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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1 19:54:56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行业协会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

  按照《市环境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及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发成亲自召集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把行业协会专项治理作为我局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行业协会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

  一、各协会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目前下设4个行业协会,分别是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律师协会:成立于1995年12月26日,前身为地区律师协会,1997年撤地设市后改为市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属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市律协现有会员444人、律师事务所36家。按照协会《章程》,20XX年5月15日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了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经市司法局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及大会选举通过,由市司法局正县级调研员李昂担任会长。

  公证员协会:成立于20XX年7月5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公证行业自律组织,市公协现有会员40人。20XX年8月8日,经市公证员协会第二届理事选举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于20XX年6月21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市基协现有团体会员76个、个人会员276人。2002年6月21日,经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自20XX年11月19日核准登记,20XX年3月9日召开成立大会,20XX年12月28日经第二届司法鉴定人大会选举并报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协会目前有单位会员9个,个人会员162人。

  二、“三分离”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分离”工作的要求,市司法局针对4个协会的实际情况,分别研究落实了整改措施。

  律师协会:协会办公室系借用酒都律师事务所办公场地,不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协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账号,做到了资产财务与行政机关分开。鉴于律师协会的特殊情况,从上到下均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会普遍由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按照《通知》关于“如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必须重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要求,由李昂继续担任会长正在办理报批手续中。

  公证员协会:过去由于经费困难,公证协会的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市公证协会代省公协办事处收取和支出会费,自身无任何财务收入。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将尽快召开公证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协会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账号,聘请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做到了财务资产与行政机关分开。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庚即召开鉴定人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基层工作者协会:因经费困难,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基协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实行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基协第二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协会会长将由选举大会产生,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

  市司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局纪委制定印发了《市司法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对法律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作为我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各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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