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1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小平、张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灾情救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住房安全、谢林港镇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等方面。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1,134.0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83.00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5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00万元。拨付资金1,041.48万元,结余资金92.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评价组共收到70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0.46%。实地查看了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451.39万元占项目总资金39.81%,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40.0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134.00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拨付使用1,041.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84%。项目共计30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
①产业项目10个,指标下达585万元,已拨付572.78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7.91%;
②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指标下达413万元,已拨付使用352.3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85.30%;
③教育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8万元,已拨付使用7.35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87%;
④金融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10万元,已拨付使用4.22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42.20%;
⑤项目管理项目1个,指标下达3万元,已拨付使用0.0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0.00%;
⑥住房安全、医保、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项目7个,指标下达115万元,已拨付104.83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1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xx〕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等单位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xx〕16号),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成了《益阳高新区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扶贫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扶贫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产业项目中包含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的承接企业3家,投入资金458万元,占总资金40.39%,带动防返贫监测对象总增收36.64万元。20xx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22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扶贫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xx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7.4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240人,主要保障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
(2)教育扶贫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区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xx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4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xx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5人。
(3)产业扶贫方面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10个,其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稻鱼繁育、艾草种植、稻虾养殖;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道路硬化、山塘维修、渠道衬砌、农田水系整治修复、沟渠新建、渠道维修、灾情救助。通过大力培育壮大优秀特色产业,以稻虾养殖、稻鱼繁育和艾草种植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20xx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1000亩稻鱼繁育基地以及300亩艾草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1262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改善贫困户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粮食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纸质调查问卷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回收70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96.22%。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帮助了帮扶对象的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顺利实施。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偏差较大。20xx年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超项目计划资金11.19万元,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低于项目计划资金1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云雾山社区道路扩宽金寿堂至西来庵水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23万元,超支3.23万元,超支比例12.92%。
②鸦鹊塘村八角亭水库防汛道路扩宽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8.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46万元,超支7.96万元,超支比例43.03%。
③北峰垸村夏家沟渠改建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86万元,调减10.14万元,调减比例59.65 %。
(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计划申报资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尽可能要细化到项目具体的事项,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必须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严防项目“水分”过多,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2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情况。完成实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21户存量任务,已全面竣工验收,所有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农户“一卡通”。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等待市级文件下发后立即组织实施。在5月初完成全县农村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16306户,低保户4596户、五保户158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957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鉴定工作,在6月中旬完成全县1630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
2.20xx年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全面完成。经核实、申请、审批对20xx年所报存量和改造进度进行了调整,20xx年应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2553户(其中拆旧不建新126户、维修加固50户、拆旧建新2377户),实际实施2553户,目前已开工2553户、竣工2553户。
