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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23 15:24:33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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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1

  根据《关于上报宣州区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宣区农[20xx]10号)要求,20xx年我区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任务面积3万亩,安排项目资金300万元。现就我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如下:

  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2月,实施步骤分确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三个阶段。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废弃农膜回收三个实施环节。

  (一)农机服务。包括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安排项目资金257万元。全区共计21个乡镇3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农机服务项目实施,服务组织中320个服务主体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二)农膜回收。安排项目资金43万元。在总结20xx年黄渡乡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扩大试点范围,在黄渡、杨柳、新田、周王、寒亭、文昌6个主要种烟乡镇45个村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由12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共设置126个废弃农膜临时堆放点。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区共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5.39万亩,其中:机械化代耕20.09万亩、机插秧0.99万亩,农膜回收4.31万亩,综合系数折算面积8.66万亩。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服务农户12600户,农膜回收服务农户672户。拨付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总体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制定方案。由于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我区成立了以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印发《宣州区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及区农经、农机、生态能源等部门的.技术指导责任以及目标任务、重点工作。

  (二)严格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要求,经实施主体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区组织评审,共49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

  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区农机、生态能源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事前政策宣传、项目培训;加强事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服务主体是否严格按照区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要求每个服务环节完成后,须由服务主体与接受服务的农户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经营主体在服务作业表上签名确认,服务主体要规范填写服务台账,并报送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初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组在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进行复验,同时填写验收表;事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成所有服务主体名录库录入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采取“报账制”形式,在乡镇街道验收、区级复验基础上,填报资金报账申请表后,拨付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截至20xx年12月份,项目已全部验收结束,项目资金300万元已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全部拨付到各服务组织。

  (四)提高项目绩效。根据方案要求,我区20xx年生产托管任务面积3万亩,项目实施实际完成面积8.66万(综合系数折算面积),任务完成率288.67%。项目经费全部用于补助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

  (五)创新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在认真总结20xx年我区农膜回收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从20xx年1个乡镇试点,新增5个乡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经项目实施、验收,效果显著。

  (六)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所有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项目效果

  (一)经济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降低了小农户粮食种植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初步统计,减少机耕成本10元/亩、机插秧成本11.2元/亩,提高粮食单产10kg/亩,即减少总成本211.988万元,增长粮食产量210.8万公斤,总计增加农民收入717.9万元。

  (二)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避免了因秸秆焚烧、废弃引起的大气水体污染及交通安全事故,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秸秆焚烧、废弃引起的大气水体污染或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改良了土壤,提高了土壤保水、保肥性能,有力地加大了工业化育秧和机械化插秧技术在江南地区的推广,通过农膜回收,有效地降低了农膜对土壤的污染,试点乡镇村农膜回收率有65%提高到95%,提高30个百分点。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的实施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同时,也受到了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区群众的一致欢迎,项目所涉及的主体满度达98%以上。

  四、项目自评结论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项目实施情况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指标,部门评价得分120分。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2

  根据《安徽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xx〕102号)文件要求,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的指标内容,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我们逐项进行了自评,自评103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金安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全区农业总人口70万,耕地总面积113万亩,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20xx年根据中央财政项目,安排我区组织社会化服务8万亩。年初,区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金安区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赴各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认定的20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统一培训,解读政策要求、指导落实实施方案。20xx年全区计划服务面积8万亩,实际完成9.88万亩,带动小农户7500余户。上级拨付项目资金800万元,审计发放794.499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区已圆满完成20xx年度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十九大、20xx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大户、经营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突出服务环节。按照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金安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8万亩,主要针对我区水稻种植,从而确保粮食生产。服务内容包含生产耕、种、防、收、烘等五个环节,各环节综合托管系数为“耕=0.33*服务面积,种=0.27*服务面积,防=0.10*服务面积,收=0.20*服务面积,烘=0.1*服务面积”。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办或参股农业服务实体,直接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服务。补助标准为:机械旋耕20元/亩,工厂化育插秧22元/亩,统防统治10元/亩,低茬机收12元/亩,粮食烘干16元/吨(每亩按0.5吨计算)。

