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方案14篇(经典)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方案 篇1
各村,各营林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回升,民俗用火及生产用火将增多,各村,各营林单位务必认清面临的严峻防火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xx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制。划分责任xx,层层落实责任,把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各责任xx,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任有人担”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多渠道开展文明祭祖宣传,积极引导村民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重点xx、重点部位、重要路口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架设防火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保持高度戒备,做好扑救准备
清明期间,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防火隐患排查及防火队员执勤和防火器械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森林消防装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森林防火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及村级护林队员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火情报送,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执勤,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警及火情动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同时要迅速火情上报积米崖管区。
森林防火方案 篇2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阳城教育局护林防火通知精神及中心学校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xxx正(政教主任)
成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森林防火方案 篇3
元旦是我国法定假日。近日,天干地燥,元旦放假旅游、返乡人员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很高,森林防火形式严峻。为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警火情,结合我乡实际,按照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防控要求,制定乡20xx年元旦森林防火防控工作预案。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结合20xx年工作务虚会、“七保”工作会议,对元旦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元旦期间,全乡取消休息日,照常上班,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再宣传、再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森林防火意识。
1、各村召开元旦期间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间的不同特点,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细化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在利用横幅标语、通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两节”期间群众大走访,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做好元旦期间防火值班、巡查。
3、做好学生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在放假期间注意防火安全,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二、加强防火隐患摸排和防火部署
1、抓好重点地段摸排。全乡重点地段参照《乡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包保责任分解表》。
2、抓好特殊群体监管。开展老人、儿童、精神病人及痴呆傻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教育和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专人跟踪监护,并及时签订承诺书。
3、抓好重点部位防控。落实责任人,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督查指导
1、元旦期间,乡村组干部分片到组到路段,对返乡及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督促工作。
2、元旦期间,乡全体联村、包组干部下村指导,蹲守。乡防火办组织人员沿途巡查,协调各村防火工作。
四、扑火应急准备
1、调整充实乡、村应急扑火队伍及向导人员,进入冬至重点时段,各应急扑火队伍应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乡、村两级应急扑火装备及物资充足到位,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
3、元旦期间,乡、村要确保1辆防火运兵车随时待命。
4、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乡森林防火预案。
五、做好值班和保证信息畅通
1、乡、村两级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乡干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村将元旦期间值班安排表及重点地段的责任人员于12月27日前报乡防火办。
3、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零报告制度。
森林防火方案 篇4
按照全省秋季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从9月15日开始,我县将进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会议精神,总结今春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与不足,部署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和扎龙湿地防火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进入春季防火期后,我县气温回暖较快,干燥多风,且正值备春耕生产时节,野外农事活动急增,人为火险隐患大大增加,给防火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在思想上,我们不等、不靠、不放松,在工作上,我们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扎扎实实的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努力,实现了春防期间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工作目标。取得这样的成绩,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部署到位。县森防指及时下发了《关于提早做好春防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场)在春防期到来之前对现有的防火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证了防火设备的良好状态。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会议,总结了20xx年森防工作,对20xx年春防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并与各乡镇(场)签订了20xx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对防火资金投入、防火隔离带开设以及奖惩措施等方面也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了防火责任,做到了火有人防、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还制订了森林防火联防责任制度,下发了《关于泰来县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区划分、指挥部成员分工及职责的通知》,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了县森防指成员,明确了25个单位对口包负全县各乡镇(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制定了扑火预案、防火实施方案、防火检查方案和森林防火期严格火源管理规定等制度,对森防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提高了预案、方案的可操作性。二是宣传到位。县森防指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春防期间,在电视节目黄金时段滚动播发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连续播发《森林防火期严格火源管理的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泰来县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公布森林草原防火电话;通过电视台对全县森林防火的相关活动(包括会议、检查、防火演练等)进行了深入报道,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充分利用移动通讯平台向全县干部群众发送防火宣传短信,公布森林防火期,进一步扩大森防宣传面;组织工作人员,出动宣传车深入基层,以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拉宣传条幅等形式,向当地群众宣传森防知识,春防期间,共发放防火宣传单2700份,印制条幅260幅,宣传旗100面,出动宣传车13台次,投入宣传资金1万多元。从内容、形式、时间三个方面的大力宣传,使森林草原防火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空前提高。