3.其他扶贫政策方面的危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一是完成实施20xx年“6.17”地震4类重点对象灾损房屋恢复重建县级专项补助项目。二是实施“住房安全有保障”大排查问题113户、风险问题48户专项整治住房安全隐患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发放180.1万元到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完成情况
制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方案》,明确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目标,确保在20xx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20xx年至20xx年,累计投入约5500万元用于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建成投运镇级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14座,新购置各类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及环卫保洁设备170余台,新建改建生活垃圾收集池(点)230余个,购置村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2000余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车辆及环卫保洁设备不断完善。
二、主要做法
(一)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做法
1.把握政策,精心指导。一是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和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反复核查比对,务求精准识别和公平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政策覆盖。二是开展镇村干部住房安全核验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建筑工匠培训200余人,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对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大排查等活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优亲厚友、程序把关不严、对象漏评错判、工程进度拖沓、文明施工差、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对政策的精准把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
2.落实强规,确保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竣工验收实施办法,不断规范农房建设管理行为。二是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审批、检查、验收,坚持“三避让”原则选址,推行补助建房地勘全覆盖,落实建筑面积、层数、跨度、配套设施、外观风貌等设计指标和入住条件。三是认真执行《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规程》,落实地基基础、圈梁过梁、构造柱等抗震结构措施和节点配筋、拉结措施,确保抗震设防到位。四是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督促镇村和农户选择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企业并签订正式合同。五是严把建材质量关,住建、经信、市场监管部门从生产、市场、使用环节对主要结构材料加大抽查、检测、验收力度,禁止不合格建材进入建筑工地。六是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做好监理记录,保障农房关键部位、环节的施工质量。七是对补助性建房工程一律开展3级竣工验收,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访群众方式,实行“谁签字,谁负责”,未达到条件的坚决不予通过。八是抓好常见质量安全问题防治,落实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抗震设防措施不到位、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不按图纸依规范施工、砌体砌筑不符合要求、结构构件与墙体未有效拉结、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采取专项治理与常态化督查结合办法,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督办、事后整改。通过对质量的强力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定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全程监管,聚力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项目进度、竣工验收、安全核验、问题整改等重点事项实行专项督查、限期交账。二是对大排查、回头看等活动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三是坚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县、镇坚持每月至少全覆盖巡查1次。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户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选取庆岭镇、胜天镇11个村通过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牌等方式引导群众分类投放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由乡镇统一运转至压缩式中转站;餐厨垃圾由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员统一收集运输至餐厨垃圾暂存点单独处理。
2.村、镇收集。每村设置一个分类垃圾收集点及每村配备一个油动三轮车,对其他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转运到压缩式中转站。
镇级将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对其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及运输至压缩式中转站。
3.公司转运。由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公司对压缩式中转站进行运行管理及维护,并负责其他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转运工作。转运过程实行密闭化管理,并保持全密闭,防止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4.县处理。其他垃圾转运至海诺尔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由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公司转运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工作成效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全面保障
借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契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再排查再整治,基本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二)补助资金管理得到规范
根据涉农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和项目进度,严格执行县财政划拨到住建部门再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程序,坚持逐层核查、联合会审和3级6次公示,做到专账专户、专款专用、票实相符、应划尽划。
(三)档案系统同步完善
把档案资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列为竣工验收专项内容,统一目录清单完善“一户一档”。目前,各镇补助建房“一户一档”基本达到要求,系统信息与中省市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实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坚持对补助建房项目实行3级竣工验收
坚持程序标准,落实技术标准,严格政策界限,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对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予通过。今年将镇级逐户自查验收、蹲点工作组复查验收、县级部门按比例抽查验收的3级竣工验收制度推广覆盖到了大排查问题整改项目,为脱贫攻坚验收考核提供了助力。
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通过抓实20xx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回头帮、大排查等住房安全问题整改,及时化解风险,补齐短板,稳定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成色,有力提升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水平。
有效健全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成功构建“户分类、村镇收集、公司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收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的全县19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实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四、存在问题
(一)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镇村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专业人员缺乏,监管人员兼职多、流动大,监督、指导、执法力度偏弱,导致一般农户建房有失管情况。
(二)项目建设有待规范