  (三)狠抓项目实施。20xx年,参与我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经乡镇摸底、申报、区级审核、公示,最终确定20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突出重点服务环节、突出服务小农户,做到服务农户有合同、服务成果有数据、审核有票据。对集中连片的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我区目前共有两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孙岗镇孤堰村、横塘岗乡黄墩村)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村集体充分利用社会闲散农机员,鼓励单体农机员加盟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统筹农村各类资源,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组织普通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五)健全监督机制。服务组织严格依据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程序,制定项目实施台账。按照服务协议和合同,规范实施作业。对于项目作业环节多、涉及面散,各服务主体积极创新项目监管方式和手段,注重推广运用智能化手段,农机统一加装GPS,并接入张店、翁墩、木厂三个乡镇农事服务中心的智能管理平台,加强服务面积质量监测,严把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和面积核定等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围绕“服务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保证、成果有监管”等目标,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乡镇签署意见后,交审计部门审计,再由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履行拨款程序,转帐到服务组织对公帐户。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资金,20xx年经审计扣减5.5003万元,计划用于20xx年社会化服务。

  (七)严格主体名录管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对本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信誉好、能力强的服务组织纳入名录管理。经乡镇及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目前我区已有3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安徽名录库管理平台。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服务不规范、不再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予以清退。

  三、取得成效

  20xx年,我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使参与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都获得了实惠,得到广大农民的充分肯定,取得较好效果。一是项目完成较好。20xx年我区超额完成社会化服务计划面积,带动小农户60%以上,圆满完成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二是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小农户将生产主要环节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有效缓解主要劳动力长期被束缚在自家田地、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农民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其它工作(外出务工、被社会化服务组织雇佣等),参与项目的农民家庭增收明显。三是促进农业生产。一方面,传统家庭农业生产模式,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生产技术低、生产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资源丰富和生产技术较强,但缺少土地资源,机械设备、优势技术等生产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组织农业生产,集约、高效,资源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当年农业生产增产明显。

  四、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不够精细。20xx年是我区第一次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不足,指导不够得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生产环节落实、轻资料过程收集,导致部分生产环节难以核实、生产过程难以体现,检查验收和审计拨款缺少实据,项目实施过程不够精细。

  二是服务对象不够精准。宣传发动不够全面深入,集中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农户对社会化服务存有疑虑,存在观望等待现象;个别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政策要求理解有偏差,服务对象选择不够合理,服务小农户的占比不高。

  三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xx年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但距上级要求、离广大农户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机关要强化组织计划协调、跟踪检查指导,严格各环节落实,选准服务组织和对象;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时效和质量,农户要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信任、信心,积极主动参与项目。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3

  根据农业农村部《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xx年第4号)、《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xx)56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通知要求,关措美县认真开展我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期自查评估工作,客观实际查找不足,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一、任务完成情况

  措美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xx年1月组织实施,当年12月竣工并完成县级初验,待市级终验。

  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组织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其中:1.农业措施:土地平整0.2万亩,客土改良2857.8亩;2.水利措施:主渠0.112公里,支渠19.227公里,斗渠5.793公里,退水渠2.65827,渠系建筑物1701座;3.道路措施:田间道路19.68公里;4.林业措施:农田林网11294株;5.科技推广措施:示范推广0.3万亩;测图配方检测点42处)。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275.5202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2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6万元,县级自筹资金445.520206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进度完成100%。

  3.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275.520206万元,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别为:中央财政资金执行数为625万元,执行率100%;地方财政资金执行数为650.520206万元,执行率达88.5%。项目总资金执行数为1200.9万元,执行率达94.1%(工程款质保金未拨付35.5万元,设计费未拨付7.088万元,设计费结余5.544万元,监理费未拨付5.316万元,管理费21.08719万元)。目前正在实施项目决算审核工作,将决算审核完成后拨付剩余工程款。

  三、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建成后,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5个行政村14个村民小组572户1742人受益,在原有的3000亩耕地增加至3114.2亩,新增耕地114.2亩,新建配套水利设施,解决了19.33公里群众灌溉难的问题,实现科学灌溉,实施节水灌溉,灌溉水利系数可从现在0.45提高到0.65,年可节约用水量53.33万立方米。项目实施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项目区农业生态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了农牧民群众增收,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殷切关怀,项目的建设随之将产生深远的政治和社会意义,从而促进社会局势更趋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基层干部和村民对项目的满意度分别为100%与98%,从不同程度深层次对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分值为95分。