三是落实到位。春防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各位指挥能够经常深入各防区检查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能够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心较强,对于森防工作,能够一以贯之的履职尽责。防火期间,县乡两级防火部门都严格执行了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我们先后开展了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和“清明节”、“端午节”森林防火专项行动,下发了《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人员有效开展了“三清”工作,将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林区的闲杂人员清理了出去,及时制止了危险用火行为,确保了防火紧要期和节日期间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防火工作难度继续加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狠抓了生态建设,进行了集中连片、大规模植树造林,全县大片林地数量迅速增加。尤其是今春雨水较大,植物生长茂盛,到了秋季森林草原可燃物却较往年大大增多,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较为繁重。加之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入山入林进行休闲娱乐活动的人员增多,且活动地点、范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人为的造成了诸多火险隐患,这些客观因素无形中为今后的防火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我县又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县和达标县,这个时候,部分领导干部就可能会放松警惕,导致防火意识逐渐淡薄,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森防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上就会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表现在工作上松松垮垮,相互推委扯皮,敷衍了事,缺乏整体意识、互助意识和大局意识,这将成为防火工作的最大隐患,所以,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戒骄戒躁,绷紧防火这根“弦”。三是防火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通过下去检查,我发现一些乡镇和单位虽然都建立了防火工作责任制,但还存在分工不够细、职责不够清楚、任务不够明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总的来说,制度还不够严谨。实事求是的讲,个别乡镇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值班值宿到岗不及时和相关的文件材料收报不及时的现象。各乡镇内业建设相对滞后,档案管理不规范。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要做到万无一失。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干部群众克服松懈侥幸心理,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提高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我省制定的“三清”、“四个一律”、“五个懂得”、“十个明白”等规定,要彻底消灭宣传的死角死面。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火险区、偏远地区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入林作业人员、采集人员的宣传教育及林区痴、呆、傻人员的监护。进入防火区的主要路口都要设置或补齐防火固定标志;广播电视部门要在电视节目中开办防火专栏;县交通运输部门和火车站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养护人员及客运车辆旅客的防火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2、加紧安排布置,做好森防应战准备
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要立足于打大火的实战需要,进入战备状态,对防火的各项措施,各个环节,各种设施进行检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坏什么,修什么的要求,备好防扑火机具、车辆、通信设备和各种物资,确保一有火情,就能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要加强火情的监测和调度指挥,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森林高火险区进行巡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保证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情况,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要公布防火报告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组建好扑火队伍,各乡镇(场)、六三监狱扑火队人数要达到100人以上,各村要达到50人以上,并加强对防火队伍的培训,提高队员防火素质。防火期间,扑火队要时时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时间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扑救人员的安全,确保村屯、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等重点部位不受到大火威胁,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火烧村屯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场)要提早在林边、村屯、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安全带,在重点防火区域和重点防护林周边开设有效的防火隔离带,避免火烧连营;要把发生森林火灾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周全,制定出详尽、可行的应急扑火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练、修订和完善,确保万无一失。
3、强化火源管理,全方位控制野外火源
抓好火源管理历来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讲,防火就是防人,就是管住火源。一是要严格控制野外用火,规范用火行为。防火期间,严禁一切计划烧除工作,包括烧秸秆、烧“地格子”等农事用火,严格执行大风天气禁火制度,宁严勿宽。严管入山火源,对地块、坟头、路口都要做到严看死守,落实专人负责。加大野外火源的巡查管理力度,防火区内要派专人进行流动检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无入山证不放过、机动车辆没有合格防火帽不放过、没交保险抵押金不放过、不写保证书不放过)的规定,禁止盲目流入人员入山、入林。对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一律登记造册,实行联防联保的方法,由担保人担保,由本人写出保证书,出现问题不但要追究肇事者责任,而且要追究担保人责任。严禁随意在草原、耕地、苇塘和林缘区域烧荒,对在林内野外吸烟的坚决执行四个一律(森林防火期严禁在野外吸烟,违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以经济重罚或按治安管理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在野外吸烟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一律依法严惩)的命令;二是要严格管理生产用火。在防火期,进入林区内生产作业的人员和单位要签订防火合同,预交保险抵押金,明确防火责任。进入防火期后,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的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三是要坚持开展三清三查(清山、清林、清河套和查火源、查隐患、查薄弱环节)工作。要做到不漏掉一块林地,不漏掉一项措施,不漏掉一名人员。要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段、重点人员进行重点防范,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火险大的草塘、交界处、山边、公路两侧以及林场、居民点周围、林内、林缘杂草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机械清除或人工割除,消除火险隐患。
4、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扎龙湿地的防火工作
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确定: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工作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并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和草原防火办公室,明确将草塘湿地防火纳入草原防火范围,由草原防火办专门负责综合协调和指挥。为此,我县行政区内扎龙湿地防火由县草原防火办公室具体负责,县森防办配合工作。对扎龙湿地防火工作要明确领导责任,划分责任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方案和预案,确保扎龙湿地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森林防火方案 篇5
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力气和应急管理水平,依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学习和把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娴熟把握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学问。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力气,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三级扑救队伍组建、扑火装备建设、扑火预案制定);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布传达及设施建设;