农房建设面宽量大,城镇空间规划、新村建设规划滞后,建筑工匠技术素质、法律涵养、诚信观念参差不齐,文明施工乱点乱象亟待深入整治。
(三)村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有待完善
压缩式中转站的投入使用基本解决了各镇场镇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但村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运行保障仍有待加强,后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造成生活垃圾前分后混十分普遍。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人员配备
落实和稳定镇级住房保障监管人员,推行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委员会或农房建设监督委员会,加大监管人员和建筑工匠专业知识系统培训,以缓解镇村技术薄弱、人员紧缺的压力。
(二)提高补助标准
进一步整合涉农政策,项目、资金向住房安全保障更多倾斜,适当降低覆盖条件、提高补助标准,在减轻贫困群众建房返贫风险的同时减小基层工作难度。
(三)加大监管力度
加快推进城镇空间规划、新村建设规划编制,严格报批程序,提高验收考核层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农房建设行为更法治更规范。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3
为提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对20xx年度乡村振兴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10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10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中调整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度拨付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243.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243.2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结余率0.00%,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其他资金0.00%。
(二)主要成效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打造12个省市区级试点村、省级特色乡镇、8个市区级试点村、4条市级示范线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绩效分析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等级为优秀,设置绩效目标11个,实际完成1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乡村振兴试点村,目标值12.00,实际完成12,权重10.00,得分10.00。
2、质量指标
(1)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4.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2)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8.00,实际完成8,权重5.00,得分5.00。
(3)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2.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3、时效指标
(1)项目时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4、成本指标
(1)补助专款专用率,目标值10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5.00,得分15.00。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1)探索产业兴旺新路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2、社会效益指标
(1)焕发乡风文明、健全治理有效新机制,目标值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实际完成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权重10.00,得分10.00。
3、生态效益指标
(1)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值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实际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权重10.00,得分10.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
(1)长远意义,目标值乡村全面振兴,实际完成乡村全面振兴,权重10.00,得分10.00。
(三)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满意度,目标值9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0.00,得分10.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定位不够清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单一;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尚存,制约乡村产业发展势头;三是群众助推发展不够积极,影响乡村发展闭环形成。
(二)改进措施
我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立足位处城市延伸段、生态环境优美等资源禀赋,4个乡镇都在“泉州一小时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支撑,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富民强村兴镇为根本,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打造4线15村,开展马甲镇、虹山乡市级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创建工作,达到“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全面覆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洛江都市型乡村振兴样板,全区所有村集体经济均达到2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其中,以“永安村”为代表的“三产融合”产业发展模式、以“新庵村”为代表的“点绿成金”生态宜居综合发展模式成功入选泉州市20xx年度乡村振兴试点村典型案例;虹山乡全域示范线路入选市级第一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10月29日在全市乡村振兴现场会主会场上作典型发言。力争到20xx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典型,以点带面形成连片示范效应。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4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减贫,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等文件精神,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派出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评价小组通过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进行实地抽查与核实,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含查阅道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资料、与基层工作人员及贫困户交谈、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到的一手资料),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xxx
2、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是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3、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共下达5006万元。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安排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493万元。
(二)绩效目标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当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995人脱贫。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了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实施项目是否精准,项目是否发挥成效进行。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开展核查,了解掌握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4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
3、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
4、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xx〕30号)文件。
5、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xx】51号)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相关表格及调查问券。前期准备包括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调查问券(见附件2)。
