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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我校将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在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学校其他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二、入学对象
6周岁以上,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招生范围内务工的农民子女。
三、入学办法
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在流入地的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的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
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特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文化学习、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建立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家庭联系制度,对每个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建立起家校联系卡,使学校、教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增强双方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注意优化学校教育环境,学校师生尊重、关爱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使他们愿意、乐意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生动、活泼的发展。
3、困难学生助学制度。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对一结对子”等活动,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以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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