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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18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18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18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18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18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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