2、组织实施
一是到道县乡村振兴局查阅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二是到各乡镇财政所查看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共抽查梅花、寿雁、仙子脚、祥林铺清塘、蚣坝、四马桥、洪塘营、横岭、白马渡等10个乡镇,随机抽取43个产业项目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访谈、数据获取、资料核查、调查问卷形式,看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业主、当地群众交谈,了解项目效益,以及当地群众受益情况。四是发出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72份,收回率95.6%。
3、分析评价
通过计算原始数据的值,将各层数据逐渐整合,生成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三个方面的得分,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根据上述工作取得的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从实施情况、绩效分析与结论、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道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分布在21个乡镇,共实施扶贫项目85个,其中:水利扶贫1项,扶持资金764万元,民政局老区发展1个,扶持资金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大坪铺农场水肥一体化标准化果园建设1个,扶持资金160万元;优质油茶种植12个,扶持资金180万元;茶叶加工4个,扶持资金100万元;杉木合作社2个,扶持资金28万元;特色水果种植14个,扶持资金229万元;蔬菜种植6个,扶持资金115万元;烤烟种植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药材种植1个,扶持资金40万元;黑木耳、食用菌种植6个,扶持资金109万元;养殖业9个,扶持资金125万元;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沟渠维修)19个,扶持资金249万元;消费扶贫1项,扶持资金50万元;就业扶贫(扶贫车间稳岗)5个,扶持资金10万元;贫困户灾情因素1项,扶持资金53万元;全县黑木耳产业发展1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扶持资金63万元。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由道县财政局拨至道县乡村振兴局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设置专门账薄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下达资金计划---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经营主体的资金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接受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监督,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运行。
(四)资金绩效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是按产业扶贫帮扶协议和承诺书兑现分红,实现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落实产业指导,强化劳务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构建起“一村一主业”的产业格局,推动实现“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产品变商品、劳力变劳务”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20xx年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效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效益。20xx年产业发展建设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650万元、农村科技带动增加产业产值320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4500万元。
2、社会效益。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学到了相关的工艺技术和知识,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39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99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550人。
3、生态效益。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创新生产,通过农村科技改善耕地面积585亩以上。
四、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进一步了解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绩效,我们通过纸质问卷的发放,收集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7.3%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非常满意;12.7%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基本满意。同时,72.6%的调查对象认为基础建设和人才缺乏是目前产业扶贫面临的问题;27.4%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支持。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县贫困群众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培养和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20xx年共遴选了8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帮扶企业,包括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2、创新帮扶模式取得较大成果。
(1)务工就业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实行就业培训,让贫困户由传统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20x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车间”等方式全县共吸纳贫困人员3500人就业。
(2)龙头带动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有1家。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马桥蔬菜基地被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租种土地1100亩,种植特色蔬菜,年产值1120万元,纯利润3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聘请劳力、产业分红等方式联系带动80人,人均增收2500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采取“村支两委+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入股合作,委托帮扶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主体享受20%的财政补助资金,其余对象的帮扶资金统一投入到经营主体。项目合作期至少5年,前5年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560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5万元,带动31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600元,受益群众296户,1573人;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黄精600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0万元,联结27户80名贫困人口,促进贫困户增收2300元以上。
(4)自主发展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缺少资金、技能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贫困户产生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5)其它模式。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方式,参与产业生产、灵活就业,使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能通过生产参与或灵活就业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在项目资料中,部分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后不能产生相应效益。如:(1)清塘镇小塘村的道县尚轩黑木耳种植农民合作社总投资300万元,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5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2人,由于食用菌大棚的遮阳棚挡不住强烈的太阳,温度太高,食用菌棒都坏了,目前也没有种植,只有等天气转凉了才能种植;(2)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产业发展资金扶持15万元,属于村集体经济,外县老板承包,每年付租金1万元给村里,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虽然有订单,但因为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不到工人而停产;(3)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属于村集体经济,为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扶持1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外县老板承包该企业,每年给付村集体1万元租金,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虽然有订单,但是由于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工困难,目前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2、项目资金的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比如产业发展项目,有扶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配的标准是怎样?