构估计有几百家,将近有万名学生在“黑午托”场所接收服务。大多数的“黑午托”空间小、环境差、消防隐患大,执法难度也大,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来讲这无疑存在很大的隐患。把学生午餐午休难题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统筹解决的话,势必可以有效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四、20xx年工作重点
1.开展校园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作系列校园安全教育视频和印发安全宣传小册子,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让校园安全知识真正融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2.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体系及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安全档案及校园安全台账平台建设,全面实行安全隐患项目闭环管理。
3.完善XX区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对学校、幼儿园正式实施安全工作学年考核。
4.加强校园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开展隐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校园安全隐患风险预警及防控。
5.完善学校监管制度,将全区所有校车纳入区校车监管系统,同时指导学校开展创“A级食堂”、创“消防安全学校”建设以及安防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午餐午休工作。
6.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推进校舍危房整改工作。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6
为加强本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相结合,切实维护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园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还将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以及以良好的园秩序和优美的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幼儿园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在综治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幼儿园制度建设,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我们将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将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关系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立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园文化氛围,认真开展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二.具体措施:
1、建立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园长包幼儿园、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实效性,每季度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营造健康园文化:广泛开展平安班级、平安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园文化氛围。
3、强化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增强门卫力量,落实24小时园封闭和园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提高技防水平,建立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4、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园舍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5、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收集、处理及报送工作,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以上措施将全面提升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7
为有效遏制全市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市级教育、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电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人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永国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级政府的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依法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工商部门要督促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电器产品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x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督促各设计单位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同时,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对电气线路施工图的审查力度,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电气产品选用、进场和施工期间电气设备安装环节的自查自纠,督促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电气隐蔽工程验收;严查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督促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建设单位指使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加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发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公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要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安监、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文化、经信等部门要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娱乐场所、互联x上x服务营业场所、工业园区等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社会单位做好电气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居民住宅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家庭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要督促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维修基金对老旧居民住宅区(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定期对农村、社区住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指导用户安全用电,防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要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电工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人社、住建、安监、电力、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消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等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点风险领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文物建筑电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联合执法,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技术防护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要组织文物检查工作人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电工等人员对《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进行宣贯培训,切实提高其发现电气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强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找
准当地突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探索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规定或地方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按照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电力、质监、工商、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x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过上门服务、组织居民集中普训等形式,发动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互动宣传活动。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自查自纠通告,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100%。
(三)排查试点阶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社会单位以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各类单位(场所)、区域的底数以及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随后在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或传统村落,作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试点区域,集中开展整治试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形成可看、可学的经验。同时,在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类型中各选取一家作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试点单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县市区报拟定的试点区域和单位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结合实际,吸收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区)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对查出的电气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加快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
务系统的通知》(临安办发[20xx]29号)文件要求,全力推广使用具备CCCF认证的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达50%以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升级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争全部完成。
(六)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级、各行业部门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8
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乐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朱锋麟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明秀、薛陆平、罗琦辉同志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罗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整治机构。整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整治目标、范围和重点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并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整治重点: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1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7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园)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明确整治办法和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各校(园)要通过校会、班会、校讯通、校内广播、板报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次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整治方案及联络人名单(附件1)请于11月8日前上报局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对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中小学消防安全排查情况(交附件3)于11月2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先上报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协调消防部门联合向市政府报告,在资金安排时予以优先安排。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各校(园)要严格依法申请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1至20xx年1月20日)。各校(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要在认真分析、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xx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讯通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学生、家长、老师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落实整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消防安全隐患。市教育局是此次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管责任单位,各学校校(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
(三)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园)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全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要进一步推动消防教育进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9
为切实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榆林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榆安委办发〔20xx〕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办特成立定边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住宅小区、出租房集中村(社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停车库(棚)、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五、工作步骤
从即日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初)。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搞好协调分工,精心组织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按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帮助排查存在隐患以及指导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积极整改落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排查隐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将实施问责。
(四)督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安委办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六、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办)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农村、社区的隐患排查,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动,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二)县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局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住建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县安委办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乡镇,要适时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情况报送。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总结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做法。
各乡镇(街道办)务必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送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26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0
