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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劳动保障责任考评方案
各村(居)委会:
根据《新罗区2013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对各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制定目标责任制对村(居)劳动保障工作进行管理考评,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考核单位:西陂街道办事处
考核对象:
各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
考核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考核内容:
1.考核基本分:100分;
2.评分细则:
(1)帮助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完成工作指标得15分,未完成指标每少一人扣1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按每增加一人加1分;
(2)城镇新增就业劳动力,完成工作指标得5分,未完成指标每减少10%扣1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按每增加一人加1分;
(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工作指标得10分,未完成指标每减少10%扣1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按每增加一人加1分;
(4)协助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工作指标得15分,未完成指标每减少10%扣1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按每增加一人加1分;
(5)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各村参保率达100%得15分,未完成扣15分;
(6)各村设有协理员办公场所、劳动保障宣传栏、并上挂工作职责的得10分,无协理员办公场所、无上挂工作职责、张贴劳动保障信息工作的扣10分;
(7)及时上报企业退休职工、申领抚恤金及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对象的生存证明,积极配合做好老人节活动得5分,未完成扣5分;
(8)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每年须在《西陂信息》刊物上发表劳动保障工作信息一条得5分,未发表扣5分;
(9)积极配合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完成工作指标得5分,未完成指标每减少10%扣1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按每增加一人加1分;
(10)完成失地农民登记工作得15分,未完成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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