是否按照标准执行?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也一样,缺少准确的资金预算,扶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时,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基本没参与,都是乡镇、村简单验收了事,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工程结算单,财政投资评审更没有评审,就凭一个验收单就付了款。有些产业项目乡镇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没有经过村级财务帐,脱离村级监管,比如祥林铺镇雷洞村榕油菜种植30万元、高坝洞村湘南苗木30万元,洞尾村道县勤润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八家村道县众旺油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基地30万元;寿雁镇以镇政府实施的天智菌业20万元、金丰瓜蒌永丰基地25万元,横岭乡横岭村的绿态家禽养殖、两江村的道州灰鹅养殖等等。
4、实施地点与项目立项村不一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在甲村,实际实施在乙村,项目监管困难。比如横岭乡两江道州灰鹅养殖产业扶持20万元,实施主体却是道县莲塘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道县工贸中专(寿雁),横岭村的道县绿态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地点却在祥林铺镇,这对当地经济房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帮助不大。根据湘农联[20xx]51号文件精神,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但实施主体不在本村,经营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未来贫困户的权益难以保障。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产业发展项目采用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的,兑现给帮扶贫困户的分红资金到位少。据查只有少数项目把分红资金打入了贫困户的明白卡,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石山脚村食用菌种植,四马桥镇农科站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些项目象征性交了一点给村集体。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而成,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受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未来收益难以保障。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缺少技术或者缺少劳动力,发展产业内生动能不足,对自己的产业定位不准确。而以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方式,未贯彻好上级产业帮扶政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扶贫,不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湘发〔20xx〕7号)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的规定。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贫困人员有参与意愿又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要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保证产业发展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要制定一个可执行的分类补助标准,比如种植业,茶叶、脐橙、油茶、蔬菜、食用菌、药材每亩各补多少;养殖业,养牛、养羊、家禽各补多少,等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工程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数为依据,避免资金分配不公。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产业发展项目要按照验收面积与制定的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要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按照审定的金额拨付工程款,避免有些项目还没实施,资金就已经拨付完。所有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一定要经过村级财务,接受村里监督。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村级项目,实施地点必须是在本村,避免外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挂靠本村项目实施,以有利发展本村经济,保障本村贫困人员权益,带领本村贫困人员致富奔小康,帮扶协议要能保障和实现贫困人员的利益。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乡村两级组织要对本级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负责,督促本乡、本村产业发展实施主体把拖欠帮扶贫困户的分红,及时足额兑现给帮扶贫困户,以保障贫困户的权益。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入股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作社责任,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贫困户收益。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农民现代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既能提高贫困户的种植养殖收入,也能增加贫困户在新型主体中的打工收入,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5
永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道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马桥等10个乡镇43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从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
2、资金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4、项目实施地点与立项村不一致。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委托帮扶漏洞多,贫困户获利少,长期利益缺乏保障。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风险高。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6
一、工作基本情况
二、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做法及成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针对农村产业“空心化”、村庄“空巢化”,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不热、农民增收渠道不多等问题,我区首创市场化模式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城村人”融合为发展导向,利用社会资本激活农村资源资产活力,实现农村发展“第二次飞跃”:
一是推动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区委、区政府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作风,通过第五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等重要会议,将乡村振兴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予以部署,制定并印发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提神”、“弄通提能”“做实提效”工作方案,经过大量的摸底调查、研究,创新提出以市场化模式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法,并率先与碧桂园、华侨城达成合作共识,实施乡村振兴试点项目。
二是高标准全域谋划乡村振兴。在区委、区政府牵头下,各镇、街道迅速开展资源排查,掌握家底,并结合各行政村资源禀赋,制定《镇(街道)全域乡村振兴三年总体规划方案工作表》,明确了试点片区、产业定位、具体工作、发展规模,按照全区102个行政村统一按照市场化模式分三年(20xx年30%、20xx年40%、20xx年30%的.行政村覆盖比例)推进。根据中央、省、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高标准谋划制定《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压实责任。举全区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20xx年惠阳区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方案》,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纳入到有关绩效考核工作,通过落实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产业振兴最终成果落到促进农民就业、增产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农民生活富裕。