  通过实施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达到以下成效:

  1.生产条件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进程。

  2.社会效益功能显著。通过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让农牧民群众真是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殷切关怀,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

  3.管理使用明显增强。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降低农业投入成本,优化耕地布局,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田间管理能力水平逐步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选址困难。“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农牧业发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宜耕地已基本建设完成。因措美县天然草场广布,耕地分布散乱且坡度大,剩余耕地建设难度更大,项目选址存在一定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适度减少措美县高标建设任务指标,因地制宜,适度放宽建设标准。

  (二)项目建设困难。目前,措美县剩余耕地连片面积小、坡度大,群众对高标项目建设要求高,按目前亩均4251.73402元标准建设实施难度很大。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适度提高投资标准。

  (三)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强,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层面积极性不高。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抓紧粮食生产,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1.抓好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县级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管理机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措美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来抓。

  2.抓好20xx、20xx年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注重规划引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科学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及内容。要坚持提升项目资金标准,切实落实“粮食功能区”地块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求,力争实现4个(乡)镇高标项目建设全覆盖。

  3.抓好“补短板”导向。要坚持以实施水利、田间配套、全程机械化为抓手,加强林、田、路、水、技、管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的目标。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4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财监〔20xx〕25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xx〕95号)等文件精神,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6月12—7月16日对20xx年度桃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xx〕299号),确定桃江县为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项目试点县。桃江县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作物为水稻,选择地力水平较高、社会化服务基础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乡镇为重点实施区域,涉及灰山港镇、石牛江镇、三堂街镇、马迹塘镇、大栗港镇、沾溪镇、牛田镇、桃花江镇、浮邱山乡、高桥镇等12个乡镇,试点服务面积11万亩左右,重点支持工厂化育供苗、深耕深松和机插机收、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供应、病虫害统防统治、仓储烘干等5个环节。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及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发展以机械作业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示范带动全县农业生产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方案设定服务面积11万亩,参与项目试点的14家服务组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共完成服务面积共490553亩(折合标准面积 14.34万亩)。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湘财农〔20xx〕22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桃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耕、种、防、收四个主要环节的托管服务补助。县财政通过预算追加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专项资金10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14家企业17个项目入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工厂化育供苗3个,服务补助190万元;农业机械化作业5个,服务补助210万元;病虫害统防统治3个,服务补助300万元;仓储烘干4个,服务补助200万元;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供应2个,服务补助100万元。托管服务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按各项社会化服务作业市场价格的20%-30%的比例进行补贴,单环节补贴最高90元/亩,最低10元/亩,专项补助资金总额1000万元。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经相关业务部门在农业生产社会化作业单汇总表签字确认,按完成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服务组织银行账号,资金使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20xx年8月根据完成作业面积拨付项目资金450万元。20xx年12月,项目通过验收考核,20xx年1月拨付余款550万元(详见附件二:桃江县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拨付表)。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实施基本规范:一是制定了《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经省农业委和财政厅批复同意;二是成立了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王军华担任组长,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农机局等相关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三是健全了相关制度。制定了《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桃江县20xx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四是程序合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由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启动服务主体的遴选工作,通过公开申请报名的服务组织有19家;再由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牵头组织财政、农业、农机等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考评专家组对服务组织进行现场考评,确定14家候选服务组织,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经济经营服务站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并要求承接主体建立服务台帐。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填制《农业生产社会化作业单汇总表》,报县经管站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全县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对服务组织进行动态监测。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分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总结试点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完善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主要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评审、公示及资金拨付明细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拨付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抽取工厂化育供苗、农业机械化、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供应、病虫害统防统治、仓储烘干等实施单位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等。

