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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08 08:37:1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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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市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所有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项任务:

  (一)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激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氛围,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承诺书”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模范。

  (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禁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卫生行政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立即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直属、直管医院带头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落实阶段

  市卫生局10月份之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直管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适时组织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暗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对辖区内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并随时向市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三)总结完善阶段

  10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结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对各地纠风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探索和创新纠风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放在卫生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把握,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准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消除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并及时组织群众参与,积极探索纠风工作规律,建立起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二要重点抓好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总体要求和具体分工,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总结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动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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