四是打造试点推动全面开花。随着试点项目的推进,我区以市场化模式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开花,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落实各类乡村项目共计77个,其中已开工建设30个,初步形成以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商业商贸、电商物流、现代金融、城市更新等多种业态带动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
三、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推进乡村振兴人员保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人是关键一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到中央下到基层都非常重视,但是还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例如乡村振兴对于基层特别是村委书记、小组长来说,是个新鲜事物,缺乏相应的认识。但往往工作的开展,他们是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如果意识不转变,那么乡村振兴落地就比较困难。因而在组织保障上不仅需要锻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还要选好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强建优,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作用,并且发挥乡贤作用,鼓励乡贤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创收。
(二)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是重要因素。根据资源摸排,目前我区存在三种类型农村情况:第一类城镇化程度较高,以二三产为支撑的准城中村;第二类资源丰富,但发展滞后,需导入产业激发发展动能的村庄;第三类是资源匮乏、经济发展薄弱村,亟需政府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村庄。我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将村庄捆绑导入产业形成规划编制规划发展。然而占大部分比例的第三类型的农村,虽然随着政府的逐年增加投入,农村面的村巷道、路灯、垃圾处理、学校等硬性条件逐渐完善,但是重大基础设施覆盖面、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等还相对滞后。乡村公共服务与城镇相比,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不均衡,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待提升。因此,需要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机制进行精准施策,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时科学系统整合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当前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村庄村土地利用规划与村庄规划期限不一致,且村庄规划对村庄建设用地的需求远远超过村土地利用规划实际建设用地规模,无法发挥村土地利用规划在“多规合一”中“底盘”作用,导致实际编制的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难以落地实施。此外,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用地审批时限过长,程序复杂造成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无法及时落地。对此,建议市级层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
下来,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拓展乡村振兴范围,积极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惠阳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为全市乃至全省走在前列主动担当、多做贡献。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7
一、政策或项目概况
(一)政策或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几年来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基层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工程数量越来越多。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泗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资金进行监管。随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审计部分自身的人才队伍已经无法满足庞大的业务需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工作部署,泗县审计局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需要支付相应的审计业务费。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以往的审计工作经验,通过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全年预计能为政府节约资金上亿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需求情况。
随着项目数量的增多、项目工程量的不断变大,审计业务费用也不断增高,全年预计支付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用约1000万元。其中:支付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
二、评估组织情况
根据《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xx〕118号)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财绩〔20xx〕53号)有关规定,泗县审计局迅速开展对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江的带领下,通过局班子成员的共同研究,结合业务股室的具体测算汇报,认为1000万元审计业务费用符合预期目标。
该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具有可持续性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为推动项目效益最大化,通过7项指标提高绩效。分别为:数量指标为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质量指标为严格把控协审单位工作质量,将工作质量与协审费用相挂钩;时效指标为项目实施时间严格控制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成本指标为根据协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协审费用;社会效益指标查看是否为县政府节约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可持续影响指标查看是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设立了此项业务支出费用,该项目通过业务股室测算、局班子成员研究、局长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同意,该项费用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能及时为政府投资节约大量资金,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节约大量资金。
(二)投入经济性。经评估,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经评估,该项目绩效目标和政策明确且一致,与年度计划相符,满足现实需求,7项绩效指标精细化,具有可量化和可衡量性,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经评估,具备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
(五)筹资合规性。经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明确且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合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未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无
四、总体结论
经评估,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
五、相关建议
无
六、附件
包括绩效目标申报表、政策或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等。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8篇)8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一)项目(政策)立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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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政策)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本项目共涉及:
(1)141个行政村(乡村)
凤城镇9个村(南峪口村、宜儿村、方元村、武午村、大城南村、东旧村、旧城庄村、西旧村、里洪村);
