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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之年度考核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OXX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是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人员奖惩、培训、辞退、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我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年度考核的工作。
二、考核时间与方法步骤
考核时间拟定于20XX年3月中旬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并划分考核小组,个人准备工作总结等。
2、考核评比阶段
各考核小组根据医院要求,结合实际,根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考核表及优秀名单上报时间截止至3月18日。
3、总结上报阶段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进行一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表并完善考核材料,上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三、考核范围及优秀等次数量
1、考核范围:全院在编人员及20XX年至20XX年计划内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共计392人。
2、优秀等次数量: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我院在20XX年县委、县政府考核中取得第三名,优秀名额比例比往年增加5%,按20%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3、科级干部与所在单位普通工作人员一同考核,不再单独确定优秀等次名额。
四、考核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
(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
(3)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当年;
(4)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
(6)违犯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违犯社会治安及参加^法**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进行年度考核: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2)由企业单位调入不满半年的;
(3)擅自离岗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当年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见习期的,首次就业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2、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由调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其调动前的表现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当年的军队专业干部、退伍军人进行年度考核,参照专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4、其他情况参照莒人社发[20XX]6号文件的有关说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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