  (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一是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服务经营规模经营比例同比大幅增加。20xx年,全县农业生产机械作业面积246.12万亩(双季稻各环节累加),其中:机耕88.84万亩,机插26.2万亩,统防统治43万亩,机收88.08万亩。同比增加9.12%。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78.57 %,比上年提高 1.01 个百分点。二是绿色生态新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全县完成水稻集中育秧面积26.5万亩,其中早稻14.5万亩、一季晚稻3.1万亩、晚稻8.9万亩。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桃江县谷丰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与广西农博士等农药机械企业、安徽司尔特肥料企业、广州极飞公司等农用飞机企业横向联合,通过服务站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的联系,形成“合作社+公司+服务站+农户”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合作社购进高效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和有机肥、采用先进飞防设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勘察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药、多次组织机防人员培训,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其负责人高贵被省植保站授予“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功臣奖”。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贺家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新技术为其他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提供优质秧苗,取得较好效益。通过密室育秧,保证种子的出芽率,提高胚芽粗壮度,提升秧苗品质,防止烂种烂秧,解决周边种田大户育秧难的问题,和原始的人工育秧和传统机插秧相比,工厂化育供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降低了成本支出。项目实施后使全县农民可节本增收。其中:机耕、机插和机收环节通过大型农机作业,收费降低10%,预计平均每亩能为农民节本20元;飞防作业能降低农药用量约20%。机插秧生产提高了光照利用率,便利于田间作业,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可提高粮食亩产量。

  (三)社会效益。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生产。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为解决农村因缺少劳动力种地难,解决抛荒问题提供了路径。二是促进了服务组织发展壮大。20xx年全县新增社会化服务组织21家。服务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县创建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58家。指导服务组织规范建立财务账务,规范建设办公场地和机库,统一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推动了全县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标准化、财务规范化、服务合同化、管理制度化。四是促动了农民外出务工创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把农民从繁重的耕种活动中解放出来,让农户能够安心外出务工创收,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生态效益。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创建“联合社+合作社+农户”运行机制。

  以同兴水稻种植联合社为主体,发挥联合社功能齐全、服务面积广的特点,打造集集中育秧、统防统治、机械化作业、仓储烘干、有机肥推广实验为一体的“联合社+合作社+小农户”的综合服务模式,实现了水稻生产从育苗供应、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的全程服务,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提高了现代化水平,为全县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创新农户土地托管机械耕作管理模式

  合作社积极探索创新,实行农户土地托管机械化耕作管理模式,大规模流转土地,大量购进农业机械设备,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行大棚育秧、机耕、机播、机插、机防、机收、机烘全程托管“保姆式”的机械化服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没有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虽然制定了绩效考核细则,但未明确相应绩效指标。

  2、服务组织难以获得经济效益,发展信心不足。一是农业机械化质量不过关,使用寿命短,导致服务组织投入成本大。二是自然条件差,丘陵地区田块细碎,且高低不平,现代化机械的作用难以发挥,造成机耕、机插、机收成本较高。

  3、服务组织管理水平低。现在的服务组织领头人大部分还是知识水平不高的农民,管理水平粗放,甚至存在盲目投入、不顾需求,大量添置机械设备、建造厂房,有些固定资产、机械设备闲置或利用率不高,形成浪费,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

  4、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支持政策不到位。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以交由合作社实施、管护的政策,正式实施时,手续复杂,中介费用多,受益少,合作社主动承担的积极性不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央重视、有专项资金,但到基层后,真正需要培训机械化操作的专业农民得不到项目资金的支持,专项资金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5、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了实施方案,从农业机械化服务补助资金中调出20万元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拨付至县农机局。该调整事项没有专题报告,没有完善的变更手续。

  (二)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促推中央、省级政府出台的有关支持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和服务实体。

  3、加大财政投入,保持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连续性,建立专项资金,以省统一确定补助标准,明确操作流程,以达到规范、壮大、提升服务组织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目的。

  4、实施方案经批复后需要调整的,应经原渠道或专题报告申请变更,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5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3:20xx年桃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安排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00万元。其中:用于川粮油200万元,川水果2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审核公示申报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发放补贴,积极争取落实政策支持。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财政、纪检等部门一同评审,择优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其中:政府以社会化托管服务形式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防、收社会化服务3万亩。龙眼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服务面积1.34万亩,龙眼高换后管理服务面积0.2万亩。

  该项目现已完成2.46万亩。其中:2020年水稻农业生产(防、收)社会化服务项目200万元,拟定实施面积3万亩,因新冠疫情影响,“防”环节完成了20879.334亩,“收”环节完成了15908.96亩;川水果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相关文件逐项对比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9月9日,《泸县农业农村局 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农〔2020〕134号)。2020年9月29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府函〔2020〕18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11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为734万元。