一、目标任务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任务是:对全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和接送幼儿车辆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目标是:通过整顿,取缔一批办园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幼儿园;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督促其整改,完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待其整改合格后办理审批手续;打击非法、违规接送幼儿的车辆。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严格防范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案件发生,为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镇党政办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组织协调。
镇中心小学负责对幼儿园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建立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负责对幼儿园办园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并定期复核审验,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加强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其整改。
镇派出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认真排查幼儿园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联系交警中队对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依法进行检查,严格审查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严格查处“三无”车辆,对违规接送幼儿车辆予以扣押。
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的清理整顿,加强幼儿园的饮食卫生管理和检查,为幼儿的饮食卫生提供安全保障。
镇综治办负责协调对幼儿园周边“两劳”回籍人员、精神病患者排查监管。
镇卫生院负责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幼儿园环境卫生、疾病防疫进行指导、检查。
镇安监站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对幼儿园园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园舍安全。
镇村建办负责联系市建设局对在建新建幼儿园房屋的质量监管工作。
镇工商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无证商贩的清理,及幼儿园办证指导。
四、时间安排
此次清理整顿活动自2012年10月17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4日)
镇政府组织召开由相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专题会议。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利用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排查阶段(10月25日—11月10日)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幼儿园车辆接送幼儿的时间、人数、接送路线、车型车况、驾驶员的资历等逐项进行登记,查找问题,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同时,要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和办园标准,分别向社会公布需限期整改和坚决取缔的幼儿园名单。要根据拟分流的幼儿数,制定分流预案。
(三)清理整顿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根据排查出来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清理整顿。对取缔的幼儿园,认真做好原办园者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对服从管理且符合布局调整规划、基础条件较好的幼儿园,举办者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验收达标后按程序办理办园许可证等手续;对条件差、安全隐患大、不符合规划、家庭式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园内幼儿,要根据幼儿家庭住址就近分流到其它幼儿园,并按在园时间扣出相应的费用,剩余费用全部退还家长(保险费按清单移交接收单位),确保分流的每一个幼儿都能接受教育。对超载、超速、无牌、无证接送幼儿的违规车辆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1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骤
从7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努力实现全镇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目标。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力量,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招录专职保安充实到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加快推进校园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技防、人防的优势互补。
2、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校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化解排除可能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的不稳定、苗头性因素。
3、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突出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网吧、旅店等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和无照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及交通整治,做到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确保社会面稳定。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保卫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安全保卫力量,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到位
1、配强人防、技防力量。按照学校(幼儿园)组织招录、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配强保卫力量。中学和中心校级学校至少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完小至少要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有住宿生的学校需增配1名专职保安;各幼儿园要配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等级以上幼儿园要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有全托的幼儿园需再增配1名专职保安。专职保安要具有初中学历且年龄在50岁以下,做到着装上岗,持有橡皮棒等必要的防卫装备。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用的原则,在各校园的出入口、围墙、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及校园周边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增强校园安保的防控能力。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各学校(幼儿园)门卫由专职保安担任,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建立巡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保安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校园及周边各个部位进行巡视,预防和及时发现处理各种治安隐患。建立教师轮值制度。各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安排1-2名老师协助保安人员开展入校登记和重点部位巡逻等工作,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培训演习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经常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要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人,防止人为投毒事件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手足口病、H1N1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落实晨检、消毒等制度,切实做到防控有力、措施到位。
(二)加强治安秩序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镇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从严打击、从严查处,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旅店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并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镇宣传办、工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网吧管理,严禁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坚决打击取缔一批黑网吧。镇政法办要牵头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摊点、流动摊点的整治和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营业流动摊点和无证接送车辆。
(三)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准确掌握社情民意,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镇政法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全镇各村居矛盾纠纷的滚动式排查活动,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尤其是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驻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法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管严控,避免危害发生。镇民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对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镇社会事务办要深入排查掌握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校园内部矛盾纠纷;各学校(幼儿园)要注重加强师生心理疏导,教育师生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突发事件和案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各学校(幼儿园)、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观念,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装备配备到位。
2、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切实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环节当中,避免出现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盲点。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镇派出所要不断深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出现的治安、交通等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镇宣传办要积极报道,宣传造势,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3
为认真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及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为期5个月的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校园及周边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县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的环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进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得到清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消防隐患得到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由朱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总体安排,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至31日)。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动员发动工作。
各校于5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问题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分清类别,分类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3、协调治理阶段(7月至8月)。对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进行整治的,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将协调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综合整治。
4、检查考核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与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安校园和安全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责任人和领导,依靠当地政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为学校(幼儿园)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城建、工商、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配合,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教学点、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认真整治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校内有关动态,提供校园及周边有关信息和线索,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维护校园安全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4
为切实做好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办〔20xx〕497号)精神,按照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20xx年平顶山市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xx日至7月xx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教体局纪检书记张广清、市公安局纪检书记王广耀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体局、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乡镇中心校、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三、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公安、消防、教育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辖区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每天将《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市消防大队)。6月23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园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园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园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由王园长任组长,业务园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王园长具体负责我园的活动开展。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各处室、各班级及学生寝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园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处办、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学校每学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园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3月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月各教学班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
5月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6月--7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园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园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五个第一”、“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内容。
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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