开栅镇8个村(开栅村、中舍村、北徐村、北峪口村、宋家庄村、樊家庄村、文倚村、武陵村);
胡兰镇22个村(伯鱼村、赵村、保贤村、城子村、胡兰村、邢家堡村、南胡村、王家堡村、保贤庄村、东堡村、北贤村、大象村、索家堡村、炮守堡村、上曲村、上段村、新堡村、门世村、段城村、贯家堡村、水寨村、云周村);
南安镇19个村(南安村、北安庄村、东北安村、西北安村、榆林村、北胡村、谢家寨村、孟家庄村、北白村、小南安村、南白村、西韩村、西南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东郭村、闫家堡村、西社村、蔚家堡村);
孝义镇12个村(孝义村、乐村、北夏祠村、东夏祠村、西夏祠村、马东村、马村、上贤村、北武渡村、南武渡村、平陶村、桥头村);
下曲镇18个村(寄谷庄村、田家堡村、石家堡村、杜村、青高村、下曲庄村、朱家堡村、徐家镇村、北齐村、南齐村、忠义村、南辛店村、下曲村、南贤村、梁家堡村、北辛店村、石永村、永乐村);
南庄镇10个村(南庄村、信贤村、麻家堡村、韩弓村、温云村、温云营村、横沟村、吴村、洪义村、汾曲村);
西城乡7个村(西城村、东城村、杭城村、武良村、东石候村、新立村、新庄村);
南武乡9个村(东庄村、西庄村、南武村、南明阳村、西明阳村、北明阳村、麻家寨村、武家寨村、杨家寨村);
北张乡10个村(北张村、南张村、东宜亭村、西宜亭村、上河头村、武村、北武涝村、南武满村、苏家堡村、郑家庄村);
西槽头乡7个村(西槽头村、百金堡村、裴会村、王家社村、闫家社村、狄家社村、尹家社村);
马西乡7个村(马西村、孝子渠村、神堂村、河西村、穆家寨村、牛家垣村、赤峪村);
苍儿会3个村(上王家社村、崖底村、苍儿会村)。
(2)道路: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国道70公里、省道60公里、县道136公里、乡道197公里)。其中,道路两侧有建筑物只需对路面进行清扫的路段369公里(国道56公里、省道48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197公里),道路两侧无建筑物,除进行路面清扫保洁,还需对道路两侧30米范围内垃圾进行清理捡拾的路段178公里(国道14公里、省道12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84公里)。有建筑、无建筑路段里程以交通局、公路段实际测量为准。
(3)河道: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汾河40公里、文峪河25公里、磁窑河26公里、饮马河11公里、龙泉沟10公里、三道川39公里、章多沟11公里、狗狼沟7公里、乐村涧河23公里、头道川13公里、二道川22公里、桑条沟7公里、崖底河10公里、红沙沟6公里)。河道里程以水利局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项目(政策)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构建大环卫格局,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保洁形成常态,推动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作业精细化、机制长效化。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农村环境,形成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文明提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2、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建立覆盖全县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处理”体系,以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河道”的一体化清扫保洁体系。
(1)、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包括合理布置垃圾桶,“全封闭”收集和清运。垃圾桶确保每天最少清运一次,周期性清运。
(2)、国、省、县、乡道路清理,包括对商铺、村庄路段两侧路边至沿线建筑物范围进行清扫保洁和相应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对道路沿线无建筑物路段两侧生活垃圾和平交道口30米、其余路段15米可视范围内的有色垃圾进行清理捡拾。做到垃圾不落地,并按计划进行机扫作业和洒水降尘,达到主路面净,路沿石净、雨水口净、树穴净、花坛净、路边沟净、辅道清洁、无杂草。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无明显纸屑污物,路沿石整洁。
(3)、河道清理,包括对河道中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捡拾,出现垃圾应及时清理,确保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4)、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站内无积存垃圾。
(5)、与清扫保洁、清运和环卫相关的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
(四)项目(政策)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村庄141个行政村(凤城镇9个村、胡兰镇22个村、南安镇19个村、孝义镇12个村、下曲镇18个村、南庄镇10个村、南武乡9个村 、西槽头乡7个村、马西乡7个村、苍儿会3个村);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
(2)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完成。
(3)时效指标: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4)成本指标:
a、成本控制:以经审核确定的当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或年初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预算金额为控制上限,核实实际发生运营维护成本是否超出控制上限。
b、成本费用:费用合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村容村貌: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
(2)生态效益指标
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90%
(五)项目(政策)资金构成
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目的及对象
评估的'目的及对象为评价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的事前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社会满意度指标。
(二)评估思路及方式方法
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建立了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拟定评价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评价前开展了项目前期调研和协调沟通等工作。
采取先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后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评估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工作程序
1、组建专家组,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专家组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2、收集审核资料,事先评估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对申报项目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事前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员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访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3、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项目组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开展正式评估。事前评估工作组在充分收集分析资料,召开预评估会的基础上,形成事前绩效评估非正式检查报告,并组织评估会,形成专家组意见。
三、综合评估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政策设立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范进行经济评价。项目实施后,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政策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为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脏乱差的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政策实施可持续性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建立完善的环卫队伍,明确厘清保洁范围,建设完善的硬件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五)筹资合规性/政策资金合规性
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出方式较合理,风险可控。
本项目运营期限为3年,从20xx年到20xx年,每年项目资金估算为240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文水县人民政府自筹。
(六)总体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能更好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从生态环境评价角度分析是一个可行性项目。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奖励,深化宣传教育,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字
七、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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