  2.项目中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自筹资金73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该项目实际支出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650万元。

  川粮油项目已支出11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1万元;川水果项目已支出10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万元。资金使用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其他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文件执行,落实有关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实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组织领导。

  泸县成立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组。

  2.严格遴选主体。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泸县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并在泸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3.开展宣传培训。

  利用公告牌、横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对服务主体开展以项目管理,安全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实施地建设示范点,除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外,还聘请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

  4.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积极引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开展金融支农创新和政银担保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服务,整合项目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部门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对各种违规行为即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及时予以督促改正。建立农经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服务主体做好服务图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400万元,现已完成320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80%。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施机耕环节比传统人工耕耙每亩可以可节省230元左右,可节省开支69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200万元,农户可节省开支约890万元;机插秧增加基本苗和有效穗,每亩可增产50公斤,每亩增收120元,按机插秧3万亩计算可增收360万元;通过病虫社会化服务综合防治,每亩可减少用药量20%,提高防治效果、节约人工成本,每亩增效100元,按机防总面积3万亩计算,可增效300万元;稻谷烘干可减少稻谷损失率2%,按稻谷烘干2万吨计算,可减少损失400吨,增收130万元;机收每亩节省开支70元,3万亩可节约210万元。全县实施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节支增收可达189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项目区龙眼大大提高了优质果的比例,且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高换嫁接出芽率提升10%以上;项目区内每亩产值提高200元,整个项目区增产26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持续稳定。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通过遴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利用集体资产,购置机具直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也可修建机棚,提供农机具停放场地租赁,机具维护等服务等方式,赚取财产性收益;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人,利用公益影响,组织中小农户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或接受服务组织的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集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从产业兴旺中受益,实现乡村振兴,人民富裕。据初步统计,2020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收入近700余万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和保障稻谷品质,大大减少病虫害、人工收割给稻米品质带来的影响,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全县共有15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到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各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并带动了大量专合社成员及周边农户参与到项目中来,农户托管比例较去年上升了12%。而种粮专业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所新购买的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旋耕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我县的水稻生产服务市场已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迈进了一大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通过走访农户的满意度调查,农户满意度达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中,泸县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聚焦生产托管、聚焦小农户,并按比例补助,均没有突破上限,更没有存在套取补贴的现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设备设施不强等诸多问题。

  (三)相关建议。

  泸县是全省粮食大县之一,地区优势凸显、条件成熟、富有经验,开展生产托管项目势在必行,农户呼吁大,种粮积极性高;特别是集中成片托管服务小农户,很受当地农民欢迎,立竿见影解决了当地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缓减了种地难的压力。因此,建议来年省市提高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6

  一、项目概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三、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7

  一、项目推进情况

  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东财农〔20xx〕1号),20xx年下达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后期,又追加24万元,共计16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制定了《东营区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农时,项目选择玉米、小麦为补助作物,补助环节包括玉米机收、小麦旋耕(旋2遍)、小麦底肥、小麦机种4个环节。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担主体。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总补助规模不超过82元/亩;必须保证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对种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被服务对象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作业费,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截至目前,项目已验收完成,全区共服务农户1338户,其中小农户1285户,占比96.04%;接受托管服务面积24532.27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17997.7亩,占比73.36%。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12户小农户和28个大户,服务面积8969.8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382户小农户和16个大户,服务面积7524.87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91户小农户和9户大户,服务面积8037.6亩,补助金额54.66万元。3家服务组织托管服务能力和资质较好,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与受服务的农户所在村集体均签订了托管服务合同,所调查的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补助资金使用具体合理,3家服务组织项目验收均合格。

  二、资金情况

  我区社会化服务实际总面积24532.27亩,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共计需支出164万元,报账材料已提交至区财政局。

  三、效益评价

  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组织实行规模连片作业,效率大幅提高,作业成本大大降低,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农作物产量有了提升,加上每亩补贴资金,最终实现了让小农户受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了全新的认识,省工省时,降低了成本,解放了劳动力,可谓节本增效。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得到了项目区农户的普遍认可,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投入品数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产量、提高了质量,规模化经营效益凸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解放了劳动力、节约了人力成本投入,有利于专业化新型农民的培育、培养锻炼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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