6、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及方案烧除规程。
(三)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森林火灾特点、规律;
2、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扑火指挥原则、扑火指挥基本程序、扑火指挥主要内容、扑火指挥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灾扑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战法;
4、扑火紧急避险基本常识;
5、火场看管清理及火案侦破。
四、方案支配
我镇支配在12月底培训,各村支配在年底前结束。
森林防火方案 篇6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日常工作,我地处两省三镇接壤地带,因果业开发等较缓慢,是一个林区面积占比例大的镇,加上当地群众有不良用火习惯,黄龙病发病率高,森林防火压力重,现冬季来临,进入防火期,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抓好我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已对今年防火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布置情况
在县召开森林防火动员会后,党、政府委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了班子会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指挥、长以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二是制定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责任区划分方案》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在20xx年9月29日在政府召开了全森林防火动员大会,传达、部署我的森林防火工作,会上,各村向政府递交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分管领导王显坤同志传达了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并进行了强调: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广泛宣传全民防火,每个屋场要确保张贴1条以上宣传标语,《禁火令》、《告农户的`一封信》,包村干部会同包组干部一起必须下发到每户,并签好回执,真正使广大群众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注意用火安全;护林防火员和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规范巡山制度,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分队,各村发生火情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逐级上报,严禁组织无行为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的人上山扑救森林火灾;各村要统计村内“五类人员”情况并汇总上报到里,同时督促监护人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护;
长邝仲同志在会上作了十个方面的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二是强化措施,确保平安;三是健全网络,全面覆盖;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五是突出防范,管死火源;六是严明纪律,加强值班;七是监督检查,消除隐患;八是重处案件,严历打击;九是加强领导,紧密配合,特别强调了在进入了森林防火期后巡山人员和林业管理站的同志要高度警惕,必须落实“见烟就查,放火就抓”的工作要求。
二、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建设
因人事调整,里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以文件形式发放到各单位、各村委会。组建了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由党委副书记谢玉堂同志队长,常务副长王显坤同志任副队长,队员24人。全共8个行政村,每个村都组建一个2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队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应急队成员由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干部和群众组成。为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里相应成立了上山扑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保卫组、信息报送组、救护安置组。
三、扑火物资储备情况
目前共购置、廉刀50把,5号扑火工具火把100把,手电筒30支,喊话器8个,药品,手套30双,毛巾30条,对讲机3部,阻燃服25套,作训服30套,扑火鞋30双,灭火风机5台,油锯10台,水壶30只,挎包30只,毛巾30条。目前已进入防火期,作训服等物品已发放到应急主力队员手中,其他物品在仓库中待命。
四、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目前我主要落实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了、村、组防火网络,成立了防火应急分队;二是安排了值班人员,实行了领导值班制度,确保了24小时通讯畅通;三是各村书写了宣传标语,各屋场张贴了《禁火令》,印刷了《告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并开始发放;四是和中心校加强了联络,安排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五是各村护林防火员已进入预警状态,火险系数高时能自觉进入林区巡山;六是对全“五类人员”进行了摸排,建立了台账,落实了防控人员。
五、今后工作打算
1、利用各种手段,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护林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健全网络,实行重点监控;认真加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各种保障工作。
森林防火方案 篇7
春节、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任务极为艰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全镇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火警,张x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岳阳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打造生态强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百姓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张谷镇林业站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大势宣传,并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村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要加大巡山力度并要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清明扫墓,文明祭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镇森林防火指挥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要组织小学生开展游行宣传,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2、严防死守,把火源挡在森林外。森林防火,重在预防。清明期间要做到:一是巡查要到。各村护林员实行全巡查、鸣锣警示、喇叭喊话,重点地段、要落实责任制。二是联村领导要包村组。镇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抽调林业站工作人员、镇干部,要在兰陵村入口处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各村也要在村主要路口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四是党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各村党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各村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张谷英镇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张谷英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各村的防火应急分队要24小时全天待命,并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调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林业站要对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真抓实干,把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值班值守制度。清明防火期间,各乡镇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要求将不定时到各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统一要求,张谷英镇公安派出所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20xx-12-11
森林防火方案 篇8
为加强森林火灾的扑灭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森林扑救的战斗力,切实做到“发现早、反应快、拉得出、能扑灭”。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各村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行一次扑火实战演练。为使本次演练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时间:
20xx年2月日
二、演练地点:
横梁子
三、组织机构及参加人员
本次演练由镇政府,林业站组织成立演练指挥部,由三堆镇镇长任现场演练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林业站站长任扑火队队长,交通、医院、派出所由总指挥调动。扑火人员由镇应急分队,镇周边村应急分队组成,每村组织应急队员10人,每10人为一组(三堆、高桥、井田、宝珠)使用2号扑火工具或简易扑火工具。镇应急分队组织6人的机械扑火队员(城管人员组成)。
四、演练程序
1、发现火情,高桥村放牛人员发现横梁子有火情,报镇防火指挥部。
2、接警后,林业站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并报告火情。
3、准备工作,指挥部一方面安排交警、派出所干警、医院,一方面向上级报告,并紧急启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①组织人员:通过电台、电话通知扑火队员紧急集中。
②集中待命:由各队队长迅速集合队员,查清队员人数,依次向扑火队队长报告本队人员及装备情况,然后扑火队队长将扑火队伍集合情况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扑火命令。
4、赶赴现场,拉响防火警报,扑火队伍按照按排乘车或步行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
5、火灾扑救,根据火势情况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首先一队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将主要火点接段。二队队员使用风力灭火器(每台风力灭火器三人,一人使用风力灭火器、二人使用2号工具),三队队员使用铁扫把打灭余火,最后一队使用灭火水枪,铁锹、扑灭残留火星,并对火场进行覆土。
6、撤离现场,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火灾现场,并留本村组应急队员和群众看守现场,经演练指挥部讲评后,撒离火灾现场。
7、演练结束
森林防火方案 篇9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森林公安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武警蔚县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政府、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政府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政府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近、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近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政府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成人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政府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强卫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卫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政府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政府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政府、有关乡(镇)政府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近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4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公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政府、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火方案 篇10
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林区、墓地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扫墓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街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3、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街各村委会、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
森林防火方案 篇11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火方案 篇12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xxxx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 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 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某某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某某〕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某某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某某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7、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8、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9、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0、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1、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2、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森林防火方案 篇13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14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15)。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森林防火方案 篇14
一、演练目的
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森林、消防火灾,切实提高镇应急办、社区应急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消防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应急办的指挥下,镇、单位、永兴社区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消防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9日下午15时至16时(14: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永安镇应急避险广场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向钰洁镇应急办干部
职责:负责火灾演练现场的协调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高川东永安派出所所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
(3)伤员救护组
组长:罗勇永安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2人。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4)宣传报导组
组长:陶祖建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1人,宣传办1人。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了解安全避险知识。
(5)现场扑救组
组长:吴晓波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人武干事
成员:胡勇永兴社区居委主任
胡刚永兴社区综治专干
职责: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
(6)现场解说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解说员1名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通信方式:采取对讲机方式。
七、参演单位
镇应急办、综治办、林业站、宣传办、永安派出所、永安卫生院、永兴社区居委。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镇应急救援大队18人、永兴社区应急救援小分队12人、医务人员2人、消防摩托1辆、救护车辆1辆、对讲机:5台,扫把:30把,灭火弹:2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镇政府坝子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演练流程
信息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永兴社区(报告、组织扑救)→镇应急办(报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镇级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结束。
演练场火灾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十、演练结束
应急队在镇政府坝子集结,镇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应急救援人员统一着消防服。
(三)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现场使用的对讲机、摄像、照相由镇应急办负责。
(五)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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